- 相关推荐
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范本(精选1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1
为规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激发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音乐学部学生会强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 例会方面 [30’]
A、部门例会 (各部门自行安排)
(1) 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例会无故未召开扣10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值班人员递书面假条,附部长签名。
(2) 例会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召开,自行更改时间、地点,若未做好通知(办公室及本部门人员)工作,导致信息不通扣2分;若影响其他部门例会召开时间扣1分。
(3) 例会期间,若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除特别聚餐)分别扣2分。
(4) 例会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护其财产。例会结束,若桌椅未摆放整齐,门、窗、灯未关,卫生较差扣2分。
(5) 例会质量的总体评价,一般加0分,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长例会
(1) 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无故让副部代替参加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办公室主任递书面假条,附学生会主席签名。
(2) 常委例会中若涉及某部门常委不知道情况,则扣该部门2分。
(3) 例会期间,部长对学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视情况加1―3分。
C、全体学生会成员例会
例会应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3分;早退扣3分;无故缺席扣5分。
二、 材料报送 [20’]
(1) 各部门须在每月26日之前将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计划交于办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则取消评优资格。
(2) 各部门须在每周星期二例会后将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登于“音乐学部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周报表”,逾期将扣2分。
(3) 其他材料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拖欠扣2分
三、 值班方面 [10’]
(1) 各部长应按规定时间值班。若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无故未到扣2分。请假者须于值班时间前
(2) 值班实行签到制度。值班人员须在“团总支学生分会值班签到簿”上记载值班时间及姓名。严禁代签或事后补签,一经发现相关者扣3分,已值班但未签到记入“无故未到”扣2分。
四、办公室财务管理 [10’]
(1) 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若未做好通知工作,则扣两分。
(2) 各部门或个人借用办公室财产,须向办公室主任申请,登记“办公室财产出入表”。若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且扣5分。
(3) 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
五、活动方面 [30’]
(1) 各部门开展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开展程序”,草率举行活动扣1—3分。
(2) 活动评比细则:
1)活动参与者范围及活动规模
2)活动宣传方式及宣传力度
3)活动的组织质量及影响
4)与其他部门协作
(3) 活动评比分为:班级评比(由班长、团支书代表)〈4〉常委评比〈3〉;部长评比〈3〉以加权平均进行汇总分数。
(4) 部门活动若受到校方学生会及活动协作单位的表扬,视情况可加2—8分。
六、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监督
各部门部长及成员可参照“办公室内部制度”,“办公室值班制度”等,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进行监督,若其成员有失职行为,可向办公室主任反应,若办公室主任有失职行为,可向学生会主席反应,情况属实可加1—4分。
七、奖惩方面
本考核制度以100分为准,每月考核一次,期末进行加总。考核结果将登记于“音乐学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各部门考核成绩表”。(部门对考核结果不满意者可在一星期内向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反应,查询及更改)
奖励:期末加总,以总分前三名为“学生会最佳部门”进行表彰。
惩罚:每两月考核成绩最后两名须向学生会主席递交书面解释。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考核目的:
①正确评价每一位学生会干部,对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做出切合实际情况的评价。
②不断激励学生会干部,使每一位学生会干部不断克服缺点,挖掘优点,不断改进,不断进取,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水平。
考核主要内容:
考核学生会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学生会工作为主要内容,从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绩效)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考德:考核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品质,主要看
①是否自觉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②是否具备干部的.基本素质。
考能: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
①是否熟悉本部门的工作。
②是否具备与现任职务相应的组织领导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③学习成绩是否优秀,是否能很好地处理学习工作之间的关系。
④工作效率,工作能力是否高。
考勤: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主要看
①是否认真处理学生会的工作,工作是否勤恳,作风是否扎实。
②是否对工作方面提出新见解,研究新情况,是否有创新精神。
考绩: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成绩,主要看
①是否认真完成团委和学会布置的工作。
②是否在一段工作时间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2
考核目的:
1、 为加强资源与环境学院学生会对各部门的管理力度,促进各部门的建设,使学生会的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
2、 以充分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提高工作效率,获得高绩效。
考核主要内容:
一、会议制度
1、开会不得迟到、不得无故不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先提出书面请假。委员请假条由部长签名,交由分管主席批准;部长级请假,由分管主席签名批准。所有,请假条交由秘书部存档。
2、开会时不得看书、报刊杂志,不得吃东西。
3、开会时手机关机,或者调成静音。
4、开会是不得私下交流,喧哗、吵闹。
5、实行例会制度,每阶段召开全体学生会总会议,每月干部级会议,各部门相应召开部内会议。由秘书部做出会议记录,登记,存档。
二、工作制度
1、各部门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任务,不得无故拖延,如有违反,学生会将提出批评。各部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在无组织安排两部或多部一同工作的情况下,各部门之间互不干涉彼此工作,如要支援,应向团委老师及分管主席提出申请并上报考核部门,原则上不予私自接(插)其他部门的.工作。
2、各部正、副部长应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工作上决不能推诿。如有上述现象,学生会将提出批评。
3、各部部长应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负责,落实好工作。各部副部长应全力配合部长的工作,服从部长安排,对于部长交给的工作不得推脱。各部部长应合理、平均分配工作,不得把所有的工作都交给副部长,如有发现,学生会将提出批评。
三、活动制度
1、学生会开展各类活动要有策划书及相关负责人,且所有活动策划要经团委老师及主席团批准公开实施。所有策划书及经费预算交由秘书部存档,做出工作初期安排,否则作无效处理。
2、各部门组织活动,该部门的策划人及执行人员,其他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各分管主席必须到场。
3、学生会组织大型活动,所有部门负责人必须到场,服从安排。
4、学生会成员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不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事先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5、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必须提交活动总结给分管主席,并交由秘书部存档。
四 成绩考核
1、各部门成员的期末考试成绩,挂科现象。
2、各部门干部的四、六级通过率。
3、各部门成员在各类活动及竞赛中得奖情况。
考 核 细 则
总体说明:
1、本考核制度从学生会实际出发,对学生会各部门及各部门成员进行考核。
2、考核包括学生会干部考核、部门考核、期末互评。
3、考核总分计算公式:
总分=学生会干部考核×20%+部门考核×70%+期末互评×10%
4、 考核总分将作为职务任命和综合测评的主要依据。
注:基本分70分,优(+6)、良(+4)、中(+2)、差(-2)、劣(-4)进行累加累减,满分100分。
学生会干部考核细则
1、会议考核:
优:积极参加部长级以上的会议,无缺席;会议期间积极发言,有自己的见解,认真出色完成上级指派的任务,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
良:参加部长级以上的会议,有二次以下缺席;会议期间积极发言,但见解不明确,认真完成任务,遵守会议纪律。
中:参加部长级以上的会议,有二次至四次缺席,会议缺少发言,见解不鲜明,踏实完成任务,会议期间遵守纪律。
差:参加会议不积极,有四次以上缺席,会议期间无见解,且不遵守纪律。 劣:缺席会议次数超过总次数一半,且无视会议纪律。
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3
为保证校学生会各项活动顺利、高效的完成,更突出学生会的作用。同时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干部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团结互助,推陈出新,能够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同时作为评优评先依据,不断加强和完善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的
对学生会干部在学生会期间为学生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
二考核人员
学生会考核小组全体成员(附考核小组考核原则)
三考核方法
1每两周进行一次考核总结,结果记录归档。
2主席团考核由其他考核小组成员进行。
3其他考核小组成员由主席团进行监督评定。
四考核形式
1、考核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每位学生会成员以100分为基础分,根据其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加减,每两周进行总结。
2、考核小组成员考核结束后将考评结果张贴于办公室。
3、所有考核加、减分均由考核小组制表,学生会主席团审核。
4、对考核的结果有歧义者可以在公布三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小组提出申请,并由考核小组调察后一周内给予最后决定。如若再次出现异议,可于一周内向主席团申诉。主席团决定为最终决定,不得继续上诉。
五考评细则
1考勤
a值班
(1)值班按办公室《值日安排表》要求规定,旷到一次扣 2 分。如有病假、 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室相关人员请假, 病假每次扣 0.5 分,事假每次扣 0.5分。(迟到10分钟按缺勤处理)
(2)未签到者每次扣1分,提前签到者每次扣1分,迟签者每次扣1分,代他人签者(双方)扣3分。
(3)病假、事假除特殊情况外,三周不得超过两次,否则超过部分加扣1分,并处书面检查。
(4)病假事假三周不得超过两次,否则扣3分,并上交书面检查。(持学校批准的长期请假条除外)
(5)值班时早退者按旷到处理,每次扣2分。
(6)3次旷到需提出书面检查,4次旷到直接解聘。
(7)以上条款因公事缺勤或迟到不扣除本人成绩。
b会议
(1) 学生会各部门例会及另行通知的学生会会议迟到(5 分钟内)一次扣 1 分,无故旷到者扣 3 分,病假每次扣 0.5 分,事假每次扣 0.5 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会议出勤考核人员说明,否则按旷到处理。(迟到5分钟按缺勤处理。)
(2)学生会各部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如不召开,扣除部门主管每次3分。
(3)会议中出现早退者按旷到处理,每次扣2分。
(4)3次旷到需提出书面检查,4次旷到直接解聘。
(5)以上条款因公事缺勤或迟到不扣除本人成绩。
c各种活动出勤
(1)凡各种活动,相关部门人员旷到一次扣 2 分,如有 病假、 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分管副部请假(副部向部长,部长由主席团),病假每次扣 0.5 分,事假每次扣 0.5。(迟到10分钟按缺勤处理。)
(2)学生会其他非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任务及活动,酌情加2—4分。
(3)活动中出现早退者按旷到处理,每次扣2分。
(4)3次旷到需提出书面检查,4次旷到直接解聘。
(5)以上条款因公事缺勤或迟到不扣除本人成绩。
2日常工作
a值班
(1)值班离开时必须熄灯,关好门窗,否则每次扣3分。
(2)办公室公物不得随意搬动、损坏或带出办公室,带出者每次扣3分,损坏者照价赔偿。办公室的东西必须经办公室同意方可借出,否则每次扣3分。
(3)第一四节值班者须负责办公室卫生,如若出现脏乱差,一次扣3分。
(4)交接人员必须确认物品归还情况,若系交接不明,造成物品丢失,交接双方负责赔偿并处扣3分。
b会议
(1)开会时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否则相应主管扣3分。
(2)各种活动、会议出勤一周内不得请假超过两次,否则每次加扣1分。
c工作态度
(1) 凡要求工作任务不执行者扣 5 分,延误者酌情扣1—5 分。
(2) 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 5 分,无故不参加者扣 10 分。
(3) 凡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工作,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 延误工作进展者,每人次扣 5 分。同时,凡工作有特殊情况者必须向主席团汇报,且汇报时间与活动开始时间要有一定差距,否则扣 4 分。
(4) 工作懒散,随意,不认真,不服从上级管理的,扣除考核分3分。
(5) 凡要求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迟交一天者扣 2分,迟交两天者扣 3 分,迟交三天者扣4 分,超过三天者扣 5 分。各部门特殊色活动举办后,需于次周周一将相关策划、情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交至办公室,否则将负责人按上述规定处理。
(6) 不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酌情扣 1—8 分。
(7) 不履行正当程序,有强烈的学院保护主义色彩者扣 5 分;工作时言语、方法、态度不适当者酌情扣 1—5 分。
(8) 故意欺骗主席团、各活动负责人者,每人次扣 10 分。
(9)学生干部以学生会名义做出违规违纪的行为,酌情扣5—10分。情况恶劣者予以解聘。
(10)各种活动中出现损坏学生会物品的,需照价赔偿,并依照性质扣除其性质1—3分。
3加分
(1) 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可行性建议者酌情加1—5 分。
(2) 对学生会有突出贡献者,酌情加5—10分。
(3) 对学生会安排的临时工作,应主动配合,认真完成,每次酌情加2—5分 。
(4) 例会全勤者加4分。
(5) 活动全勤加3分。
(6) 部长级会议时获得口头表扬每次加2分。
(7) 获得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荣誉加6分。
六年度考核结果
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其中上述考核内容为平时成绩占考核总成绩60%,另付综合素质评价占考核总成绩40%,综合评价副部以下由各部门部长完成,部长级由主席团完成。
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4
第一章组织原则
一、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学生会委员会履行其职权,学生会委员会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其职权是:
1、筹备和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2、选举产生学生会常委会,学生会主席、执行主席、副主席。
3、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学生会有关工作。
4、贯彻和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
5、制定学生会各项工作实施办法。
6、负责校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
三、学生会实行委员会集中领导制,常委会为学生会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常委会由若干名委员组成,常委会的职权是:
1、决定学生会干部的任免
A、常委会可根据工作的需要,依照一定的程序,设立或撤消学生会有关部门
B、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要对学生会工作作方向性决策。
2、审定批准学生会总体工作和各部具体工作的计划与总结
3、对学生会的总体工作、各部门工作具有监督权
4、决定学生会重要工作
四、各部部长由主席提名,经常委会讨论决定,各部组成及成员由该部部长或副部长提名,报常委会审批。
五、学生会各部门实行分工负责,各部门须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并有义务支持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第二章纪律制度
一、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部长例会,各部门必须做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2、各部门的工作服从常委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需负责该部门在三个校区之间的协调工作。
3、副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脱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4、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二、会议纪律制度
1、实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委会、常委会、总例会、校区工作会议、主席联席会议、部长联席会议。
2、学生会每三周召开一次总例会,时间星期天上午9:00。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议程,由秘书处负责对有关资料的记录和整理。校区会议每周召开一次,通报对本校区工作。
3、全委会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一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
4、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门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两次。
5、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
(1)学生会各项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和记录制度。
(2)学生会会议必须准时召开,参加者应准时到场,考勤记录由秘书处负责,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当面或书面向会议组织者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不到,否则作缺席论处。第一、二次无故缺席者处以警告处分;第三次无故缺席者处以内部通报批评处分;第四次缺席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迟到两次作缺席一次处理,两次请假作一次迟到处理。学期末秘书处将对各成员参加会议的情况统计,列表公布并报其所在系。
(3)各级学生会会议均作会议记录,由秘书处整理存档查备。各会议应由会议主持人或专人记录。
6、如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三、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1、办公室只限于学生会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工作,各部筹备活动使用,及存放学生会各种财产。
2、室内所有物品均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3、损坏、丢失本室物品者,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4、办公室轮值卫生工作和值班工作由秘书处负责统一安排。
5、办公室的钥匙由秘书处掌握交学生会干部持有,未经秘书处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
6、学生会公章由主席掌管与使用。
7、非学生会干部不得随意进入本室从事聚会、娱乐等任何与学生会工作无关的活动。
8、办公室只限于学生会干部工作使用,严禁私自使用。
第三章人事责任制度和任免制度
一、责任制度
1、干事、副部长对部长负责。
2、部长向主管部门的副主席或副秘书长负责。
3、执行主席、副主席、副秘书长向主席负责。
二、任免制度
1、常委会行使对各部正副部长的.任免权。
2、部长或副部长行使对该部干部任免权,并报常委会审批。
三、监督制度
1、学生会全体干部受全委会监督。
2、全委会受全体学生监督。
第四章档案管理制度
为完善学生会的管理,使学生会工作更清晰明了,制定档案制度如下:
一、工作计划档案
1、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初必须递交一份工作计划学期末作一份工作报告。
2、常委会在学期初应制定学生会本学期的工作方案,并在期末作工作报告。
二、大型活动档案
1、在每次大型活动之前,负责部门应递交详细的计划和经费预算,由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对活动的时间、地点、人事、活动内容及过程给予总结性记录。
2、上述记录须经秘书处审核方可入档。
三、学生会干部(副部长级以上)工作档案
1、由干部本人填写工作档案,包括姓名,职务、所在校区、系别、宿舍、本人所做工作、取得成果,并附上领导或老师的评价。
2、干部任职期满后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总结在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经验教训。
3、经学生会秘书处审核方可存入档案。
四、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包括组成成员、部门职能与所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果及工作计划。
五、学生会的重要报刊、杂志由秘书处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
六、档案库资料属学生会所有,由秘书处严格管理,一般情况下不予外借。
第五章财务制度
一、秘书处设专人负责学生会财务工作。
二、学生会经费原则上不作工作外开支,使用经费严格依照学校财务制度,各部门开展活动前三个星期,应先拟一份经费预算报告,上交常委会或主席处审批,并交秘书处存档记帐。
三、经手财务的有关人员必须按照严格的财务手续办理财务事项。
1、报销单据必须是发票(如果是收据,须在十元以下,否则不给予报销),由秘书处监督。
2、报销单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主管副主席和副秘书长验收及主席签名。
3、凡办理现金预支手续的要在三十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四、负责财务工作的干部要定期结帐,在例会时对帐本整理、保存,无关人员不得干涉。过期单据须经主席签收后方可报销,有关人员定期查帐时应按制度履行手续,凡借取财务帐章、帐本者须对其负责。
五、学生会的财务工作接受学校财务部门和广大同学的监督,进行不定期的财务检查,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干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上报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等处罚。
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
第九条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第四章院(系)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 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六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七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八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德育工作组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会常委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6
为加强和健全学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部长、委员的考核与监督,学生会制定并实施日常工作制度。本制度即日开始实行。
一、工作管理制度
各部门应认真贯彻和执行院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主席团将根据工作的具体执行情况予以考核;
各项工作活动应按时到场,无故不得迟到早退。如需请假参照请假制度;
手机的正常开机时间应当为6:00-00:30,其间午休时不得关机,可能的条件下可保持全天开机;手机应随身携带,并保证畅通状态,见到来电或短信时起,应当立即接通或回复,多条重复短信,回复一次即可;如遇上课,不便接电话,应当在三分钟之内短信告知,如无故不接电话,或短信通知十分钟内未回复(特殊情况除外)两次按会议迟到一次处理;
各项活动中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工作中要各负其责,各尽其力,相互帮助,不得推脱责任。各部门在平时工作中注意与其他部门沟通交流。
工作安排不得推脱,如有困难自行解决,若超出能力范围不能按时完成或解决,及早上报主席团。
二、会议管理制度
学生会会议分主席团会议、部长例会、部门工作会议;
例会无特殊情况定时召开,如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开会时应带好笔记本和笔,提前10分钟到场,务必对通讯工具采取静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期间窃窃私语或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进出会场,保持会场秩序;
迟到问题:迟到记录由办公室记录,第一次迟到大会批评,第二次迟到大会自我检讨,书面检讨由办公室备案,第三次迟到撤销部长职位,并给予该部门严重警告。如有特殊情况,由主席团酌情考虑;
各类会议开始前进行点名,并由办公室作好记录。(会场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由办公室负责存档);
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学生会干部,须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分管主席或秘书长请假,签字生效,如有紧急情况,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假;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撤销部长职位,并给予该部门严重警告,由办公室备份;
在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后向主席团提出不同看法,由办公室做好相应记录;
各类会议必须衣着得体,不得随意;
工作期间,特别是会议期间,禁止玩手机,除非紧急事件,不得在会议期间接电话;
三、值班管理制度
值班人员:学生会成员(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
值班时间:早上:8:00至12:00;下午:(冬季)2:00至6:00;(夏季)2:30到6:30;晚上:7:00至9:00;
当天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须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的部长请假,由部长安排其他成员(若是其他人也有事,则需提前一天向办公室请假);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保管好办公室的所有公共财务,如有其他部门借用办公室的财务,必须作好记录(借用部门、借用人、借用时间、归还时间);若有损害应做好相关记录;
值班人员对来访的同学要热情周到,耐心听取同学的`心声;值班人员对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作出答复,对不能作出答复的问题要详细记录,以便向有关部门反映;
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做好办公室的值日工作;
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打牌、嬉戏打闹等,尽量保持办公室安静;
值班人员离开时,必须关窗并拉好窗帘、关灯、锁门;
办公室成员担任监督员,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请假管理制度
请假须由秘书长或分管主席批准签字方为有效;原则上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评优资格;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交秘书长或主席团签字批准后在学生会例会、值班、活动之前一份交至办公室存底,一份交于活动组织人员;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缺席而请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例会、值班及活动的缺席次数作为学生会工作考核标准之一,(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将撤销部长职务;
五、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财务管理由学生会办公室总体负责;
各部门开展活动需经费时,应提前(至少一周)列出详细预算开支提交主席团审查,审查通过之后方能购买活动所需物品;
报销或报账应使用有效发票(收据),所有发票(收据)背面应注明用途,并由经手人签字,注名日期(拿到报销前,均先让主席团签字,方为有效);
用款部门应在指定时间内向秘书长上报活动各项开支明细;
没有按流程办事的部门或个人所购买的物品费用,若无发票或单据一律不予报销;在涉及资金较大或关系重大时,应及时与团委老师联系提供真实信息;
六、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部门工作档案由各部门自行保管,各部门应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本部门档案,定期进行整理,各部门的档案需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存档,一份本部门自行存档;
学生会档案归属学生会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内部人员借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借用,办公室作好登记工作;档案统一纸张规格为A4,一般以打印为主,若书写则应使用黑色钢笔或水笔。
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的领导和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健康成才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 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二条 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第三条 学生会的精神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 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 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 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秘书处、外联部、勤工部、文体部、心理信息部、宿管部、劳保部、女生部、生活部、治安保卫 部、自律部、学习部、大学生教育爱好者园地、宣传部)。
第二章 细 则
一、各部长及部门成员职责规定
第一条 对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门成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听取部门成员对部 门内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门成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使部门成员团结协作,提高工 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成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会议;各部门成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 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 各部部长、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格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 每周五下午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例会(主席团、各部长),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讨论,总结经验,指导下阶段工作(指导老师必须参加)。
第二条 各部按照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每星期召开例会,部门成员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门成员工作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作出明确分 工;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主席团成员将不定期参加各部会议。
第三条 学生会成员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第四条 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当事人并予以辞退。第五条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以及换届选举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由秘书处负责)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各部部长人选由平时工作表现、主席团及学工处老师综合评审确定;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年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聘新成员,迎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
第三条 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的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 以辞退。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门成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递交退部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 各学生会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门成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 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其中。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部门成员,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的记录。
第二条 根据其在学生会工作中的贡献,部门成员给予综合测评0.51分的加分,部长给予以11.5分的加分。
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的领导下,为了加强网络技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加强网络技术部自身的组织建设,提高管理能力,提升部门的工作效率,增强学生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网络部的网络宣传和技术支持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网络技术部在同学们日常生活中的服务水平,根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例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工作检查、总结的标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网络技术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委员两名,同时部门内部下设三个小组:pc服务组、网络组、秘书组,各个小组设置组长一名,由委员直接担任或者部门投票推选产生。
第三条:部长管理部门,统管网络部总体工作,从全局出发,总体统筹安排,安排日常工作;副部长负责网络组的全面工作,同时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各小组组长积极协助部长完成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网络技术部下设干事若干名,分工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日常事务分工进行,所有部门成员各司其责。
第三章 基本职责
第五条:作为团委学生会网络宣传和技术支持机构,网络部积极配合主席团和其他部门,及时准确发布团委学生会各类最新活动资讯及其它各项决策、公告。
第三条:全面负责团委办公室和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电脑及其外接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排除各种设备故障。
第四条:负责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网站改版设计工作;负责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网站的用户管理,文章审核工作。
第五条:负责团委学生各项活动新闻稿及图片上传发布,做好网络方面的宣传工作,发挥网络宣传功能,为提高学校的声誉和扩大学校的影响力而不懈努力。
第六条:经过上学期的尝试与努力,我部成立免费上门为同学们维修电脑的pc服务队,pc服务队成员在固定的时间上门免费为同学维修电脑,排同学之所忧,解同学们之所难。
第七条:网络组全面负责网络部成员合资创办的网站,组长负责安排、督促网站更新工作成员按时按要求完成网站的更新任务。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工作人员组长要做好记录,交给秘书组,期末时按部门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秘书组协助部长的工作,各项制度的下发与实施监督,对工作、活动情况的`统计,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每月及每项活动结束后的总结及相关工作。
第四章 日常工作制度
第九条:报到制度:新学期开学时,部门成员到校后要向部长(或负责人)报到;学期结束时,部门成员离校前要跟部长(或负责人)报到,部长(或负责人)作好记录。
第十条:为了加强部门成员之间的认识了解,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在每个新学年第一学期一般情况下固定每两周召开例会一次,第二学期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而再确定召开例会。每次会议都进行考勤,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网络部成员按时参加例会,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无故一次,当面解释或书面检讨;无故两次,采取内部警告;缺勤三次,将给予自动退出处理。到会人员不得早退,会议过程中必须的保持会议安静,有问题敬请举手,得到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中途有急事离开需向部长或会议支持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部门成员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四晚上8:30至9:30,不得迟到、不得早退。认真对待值班工作,做好签到记录,工作时间做到礼貌待人,耐心细致。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工作安排,及处理日常事务。值班人员完成当天的任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向部门汇报。
第十三条:对于团委学生会内部统一安排的活动,比如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门布置活动会场,任何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并要自觉完成分内任务。如果临时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敬请主动跟部长(或负责人)请假及说明缘由。
第十四条:对于有关工作的短信(电话)通知,收到后要及时回复,以免造成工作安排不及时而影响大局。
第十五条:如遇突发事件而无法完成工作,可在内部人员之间调换(但要向部长汇报),以免对整体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网络部全体成员要相互协调合作、团结互助,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真正做好各项工作,积极为推动部门的发展而不断努力。
第五章 工作态度规范
第十七条:在思想上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工作积极,配合其它的成员一起搞好网络技术部工作。
第十八条:以部门发展为荣,以防碍部门发展为耻,时刻保持学生干部的使命感。
第十九条:发现假公济私者,给予严重的批评,并开除本部门。不得以任何藉口不得以网络技术部的名誉进行个人活动。
第二十条: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多提出一些意见和建义。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部门成员操行分评定具体项目:1、签到情况分2、活动表现分3、会议情况分4、日常工作表现分
第二十二条:根据平时日常记录每个学期接近尾声时,对所有成员进行一次评比,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工作能力较强者,会向主席团提出在工作职务上作适当调整的申请。
第二十三条:操行分的评定方法:依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于学生会干部操行分的评定细则,原始分数为各个等级分数的平均数,然后根据秘书组日常相关记录进行加(减),最高分不得超过《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于学生会干部操行分评定细则中规定的最高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网络技术部保留最后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于20xx年9月6日制定,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果有修改以最后修改版为准。
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是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旨在为学院发展服务、服务同学、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做好学院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作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第四条本会的任务:
1、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提高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自觉性,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参与意识;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学生成长进步;倡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及时传达贯彻院学生会及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根据学院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集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布置工作任务,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保证学生会各项任务的完成。
3、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积极开展有关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公益劳动和校园文化的多种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4、关心学生疾苦,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反映学生对学院各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起好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团组织搞好各项工作。
5、配合本院作好部分学生管理工作,检查学生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如早操、作息、课堂纪律等,并定期向有关组织汇报。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取得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院学生,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各项活动,并使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4、会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5、会员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培养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义务。
6、会员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的义务。
7、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8、会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9、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是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学代会的常设机构--学生委员会(简称学生会)。在院学代会闭会期间由学生会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对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八条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院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第九条参加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院学生会按人数比例分配至各系,由各系全体学生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
1、听取、审议并通过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他文件。
2、讨论并表决大会的各项决议。
3、讨论并决定院学生会今后的工作计划。
4、制订、修改学生会章程。
5、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6、收集、整理代表提案,负责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并提请他们及时向同学做出答复。
第四章学生会干部的任职范围和任职条件
第十一条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均可参加学生会干部的竞聘。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3、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较高的工作能力;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没有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5、有团队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竞争;
6、有创新精神,善于思考,勇于开拓;
7、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不计个人得失,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第五章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及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第十四条选拔学生会常委的基本方式是竞聘上岗,程序如下:
1、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有意担任学生会常委的同学填写学生会常委申请表;
2、由院团委组织面试,各系派出学生代表进行公开投票,评审时考查的主要内容是: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及任职后的工作计划、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协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
3、综合测评竞岗人员,组织审查并确定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接受全院学生的监督和建议;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委员的选拔程序:
1、竞聘人员递交申请表,注明自己的特长,优势等;
2、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按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及各部门实际的人员需要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3、由各部门负责人及主席团成员组织面试;
4、通过对竞聘人员的综合打分,确定人员,报院团委和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确定各部门成员,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档案管理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考核、免职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请,院团委按章程及程序办理。
第六章学生会干部的奖励、处分和免职
第十八条学生会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委员予以通报表扬,并在期末综合测评中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方案》给予适当加分。第十九条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成绩、活动效果,由主席团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方案》在学期末对学生会各部门进行综合评定,评出部分优秀部门。
第二十条对工作作风散漫、不负责任和无故缺勤会议三次及以上者予以警告,内部通报批评,态度恶劣或失职者,予以学生会内部停职反省。
第二十一条经考核,对不合格的学生会干部要实行免职,具体要求如下:
1、免职程序:主席团对拟罢免的学生会学生干部平时表现予以查证,形成书面材料,由学生会常委会进行审议,经全体常委2/3及以上同意的,通过撤职决定,报院团委、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学生会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出于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不愿或不能再担任职务者,作自动辞职处理。程序如下:由本人向组织提出申请,主席团审议通过,报院团委、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第七章机构设置及职能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机构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力求最大限度发挥学生"三自"作用,使学生会更好的凝聚学生、团结学生、服务学生和引领学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设有:主席、副主席、办公室、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学风建设部。第二十五条主席职责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和学生会委员会议;
2、定期向团委指导老师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接受团委的指导和帮助;
3、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需要,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
4、代表院学生会向上级汇报、请示工作;
5、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6、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及院学生会开展工作,协调好方面的关系。第二十六条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直接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向主席和学生会会议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第二十七条办公室职责
1、负责整理学生会的各种文件、文书等;
2、负责院团委学生会物资的管理与借用;
3、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并和有关院校联系;
4、负责安排学生会正常值班;
5、负责做好协调各部门的沟通合作工作;
第二十八条生活部:协助学院对学生公寓进行服务及相关管理,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二十九条体育部:以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质,推广体育运动为工作中心,积极举办各种体育比赛,丰富同学们课余生活。
第三十条文艺部: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
第三十一条宣传部:宣传学院学生会各时期的工作与活动,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时代脉搏,及时向同学们宣传先进的思想和事迹。
第三十二条学风建设部:提高同学们的自我约束,自我学习的意识,增强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团结写作的能力,营造和谐奋进的校园文化。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10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本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 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相关文章:
学生会考核制度(精选16篇)06-30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04-07
学生会考核制度(精选15篇)07-06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通用12篇)10-14
医生考核制度10-22
积分考核制度05-16
护士考核制度03-28
售后考核制度11-09
员工考核制度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