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会议的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部安全工作会议、安全专业例会和安全碰头会,促进项目部内部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信息的交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施工过程中组织召开的各种安全工作会议。
3.名词解释
项目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包括项目部领导、综合部部长、工程部部长、质量部部长、安监部部长、物资办事处主任、财务部办事处主任。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制定会议议程、组织文件发放、并进行会议记录。
5.管理规定
5.1项目部安全工作会议。
5.1.1主持人:项目经理
5.1.2参加人员:项目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调度员、机械工程师、保卫、人事管理、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项目部安监部门应做出会议记录,并监督实施。
5.1.3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期半天
5.1.4会议内容应主要包括:
(1)前一阶段安全工作总结(文字材料)
(2)专题研究和分析安全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文字材料)
(3)通报重伤及以上事故和重大机械、消防、火灾事故(文字材料)
(4)传达上级主要的会议和文件精神
(5)评价本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文字材料)
(6)项目部与各施工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保证书(一季度的.工作会议独有)
(7)表彰先进
(8)会议结论
5.1.5召开会议具体要求:
(1)安全内业管理员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2)所有与会人员在会场均需签到。
(3)安全内业管理员负责记录、整理会议纪要,附“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AQ-16)”,由项目经理签发。
(4)安全内业管理员按照安全监察部部长确定的范围,分发会议,同时进行会议记录存档。
(5)如果会议未按期举行,在正式开会前,由安全监察部部长向与会人员说明会议延期原因。
5.2安全专业例会
5.2.1主持人:安监部部长
5.2.2参加人员:安监部全体成员、现场的专(兼)职安全员(必要时,请项目部经理和有关部门及各单位施工负责人参加)
5.2.3时间:每月二次,会期两小时
5.2.4会议内容:
(1)各单位汇报安全施工状况及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提出需要协调的问题。
(2)安监部总结施工中和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3)布置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2.5召开会议具体要求:
(1)安全内业管理员通知与会人员开会,并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附“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AQ-16)”,经安监部部长签发后分发。
(2)与会人员必须签到。
5.3项目部安全碰头会
5.3.1主持人:安监部部长
5.3.2参加人员:安监部全体成员、现场的专(兼)职安全员
5.3.3时间:每天下午15:00正,会期30—45分钟
5.3.4会议内容:
(1)核查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
(2)汇报各责任区域当天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5.3.5召开会议具体要求:
安全内业管理员填写“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AQ-16)存档”。
5.4工程项目的生产调度会,应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安全施工措施应与施工计划同时贯彻落实,下达月生产计划中必须有本月安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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