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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查卷应有制度性权利通道
2015年高考,历史成绩一向优异的江苏考生小闻只得了个c,他怀疑自己的考卷被评卷老师误判了,便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江苏省教育厅申请查看考卷,但考试院以考卷为国家秘密为由予以拒绝。后小闻向教育部提出行政复议,教育部明确答复高考考卷不属国家秘密,要求江苏省教育厅对小闻查看考卷的申请重新答复,但江苏省教育厅一直未给出新的答复,小闻无奈之下只能将教育厅告上法院。
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由于教育部已经明确高考考卷不属国家秘密,并且其他地方也有过考生胜诉的类似案例,所以小闻这次的官司,看起来是很有胜诉希望的。但按规定,高考考卷会在成绩公布后6个月后销毁,对于小闻来说,很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还是看不到考卷的尴尬情况,所以说,如何建立制度性的权利通道,是教育部门迫切需要考虑的问题。
既然不是国家秘密,查看考卷就是考生天然的权利,毕竟阅卷老师误判的可能性还是存在,而考分则关系到考生一生的命运,绝对不是小事。一说到放开考生查看考卷,就有很多专家会说,这样太麻烦了,而以高考成绩为基础的录取工作是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所以放开查看考卷不现实。这样的考虑确有现实因素,但“麻烦”不应该是拒绝考生查看考卷的理由,既然阅卷存在误判可能,就应该设立相应的纠错机制,就跟法院判案一样,不能说怕麻烦就不设置错案纠正机制。高考成绩事关考生一生的命运,查看考卷印证考分是考生不容漠视的权利。认知到这一点,才能在技术上考虑如何设置制度性的权利通道,让所有考生都能不留疑惑地接受自己的高考成绩。
对于教育部来说,既然类似的查分官司屡屡出现,就不应该停留在个案纠错上,而应该尽快建立查看考卷和纠错机制,不能任由地方教育部门以五花八门的理由阻止考生查看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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