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基层的工作制度

时间:2020-11-05 09:23:16 制度 我要投稿

联系基层的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和省委关于改正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规定,进一步细化我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有关完善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基层制度,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成效,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按照省市县有关精神,制定我院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

联系基层的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1.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拓展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途径,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凝聚人心,提升检察工作良好形象,促进形成检察工作发展良好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要求

  2.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诉求。

  3.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接受群众的教育和监督。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把联系和服务群众作为向群众学习的过程,从中汲取营养,经受锻炼,自觉地接受群众的教育、评议和监督。

  5.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实际工作中,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作斗争。

  6.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和解释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使用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三、联系内容

  7.深入调研。党员领导干部要将联系点工作与日常检察工作统筹兼顾,认真开展联系工作。对所联系点要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准确掌握工作实际,通过调查,了解社情民意,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

  8.宣传服务。积极发挥检察工作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为基层群众答疑解难,解决政策梗塞问题,为经济快速发展、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创建平安寻乌、法治寻乌做好服务。

  9.具体指导。根据各自联系点单位实际,结合办案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深入所联系点所在乡(镇)、村指导工作,了解情况,提出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积极帮助联系点找差距、理思路,帮助联系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0.解决难题。要把为民、为基层办实事作为联系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重点抓好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尤其是做好社会广泛关注和群众反响强烈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出解决的时限,条件不具备的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讲明原因。

  11.延伸触角。 进一步延伸化解社会矛盾的触角,对联系乡镇发生的涉检信访案件及时进行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协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重点部位的治安整治、重点人群的监督管控等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建立检察信息员队伍,承担起发现、收集、整理农村各类涉检信息职能,积极查办并协助自侦部门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有效延长检察工作链条,近距离接触基层行政、执法,近距离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发现、认真排查职务犯罪线索,促进基层廉洁勤政;通过就近受理公民对民事行政裁判不服的申诉,引导农民群众合理运用检察监督手段进行救济。探索开展线索初查、案件移送、立案监督等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工作。 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与基层综治部门、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部门资源共享、协作联动机制,积极开展矫正对象交付执行、矫正帮教工作的监督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四进”活动,结合执法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

  四、联系形式

  12.走访座谈。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点座谈、了解联系点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困难诉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13.谈心活动。在联系点适当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倾听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呼声。

  14.调查问卷。围绕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群众工作等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院“八大工程”建设要求和分管工作实际,定期在联系点发放调查表,实行计名或不计名两种形式,征求联系点群众对检察工作、法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统计、梳理和反馈工作,全面把握基层社会民情民意和动态规律。

  15.举办报告会。组织干警作专题报告,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帮助联系点增强求真务实、干事创业、依法办事的能力。

  16.参加民主生活会。参加联系点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组织实施

  17.联系点分工。党组书记、检察长温斌负责对班子成员联系乡镇服务群众工作进行总调度,督促检查班子成员贯彻落实挂点联系基层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调研全县十五个乡镇和全县企、事业单位。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松源负责挂点联系长宁镇、澄江镇、丹溪乡,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玉盘负责文峰乡、三标乡、龙廷乡,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军民负责水源乡、南桥镇、留车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志丰负责吉潭镇、罗珊乡、项山乡,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古松林负责菖蒲乡、晨光镇、桂竹帽镇。

  18.联系要求。院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到乡镇、村组和基层一线企业事业单位调研不少于120天,每年到村组调研不少于90个,联系农户不少于30户(重点户10户),牵头完成对工作有指导和推动作用的调研课题不少于1个。其它班子成员原则上每月到联系点调研不少于2天,联系农户不少于20户(重点户5户),遇到特殊情况要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每年在联系点工作的时间累计一般不少于30天,并完成至少1个调研课题。“三送活动”挂点包片联系村组的,每年到村组帮扶不少于180天。要真正关心群众的疾苦,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生活难题,建立帮扶计划,实现帮扶目标。每年原则上要为联系点办5件以上的实事好事。

  19.工作纪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联系点树立榜样。因公下到联系点到乡镇用餐的,一律在机关食堂吃工作餐,到农户或村干部家吃派饭的,必须缴纳伙食费。

  20.建立联系点工作日记.将每次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记载。每半年须将在联系点的工作情况在党组会上汇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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