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户籍制度主要是用来干什么的

时间:2022-11-14 10:21:30 制度 我要投稿

历史上户籍制度主要是用来干什么的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历史上户籍制度主要是用来干什么的,欢迎阅读与收藏。

历史上户籍制度主要是用来干什么的

  近期,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决定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中国户籍制度起源很早,殷墟卜辞中记载:“王其莅籍”、“王往莅籍”。据近人考证,商朝的官职中有“小籍臣”之职,主管籍田之事。而且历朝历代都很重视户籍制度,它与高度集中的中央权力即王权国家紧密相连,以禁锢人口迁徙自由为基本原则,追求静态安定的社会形态。总而言之,户籍制度为古代中央集权政治和等级思想砌上了一层厚厚的保护墙,现行的户籍制度依然有着顽固的历史问题,它的封闭性与保守性极大地阻碍了当下社会的良性运转。到现代,等级观念的产生逻辑与此相反,是先通过人为的户籍制上的规定对农村人口的流动作严格的限制,赋予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不同的权利,后有社会上普遍的“城里人”和“乡下人”的区别。

  BRIEF 1

  窥户籍制度 考历代政治得失传统户籍制度是皇权的法律体现

  古代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了一套严密的户籍管理制度的国家。中国传统户籍制度源远流长,发展于春秋,定型于秦汉,以后各朝各代历经变化,从秦汉的“编户齐民”发展到明清的保甲制度,沿袭了两千多年。传统户籍制度是与中国王朝体制相联系的一项基本制度。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其基本功能是通过人口统计,“人户以籍为定”,提供分配土地和征发税赋徭役的依据,强制百姓履行为国家服役的义务,是皇权专制主义“纳贡制度”的法律体现。 秦代:外出住店须官方介绍信

  中国的户籍制度至迟可以追溯到二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秦国在商鞅的主持下,率先建立了严密的户口登记制度,并禁止民众自由迁徒,人民不得已外出住店,必须持有官方开具的介绍信,否则客人与店家一块治罪。

  汉代:脱籍流亡就算犯法

  汉代继承了秦朝的全民户口登记制度,将全国的地主、自耕农、雇农、佣工、商人,全部编入国家的户籍,这叫做“编户齐民”。 从法律意义上说,所谓“编户齐民”,是指所有编入户籍的大汉居民,不论东西南北,不分男女老幼,都是国家的公民(请注意,“公民”一词,早在先秦时已经出现了,意为“国家的人”,与隶属于贵族的“私民”相对),具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汉代也限制自由迁徙,人户要迁移户籍,须经“乡啬夫”批准。脱籍流亡是触犯法律的。

  唐代:户籍分良民和贱民

  唐代的户籍档案通常还记录有人户的体貌特征,如肤色、身高、面部有何特点。在敦煌出土的唐代籍账残卷中,就发现不少户籍资料都注明了诸如“右足跛,耳下小瘤,面有黑子”之类的文字。古代没有照像技术,这些对体貌特征的描述相当于照片,可以防止作伪,也可作为民户脱籍逃亡后的追捕线索。这也显示唐代的户籍制度已发展得更加严密了。

  但唐代户籍制度跟秦汉时期的最大差异,是形成了“编户”与“非编户”两个不平等的阶级,编户为良民(自由民),非编户为贱民(非自由民)。换言之,国家的编户齐民只覆盖一部分人——良民,另一部分人则属于贱民,没有资格编户,只能附籍于主家。唐代的贱民主要包括给官府服役的官贱民,如工户、乐户、杂户;以及依附于门阀世族的私贱民,即部曲、奴婢,他们是属于私人的财产,可以像货物畜产一样交易。

  宋代:最早划分城市户口与乡村户口

  宋朝的户籍制度根据居城或居乡,划为“坊郭户”与“乡村户”,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城市居民户口,意味着城市人口的扩张,市民阶层已然形成。城市中的流动人口更多——宋代城市是开放的,任何人都可以流入,商人、佣工、流民,如建康府曾为“留都之地,四方失所流徙之民,往往多聚于此,皆无作业”。

  宋朝的户籍管理也具有一定的开放性:一个人移居到一个地方生活一年以上,便可获得当地户口。今日在京城流浪多年仍未能取得一纸户籍的“北漂族”,看后会不会生出几分“羡慕嫉妒恨”呢?

  明代:请在户籍地一里之内活动

  开创明王朝的朱元璋重建了一个以小农为本的宁静秩序。体现在户籍制度上,明政府将全国户口按照职业分工,划为民户、军户、匠户等籍,民户务农,并向国家纳农业税、服徭役;军户的义务是服兵役;匠户则必须为宫廷、官府及官营手工业服劳役。各色户籍世袭职业,不容更改,农民的子弟世代务农,工匠的子孙世代做工,军户的子孙世代从军。

  朱元璋下令进行全国人口普查,登记造册,一册两份,户籍保存于官府,类似于今日的户籍档案;户帖交给居民,类似于今日的户口簿。同时,建立在户籍制度上的社会控制也进一步加强,明政府规定农民的活动范围限于户籍所在地的一里之间,做到“朝出暮入,作息之道互知”,任何人离乡百里,“即验文引”;商人外出经商,也必须领取官府颁发的“路引”(类似于介绍信),否则按游民处置,“重则杀身,轻则黥窜化外”;商人户籍所在地的'邻里被要求务必知道外出经商之人的归期,若两载不归,要向官方报告。

  BRIEF 2

  古代通过居民入籍确立等级体系户籍制强化了农耕文明的等级思想

  等级观念、贵贱有别、尊卑有序是中国文化中根深蒂固的传统。古代的等级观念主要通过贵贱有别、尊卑有序的伦理道德体现出来,反映到户籍制度上就是把不同社会地位的人编入不同的户籍册,享受不同权利和承担不同义务。中国历代统治者都是通过对国民的划分来确立等级体系的,所以在同一等级内他们也会进行划分与归类。

  “家天下”观念与户籍制相依相伴

  森严的等级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特征之一,而等级制度背后蕴藏的正是全社会普遍的等级观念。荀子曾言,所谓法,就是“齐其不齐”,一语道破了法律与等级之间的关系,即法律的目的就在于维护等级秩序,使不同的等级服从各自等级所具有的规范。户籍制度通过把人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不同等级之间享受的权利承担的义务是截然不同的。

  促生了普遍的等级文化观念

  森严的等级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特征之一,而等级制度背后蕴藏的正是全社会普遍的等级观念。荀子曾言,所谓法,就是“齐其不齐”,一语道破了法律与等级之间的关系,即法律的目的就在于维护等级秩序,使不同的等级服从各自等级所具有的规范。户籍制度通过把人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不同等级之间享受的权利承担的义务是截然不同的。

  而且,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社会里,男耕女织,也没有跟外部世界交往的必要,虽然鸡犬之声相闻,居民却可以老死不相往来。故《孟子·滕文公上》云:“死徙无(勿)出乡”。对土地的依赖,是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小农的一个基本的且实际的愿望,而背井离乡的迁徙移居则为人生的最大苦难,非万不得已而不为之。《唐会要》卷八五《逃户》:“安土重迁,黎民之性;苟非艰窘,岂至逃亡”。可见,定民之居既是自然经济社会的本来要求和必然结果,又是自然经济条件下黎民百姓的基本愿望。因此,小农经济条件下的户口管理应该是“定四民之居”式的户口管理,把黎民百姓固定于土地上既是必然的,又是合理的。

  结语

  总之,户籍制度为等级森严的社会砌上了一层厚厚的保护墙,进一步降低了古代社会的流动性。整个社会结构就像一座金字塔,处于顶端的统治者希望下层的百姓各居其位、各司其职,接受出身带来的贫贱地位是不可更改的理念。这倒巧合的类似于了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的理念了,他认为国家应当确定一种界分严格的三个等级间的劳动分工,任何人都必须固守自己的天职而不干涉任何他人的事务,即“各守本分、各司其职,就是正义”。

  到现代,等级观念的产生逻辑与此相反,是先通过人为的户籍制上的规定对农村人口的流动作严格的限制,赋予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不同的权利,后有社会上普遍的“城里人”和“乡下人”的等级观念。

  拓展:历史上秦朝统一户籍制度

  秦朝的户籍制度乃是商鞅变法以来的延续,而商鞅变法时所制定的户籍制度,则是为了便于朝廷对百姓加强管理,其核心仍然是为“耕战”服务,且与连坐制度息息相关。秦朝的户籍制度,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较为详细的户籍管理模式,在当时来说,无疑极为先进。

  秦国户籍制度特点

  根据《史记·秦本纪》的记载,早在秦献公十年时,便建立了“为户籍相伍”的户籍管理制度,也就是说以五家为“伍”来进行编制户口,这时期“伍”便是户口编制的基本单位。

  特点一:以“伍、什”为基本单位。根据《史记·商君列传》的记载,到了秦孝公时期,孝公以商鞅实行变法,于是“令民为什伍,而想收司连坐”,《索隐》中则有“五家为保,十家相连”的记载,此时开始确立了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的户籍制度,而与这种制度相伴随的,便是严苛的连坐制度,“伍什”的编制便是为了邻里之间相互监督。1975年,湖北省出土的云梦秦简,这为我们揭开了《秦律》的面纱。所谓的“伍什连坐”,便是说“伍什”之中一家犯法,十家连坐的制度,如果主动举报则可以免除刑罚,如果隐瞒包庇则会加重刑罚。因此,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建立起了一套以“伍、什”为基本单位的户籍制度,有了相互之间的连坐监督,极大方便了朝廷对百姓的管理,且可以直接深入到每一户人家。

  特点二:小家庭管理模式。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一家之人不论有多少口,都通常居住在一起。而商鞅则制定了一夫一妇的小家庭管理模式,为了强制推行这一政策,更是制定了“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的惩罚机制,也就是说,如果一家有两个男人,便必须分家,如果不分,便以增加其赋税为惩罚。这种制度主要是为了取缔大家族制下的大家庭,鼓励小家庭的建立,从而推动小农经济,也可以将其看作是一种彻底释放劳动力的手段。

  特点三:登记极为细致。根据史料来看,在秦始皇之前,秦朝的户籍制度主要登记有人口所在地、家庭身份、出生地区、爵位、姓名、家庭财产和类别等。而一个家庭内部,则按照以户主为首,男性、成年人、直系亲属、女性、未成年人、旁系亲属的顺序,登记着其家庭成员,还有其祖宗三代的出身情况。此后,一直到秦始皇十六年(前231年)规定,男子不论成丁与否,一律登记年龄,甚至有可能登记着户内成员的身高记录。

  如此详细的户籍制度,在古代来说无疑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为了维持户籍制度的运转,当然要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那么它又是如何运转的呢?

  1、户籍核对的周期和方式。现在一般认为,秦朝的户籍为三年一造(另说年年更造),县、郡官员负责户口的查验和登记,这被称为“案户比民”,或称“案比”。“案比”的时间为在当年的八月,到时老百姓需要全家出动前往县府,聚集廷中,接受主吏的比对。而为了避免百姓有所隐瞒,当时还制定了一些临时性的监察措施。

  秦国户籍和律法大多落入了萧何手中

  2、户籍的登记、消除和迁移。《商君书·境内》有载“四境之地,丈夫子女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消。”而根据《傅律》的规定,户口的登记、消除主要由百姓自报,而为了避免百姓以小报老或以壮报残从而逃脱劳役,同样有着相应的处罚规定。而一旦百姓需要迁移,则必须在官府办理“更籍”手续,否则不可迁移,如果擅自迁移,是要遭到惩处的。同样的,如果官吏故意刁难百姓,从而导致百姓遭到惩处,官吏同样要接受处罚。

  3、立户的要求。在秦国或者秦朝,并不是说你想要立户便能立户的,而是有着一定的要求,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不能是商人、开客店者、赘婿、后父。二是必须是土地拥有者或是官府授田的对象。

  综上所述,户籍制度在秦国和秦朝乃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政策,他可以保证国君对国内人力情况了如指掌,更方便了朝廷派遣劳役、收取赋税,可以说是大大提高了国家行政效率。

【历史上户籍制度主要是用来干什么的】相关文章:

南博会主要是干什么的04-20

糕点里的抗氧剂是用来干什么的10-17

户籍制度12-11

信息系统监理师主要是做什么的11-05

户籍制度演变10-21

关于户籍制度07-20

农村户籍制度07-20

户籍制度演变【热】01-20

青春是用来奋斗的,理想是用来实现的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