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22 08:36:01 晓凤 制度 我要投稿

寝室管理制度(精选19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寝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寝室管理制度(精选19篇)

  寝室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全体员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宾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宾馆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实行定置管理,员工服从宾馆统一安排,实行统一编号,对号安排床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换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离床位,违者每次扣2分。

  三、全体员工凭工号牌进入员工宿舍,违者每次扣1分。进入宿舍区应做到:

  1、不影响他人休息,上、下楼梯脚步轻。

  2、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四、宿舍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等;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3、检查本寝室员工的归寝情况。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主管及亲友并送医院。

  五、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部将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项要求的寝室均做扣2分处理):

  1、保持宿舍的内务卫生干净, 各宿舍内应该做到窗明镜亮,被褥叠放整齐,桌椅摆放整齐,各种用具摆放整齐;

  2、保持各宿舍墙面原有面貌,严禁乱贴乱划乱钉;

  3、地面无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纸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内。

  5、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衣服、被褥在规定位置晾晒。

  六、不准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发现一次扣2分。

  七、保持公共卫生间、澡堂和各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塑料袋、旧牙膏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违者每次扣2分,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费用。

  八、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宾馆统一安排住宿,要求单独出外住宿者由申请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批准后方可迁出宿舍;

  2、总经理工作部将按员工的休、请假情况不定期检查员工的归寝情况。

  九、所有员工必须在24:30之前归寝(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经休、请假回家,又未及时归寝者,发现一次扣5分处理,重犯者作待岗直至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总经理工作部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及时归寝者每次扣5分。

  十、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开除处理或移送公安机关。

  十一、员工餐厅管理制度:

  1、员工餐厅就餐时间为7:20-8:00、10:20-11:00、12:00-12:30、16:00-16:50、18:00-18:30。

  2、员工就餐一律在餐厅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违者每次扣2分。

  3、员工就餐要保持餐厅清洁卫生,不得将饭菜杂物乱仍乱丢,违者每次扣2分。

  4、员工就餐一律排队打饭菜,不得插队、夹带,违者每次扣2分。

  5、员工所用餐具一律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违者每次扣1分。

  6、员工就餐不得故意浪费,违者每次扣2分。

  十二、会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后男女宿舍不得互访,违者每次扣5分。

  2、宿舍管理员应做好会客登记,员工亲属或客人进入宿舍须进行登记,由所访员工迎领方可进入,如所访员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父母、兄妹等直系亲属来探望,确需留宿者应提前向总经理工作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十三、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1、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电器设施,违者每次扣5分,并没收设备。

  2、故意损坏公共门锁、桌椅等设施照价赔偿并扣5分处理,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寝室应做到人走灯熄、熄灯就寝,随手关灯。

  4、随手关好水笼头和电器开关。

  5、24:00时后员工娱乐室停止一切活动,违者每次扣2分处理。

  十四、严禁乱拿乱翻同事的物品,不准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乱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书信、日记,违者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五、自己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十六、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十七、积极主动配合消防安全员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内禁使用明火,发现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处理,以免引起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八、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1、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2、讲文明风格、不准骂人、吵架,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3、宿舍严禁打架、斗殴及酗酒,违者每次扣20分直至辞退,造成伤害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九、宿舍钥匙由总经理工作部统筹管理、分配、复制,其他人员非经同意不得复制,违者每次扣两分。

  二十、宿舍设管理员两名,负责宿舍管理事务。

  1、宿舍值班分两班倒,时间为每日8:00-16:00,16:00-次日8:00;

  2、按规定对宿舍来访客人进行登记,有权拒绝未登记客人进入宿舍区;

  3、对不遵守本制度的员工进行登记,并及时报总经理工作部;

  4、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

  5、由于员工宿舍管理员管理不严导致员工违反本制度,则与员工一并处理。

  二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属总经理工作部,修订权属总经理办公会。

  二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寝室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 定期检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 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值日生打回饭后,做好汤、菜、馒头的发放,严禁乱抢乱夺,值日生发放汤菜时要注意卫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时,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与同学一起就餐。

  5、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6、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1、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三、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

  四、宿舍纪律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或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跑操时,无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3、打饭不排队、拥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4、打饭时因饭菜数量与伙房人员产生分歧时,找值班人员协调解决,顶撞工作人员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5、值日生打回汤菜、馒头后,要做好发放工作,不听从舍长或值日生安排、乱抢乱夺饭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6、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到教室学习,无故在宿舍内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7、剩菜剩饭没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8、就餐时,须在本宿舍内,不在本宿舍内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9、午间休息时,不在本宿舍内,而在外乱逛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0、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11、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12、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1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1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6、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

  17、没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员同意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3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18、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9、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0、学生上课,而没有关闭宿舍内电器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2分。

  21、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2、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23、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

  五、宿舍卫生标准(设卫生积分5分)

  1、地面(0.5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0.5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0.5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鞋:(0.5分):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每人摆的鞋最多不超过一双鞋;

  5、物品(0.5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6、热水器(0.5分):宿舍内热水器每天擦试干净保证无尘土,不得在宿舍内乱倒热水器内的水。

  7、窗帘(0.5分):宿舍内窗帘悬挂整齐,不得乱扯、乱挂。

  8、空气新鲜(0.5):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

  9、卫生区(0.5分):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10、墙壁(0.5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六、检查、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全员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6、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7、住宿生自行车摆放与走读生自行车摆放由分管主任一同抽查记分。

  8、各班宿舍卫生得分为本班学生所在宿舍得分的总平均分。

  9、根据积分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并发放锦旗。

  寝室管理制度 3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也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的窗口。为了使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特制订如下规定:

  第一章 宿舍调配管理

  第一条 学生宿舍物业管理归属于服务公司管理,它是学生宿舍管理与服务的直接部门。

  第二条 学生住宿由学生处和物业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调配,学生不准擅自进住及调整宿舍。未经物业管理部同意,擅自进住及调房的同学,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新生入学时,由学生处和物业管理部统一安排住宿,在办理住宿时,每人交一寸相片一张,并填写住宿表格,由物业管理部建立学生住宿档案。

  第四条 学生宿舍需调整,由物业管理部同意安排,原宿舍的家具、电话、热水器等配套物品一律不准搬动,物业管理部将派管理人员验收原宿舍的家具、门窗及其他设备,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宿舍调整后要重新核实并填写住宿表格。

  第二章家具设备管理

  第五条 宿舍的家具、门窗和其他设备,先由各寝室按要求填写,后经物业管理部和本宿舍人员双方签名。本宿舍的家具、设备等使用和管理由本宿舍人员负责。如属自然损坏,学院负责维修或更换;如有丢失,照价赔偿;如属人为损坏,除了照价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宿舍的家具、门窗等有关设备不准擅自拆卸,违者应在限期内把原物修复,否则将按破坏公物论处。

  第七条 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等有关设备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当事人没有主动承认错误,宿舍成员又互相包庇,在查不清违纪人员的情况下,家具、门窗等设备维修的费用将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其经济赔偿,并给予同样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 学生实习需要搬运宿舍里的家具设备,必须向宿舍管理部门请示,并办理有关手续。实习归来后,要将原物归还,不得擅自调换,否则将按原物予以赔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如有家具、门窗及有关设备属人为破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并限期缴清。

  第三章 纪律、安全管理

  第九条 每幢学生宿舍楼设有学生宿舍管理值班室,配备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正常的安全、纪律卫生等管理工作。

  第十条 非本院的学生、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楼。进入学生宿舍楼的学生需佩带胸卡方能出入。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自觉出示出入证件,说明来访情况,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男女学生不准进入对方宿舍。

  第十二条 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人(包括本校其他宿舍的同学), 特别禁止留宿异性同学。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时间,学生必须在上课、晚自修预备前10分钟离开宿舍。

  宿舍大门的上锁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10;下午14:20;傍晚18:50;晚上22:00关门。

  凡超过关门时间回宿舍的,一律要在值班室登记,并按迟归处理。爬墙、爬铁门或夜不归宿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第十四条 午休时间(中午12:50—14:10),晚上就寝时间(23:00熄灯以后)。不准在宿舍区内打扑克、下棋、开录音机、弹琴、敲打铁桶、脸盆、餐具、口盅等,违者没收其用具并给予纪律处分。如确因学习需要开录音机的同学必须在不影响其他同学休息的情况下配戴耳机。

  第十五条 在宿舍区内,严禁存放有毒、易燃物品及燃放鞭炮、焰火等,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各种营销活动。

  第十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搓麻将、赌博、酗酒,不准喧哗起哄、往楼下砸东西。

  第十七条 不准在宿舍区内打排球、篮球、足球等,违者没收其器具,造成财务损坏的照价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新生宿舍安排后,宿舍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配置,每人一把,并办理钥匙领用手续。经物业管理部调整住房的同学必须按时退还原宿舍钥匙,再办理新宿舍钥匙领用手续;毕业生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本宿舍钥匙不准转借他人,钥匙丢失必须向管理人员汇报并缴纳相应的钥匙配备费用,不准擅自配置钥匙。凡发现非本宿舍人员持有本宿舍钥匙时,将追究钥匙流失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学生必须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将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要妥善保管,不要随处丢放。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避免东西被盗。

  第四章 水电管理

  第二十条 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禁止违规用电,杜绝私自拉接电线行为,凡宿舍的线路有破口接线或线路移动的迹象,将按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力棒、吹风机、排插等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宿舍里煮饭、煮菜。违者没收用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人员离开宿舍后,要检查水电是否全部关好。凡开长流水或破坏供水、供电设施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宿舍里的水电设备(包括灯泡、灯管)损坏,必须及时向物业服务中心报修,不准擅自维修和处理。

  第五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宿舍区的公共卫生(包括楼梯、走道)由专职保洁人员打扫,宿舍内(含门、窗)的卫生由各宿舍负责。宿舍的'垃圾由各宿舍轮流派人倒进指定垃圾桶内。严禁把垃圾倒放在楼梯口、走廊,放置指定地点。

  第二十五条 严禁往窗外丢垃圾、丢杂物、倒水、倒剩饭菜等,必须主动倒进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二十六条 为了保持宿舍的整洁美观,禁止在宿舍区内张贴各类广告,不准在宿舍门口和宿舍内乱贴明星像画,不准乱涂墙壁,保持墙面干净。

  第二十七条 不准在浴室、厕所乱丢杂物。因乱丢杂物造成排污管道堵塞的情况,疏通费用由有关责任人或有关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第六章 其他方面

  第二十八条 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包括家住本市内的),必须经院系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第二十九条 每间宿舍选举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的纪律、安全、卫生、物品摆放及轮值制度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凡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必须配合学校有关执勤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做好违纪登记工作,凡弄虚作假或干扰、阻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往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寝室管理制度 4

  一、住宿生入住前应签定《住宿承诺书》,做到讲礼貌、讲礼貌,争创优秀宿舍,争当先进个人,自觉服从生活指导教师和宿舍自管会的管理,不得影响学生宿舍正常管理秩序。

  二、学生进校后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到统一划分的楼层房号住宿。未经生活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房间。如遇宿舍调整,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按时间调房或搬迁。

  三、学生必须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晚上无特殊原因不得晚归。夜间晚归的学生,应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生活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进入宿舍。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严禁住宿生夜不归宿。

  四、学生必须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或私自拆装宿舍各种设施设备,凡是人为损坏公用设施者,必须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1—2倍罚款。学生要爱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消防设施或擅自使用消防用水,损坏消防设施者学院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职责。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域吸烟、酗酒、赌博、斗殴、吸毒等。在学生宿舍区域,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动,在宿舍使用体育器械严重影响他人休息者,将对该体育器械予以没收。学生不得在宿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观看、传播观看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六、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及器具进入宿舍。

  七、学生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电线或私自使用电热器、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凡因学生不遵守相关用制度引起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由职责人承担所有职责并负责赔偿学院或第三方的所有损失。

  八、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大笔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自我宿舍的钥匙,不得借与他人,一旦丢失应立即向宿舍长或生活指导教师报告。

  九、市内学生周末原则上不得在学院留宿,寒暑假所有学生必须准时离校。特殊原因节假日确需留校住宿者,应向系部领导提出申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才能留宿,留宿期间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十、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客人,更不准留宿异性或男女生同宿。特殊情景需留宿客人,必须报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未经许可,任何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确有必要到异性宿舍会客者,必须征得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并到值班室登记。

  十一、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进入宿舍进行维修、卫生等工作,应经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允许,并做好进舍离舍的时间、事项等相关登记,不得做一切有损学生利益的事情。

  十二、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如有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宿舍值班室举报。走读生原则上不能进入学生宿舍。

  十三、学生必须爱护环境卫生,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严禁在墙壁上乱贴、乱写、乱画;严禁向走廊、窗外泼水、丢杂物;垃圾和废物实行袋装化处理后倒到指定的地点;禁止携带一次性饭盒进入宿舍楼及在宿舍内用餐。

  十四、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按要求做好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每一天轮流打扫宿舍,个人用品应放置整齐,随时坚持宿舍的整洁与美观。

  十五、坚持宿舍用水卫生,按要求节俭使用纯净水,不得用纯净水洗各种杯具,时刻坚持饮水机及其周边环境干净无污染。

  十六、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应在接到离校通知后二日以内内办理退宿手续,将私人物品搬出宿舍,否则不予签发学生离校清单。

  十七、以上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者,根据我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学生管理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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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务必持续整洁,要求做到:

  1、各寝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一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务必整理好自我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持续清洁。

  3、各种物品要持续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持续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状况需要回寝,务必有学生科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开窗时要挂好窗钩,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务必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务必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寝室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寝室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状况务必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状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老师和学生科请假,并报舍务老师备案。各寝室长在每晚就寝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舍务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忙,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一、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学生在宿舍出现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寝室管理制度 6

  寝室是学生休息的重要场所,创造安全、清洁、卫生、文明的寝室环境,既有利于陶冶学生的高尚情操,又能充分反映学生的集体主义观点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层次,为促进人人参予,人人明确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制度:

  1.自己的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必须自己管理好,多余的零用钱必须存入银行,衣服、挎包等不要挂在窗口附近。

  2.寝室无人时必须加锁,晚上就寝后必须闩好门睡觉。

  3.不得在寝室内用电、用火取暖或烧饭等,无电时若点蜡烛照明或点蚊香时必须远离易燃品。 (熄灯时间后不准点蜡烛)

  4.发现其他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告给管理员或学校行政机构。

  二、卫生制度:

  1.每个寝室必须建立坚持每天轮流的值日制度。

  2.每个同学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倒污水,值日时不乱倒垃圾等。

  3.勤搞个人卫生,勤换脏衣服,睡前勤洗脚,利用晴天勤晒棉被。

  4.勤监督,帮助习惯不好的`同学共同搞好寝室卫生。

  三、纪律管理制度:

  1.按时就寝、起床,就寝时做到静、齐、快。

  2.不得就寝后再起床看小说、打扑克或其他违纪活动。

  3.不得在寝室内抽烟、喝酒,利用扑克进行赌博活动,不看淫秽书刊。

  4.不得偷盗他人物品。

  5.不得随意进入他人寝室玩耍,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玩耍,女生不要进入男生寝室玩耍(包括周末在内)。

  6.不得把非本寝室人员和校外人员带入寝室内玩耍或留宿。

  7.上课和早晚自修时间不得单独一人回到寝室。

  8.必须服从管理员或值周教师的监督指导,必须配合值日学生的检查。

  9.寝室长全面领导、指导寝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或及时报告给班主任、学校行政机构。

  四、其它:

  1.人人必须爱护电灯、电话、水龙头、门、床等公用设施。

  2.人人必须做到节约用水,随手关闭水龙头。

  3.遇特殊事件,如发现有人得急病,有人打架,有人行窃,有人故意破坏公物或制造不安全因素等应迅速报告给管理员或学校行政机构。

  寝室管理制度 7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持续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务必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在本宿舍的学生务必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后勤生活服务科学生宿舍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及有关部门务必密切配合。学生宿舍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礼貌、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带给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面貌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由各系从党员职责岗的学生负责人中推举产生。寝室设室长一人。管委会受学生会和宿管中心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礼貌寝室建立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新生入校后务必持报到注册缴费清单到学生宿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后,方能按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状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生宿管中心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凭校徽和学生证进出宿舍,并自觉理解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或班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状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酗酒、赌博、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不准推销物品。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处以5—30元的罚款,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水煮器、煤油炉等,不准私自乱接电线、电话线、网线,违者将视情节按供电部门的规定处以20~35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棕垫、竹胶板、锁、门窗、玻璃、灯具、开关、插座、电话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都务必由该室的学生负责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上课前将垃圾清扫出寝室(其它时光一律不准往过道上堆放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和居民房上乱倒剩菜剩饭,乱泼污水,乱砸酒瓶,乱丢鞋袜、馒头、纸屑等一切杂物。

  10、不准偷电,违者罚款50元,如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按时按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者予以罚款。

  11、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2、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务必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留校学生按规定缴纳必须的住宿费用。

  13、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掉宿舍大门。遇到特殊状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状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所在系或学生处。

  14、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由学生宿舍提来源理意见并报学生处。

  宿舍开关门时光

  开门时光:早上6∶30

  关门时光:晚上11∶00(星期五、六为12∶00)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一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持续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持续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3、洗衣房坚持每学期为学生洗涤三次卧具(蚊帐每学期洗一次)的制度。并做到认真负责,不污染、不损坏、不丢失。(洗衣房每一天公布洗涤班级,由各班生活委员统一送取)。

  4、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5、各系生活部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礼貌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专项奖励。

  全体同学都务必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用心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党员职责岗”在各系的指导下起好示范作用,协助学生宿舍开展宿舍管理工作,共同营造礼貌、清洁、有序的寝室环境,为校园文化建设作贡献。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从20XX年9月1日开始执行,由后勤服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寝室管理制度 8

  一、宿舍管理标准

  1、宿舍卫生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坚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坚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坚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头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坚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2、宿舍安全标准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景,要坚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我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二、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景;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景,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提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不安全因素,必须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3、员工职责

  (1)、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3)、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景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景;

  (5)、处理好自我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三、宿舍文化建设

  1、做人礼貌,讲话礼貌;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坚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四、水电费的缴纳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1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寝室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立秩序良好、安全卫生、礼貌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职责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职责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供给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供给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坚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构成进取、健康、礼貌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学校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大学理解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善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礼貌、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景。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理解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经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景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景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理解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景,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掉、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礼貌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俭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职责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违反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礼貌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景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寝室管理制度 10

  1、不得在寝室内追逐、打闹,更不得为小事而伤了和气。

  2、寝室内的电灯、电线不要乱摸,小心触电。

  3、妥善保管好火种,绝对要让棉絮与火源绝缘。

  4、自己的财物要保管好,莫随意放置。不得拿别人的东西。

  5、讲究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注意安全。使用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用品。

  6、晚自习后室长应督促本室成员尽快进入寝室休息,及时清点本室人数。不得留人住宿,如有特例需向班主任请示。打钟后关好走道边的所有窗户,闩好门、熄好灯。

  7、夜间不得随意进出寝室。若要起夜,需拿着电筒叫上同学作伴,还要关好寝室门。

  8、夜间若有人敲门,不得轻易开门。要问清来人的`身份和目的,叫他有啥事明天再说,或去找班主任;若动机不纯,要叫醒同学一起在寝室内大声呼喊以让老师们知道。

  9、夜间若有不舒服等紧急事情,应给予帮助,并报告班主任。

  寝室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创造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学校后勤处是学校学生宿舍的主管部门,代表学校实施对学生宿舍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

  第四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老生新学年报到注册时须缴清当年住宿费后方可住宿。学生毕业、退学、休学时,经后勤处管理人员验收室内家具设备完好后,方可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五条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和使用,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统一安排。学生住房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如违规定,根据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个别调整时,须有所在班级辅导员签字,由所在二级学院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并报后勤处房产管理科备案后办理。

  第六条学生宿舍所有房屋、室内家具、电器及室外设施,均为学校财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破坏和处置。后勤处房产管理科对宿舍内公用设施、家具逐一登记建卡、编号落实到人,定期检查。

  第七条学生不得私自将公物搬出宿舍,学生经批准更换宿舍、毕业离校时要如数移交,并办理好物品交接手续,公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由当事人或本寝室学生照价赔偿。

  第八条学生应爱护公物,不得使用铁钉、油漆、刀具等在墙壁、天花板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人为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第九条学生要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识,如发现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应区别情况予以制止或迅速报告学校保卫处。学生宿舍除值班人员负责门卫值班工作外,学生应当认真做好宿舍安全自我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生刷门禁卡进入所住楼栋,未经允许,其他楼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居住楼栋。外来人员找楼栋内的'学生,须经该楼栋的管理员查验有关证件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楼栋,强行进入的交学校保卫处处理。

  第十一条学生宿舍实行分栋封闭管理。不得任意进出异性宿舍,需联系事情时,可请宿舍值班人员通知学生在宿舍楼下处理。特殊情况,须经后勤处房产管理科批准并经该楼栋的管理员查验有关证件登记后并方可进入楼栋。

  第十二条严禁学生到校外租房住宿。未经批准,学生不得夜不归宿,宿舍内不准留宿非本宿舍人员,更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异性。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不得在宿舍内赌博、声喧哗、酗酒滋事、打架骂人或从事其他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的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每天6:00开门,23:00点锁门,未按时回宿舍的学生回宿舍时学生证将被扣留在楼栋值班室处,并经值班人员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次日凭辅导员证明领回学生证。

  第十五条每个学生配发一把房间钥匙,学生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学生离校时须退还钥匙,否则照价赔偿。学生不准私换门锁和私配钥匙,钥匙丢失要以书面形式报告后勤处房产管理科后,方可重新领取钥匙或更换门锁,并由遗失者按成本付费;如不报告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六条学生的贵重物品个人应妥善保管,额现金应存入银行,各宿舍做到人走关灯、及时关闭水龙头、关窗、锁门,发生物品现金被盗情况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案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携带有毒、有害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经商。

  第十八条禁止在学生宿舍内养宠物。

  第十九条学生宿舍水电计量一律以宿舍为单位计算。需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每人每月定额用电量8度,定额用水量3吨,超过额定用量的,到学校卡务中心自费购买。

  第二十条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小,根据《武汉东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宿舍内照明设备、电器由寝室长与同室人员共同保管,出现故障及时报修,电器具自然损坏以旧换新,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第二十二条学生要安全用电,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电热壶、电热棒(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等器具。学生宿舍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网线,禁止私自安装热水器。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楼栋值班人员每天负责打扫室内走廊及室外卫生,寝室内卫生由学生自己打扫,学生应在每天上午8点、下午2点前将室内垃圾装袋放入垃圾桶。

  第二十四条学生应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室内物品应摆放整齐,不得在宿舍内焚烧废纸、随地吐痰、乱刻乱画、在墙壁留脚印、打球,不得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杂物等。

  第二十五条学生不得在宿舍出入口、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停放车辆或堆放物品。

  第二十六条学校后勤处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维修,宿舍公用设施等出现破损,学生应在楼栋值班室进行登记,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后勤处房产管理科报修,房产管理科应及时维修,不得无故拖延。维修不及时造成水电浪费或发生重事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七条寒暑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留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并报学生处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值班室登记。

  第二十八条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二十九条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学生宿舍管理员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宿舍管理员由学校对外招聘产生,后勤处负责对宿舍管理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

  第三十一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负责所辖楼栋的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

  第三十二条学生宿舍管理员必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接受后勤处的领导。

  第三十三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指定位置打卡,不离岗旷工,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因事、因病必须提前请假,经后勤处房产管理科科长批准后才能认可。请假经批准后可请人顶班,顶班人报酬由请假人支付。因直系亲属红白喜事请假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四条对无视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旷工者,经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个月之内旷工3次,或一年旷工累计6次,或一次旷工达两天以上者学校予以辞退。

  第三十五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要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来登记,办好交接班手续。值班期间不得因私事离开岗位到其他楼栋串岗聊天。

  第三十六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要做好学生宿舍保洁,按要求每天定时打扫卫生。垃圾在每天14:00之前清理完毕。

  第三十七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要保管好楼栋公共财物及水电设施,经常进行巡查,对损坏公共财物现象及时上报,坚决制止。

  第三十八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及房屋、家具、水电设施等登记报修工作。按规定办理学生入住、退房等有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学生宿舍管理员禁止在值班室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十条学生宿舍管理员严禁将学校或学生的财物未经允许擅自变卖给他人,发现一次将以实物金额的10倍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学生宿舍管理员服务学生要热情周到,遇事按程序处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严禁在工作中和学生发生争执,不允许发生骂人和打架现象。

  第四十二条学生宿舍管理员因工作失职或操作不当,造成财产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当事人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造成较影响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寝室管理制度 12

  1、按时就寝,熄灯铃响后马上熄灯,不得拖延并保持安静,起床铃响之前不得提前起床。

  2、每天早、中、晚必须打扫寝室,平时也要注意及时打扫,以保持寝室清洁,并保管好卫生用具(如扫帚、畚斗)。

  3、严禁在寝室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到寝室,违者将作严肃处理。

  4、严禁在寝室里抽烟、喝酒、赌博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5、不得随意损坏寝室墙壁(不得用水泥钉等钉在墙上),不得在寝室墙上随意在张贴各种图片及纸张。

  6、自觉维护寝室内外墙及公共墙壁的清洁,不得随意乱涂乱画,不得在墙上留下脚印。

  7、爱护门窗、玻璃及其其他设施,谁损坏谁赔偿。

  8、节约水电,及时关好水龙头、电灯及电风扇。

  9、自觉维护楼层厕所及洗室的清洁,上厕所时请使用粗纸或卫生纸,不得使用报纸、书簿及其它硬性纸张,以防厕所堵塞。

  10、晚上就寝熄灯后不得擅自关门,必须由管理人员清点人数后统一关门。平时要求最后离开的同学及时关门。

  11、日常学习期间(包括早晚自修)寝室大门统一关闭,杜绝在此期间逗留寝室,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到生活指导处登记。

  12、不得向窗外抛洒任何物品;不得向窗外倾倒污水,以免危及他人身体或影响寝室周遍环境。

  寝室管理制度 13

  为加强我校宿舍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集体主义观念,提高学生自理能力,创造优美、文明的集体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管理规定

  1、住宿学生一律按指定的宿舍和床号住宿,不得私自调换。

  2、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宿舍作息时间:早上7:00离开宿舍;中午12:30进入宿舍,夏天14:00(冬天13:30)离开宿舍;下午夏天16:35(冬天16:05)进入宿舍;傍晚18:00晚自习前离开宿舍;晚自习结束后21:30进入宿舍;晚上22:00必须熄灯睡觉。宿舍大门按规定时间开放,宿舍大门关闭时,如确需进入宿舍,必须持有系开具的进入证,如是病假凭医务室证明可进宿舍休息。晚上超过就寝时间回宿舍的,必须登记后方可进入。

  3、学生须按时起床和就寝,在熄灯前进入宿舍。熄灯后宿舍区内保持安静。熄灯后一律不准进行洗漱、洗衣服等,不允许串宿舍聊天或做其它事情,个人收录机应立即关闭,停止吹奏乐器,停止体育活动。严禁点蜡烛(遇停电、只准用手电照明),严禁将点燃的蚊香放置在床下、床杆或桌面、抽屉上、凳子上。

  4、不准在宿舍内使用任何炊具自炊,严禁使用电器设备,如:热得快、热水器、电视、电脑、电饭煲、台灯等电器,严禁私自安装灯头、插头,严禁私自打开电话插座,严禁私自更换照明设施,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

  5、宿舍内不准传播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不健康书画、音像制品,不讲粗话、脏话,不起哄、吵架,不抽烟、喝酒、赌博,不在宿舍楼内打球或在地上滚动哑铃,宿舍楼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品,严禁乱张贴有损精神文明的图片字画。宿舍内严禁刀、枪、棍、棒等管制器械入内。如有特殊情况要使用小型水果刀,必须有书面申请、经管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

  6、注意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离开宿舍要及时关锁、门窗。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寝室内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便乱翻他人物品。

  7、爱护公共财产,保管好寝室内的公用家具,不得擅自将教室或其他公共场所的物品搬至宿舍内,不得调换物品、设施、宿舍公物。

  8、每寝室推选室长一名,负责管理和督促本寝室同学的`生活、安全、卫生、纪律、节水、节电等工作。宿舍值日表公布上墙,值日生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9、注意个人卫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要经常晒晒被褥等,枕巾每二周清洗一次,被套、床单等每月清洗一次。常洗澡、常理发,及时清洗脏衣服、鞋袜。严禁乱倒垃圾,乱扔瓜果纸屑等杂物,严禁从窗口、走廊向楼下扔杂物、泼倒污水。

  10、学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严禁把饭菜等食物带入宿舍(生病卧床等其他特殊情况应经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在宿舍就餐)。

  11、休学、退学、转学的学生,包括办理走读的学生,一经学校批准,就不能进入学生宿舍,不能留宿于同学的宿舍内。

  12、男、女生不准进入异性宿舍内,有事应在宿舍外联系。

  13、来校探望学生的家长,必须在宿舍开放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宿舍门卫处登记方可进入宿舍,离开时也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异性家长不得进入宿舍内,只允许在门卫等候。学生的家长原则上在宿舍关闭的时间内应离开宿舍,如有特殊困难需留宿者,需向学生科或值班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方可住宿。其他人员一律不准留宿,否则将对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理。

  二、宿舍布置规定

  1、制度(台帐):各宿舍台帐统一放在指定位置,学期结束时统一回收,严禁损坏涂改,如有遗失,每本收取工本费。

  2、门前走廊:各宿舍门前走廊由各宿舍负责清扫(不清扫的宿舍视情况扣卫生成绩分),确保清洁干净无杂物,劳动工具统一放在指定地点,拖把放在水桶里,畚箕开口朝里,扫帚放在畚箕里。垃圾筒每天放好垃圾袋。

  3、室内地面:每天早中晚清扫三次,早上拖洗一次,确保地面无积尘、无杂物,每周大扫除时用肥皂粉刷地一遍。

  4、床下:床下鞋子排放整齐成一直线,且每张床下最多不超过6双。

  5、桌凳:

  六号楼:配备两张凳子两张桌子,碗、杯子排放在桌子上面,热水瓶放在桌子下面,并排放整齐。

  七号楼:配备两张凳子三张桌子的宿舍,两张桌子一律靠窗并排竖放。另一张放在靠门床铺顶头。碗、杯子排放在桌子上面,热水瓶放在桌子下面,个人生活用品放在抽屉内。抽屉内应保持干净整齐。

  八号楼:配备两张凳子,一张十斗桌,碗、杯子等整齐排放在上面,水瓶排放在靠桌子边上的地上。

  九号楼:高职宿舍配六张凳子,两张双课。热水瓶排放在柜子下面,碗、杯子排放在柜子上面。

  十号楼:每个宿舍配六张凳子,热水瓶排放在柜子下面,碗、杯子排放在柜子上面。

  6、盆架洗刷用具:二只盆架放在一侧,脸盆和脚盆分别统一放在盆架上,毛巾统一按四叠法叠好挂放在指定的毛巾架上,光面朝上,下端线一致。牙刷、涮口杯等用具统一放在指定位置。

  7、床铺:被子必须叠放整齐,有棱有角,放在靠窗一侧,外沿线离床边缘25cm,离开横档边缘10cm。床单平整干净,床铺上只允许放一只小包和一只小纸盒。不允许挂衣及其他物品,每张床设置床位卡,考核到人。

  8、整体布置:宿舍内要进行美化,但个人床铺上一律不允许张贴明星画,布置高雅,突出专业特色,提倡个性,整体积极向上(布置宿舍时不允许用钉子、双面胶等用具破坏墙面)。

  9、行李床:行李床上箱包摆放整齐,衣服不可挂在行李床上,行李床上外面用布遮住。没有行李床的宿舍,衣服箱包等个人物品一律放入自己柜内。

  10、门窗:门要清洁无灰尘、无脚印、门锁完好,窗台上一律不准放任何东西,门窗玻璃要洁净。

  11、洗刷间、冲淋房、卫生间:洗刷间、冲淋房、厕所水池里外、瓷砖、墙壁擦干净。便池每天刷干净,保证无异味,纸篓放在靠厕所门边的角落里。

  12、室内空气:室内要经常开窗,脏衣鞋袜要及时洗净,保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13、墙角墙壁:墙角墙壁必须保证无污迹、无鞋印、无蜘蛛网。

  14、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学校组织检查,成绩纳入宿舍卫生成绩进行评比。

  三、寝室长管理规定

  1、任职条件: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奉献精神;自律能力强、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热爱劳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2、每个学生宿舍设寝室长一名,寝室长人选由全体寝室成员推荐,班委集体讨论通过,报班主任审批,名单上交学生科。

  3、寝室长职责:

  (1)寝室长隶属于校舍管会。服从宿舍管理员和校舍管会的领导;

  (2)熟悉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和相关的学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寝室同学学习、宣传学校寝室管理规定;

  (3)配合班主任、管理员管理好本宿舍。负责协调寝室成员之间的关系;

  (4)协助管理员和舍管会做好晚自习后的纪律检查,提供夜不归宿学生的名单,做好双休日离校卡的收发工作;

  (5)每天晚上(冬天)21:30-21:45、(夏天)22:00-22:15寝室长必须到所在楼层的层长处汇报本宿舍学生当晚在校住宿情况,并在汇总单上签名;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6)督促本寝室同学按时作息、按时上早操、按时上课;对于本寝室同学的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严重的必须及时向管理员或班主任汇报,如抽烟、打架、看不健康书籍,熄灯后讲话影响本宿舍同学休息的。发现乱扔乱倒垃圾等不良现象立即制止,并向管理员反映;

  (7)安排本宿舍卫生值日表,并督促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带领全宿舍成员争创先进星级宿舍,创建文明宿舍;8)督促本寝室同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检查本寝室同学用水、用电、防火、防盗工作;负责本寝室公共设施的维护和报修;负责监督和提醒舍友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负责督促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关好门窗。

  4、每学期学校组织“优秀寝室长”的评比,并按宿舍总数10%的比例评出“优秀寝室长”,发荣誉证书。发现寝室长不履行职责,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经教育后未改的,撤销其寝室长职务,该学期不得参加任何先进个人的评比,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一定行政处分。

  四、文明宿舍评比

  1、由学生科组织实施,设星级宿舍、先进宿舍、进步宿舍,对获得荣誉的宿舍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2、评比条件:

  (1)星级宿舍:卫生检查得分月平均95分以上;宿舍成员无违反宿舍纪律的情况发生;个人卫生无不合格现象;宿舍安全设施、公共物品完

  (2)先进宿舍:卫生检查得分月平均在90分以上;宿舍成员无违反宿舍纪律的情况发生;个人卫生无不合格现象;宿舍安全设施、公共物品完好。

  (3)进步宿舍:各宿舍楼每月评一个。评比条件:卫生检查得分、宿舍内违纪情况、设施完好情况较上月都有明显进步。

  寝室管理制度 14

  1、学生宿舍楼内的走廊、楼梯、门厅等公共场所卫生,由管理员和保洁员负责打扫并做好保洁工作;全体学生有坚持清洁的义务,不得乱扔垃圾。

  2、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室成员共同负责清扫和坚持,及时清倒垃圾,坚持宿舍通风、整洁。学生应坚持个人卫生和床铺的整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周会有干事随机抽查宿舍卫生情景,并对宿舍卫生打分(脏、乱、差的'宿舍根据实际情景整改;好的宿舍会被拍照,评选优秀宿舍)。

  3、学生离开宿舍应切断电脑、手机、饮水机等电器电源。

  4、学生离开宿舍(或放假)要锁门、关窗。不得将钥匙借给他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撬门破锁。

  5、各类票证、银行卡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除少量现金外,很多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6、宿舍热水时间是每一天早上6点30—8点30,中午12点—14点,晚上17点—23点。

  7、严禁自行车入楼,严禁阳台摆放杂物,严禁向室外抛扔东西,危害他人安全。

  8、不准在墙壁上乱刻乱划,损毁墙壁、地面,不得随意张贴弄脏墙壁、门窗。

  9、不准在宿舍、走道堆放杂物、抛洒垃圾,焚烧杂物,不得在宿舍、走廊打球等。

  10、禁止在学生宿舍内饲养、携带影响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宠物。

  11、禁止在宿舍吸烟、使用蜡烛等明火火源。禁止在宿舍使用各种电炉、电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暖器、电热毯、煤油炉、酒精炉等大功率用电器。遵守曲靖师范学院学生社区水电管理制度,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用电,不得擅自违章维修,造成后果由职责人承担。

  12、禁止挪动或破坏学校消防器材、应急灯、安全疏散指示灯,堵塞安全门或应急通道等行为。

  13、在楼栋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注意坚持安静,维护公共卫生。

  14、入学一周内检查宿舍设施是否有损坏情景,如有损坏,请到宿管阿姨处报修,逾期不候。

  15、宿舍楼内禁止从事任何经商活动。对上门推销商品的人员应坚决抵制并及时向楼栋值班人员或保卫处报告。

  16、作息时间(关灯、关门):周日—周四:早上6:20开门,晚上23点关门;周五—周六:早上6:20开门,晚上23:30关门。晚归同学须到值班室登记,不准男女同学互相窜门,严禁夜不归宿,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每周会有校自律委员会干事检查晚归(不定时不定点)。

  17、入住学生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安排,擅自调换或拒不调换宿舍者,给予警告处分;未经批准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未经批准晚归甚至夜不归宿,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未经批准在校外租住者,视情景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寝室管理制度 15

  一、学生凭住宿证进出宿舍,非住校学生不许进入宿舍;

  二、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作息时光,上课期间不准进入寝室;

  三、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员轮流值日,值日生负责室内外卫生的清扫工作,并整理寝室内务;

  四、寝室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打闹、嬉戏,不说不礼貌的'话;

  五、室员之间要互相帮忙,搞好团结,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情;

  六、爱护公物,每个室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不准使用别人的物品;

  七、走廊持续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不准向走廊、窗口泼水,不准乱扔杂物;

  八、不准破坏公共设施,不准乱钉乱画,不准乱接电器,不准踢撬门窗;

  九、不准喝酒、抽烟,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活动,不准看不健康的书刊;

  十、不准男女生互相串门;

  十一、不准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准晚间就寝时光外出;

  十二、不准浪费水电,熄灯后不准使用其它照明工具;

  十三、尊敬师长,服从管理,遇事向值班教师报告。

  寝室管理制度 16

  为方便在职员工,设置员工寝室。为确保员工寝室安全、卫生、整洁、舒适、规范有序,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员工寝室常务管理由寝室长全面负责,主要工作为:日常提供办公室水电费上缴单据,值日员工排班,本寝员工动态。不能完成以上本职的的寝室长正常扣寝室费。

  二、各集体寝室全天24小时严禁异性串寝。遇有同性亲友白天(8:00----17:00)可入室访问;异性亲友晚间(17:00---次日8:00)严禁进入寝室内访问。非规定时间带异性入寝罚款一次罚款200元,并企业通报。特殊情况总经理批示。

  三、没有总经理批准,任何时间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离职员工住宿。发现一次扣200元处理。

  四、员工寝室管理小组由罗文成、王福强、裴东伟,王坤组成,不定期对员工寝室进行检查与抽查,发现问题直接处理。

  五、员工寝室管理标准

  1.住宿员工必须于指定寝室、指定铺位休息就寝,起床后必须将个人被褥叠放整齐,铺面整洁干净,铺下物品用具摆放整齐。要求按八常标准摆放。不叠被者处罚10元/次。不拔电褥子者处罚100元/次。

  2.住宿员工任何时间严禁于寝室内大声喧哗、吵闹等影响他人休息行为。现宿舍搬入居民楼,严禁上下楼大声喧哗,造成楼内住户投诉的当事人罚款每人1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不退押金及工资。

  3.住宿员工严禁任何时间参与赌博性质的'扑克、麻将等游戏活动;严禁住宿

  员工酗酒闹事,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不退押金及工资。

  4.住宿员工所领取的寝室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5.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在寝室使用加热棒、电暖风、电磁炉等一切电器设备,违者罚款50元。

  6.员工因故不能当夜归寝,必须提前向部门经理上报,主管经理批准并及时转综合部经理,由综合部经理备查存档。如未提前填写申请表而未归寝者一经发现处以20元罚款。

  寝室管理制度 17

  一、按时作息,熄灯后不准说话,尽快入睡,熄灯后一小时内不准上厕所。

  二、寝室内不准打闹,不准骂人,要严守寝室纪律。

  三、寝室里不准玩手机、mp3等、

  四、讲究个人卫生和集体卫生,每天洗脚,鞋、袜勤换洗。不准在床下扔垃圾,不准在寝室洗刷,保持室内;干燥卫生。

  五、个人财产要妥善保管,寝室没不准存放现金、饭卡、手机、首饰等贵重物品,否则后果自负。白天没有特殊情况不开寝室门。

  六、不准窜寝室,窜床位,上厕所每次只准一人,不准结伙而入。

  七、听从寝管老师和寝室长管理,不准顶撞,有意见可及时向校领导反映。

  八、树立为他人着想的好思想,未经他人允许不准拿或使用别人物品。

  九、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室内不准乱扯乱挂。

  十、保持寝室内干净卫生,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堆放垃圾。十一、爱护公物,不准随意损坏或破坏,如有损坏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十二、以上规定要严格遵守,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留校察看,劝退等处分。

  xx中学

  寝室管理制度 18

  为了规范学生的寝室生活行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规定

  1、任何人未经管理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外出住宿,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回寝室。

  3、寝室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全面负责该寝室的纪律、卫生和财产的管理,如安排落实清洁卫生值日、记载寝室考勤、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该寝室成员管理,寝室长必须率先垂范、公平公正,对寝室成员热情关心、严格要求。

  4、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寝室;各寝室的学生不得互窜寝室,如因事需要,必须经管理员批准。

  5、未经物品主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其生活用品;不得擅自动用空床位上的物品并保持其清洁卫生;

  6、管理员对学生寝室的管理责任:维护寝室正常秩序,指导寝室长工作,教育、督促学生遵守寝室制度,处理偶发事件,做好各种考核记载,及时联系班主任。

  二、作息制度

  1、按时就寝:就寝铃响后,不讲话,不吃东西,不得随便出入寝室,不准在寝室和走廊上高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做与就寝无关的'事情;下晚自习后,迅速回寝室洗漱,做好晚寝准备。

  2、起床铃响后,不睡懒觉,迅速起床洗漱、理好床铺、准备上课。

  三、寝室内务要求

  1、寝室内物品的摆放要求:床上被子的叠放要四棱上线成豆腐型,床单(席子)、枕头和枕巾不皱乱,床垫不外露,小件生活用品(水杯、牙膏、牙刷等)统一放齐在阳台处桌面上,鞋子和洗脸盆放在桌下,水桶齐放在卫生间水龙头下并随时装满水,毛巾整齐晾挂阳台墙上。

  2、勤洗澡、勤换衣,不积存脏衣、脏袜、脏鞋;被盖外套、枕巾和枕套经常拆洗,保持其清洁舒展;

  3、保持寝室内、外和卫生间的清洁卫生:每天打扫两次(中餐和晚餐后);不随地吐痰,不在寝室内用餐,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乱画,不向窗外、楼下和走廊上倒水、扔垃圾等。

  四、安全制度

  1、防遗失:现金和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必要时可交班主任或其他教师代管;未经值周领导或寝室管理教师批准,学生不得留宿他人;

  2、防火灾: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燃点蜡烛;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3、防事故: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五、公物保护

  1、节约用电、用水,人离关灯断流;

  2、爱护寝室内的寝具和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卸、拆装各种设备实施;

  3、进出时,轻手关门,禁止擂、撞、踢门;不得多人共床损坏床位;

  4、不得在寝室内乱写、乱画、乱贴;

  5、损坏公物,照价赔赏;破坏公物,加倍赔赏。

  六、附则

  1、以上各规章制度,各寝室相关人员务必遵照执行,如因不遵守制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者自负。

  2、本规则自20xx年5月7日开始执行。

  寝室管理制度 19

  为了加强幼儿寝室管理,确保幼儿安全,根据我园实际,特制定以下幼儿寝室管理制度:

  一、未经许可,一切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幼儿寝室。

  二、幼儿进寝室后,保育员应提醒幼儿立即脱衣上床睡觉,不得大声喧哗和玩耍、疯闹。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寝室,不得打瞌睡、做私事,教师之间不闲谈,要不断巡视,幼儿睡眠情况,做好护理工作。

  四、提醒幼儿中途解便,特别注意个别特殊儿童的护理工作。

  五、中途幼儿有身体不适或不安全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汇报;及时和保育医生及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医治。

  六、每天坚持开窗通风,保持寝室空气流通。

  七、早班看护幼儿午睡的.教师,幼儿起床后需整理好幼儿的床铺,清理好地面垃圾,保持幼儿寝室干净整洁。

  八、每天用"84"消毒液坚持消毒。消毒时间一般在幼儿不在寝室的时间进行消毒。

  九、如遇不安全情况,首先把幼儿撤离,切断不安全因素,立即向上级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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