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流程及制度详细内容

时间:2020-11-15 19:31:14 制度 我要投稿

关于退保流程及制度详细内容

  退保流程及制度

关于退保流程及制度详细内容

  分公司各部门、各中支、各支公司:

  续期客户缴费及十三个月继续率是公司的生命指标,关系到公司的核心价值,同时又是可以提升客户服务品质,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最有效手段。现针对客户至前台退保流程,与劝阻退保工作做一细化,将宁夏分公司退保业务相关细则明确如下:

  一、总则

  本办法适用于自保险合同首期保费交纳后,合同有效并过犹豫期的保单。在之后的任何一年(包括首年)前来办理退保的所有保单。

  总体可以分为前台客服人员进行第一层劝阻退保(后附退保劝阻实务-操作手册),客户的营销员(专职单收费员)进行第二层劝阻退保,服务部经理(进行第三层的劝阻退保,分公司续期收展部最终签字确认。备注:2万以上大单还需由中支总经理签字,5万以上大单需分管总签字,10万以上大单需有分公司总经理签批。

  二、 细则

  (一)、客户亲临四级机构柜面的劝退流程及要求:

  1、四级机构前台客户服务人员在接收到客户的退保申请时,须首先进行劝阻退保(所附话术),不得直接进行退保操作;【前台定义为分公司柜面还是四级机构?】

  2、在劝阻无效,客户仍坚持要退的情况下。须先联系客户的营销员(专职单收费员)并告知客户的情况,由业务伙伴与客户再次沟通;【假设客户在分公司柜面呢?是要让客户等业务员来嘛?】

  3、业务伙伴与客户沟通无效,由业务伙伴拿着保单等相关退保资料,与客户共同前往服务部经理(办公室,由服务部经理对客户进行再次劝退,如果仍未沟通成功【客户再回原支公司?】。由服务部经理与业务伙伴共同在保单上签字,交由四级机构前台人员人员,四级机构前台服务人员受理并审查客户提交退保资料是否齐全,并与可与做资料交接手续,之后将退保全部资料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进行处理。备注:分公司所辖各四级机构受理的退保资料全部提交至分公司保全岗,中支保全岗无退保操作权限 ;

  5、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在收到机构退保资料时,当日内与分公司续期收展部续期室联系,由续期督导进行与退保客户的电话回访,经回访后,客户仍坚持退保的,5000以下的由分公司续期督导室室主任签字后交由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进行处理;5000以上由分公司续期收展部经理签字后交由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进行处理。

  6、对于业务员自保件的退保保单,必须依据《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个险代理人自保件投保协议书》规定,追回因该单产生的一切利益,包括佣金、激励方案、管理津贴。不退回相关利益的签字,不予退保;

  8、对于四级机构前台服务人员,在前台劝阻退保成功。对于0.5万以下保单,给予每单100元奖励,对于1万以上保单,给予每单200元奖励,该奖励由分公司续期收展部每月进行统一兑现;

  (二)客户亲临中支柜面的劝退流程及要求:

  1、中支前台客户服务人员在接收到客户的退保申请时,须首先进行劝阻退保(所附话术),不得直接进行退保操作;

  2、在劝阻无效,客户仍坚持要退的情况下。须先联系中支的续期督导,并告知客户的情况,由中支续期督导与客户再次沟通;

  3、中支续期督导与客户沟通无效,由中支续期督导拿着保单等相关退保资料,与客户共同前往中支营销部经理办公室,由中支营销部经理对客户进行再次劝退,如果仍未沟通成功。由中支营销部经理在保单上签字,交由中支前台人员,中支前台服务人员受理并审查客户提交退保资料是否齐全,并与可与做资料交接手续,之后将退保全部资料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进行处理。备注:分公司所辖各中支柜面受理的退保资料全部提交至分公司保全岗,中支保全岗无退保操作权限 ;

  4、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在收到机构退保资料时,当日内与分公司续期收展部续期室联系,由续期督导进行与退保客户的电话回访,经回访后,客户仍坚持退保的,5000以下的由分公司续期督导室室主任签字后交由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进行处理;5000以上由分公司续期收展部经理签字后交由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进行处理。

  5、对于中支前台服务人员,在前台劝阻退保成功。对于0.5万以下保单,给予每单100元奖励,对于1万以上保单,给予每单200元奖励,该奖励由分公司续期收展部每月进行统一兑现;

  (三)、客户亲临分公司柜面的劝退流程及要求:

  1、分公司前台客户服务人员在接收到客户的退保申请时,须首先进行劝阻退保(所附话术),不得直接进行退保操作;【前台定义为分公司柜面还是四级机构?】

  2、在劝阻无效,客户仍坚持要退的情况下。须先联系分公司续期督导室,并告知客户的情况,由分公司续期督导与客户再次沟通;经过分公司续期督导室再次劝退后,客户仍坚持退保的,5000以下的由分公司续期督导室室主任签字后交由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进行处理;5000以上由分公司续期收展部经理签字后交由分公司客户中心保全岗进行处理。

  3、对于分公司前台服务人员,在前台劝阻退保成功。对于0.5万以下保单,给予每单100元奖励,对于1万以上保单,给予每单200元奖励,该奖励由分公司续期收展部每月进行统一兑现;

  三、 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

  运营部.续期收展部

  退保劝阻实务-操作手册

  目 录

  第一章 退保劝阻的意义及原则

  第二章 退保劝阻操作实务

  第三章 与退保有关的名词释义

  保险经纪合作协议(

  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

  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陈永忠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南路1001号粤运大厦西侧二楼

  邮政编码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

  经纪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

  鉴于:

  甲方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乙方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保险经纪机构;

  甲乙双方均有足够的资格和授权与对方签订并履行本协议;

  因此:

  为了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保险经纪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 则

  第一条 双方应当本着恪守行业道德、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平等互利、诚信协作、有偿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保险经纪业务合作。甲乙双方均向对方承诺,其在合作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遵守所有应当适用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双方均经批准的行政区域内进行合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第二条 双方的合作应当着眼于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全面服务为中心,以互惠互利为前提,以协同发展为共同目标。

  二、合作范围

  第三条 乙方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利益,为其与甲方订立保险合同,甲方按照双方议定的保险方案为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承担保险责任,并支付乙方经纪佣金。

  第四条 乙方推荐甲方产品的人员应当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条件,持有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资格证书。并且,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情况下,应当通过甲方的有关资格考试。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合作范围包括产品推荐、业务合作、信息共享、技术支持、产品开发等,同时,甲乙双方还将积极发展包括信息沟通、技术互补、市场协调、产品开发创新等在内的深层次合作。甲乙双方可以就前述某一项合作项目协商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当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在不违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利益的前提下,向对方提供尽量多的业务机会和尽量大的业务支持,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乙方以公平性原则为前提,优先向甲方提供业务信息;

  (二)乙方代表投保人进行保险招标,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考虑甲方;

  (三)乙方应当公正客观地向投保人宣传推荐甲方的产品优势及服务特色;

  (四)乙方需要为自有财产、责任和人员投保相关保险时,应当优先选择甲方。

  第七条 合作险种

  甲乙双方具体合作的保险产品范围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

  三、合作期限

  第八条 合作期限自本合作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本合作协议期满30日前,甲方或者乙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延续 ,双方应当及时签署顺延的补充协议书予以确认。

  任何一方的保险经营许可证到期或者终止的,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另一方。自该方的保险经营许可证到期或者终止之日起,本协议相应终止。

  四、 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双方共同的义务

  (一)甲乙双方应当维护客户的正当权益,任何一方均有责任保守在经营过程中知悉的对方或者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有损害对方的市场形象

  与信誉的行为;

  (二)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操作。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三)对于甲乙双方共同开发的保险产品或者共同拟定的保险条款和文件,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四)甲乙双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反洗钱制度;

  (五)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推荐和销售保险产品时严格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业务操作流程进行合作。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不得避开乙方与其直接介绍的`投保客户达成和签署保险合同;

  (二)甲方不得无故拒绝乙方介绍的投保客户的合理投保要求,但经审核不符合甲方承保条件的除外;

  (三)甲方接到乙方正式出具的《询价函》或《招标书》后,应当按照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业务流程,及时向乙方回复《保险报价书》或《保险招标书》;

  (四)对于乙方就保险责任提出的具有创新意义的特别约定内容,自甲方确认接受之日起,甲方不得避开乙方以任何方式或者形式持该特别约定内容直接与投保客户洽谈和承保;

  (五)乙方认为市场有必要开发新的产品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但是,甲方可以视市场潜力决定是否开发新产品;

  (六)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业务培训、资料交流和具体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应当本着最大诚信原则,维护投保人和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欺骗投保人和甲方或者向其隐瞒重要事实。乙方应当向投保人进行投保提示。

  (二)乙方应当该接受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产品和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训。

  (三)乙方在向投保客户介绍甲方的保险产品及从事相关保险经纪业务时,应当使用甲方提供的保险单证、产品宣传资料和销售工具等。乙方在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时,必须采用甲方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遵循甲方的承保规定和要求。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修改甲方提供或者制作的保险文件中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承保规定和具体要求。,并且,乙方不得添加、删除、修改、遮盖甲方出具的保险单证上的相关内容。

  (四)乙方在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时应当附保险条款,并应当明确提示与告知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或者除外责任、退保及其他费用扣除、现金价值、犹豫期等条款。乙方在向投保人介绍甲方保险产品和从事相关保险经纪业务时,应当正确解释和宣传甲方的保险产品,不能夸大保险合同利益或承诺保险合同之外的利益。乙方在向投保人推荐甲方的保险产品时,向投保人说明该产品的性质、内容以及产品提前终止和(或)退保的,并就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使投保人知晓其内容及法律后果,乙方应当见证投保人本人亲笔签字,确认乙方对于格式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内容说明的时间、地点、说明方式及说明效果。

  (五)乙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当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客户告知书至少应当包括保险经纪机构的名称、营业场所、业务范围、联系方式等基本事项。乙方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经纪业务相关的保险公司、

【关于退保流程及制度详细内容】相关文章:

公司社保退保办理流程03-13

考研复试流程及内容12-16

煎中药的详细流程及方法11-10

毕业后档案处理办法及详细流程01-16

外贸船务流程(详细)08-15

工厂生产管理流程及制度08-25

荷兰大学留学申请条件及申请详细流程07-28

施工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内容流程11-09

2017最新婚前体检内容及流程11-06

编导专业考试内容及流程介绍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