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借还的制度
一、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短缺药品,精密、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得外借。确因教学急需,须经校长批准。
二、教师因进行实验研究或开展科技活动需用仪器,应填写借条,经管理员同意才能借出。
三、外单位借物,要凭单位介绍信并填写借条,经教研组同意、教导主任批准,才能借出。
四、凡借出的物品应及时登记,按期收回,严格检验。有遗失或损坏,按赔偿制度中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设备借还的制度】相关文章:
食品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12-25
图书馆借还服务存在的不足及创新路径10-09
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12-27
有关企业设备管理制度12-20
设备管理制度(集合15篇)01-28
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1-08
民办幼儿园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12-23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5篇01-29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01-15
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