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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医院考勤制度5篇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用的医院考勤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医院考勤制度 1
一、作息时间及请销假制度
1、医院具体上班时间院党支部、院办制定,日常作息时间: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00: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医院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规定不能休假的,该时间段不享受假期。医院组织职工加班,由医院党支部、院办按照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或存假,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算薪、算假。
2、全院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有事先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全体干部职工上、下班在三楼打考勤,每月的考勤表在次月3日前交医院统计室。 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班以及工作交接,科室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审批,
3、科主任、护士长请假1天内由业务副院长审批,1天以上由院长或书记审批。
4、其他干部职工请假,1天内科室领导审批。1天以上,由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或书记审批。
5、所有病、事假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条,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所有假条一式两份随当月考勤报医院统计室及院办公室,假满的须及时销假。
6、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班以及工作交接,科室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审批.
7、个人晋升、学习、考试、继续在教育者,轮换班科室内调剂,安排好工作,由科主任审批院办备案,方可离岗,每月不超过3次,发现不调剂又不上班者, 按旷工处理。
8、住院部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医生、护士按科室排班表执行, 值班医师值班可以提前1.5小时回家吃饭。
9、凡请假离开本市时,事前必须在院办公室登记,回院后及时销假,否则一切后果医院概不负责办理。
二、关于各类假的规定:
1.病假:
① 病假按照每日职务工资的40%扣发,同时取消当日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 病假连续超过1月的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个月,同时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③若借请病假为名走亲访友、游山玩水、回乡探亲或未按规定在家休息养病,从事其他活动等,查实后按旷工对待。
④在病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者,除按旷工处理外,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⑤本院职工在外院治疗的,必须有相关医疗机构的医学证明书,本院病休证明书5天以上科主任审批,7天以上由分管院长审批,半月以上由院长审批,否则证明无效。对弄虚作假或不按此制度执行者,除在综合目标考核中扣分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事假:
①事假按照每日职务工资的60%扣发,同时取消当日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连续事假在一周以上或累计15天以上的,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③连续事假超过1个月或累计2个月以上的,停发一切费用和基本工资。
④事假必须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上班并按本制度请假获得批准的方能生效。凡未经组织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3、婚丧假:
①职工结婚,婚假三天,为鼓励晚婚,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初婚(少数民族男年满23周岁,女年满21周岁初婚)夫妻为晚婚,可享受晚婚假20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②职工直系亲属(子女、配偶、本人父母)死亡,丧假3天。 ③职工结婚,但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城市的,职工的直系亲属异地死亡需要前去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④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职务工资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予以扣除。
4、产假:
①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产假30天,剖宫产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晚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②女职工接受节育手术,可享受以下列休假期:
A 、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二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术后一周内不作重体力劳动。
B 、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一天。
C 、人工流产:休息二十天。
D 、人工流产同时放置节育器:休息十六天。
③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上班工作的,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④职工产假期间,职工的职务工资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予以扣除。
三、对迟到、早退、中途脱岗的处理
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上班。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脱岗指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医院党支部、院办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查岗。
①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半小时内由科室处理,报院办备案。
②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半小时以上,扣除当日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
③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月累计2次以上、年累计5次以上,除扣除日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④由于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在病人或家属中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责令在全院大会上作检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⑤由于迟到、早退、中途脱岗造成医疗事故的,除按医疗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同时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旷工的处理:
①旷工1天,扣除当日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
②旷工在1天以上累计3天以上,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③旷工在15天以上,按自动除名(离岗)处理。
④凡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拒不按时到岗上班者,均以旷工论处。
五、医院或科室安排的会议、学习、培训、早会必须按时参加,并且遵守会议纪律。
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早会或迟到、早退3次以下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3次以上者,扣除1日工资,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六、无故不参加医院各项劳动的,3次以下的,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5次以上者,扣除1日工资,按照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数,当年不能晋升、评优。
七、全院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端正服务态度,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医院新的管理体制作出贡献。
八、医院统计室、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如实、认真的记录;
九、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院长办公;
十、本制度从20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医院制定医院制定的其他制度,如果和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实用的医院考勤制度 2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持续的发着建设过程中实现了突飞猛进的进步,获取了十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医院后勤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正常运行和发展的基础保障。提高医院后勤的整体管理水平对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实现现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推进作用。
一、医院后勤基本特点
1、医院后勤具有服务性。医院后勤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的最初目的主要是为了医疗卫生机构在发展和建设过程中制定的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医院后勤工作的特殊性质,决定其作为后勤机构具有服务性的特点,为临床第一线的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上门服务,保障各种医疗器械、药物等相关医疗用品的充足性是医院后勤部门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最为常见的工作。
2、医院后勤具有计划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在物质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人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过程中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医院运行过程中的工作量和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医院后勤部门工作的难度。因此,医院后勤部门在运行过程中需要事前结合医院工作的规律,在此基础上,对运行过程中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估计,做好预算,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措施,从而有效的提高医院后勤的运行效率和质量,减少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3、医院后勤具有技术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维权意识的增强,人们在到医院进行诊治的过程中对诊治和护理服务质量的期许越来越高。因此,医院后勤部门在运行过程中,需要制定全面、严谨的工作制度,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技术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后勤部门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职业素养。
二、如何实现医院后勤社会化有序发展
经过几年的改革实践,医院后勤服务各科室或部门在发展和建设过程中正在逐渐的向规范化、统一化和法制化转变。致使医院在运行过程中对医院后勤的相应要求随之提高,加强医院后勤服务工作的实效性,成为医院在发展和建设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1、坚持科学发展观。为了能够从根本上提高医院后勤的服务工作质量,实现医院后勤社会化的有序发展,相关管理部门在对后勤部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就必须始终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行日常的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想”,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为医院后勤部门的工作人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患者提供健康、舒适的治疗环境。
2、加强内部管理力度。提高医院后勤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是实现医院后勤社会化的必要条件。加强医院后勤部门的内部管理力度,优化医院后勤部门的相关资源配置,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充分的激发后勤工作人员的工作激情,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在整体上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狠抓安全,保障服务。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具有一票否决权。每位职工都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将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司机要确保行车安全,管工、焊工都按安全技术操作标准作业,每个人都应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进行准确的工作定位,懂得什么事情是第一位的、必须要做的,而且是必须要做好的,保质保量地为医疗一线服务。
综上所述,通过管理和服务的多种有效途径,实现对医院后勤社会化的有序转变,大力发展医院后勤服务水准,进而促进医院健康的发展,为缓解医患矛盾,建设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实用的医院考勤制度 3
医院的核心工作是提高医疗服务,后勤管理工作是全院医疗工作正常运行的基础和保障,医院后勤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更好地为病人服务。积极探索提高医院后勤管理效能、提升后勤保障能力和质量,创新后勤工作机制是医院后勤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为医院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平安医院的重要保障。
一、医院后勤管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
医院后勤管理工作的内容,广义上包括总务管理、财务管理、生活服务管理、基建房产管理、物资设备管理和环境管理;狭义只是指总务管理,具体包括:水电气供应、环境卫生美化、污水污物处理、物资和膳食供应、车辆调度、通信和门卫管理等。医院后勤管理工作的目标,在于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医院正常运转提供物质基础保障,努力为患者和工作人员创造优美的医疗、工作环境,做到管理优化、争取以最小投入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二、效能的概念
管理学中效能的定义是人们对自己产生特定水准的,能够影响个人事件的行为之能力的信念。后勤工作人员是效能的体现者,是效能的主体;病人是效能建设的受益者,是客体。提高效能的着力点是要强化对主体行为的约束,更好地服务客体,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同时让客体能有效地监督主体,以获得满意的服务。医院后勤工作只有适应新的医疗形势,更好地服务于临床,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效果,向管理要效益,并且尽力减少开支,才能更好地提高医院后勤管理效能。
三、提升医院后勤管理效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后勤保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后勤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和经济效益。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后勤工作往往被忽视,后勤管理水平得不到提高,成为医院发展的桎梏。随着卫生改革不断深入,后勤工作的改革势在必行。只有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从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详细合理的策略方针来推动和改进医院后勤管理,使后勤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得以提高,才能更好地促进医院后勤管理效能的提升。
四、现阶段医院后勤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途径
随着医院医疗工作要求标准的逐步提高,后勤管理必定更复杂、更困难,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目前医院后勤改革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一定的进展,但是由于受传统管理体制和诸多主、客观方面的原因的影响,医院后勤改革的现状依然不够理想,现阶段医院后勤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医院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高
目前不少医院用于后勤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往往是一笔不菲的开支,然而如此庞大的后勤开支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却不能尽如人意。只有彻底打破在以往的旧观念、旧思维模式,通过改革和创新,在服务内容、方式、层次上下功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让服务切实现以病人为中心,使后勤管理适应医疗工作的要求,确保后勤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2、后勤部门工作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要想管理好涉及面较广、人员较多、机构复杂的后勤部门,必须用制度约束、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才能确保后勤为医疗、病员服务的目标实现。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完善对内服务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后勤制度,以形成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围绕后勤工作目标,确立全方位的制度落实目标。同时提高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3、对后勤工作的绩效考核和监督机制不健全
后勤工作繁杂琐碎,需要建立一项完整科学地绩效考核办法来实施监督、制约。通过考核来检验后勤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效率和质量、经济效益、成本消耗、工作态度和工作满意度等。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工资、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直接挂钩,做到奖罚分明。加大考核、监督力度,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做到量化到岗、考核到人,以发挥考核监督机制的作用。
4、后勤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淡薄
“以病人为中心”是后勤管理的重点。不少后勤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淡薄,存在消极等待、推诿、拖拉、散漫的工作作风。急需更新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主动服务于医疗一线,最大限度地满足临床及病人的需要。
五、提升医院后勤管理效能的思考
要提高后勤管理效能,“学习”是根源,“考核”是之基础,“改革”是核心,“促进”是必需。通过不断实施管理体制及内部人事、分配、管理制度、考核监督等运行机制的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充分认识医院后勤管理工作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确立后勤服务专业化、集约化的新观念,理清思路明确方向。
提升医院后勤管理效能的关键:
一是后勤管理人员应强化成本和效益意识,只有增强了成本意识,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从规章制度建设和转换机制方面采取措施,以服务创效益,以质量树形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管理,才可切实提高后勤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
二是坚持制度创新,加强制度建设与制度落实,不断完善用人、分配和管理制度,建立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可见要实现医院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就必须重视对医院后勤工作的研究和管理。
实用的医院考勤制度 4
第一条考勤是医院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为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医院的考勤管理由院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工会、离退休科、医务科、护理部合而为一,药械科、供应室合而为一)应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载考勤。
考勤员职责:
一、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二、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三、妥善保管考勤簿和各种休假凭证。
四、及时汇总与报告单位考勤结果。
第二条全院在岗的所有正式聘用职工和临时工一律为考勤对象。各科室应在5日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汇总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或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考勤工作进行日抽查、周巡查,月考核,10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进行公示,将工资奖金核算表及罚款单报计财科。
第三条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办私事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公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四条工作时间规定:
一、医院实行每周五天半(40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通常周六上午做为职工补休假日,遇工作需要时,另行特别通知周六上午半天工作。
二、医院实行的作息时间: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5月1日—9月30日: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注:日常依据正式通知的工作时间执行。
第五条事假规定:
一、职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电报、书信、带口信等方式请假。需超假期时,假满前也应提前办理续假。科室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医院业务者,医院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二、基层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请假3天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7天(含7天,下同)由分管院长审批;7天以上由院长审批。副科至副院级干部、中级职称以上医技人员、护士长、会计主办和人事干事请假一律由院长审批。请假人员事毕向批准人销假,不办理销假者,视为旷工。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三、因加班、代班、顶班等原故积存下来的补休假应在当月补休完,不准累积,超过三天或当月无法补休者,须报办公室备案,并由办公室与相关部门予以及时的.调休。特殊情况者,经院长批准,可以薪销假,每日40元。需补休假者若无即时办理的备案手续,一般不给予认可。
四、职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院长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五、凡请事假5天以下者,扣发事假日全部薪资。凡请事假5天以上15天以下者,另扣发当月全部岗位津补贴。凡请事假15天以上30天以下者,另加扣年终奖。凡请事假30天以上者,另加扣一倍岗位津贴。年度请事假15天以上或4次以上者,失去年度优秀评选资格。请事假违反院规定外谋职业营利者,按旷工处理。
六、职工直系亲属病危、逝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可请3天带薪事假,旁系亲属丧亡可请1天带薪事假,超过带薪事假规定时间,按本条第五款执行。
第六条病假规定
一、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
二、副科至副院级干部、中级职称以上医技人员、护士长、会计主办和人事干事请休病假审批权限为:1天由分管副院长批准,1天以上由院长批准。
三、基层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休病假审批权限为:1—3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4—7天以内由分管副院长审准,7天以上须经院长审批。
四、院长休病假7天以内由行政副院长批准,7天以上报经省民政厅批准。
五、在医院工作的人员,休病假者均须由办公室负责备案,并由办公室负责核实假期时间。
六、女职工人流、上环、引产等,视为病假处理。
七、职工休病假工资待遇(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职务工资),按省人事厅〔皖人发(1997)83号〕文件规定执行,享受相应的福利费,不享受各项岗位性津补贴。取得资质的外聘人员减半发给月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费,不享受各项岗位性津补贴。外聘临时用工人员按已定月工资按日折算发放。病假30天以上职工失去年度优秀评选资格。由省级以上医院认证并经院认可的因公负伤者,治疗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婚假规定:
一、达到法定婚龄的职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5天。
二、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职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23天。
三、婚假须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八条产假规定: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和被正式聘用的女职工享受产假。
二、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和被正式聘用的女职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
三、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和被正式聘用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天。
实用的医院考勤制度 5
第一条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必须给予重视。
医院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劳资处负责,各部(医院)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处或指派专人负责。各处(班组)应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载考勤。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
第三条记载考勤符号:
出勤√、事假×、病假△、旷工○、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第四条各部(医院)应在25日将当月考勤结果汇总报劳资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4日前将当季考勤结果汇总报医院人事部劳资处。
第五条事假
1.职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事先请假。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电报、书信、带口信等方式请假。假满也应提前办理续假。
2.基层管理人员、工人请假3天内,由部长审批,4天以上由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人员请假,由部门主管总经理(主任)审批。医院副总经理(副主任)请假,由医院主管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3.管理人员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3天照发工资,有薪事假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
享受有薪事假的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
有薪事假的天数:2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12天;3月至5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9天;
6月至9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6天;9月至11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3天;12月到医院工作的不享受有薪事假。全年事假天数不足应享受有薪事假天数的按加班论。
第六条病假
1.因病或非因公受伤或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也可确认病假。
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工龄满8年的职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3年(含3年)的职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3年的职工按65%计发工资。
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天,按“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天者,其超过的时间按事假考勤。
第七条公伤
1.因公负伤因公致残者,持医院诊断证明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公伤假考勤,公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2.因公负伤,愈后复发者,经所在单位、人事部、办公室、联席会议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公伤对待。
第八条婚假
职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3天。男女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男26岁、女24岁)增加婚假7天。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计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路费不予报销。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第九条丧假
职工配偶、父母、子女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丧假2天,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条产假、计划生育假
1.产假一般为56天,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30天,双胞胎产假72天,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2天,女职工生育无人照顾,经女方单位出据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男方使用的天数应冲减女方产假天数。
3.女职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5.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6.一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第十一条探亲假
1.享受探亲假的范围条件:
(1)工作满1年的正式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父母或配偶团聚又同父母或配偶不住在一地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2)职工丧偶已满1年又未重新结婚,有未成年(指18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的可享受探望子女的待遇。
(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后仍保持经济关系的职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开据证明证实的,可享受探望养父母或抚养人的待遇,但不得享受探望生父母的待遇。
(4)领取结婚证书的职工,领取证书的当年,可再享受最后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
(5)已婚职工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四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2.具有以下情况的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
(1)各类学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见习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不实行见习期的人员,凡上半年定级的,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凡下半年定级的,下年度享受探亲待遇。
(2)工人在学徒期、熟练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学徒(熟练)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
(3)丧偶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父母的待遇。
(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领取了交通补助费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待遇。
(5)职工与父或母任何一方能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30天,未婚职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天的,当年不享受探亲待遇。
3.职工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享受有薪事假的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4年起始时间以结婚次年计算。
(4)探亲假期指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另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5)探亲假期工资照发。
(6)探亲假原上则应一次使用,经同意可分二次使用,分期使用探亲假,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4.探亲假的管理
(1)职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2)各部(医院)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职工探亲,职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3)外单位调入医院职工,应呈上原单位当年或四年期内探亲情况的证明后再予安排探亲。
第十二条加班倒休
1.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应经单位领导批准。
2.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一次4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给同等时间存休,不足4小时的加班加点,不能累计加班存休。
3.工人平日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可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加班工资。
4.管理人员、工人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劳动节、国庆节、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5.职工遇事,可用存休倒休。存休不能跨年使用。各部(医院)应严格存休的记载管理。
第十三条旷工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被公安部门拘留;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2.旷工扣发工资。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劳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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