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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德育、智育双轨导师制度方案
一、导师制度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现学生德育、智育等方面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制定和达成高中三年人生规划和发展目标,根据《化成高中德育实施方案》、《化成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学校实行分层次、有重点的德育智育双轨导师制度,指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等。
二、导师资格认定:
1、具有教师资格的本校在职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育人意识,有较强的责任感。
3、坚持育人为先,治学态度严谨,关注学生身心,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4、关心课改,能正确理解课改理念并能以此理念指导学生有效学习。
5、指导学生筹划高中三年的成长发展计划,指导学生根据实际调整计划,帮助学生一步步实现目标。
三、导师与被指导学生守则:
被指导学生可以自己选择导师,也可有年级组指派。但一经确立关系后,要本着相互尊重、谦虚谨慎的原则,建立良好而融洽的师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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