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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老人进出院制度三篇
篇一:老人外出进院管理制度
供养对象外出必须向院方履行请假手续。自理老人请假外出,必须经值班服务员签提意见、当班领导批准,院方与其亲属须保持电话联系,确保双方掌握老人离院、到达和返院时间,必要时请其亲属接送。
介助(半护理)、介护(全护理)老人请假外出一律由其亲属来院接送,假期内不退餐费。一旦患病即返院治疗,急、重疾病须经院方同意方可在当地就诊,相关费用按规定给予报支。自费寄养老人外出按寄养协议约定执行。
供养对象经批准外出前,应当由工作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回院后,必须及时向值班服务员、当班领导销假。供养对象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一律由委托方负责,服务养老院不负任何责任。
篇二:养老院老人进出院制度
1条件成熟时,接纳由“老年护理评估组织”评估后符合入住条件的老年人?
2老人入住需携带病历,由入院评估组人员对老人进行全面的评估,向老人及委托人详细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病史,详细了解老人的生活习惯,包括衣?食?住?行,爱好?交友等方面,根据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情况及护理需求,确定护理级别,并向老人及委托人告知其护理的内容?风险预防和双方责任,随老人身心状况的改变儿调整护理级别?双方签订入住协议?
3携带必要的日常生活用品,自理老人自我管理,不能自理的老人由养老护理员逐项检查记录,建立“老人存物登记本”收存与取物双方签字,以备查证,严防违禁物品带入居室?
4养老护理员向老人和委托人告知养老机构环境?规章制度,老人及委托人在告知书上签字,贵重物品请委托人带回,并请老人与委托人共同签字,特殊情况由护理员?组长签字保存。
5老人出院要征得委托人和院方同意,老人及委托人签字,办好规定手续?
篇三:敬老院请假销假制度
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供养老人外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一)供养老人外出一小时以内不用假条,由当日楼层服务员电话通知门卫放行。
(二)供养老人外出一小时以上,一日内由当日楼层服务写假条,并由当事人签字,门卫见假条放行。
(三)供养老人外出一日以上的由楼层服务员写假条,当事人签字,副院长签字批准,门卫方可放行。
(四)工作人员请假无论多久,都必须由副院长签字批准方可。供养老人经批准外出前,由工作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发给有关证件。归院后,必须向当日值班工作人员或院长销假,并交回发给的有关证件。
(五) 外出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应予以追究。
(六)无论养员还是工作人员无故私自外出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养员开除集中供养身份)工作人员开除工作人员身份。
**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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