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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坐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确保课堂教学的开展,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我校教师实行全员集体办公、坐班制度。
一、每天学校上班时间,全体教师均应坚持坐班工作制。
具体为工作日上午7:50至11:30,下午13:50至17:10。
二、每天上午、下午的预备铃响前各签到一次,不得代签。
中间不定时检查。
三、坐班纪律要求
(1) 在集体办公、坐班期间,不上课的教师只能在办公室或图书室、实验室等处从事与教学有关的活动,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2)集体
办公、坐班期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
(3)外出学习、培训以及因病、因事不能按时集体办公、坐班的,必须履行请假、销假手续,不能履行手续的作旷工处理。
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4)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集体办公、坐班时间,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中途离开。
四、教、职工集体办公、坐班情况每周公布一次。
教、职工坐班制纳入学校学年考核内容。
五、在集体办公、坐班时间内,因私事、病假1天以内,由学校负责批准,未经批准而离岗者,视同擅自离岗,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有以下情况的教职工免坐班:
1、哺乳期女教师,即婴儿出生后一周年内;
2、父母(公婆)或爱人,子女因病住院或重病在家治疗期间;
3、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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