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A核算制度体系的理论

时间:2020-11-12 18:57:31 制度 我要投稿

SNA核算制度体系的理论

  〔论文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要素价值论 国民生产总值 第三产业 劳动生产率

SNA核算制度体系的理论

  [论文摘要〕在我国SNA核算体系的建立,是否意味着我国经济理论基础发生转变,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及劳动价值论是否失去了在我国的基础理论地位,通过时几种代表性观点的评析,可以看出SNA核算体系的理论基础是发展的或扩展了的劳动价值论,SNA核算制度的合理性并非一定就能说明多元要素价值论是正确的。

  一、问题的提出

  为了全面反映第一、二、三产业的总成果和总水平,便于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作经济比较,以及反映产业结构状况及变化趋势,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逐渐放弃了原社会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与社会总产值指标相联系的物质产品平衡体系,简称MPS核算体系,改用与国民生产总值指标相联系的国民经济账户核算体系,简称SNA核算体系。

  国民生产总值指标和社会总产值指标相比,其主要优点在于:(1)它只计算了最终产品的价值(或各种产品的增加值),而没有计人中间产品的价值,因而在它里面不包含重复计算的部分,而社会总产值指标把中间产品的价值作了重复计算;(2)它不仅计人了物质生产部门的增加值而且计人了所有服务部门的增加值,因而反映了现代产业结构的变化,反映了教育、科学技术、金融等第三产业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由于有这两个优点,国民生产总值被认为比较真实和全面地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水平和整体实力,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较真实和全面地反映了一个国家劳动生产率的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所以从MPS核算体系向SNA核算体系的转变,是我国经济核算领域的一次重要实践创新和理论突破。但是,在我国SNA核算体系的建立,是否意味着我国经济理论基础发生转变,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及劳动价值论失去了在我国的基础理论地位?是否要用西方经济学的多元价值论或要素价值论取代劳动价值论的指导地位,重建价值理论体系?SNA核算体系能否在劳动价值论的范围内得到释解?这些问题在理论界产生了不同看法和争论。本文提出一些粗浅看法,以求批评指正。

  二、对几种代表性观点的述评

  本文首先对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作一简单述评:

  有一种观点认为,劳动价值论是被实践证明的科学真理,SNA核算体系和劳动价值论是对立的,没有必要为SNA提供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基于SNA核算体系对劳动价值论所作的拓展是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有作者说:“在我们看来,为了进行国际比较,采用SNA进行国民经济的统计核算是必要的,但是,正如吴易风同志所指出的,‘我们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给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提供劳动价值论基础。’钱(伯海)先生说吴易风同志把话‘讲绝了,一点回旋余地也没有’,看来,钱先生也好,(钱先生的)20位博士生也好,都是在为找到‘一点儿回旋余地’而努力。但是,因为SNA的理论基础和劳动价值论是根本对立的,要想为SNA建立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就像马克思说的,是‘企图调和不能调和的东西’,还必需指出的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经过一百多年实践检验的科学真理,其本身也早已成为一个客观存在,不是想怎样‘解释’就可以怎样‘解释’,想怎样‘改造’就可以怎样‘改造’的。”

  上述观点是作者在批评钱伯海教授的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时提出的。持这种观点的人实际上把马克思主义看成了封闭的理论体系,阻塞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通道,削弱了劳动价值论在发展了的社会现实面前的说服力,正好为劳动价值论的否定者提供了口实。晏智杰教授就说:“如果SNA制度的理论基础不是劳动价值论,而劳动价值论又真如上述作者所言,那么SNA这种制度本身也必定不会是正确的了;既然不正确,当然就应予以否定或取消,并恢复原先的基于劳动价值论的MPS制度,或者,除了‘进行国际比较’以外,不能容许将SNA用于其它方面,等等。但是这样一来还有一个问题是不能回避的:如果这种核算制度的理论基础是不科学的,那么基于这种理论基础所进行的‘国际比较’还能是可靠可信的吗?结论当然也应当是否定的”。

  第二种观点认为,劳动价值论与SNA核算体系是不相容的,说明在新的社会现实面前劳动价值论已经失去了令人信服的解说力,应该用西方经济学的多元要素价值论取代劳动价值论,重塑经济学的价值论基础。晏智杰教授认为,从MPS到SNA核算体系的转变,表明我国已经从传统的一元劳动价值论转向同它对立的多元要素价值论,这“无疑于一场思想革命”。SNA制度就是多元要素价值论的体现和运用,“要求现代SNA制度体现劳动价值论的要求,哪怕是扩大的或发展的劳动价值论的要求,不能说决不可能,至少是很不现实的。

  其实,SNA核算体系与MPS核算体系相比,只是拓宽了生产性劳动的范围,把第三产业服务行业也纳人生产性劳动的范围,成为价值创造的源泉,这里只是涉及生产性劳动范围大小的问题,并不能由此导出多元要素价值论,第三产业是否创造价值和资本、土地、自然力等能否创造价值不是一回事。晏智杰教授为了肯定他的多元要素价值论,硬要把SNA核算体系与要素价值论结合在一起,把MPS核算体系与劳动价值论结合在一起,认为即使扩展生产性劳动的范围,也无益于弥补劳动价值论的缺陷和不足,以至得出否定劳动价值论的结论。但是遗憾的是晏智杰教授在他的文章中也并没有拿出多少令人信服的论据,来说明SNA制度与要素价值论一定就是相容的,SNA制度的合理性并非一定就能说明要素价值论是正确的。

  第三种观点认为,SNA体系可以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得到解释和说明,不过对传统劳动价值论要进行深化和扩展。因为传统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物质生产部门(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服务行业的收人来源是对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分割,把服务行业排除在了价值源泉之外。我国已故著名统计学家钱伯海教授认为:“如果MPS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那包括服务在内的SNA,同样是劳动投人、成果产出,仅仅是产出成果形态的不同而已。SNA生产范围拓宽了,其理论基础应该讲是拓展了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科学,要与时俱进,那我国的新国民核算体系,可以讲它仍建立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如果认为这样不妥,马克思的物质生产观点不容改变,那就要讲它建立在拓展了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或者讲它建立在三次产业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第一、二、三产业的劳动,合称社会劳动,那就直截了当地讲明:我国新国民核算体系建立在社会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

  钱教授把SNA核算体系的理论基础建立在三次产业劳动价值论或社会劳动价值论之上,他研究问题的方向是正确的',至于他后来提出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共同创造价值的观点,企图调和劳动价值论和要素价值论的矛盾,则值得商榷,另当别论。

  三、SNA核算体系能够在劳动价值论框架内得到释解

  笔者认为,要说明劳动价值论作为SNA核算体系的理论基础,在理论上需要说明如下两个问题:

  (一)第三产业作为非物质生产部门是否创造价值

  SNA体系拓宽了生产性劳动的范围,它不但包括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价值,而且还包括服务行业、第三产业创造的价值,而服务行业、第三产业是不是生产部门,其劳动是否创造价值?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会把实践中的SNA制度与劳动价值论对立起来。钱伯海教授曾指出,几十年来,在推行MPS核算制度的国家,包括中国和前苏联等国在内,一方面批判服务生产,另一方面又模模糊糊地把大量服务部门的活动成果,作为产值计算到物质生产部门的成果中,以致造成了这样的后果:一方面将各种工业生产的服务支出列人生产成本,使各种服务部门(广告、旅游、医疗、教育、养路等)服务活动成果计算到工业总产值中;另一方面在扣除物耗以计算工业净产值时,却按统计制度规定只扣除生产耗用原材料、辅助材料和折旧,对于各种服务支出,规定不能减去,都保留在工业净产值中。农业和建筑部门也不例外。针对这种矛盾和混乱情况,钱教授说:“把各色各样的服务产值算作工农业产值、建筑业产值,变成张冠李戴,这好吗?当然不好!远不如实事求是,把服务作为生产,直接计算各类服务产值会更好。”他又说:“坚持物质生产MPS体系,虽然理论上确认物质生产是生产,否定各种服务是生产,但实际上又对各种服务活动计算产值,相互矛盾,名不符实。这进一步表明,仅仅承认物质生产是不够的,必须包括服务,才能消除矛盾。

  统计领域实行SNA制度,需要拓展生产性劳动的范围,把服务行业纳入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之列。经过多年的讨论争鸣,理论界在此问题上基本形成一致的看法,即生产劳动应是在物质生产领域或非物质生产领域以物质产品、服务或精神产品形式为社会创造的具有国民经济统计意义的社会有效劳动。_工人、教师、医生、营业员、演员、作家、军警、政府工作人员以及科技工作者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生产劳动的范围及劳动产品的种类会随着社会分工的加深和社会需求的发展而不断扩展。

  我们不能把是否创造出物质产品作为划分生产性劳动的依据。粮食、衣物、住房总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而在今天的社会中,彩电、冰箱、空调、轿车、文体娱乐甚至出国旅游、心理咨询都进人到了人们正常生活消费品的范围。很难设想一个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仅仅通过一些物质产品甚至简单的衣食住行就能健康地再生产出其劳动力。我们必须承认,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教育、娱乐等等许多非物质属性的服务和产品对于人们的正常生活来讲,越来越具有像粮食、衣物、住房一样的消费必需品属性。社会需求及消费的范围在不断的扩大,因此生产劳动的范围也就必然相应扩大。所有提供这些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需求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

  生产劳动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其内涵、范围、划分标准今天不同于昨天,明天不会等同于现在。第三产业作为不断发展的新兴的产业部门,不但创造使用价值量,而且创造社会价值量的观点越来越成为多数人的共识。

  (二)SNA体系中的总量经济指标一国民生产总值是物量指标还是价值量指标

  二战后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国民生产总值成倍增长,而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却在大大缩小,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力数量,无论是相对量还是绝对量都在减小。

  按照劳动价值论,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成反比的原理,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使用价值量就越多,而生产单位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少,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小。在社会活劳动投人量不增加甚至减少的情况下,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否只会增加社会使用价值总量,而不能增加社会价值总量?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按一定比例增长,是使用价值量的增长还是价值量的增长?如果是价值量的增长,增加的价值是从哪里来的?这个问题,有些学者把它比喻为马克思经济学的“不解之谜”。其实,这个问题,并非劳动价值论的缺陷和不足,也非劳动价值论与现实经济生活实践的巨大反差和矛盾,“价值总量之谜”是能够在劳动价值论框架内得到解释和说明的。因为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科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劳动创造的价值在社会价值总量中的比重不断增大。谷书堂教授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曾指出:“在生产过程之外开发研究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科技工作者,虽然置身于生产过程之外,但他们的工作实际上也是生产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只是要通过出卖专利后把他们在财富和价值的创造作用才能都发挥出来,而这一部分劳动应该折合成若干倍的简单劳动。这样一来,财富的增加和价值的增加便会一致起来。

  就企业而言,通过采用新的生产技术、加强生产管理提高企业个别劳动生产率,能够获得超额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的生产不但能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或利润,而且会增加社会价值总量,这一新增加的价值量并不是由于直接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工人付出的劳动量的增加,而是由于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果,而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原因主要来自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新的生产技术的不断采用。所以,超额剩余价值的源泉是转化为现实生产率的科学技术本身的价值转化而来的,它是由科学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等劳动者创造的超过自身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剩余价值。那种认为劳动

  生产率的提高,只会增加使用价值,不会增加社会价值总量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有人把超额剩余价值看成是一种“虚假”的社会价值。超额剩余价值是由人的劳动创造的,用货币形式表现的,并且要计人国民生产总值的一部分,是实实在在的价值,怎么能说是“虚假”的呢?

  还有人认为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之所以能够获得超额剩余价值,是由其它企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转化过来的。如果认为超额剩余价值只仅仅是分配的结果,那么一旦当所有的资本家都通过采用新的生产技术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获得相对剩余价值时,这种相对剩余价值该是通过怎样的分配而产生的呢?实际上,超额剩余价值只是相对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形式,他们都是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而获得的,所不同的是相对剩余价值是全社会资本家都能获得的一种剩余价值。马克思说:“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同理,超额剩余价值与个别劳动生产率也成正比,企业劳动生产率越高,社会剩余价值总量就越多。个别企业通过提高其劳动生产率获得超额剩余价值,不仅使单位时间生产的使用价值量增加,而且增加了价值量,从而使社会价值总量增加,用货币表现的商品价格总量也会增加。以不变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必然会反映这一增加了的新价值量。

  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商品价值及价格总水平的变动关系看,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说明生产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单位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会以相同的幅度增加,而凝结在每一商品中的物化劳动量和活劳动量会以相同幅度减少,商品的价值量会以相同的比例下降。而社会价值总量不会因此而减少,因为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意味着同一劳动量所推动的生产资料量增加了,或者说用更少的活劳动就可以使用更多的物化劳动。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生产率的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和技术构成不断提高,物质生产部门中的活劳动量会不断减少,在商品的价值构成中,物化劳动所占的份额和比重越来越多,而活劳动的份额和比重相对减少。所以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归根结底是活劳动的节约。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会有更多的劳动力退出物质生产部门而进入非物质生产领域。现代社会产业结构的特点正好说明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70%左右来自第三产业部门。第三产业日益成为社会价值创造的主要来源。

  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物质生产部门提供的物质产品的价值及价格下降的同时,社会享受到的非物质生产部门提供的劳务产品的量却越来越多,劳务产品的价值量在社会产品价值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便会不断增加。

  社会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第三产业是科技含量比较高的产业部门,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小,恰恰能够反映一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和质量。经济统计资料表明,西方发达国家在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中,科技贡献率已达60%到80%,这就清楚地表明,在价值创造中,科技工作者的劳动作为更复杂的劳动,其创造的价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份额越来越大。如果我们把“劳动”仅仅规范为物质生产工人的劳动,不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不相符合,而且也难以说明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价值的创造和来源问题,也就不可避免地把国民生产总值看作是衡量财富量增长的指标而非价值量指标,用劳动财富论代替劳动价值论。

  采用国民生产总值这一衡量社会价值总量变动的重要指标,既包括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价值量,也包括了非物质生产部门形成的价值量。以不变价格计算的当年国民生产总值按一定比例增长,就不仅仅表明物质财富量的增长,它还是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使社会价值量不断增长引起的社会商品价格总量不断增加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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