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巡查制度三篇
落实巡查制度(一):公司巡查制度
1.0目的
为强化公司各项工作监管责任,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提高生产效率和品质,提高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规范日常巡查工作,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知道与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3.0 职责与权限
3.0.1各巡查组组长及巡查员,根据《巡查表》内容巡查,将行使范围内的督查、提报处罚权利,并对本职责巡查负责。
3.0.2每次检查、巡视应做到文字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注明检查时间、部门;查出的问题,由部门负责人或班组负责人签字认可、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
3.0.3巡查人员按制订的《巡查记录表》进行检查,检查前先了解前一天的巡查情况,并对前一天的巡查是否已解决进行确认。
3.0.4巡查记录作为生产部各班组组长和员工的绩效考核依据,每月末由行政人员整理好公布得分、奖惩方案及存档。
3.0.5巡查过程出现的问题,当班负责人连带责任绩效考核一半;部门累计同类问题提报3次(含3次以上)、及部门月度评比末位,当月扣除责任部门负责人绩效分30分—200分不等的扣分处理。
3.0.6进行巡视检查时,要认真细致,全面具体,不留死角,区域内存在故障和隐患(突发性的除外)未检查、徇私舞弊的给予巡查组相关人员绩效分每次30分—200分不等的扣分处理。 3.0.7巡视时发现的问题,责令其责任人、责任班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拖延者给予责任人绩效分每次30分—200分不等扣分处理。
3.0.8巡视记录按制定的规定表格认真填写(表格见附件)
3.1安全巡查组
3.1.1目的
通过安全巡查对公司办公区域及各生产车间生产区、周边环境、内外设备的安全及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形式,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检查的常态化、规范化,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整改,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职责;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的发生。
3.1.2 内容
3.1.2.1 安全例行检查:由安全主任(保安组长)负责每天带队巡查(公司办公区域及各生产车间生产区消防设施、周边环境、内外设备、水电气等);过程巡查由当班保安负责每天定时开展,重点是生产前、后和节假日必须安排的检查;
3.1.2.2 对被巡查的车间生产现场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了解、掌握有关异常情况并取得第一手资料,及时排查处理;
3.1.2.3 查阅安全生产资料,了解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建立、责任制落实、安全培训等情况;
3.1.2.4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3.1.2.5将检查的有关情况记录到《安全巡查记录表》中,并要求被检查车间负责人确认签名,将由检查人员签名—检查组长审核签名—总经理批准的汇总副本,进行月度公布评比;
3.1.2.6 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整改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
3.1.2.7 对事故隐患严重,不及时处理可能会造成重大事故或较大损失的,可当场停产整顿,并上报依据《公司奖惩制度》执行。
3.2 5s巡查组
3.2.1 目的
公司内部各部门严格贯彻执行本制度,根据:“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5s,进行每天巡查。巡查组负责人对公司内部办公区域、生产车间生产现场及辅助外部设备等的管理及劳动纪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将各区域划分片区,责任到人进行监督管控。(具体内容见《5s巡查表>)
3.2.2 内容
3.2.2.1 全体员工须按《公司着装规范》,穿戴整齐着厂服,佩戴厂牌,不得穿拖鞋、不染异色奇发进入公司。
3.2.2.2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签卡。
3.2.2.3 按时上、下班(须提前10分钟到岗早会、交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提前请假。
(注:各部门当班组长、负责人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车间工作交接,及组织员工准备开早会。)
3.2.2.4工作时间内,管理人员、质检员、物料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当班组长申请,佩戴离岗证,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3.2.2.5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客户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户或高层领导时,主动问好或站立让行,不得争道抢行。
3.2.2.6 上班时间严禁员工坐岗(无座岗位)、靠岗、睡岗、窜岗、脱岗等违规行为。
3.2.2.7禁止员工在车间吃食物、吸烟、聊天、打手机(管理者因工作需要除外)、玩手机听音乐、看书、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2.2.8 上班时间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区域。
3.2.2.9 任何人不得携带包裹、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品、危险、食品等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出车间。
3.2.2.11 员工要保持设备及工作台面的整齐,不能堆放品、废品及私人物品等,将物品、工具等要按规定区域放置整齐。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3.2.2.12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2.2.13员工在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重处理。
3.2.2.14员工每日上班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班组长要保持办工区域干净整齐;
3.2.2.15 员工下班前(或做完本工序后)必须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摆放整齐,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及时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关闭所有的门窗、水、电气等。
3.2.2.16组长等管理者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及时将生产中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清理到指定位置。
3.2.2.12生产过程中各部门责任人监督部门区域内的物品、物料并做好标识,有条不紊的摆放。多余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乱堆放。
3.2.2.13 各部门的考勤检查;请假人员是否按照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每部门每天请假不得超过2人;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
3.2.2.14 公共区域的卫生状况检查(每天不低于2次)。
3.3工艺纪律巡查组
3.3.1目的
协助生产部门,加强生产质量、工艺管理监督,对生产、检验过程,严格按工艺文件、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和顺序进行巡查。严肃工艺纪律,及时纠正、制止违章操作及违规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并有权提报处罚。生产部管理人员应带头遵守并宣传工艺纪律。
3.3.2内容
3.3.2.17当因生产条件变更或遇有技术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工艺技术人员报告,由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或调整后方可继续加工。
3.3.2.18为了确保工艺指标的严格执行,品质部品质监督员负责对制程中工艺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3.3.2.19工艺控制数据一经确定,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如应某种情况工艺数据需进行变更,应及时书面报部门负责人和工程部进行评估,经上级批准后实施。
3.3.2.20 各部门的《工艺参数卡》记录要真实、及时、规范,并及时由工程部归档。
3.3.2.21 接收工艺文件的各部门必须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进行接收登记,并有具体人员负责管理,确保所有持有的工艺技术文件为受控的有效版本。
3.3.2.22 工艺文件不允许私自复印和外借。工程部档案管理员应对各部门所持有的
3.3.2.23 工艺文件应保持完整,不允许随意涂改、乱画及缺页现象。
3.3.2.24因文件丢失或工作需要,要求补发工艺文件的部门,应提交申请,写明原因,经工程部确认后,上报批准后方可发放。
3.3.2.25对于违反工艺管理规定,不按工序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及相关工艺文件进行操作行为,检查发现后责令其立即整改提报处理。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将按《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处理(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担当连带处理)。
3.3.2.26 生产工艺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私自涂改、污损、丢失。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3.3.2.27 产品生产工艺确定后,工程部应依据关键工序的确定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对关键工序进行确定。并对生产各车间关键工序控制点进行标识,进行质量控制点要求并予以记录。重点巡查并做好记录。
落实巡查制度(二):工作巡查制度
四道营子小学
“三化三高工程”工作巡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落实,确保我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体卫艺工作巡查坚持领导负责、分级巡查、注重实效的原则,紧密围绕学校体卫艺工作的落实、学校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进行。学校体卫艺工作巡查的目的是总结成绩、发现问题、协调工作、督促落实,实现学校各项工作和谐发展。
第三条 学校体卫艺工作巡查按照管理层次分为学校巡查、处室巡查和专项职能巡查。
第二章 学校巡查
第四条 学校体卫艺工作巡查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教导处负责组织安排。参加学校巡查的人员为:学校班子成员、班主任等。
第五条 学校工作巡查每月进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进行不定时的专项工作巡查。
第六条 学校体卫艺工作巡查的`重点是学校教育教学及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需要确定每次巡查的主要内容和侧重点。 学校巡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音体美课程是否开全,正常上课,有无调换课现象。
(二)体育卫生艺术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三)学校饮食卫生、饮食安全、学生管理和安全;
(四)各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和内务整理;
(五)上一次巡查提出需要整改的工作的整改情况;
(六)其它需要督查的某项具体工作。
(七)教师是否按时进行兴趣小组训练,以及对特长的培养,
(八)检查三操实施情况。
第七条 学校巡查的基本程序:
(一)办公室对巡查进行具体安排,提出巡查的侧重点;
(二)组织巡查;
(三)集中交换巡查意见。
(四)提出整改意见。
(五)负责人对整改内容进行督查落实。
第八条 每次巡查时,参加巡查人员都必须对巡查情况进行认真记载并填写巡查情况
第三章 处室巡查
第九条 处室巡查由教导主任主任及后勤主任组织进行。
第十条 处室巡查原则上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和内容由教导处自行决定。处室巡查应填写巡查登记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具体的记载、整改要求和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 教导处应建立处室巡查制度,对巡查工作有明确要求,并将巡查结果应用到处室工作人员的奖惩和结构工作发放中。
第四章 专项职能巡查
第十二条 专项职能巡查是根据学校管理需要,对某一项工作由
专职人员所进行的日常性巡查,是学校工作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职能巡查原则上要求每日进行巡查。
第十三条 专项职能巡查主要包括两操一课巡查、学生出勤巡查、校园环境卫生巡查、卫生巡查等。专项职能巡查具体由教导处根据管理需要进行安排和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教导处应建立专项职能巡查制度和巡查日志,对专职人员和巡查工作有明确具体的要求。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五条 将各级巡查结果作为老师工作考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给予批评教育、全校通报、限期改正。
落实巡查制度(三):巡查制度
为了强化国土资源的管理,规范用地行为,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将其处理在萌芽状态。根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甘肃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实施国土资源动态管理,特制定本巡查制度:
第一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责任单位是华池县国土资源局、华池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为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向国土资源局负责。
第二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范围和对象为华池县境内使用国有、集体土地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内容包括:
1、检查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2、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检查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建设,预防乱占滥土地、闲置、荒芜土地的违法行为。
4、检查国家建设用地,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农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
5、检查采矿许可证、及时制止无证开采、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
6、检查耕地开垦费、闲置费、复垦费、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缴情况。
7、土地开发、复垦的完成情况。
第五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行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及县执法队负总责,每次巡查必须有领导带队。
第六条巡查依据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土地监察暂行规定》
第七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结合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1、一级巡查区域:①基本农田保护区;②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③县城、乡镇所在地、城乡结合部;④油田生产重点区域。
2、二级巡查区域:①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②乡村道路沿线;③村庄集居地。
第八条一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由国土资源所每周巡查一次,二级区域每月巡查一次,兼顾二级区域;全面掌握辖区建设用地和矿区开采动态,实施全程监控。巡查应作到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第九条华池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每月集中在公路沿线、乡镇所在地及城乡结合部巡查不少于一次。各国土资源所密切配合执法队对一、二级巡查区域的巡查活动
第十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执法监察人员实行定人、定位、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监督。
第十一条巡查的责任:
1、认真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采用多种形式增强执法人员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法制观念。
2、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行政,照章办事,不得曲解法律、法规,不滥用职权,随意执法。
3、按照"预防为主,防治并举"的原则,对辖区内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重点矿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及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耕地。
4、及时依法调处或查处经批准受理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和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
5、及时受理土地纠纷、案件的行政复议。
6、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按如下程序办理:
(1)现场停工,丈量占地面积,登记占地类型,施工现状。
(2)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3)依照总体规划,看能否修建,提出处理意见汇报局务会议审定。并做出适当的处罚。
第十二条巡查的义务:
1、学习、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法保护土地使用者、采矿权人的合法权利。
3、、为群众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第十三条动态巡查必须有巡查方案和记录。并建立完备的巡查台帐,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对在巡查中处理的问题应登记完整,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巡查人员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拒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已形成违法事实的,及时报告并立案查处;对正在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制止。违法用地的发现率、制止率、报告率均达100%。
第十四条、华池县国土资源局每月按时向市局执法队上报当月巡查情况,各国土资源所根据本月巡查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国土资源所巡查月报表",于月底报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内容包括本区域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实际情况、现场制止处理与结果。国土资源所难以制止或处理的具体原因,应当及时向局务会汇报,提出需要及时组织拆除等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建议。
第十五条、各国土资源所遇到下列重大土地违法行为,自发现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县国土资源执法队汇报,同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通告:
(1)县、乡级人民政府及村委会等违法使用土地的案件。
(2)占用基本农田的土地违法案件。
(3)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土地违法案件。
(4)群体性的土地违法案件。
(5)在查处时,受到干扰的土地违法案件。
(6)信访反映比较频繁的土地违法案件。
(7)超出本级管辖职权范围的土地违法案件。
第十六条县国土资源局建立量化的考核指标,对动态巡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定期进行考核。县国土资源局把实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情况,作为考核下级部门执法监察业务的首要指标,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考核情况要与奖惩、任用挂钩。
第十七条实行百分达标年度考核:100分为达标,80分以上为良好,达标者表彰奖励,良好者通报表扬,60分以下者检查整改,并追究部门领导和执法人员责任,具体指标及分值:
1、国土资源监督检查等主要行政执法工作全部达标记30分,一项未达标扣10分。
2、对基本农田的巡查每月不少于4次,年累计巡查不少于50次,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占地行为次数占当年违法案件的98%以上计10分,巡查少一次者扣2、5分。
3、对违法案件能及时查处,查处率100%,计10分。
4、行政处罚准确率98%以上计10分,下降1%扣1分。
5、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率95%以上计10分,下降1%扣1分。
6、土地违法案件控制在总农户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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