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制度细则

时间:2020-11-18 12:55:30 制度 我要投稿

问责制度细则

  员工问责制度细则

问责制度细则

  GF2-XZ009-01

  员工问责制度(试行)

  《员工问责制度》(试行)由公司企业管理部制订,经股份公司二届三次职代会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准予下发,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员工敬业尽职的责任意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执行力,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决议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员工问责的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员工问责是指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活动(包括投资融资、资本运作、招投标、专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当中,各级员工对本部门或本岗位应承担的工作,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或者不作为、少作为、滥作为,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影响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工作时机或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公司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经济和行政处理的活动。

  一、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拖延、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

  二、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公司管理程序、管理制度、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情形。

  第四条 对员工问责坚持以下原则:

  一、谁受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

  二、一级对一级负责,上级对下级层层追究责任的原则;

  三、实事求是、权责对等、公开透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回避原则,与被问责人为亲属,或与被问责事件有关联的人员不参与调查、处理决定等工作。

  —2—

  第五条 员工问责制度与专业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行,符合专业管理问责条款的,可按照相关专业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凡专业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无法处理或问责的,按照本制度进行问责处理。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部是员工问责的决定部门,职责是:

  一、根据问责需要指定相关部门(子公司)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并指定牵头部门及小组负责人;

  二、负责布臵具体任务;

  三、审议调查小组的调查报告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

  第七条 调查小组是员工问责的实施部门,职责是:

  一、根据总经理部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被问责对象的问责事项进行调查;

  二、负责对调查事项涉及的任何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取证(可要求相关当事人写出书面经过材料)和核实;

  三、负责接收并反馈被问责人的申诉;

  四、负责形成调查报告并向公司经理部报告;

  五、负责起草问责处理报告,并报总经理部批准后,送总经理办公室下达问责处理决定文件。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工会等部门负责落实对被问责人的相应处理决定。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业务)部门负责配合,必要时参与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

  —3—

  第十条 子公司职责是:

  一、负责配合,必要时参与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

  二、负责对本公司内部相关员工的问责;

  三、在重大、特大事项问责结束后3日内,问责事项分析处理报告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中层管理人员和总部各级员工的问责由公司总部直接负责,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的问责原则上由子公司负责,必要时总部也可以直接问责。

  第三章 问责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按过失性质将问责事项划分成以下五类情形,总部职能(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员工出现任何一类情形时,必须对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及其直接领导、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问责。

  一、员工因决策失误、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对相关人员及其领导问责:

  (一)因决策失误、工作疏忽、管理松懈、办事拖沓或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受到国家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10万元(含)以上的;

  (二)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以上的。

  二、员工不认真履行公司规定的职责,执行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部做出的决议、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不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人员及其领导问责:

  (一)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公司明确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或未认真执行公司的指示、决策或交办事项的;

  —4—

  (二)工作效率低下、办事迟缓、经常拖期、子公司及相关部门反映强烈的;

  (三)工作质量差、多次返工、致使工作拖期的;

  (四)工作中回避矛盾和问题、推卸责任、矛盾上交,导致不能及时解决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五)工作监管不严、发现违纪、违法、违规行为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纵容的;

  (六)对下属部门和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知情不报、不制止或不处臵的.;

  (七)作风不务实、不严谨、工作粗疏、敷衍塞责、拖沓,效能低下,不能认真执行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部的决策、决定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致使政令不畅、执行不力,影响公司整体工作部署的;

  (八)不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措施不到位,致使一个时期的某项重要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全局工作安排的。

  三、员工违反规定擅自决策,发生重大决策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人员及其领导问责:

  (一)超越部门权限擅自决策、审批或没有依照公司规章制度、权限、程序进行决策、审批,制定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文件、决定或者命令的;

  (二)违反公司规定,人为设臵门槛、障碍拖延工作的;

  四、员工发生不作为、滥作为或行为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人员及其领导问责:

  (一)违反规定泄漏公司秘密或者职务工作秘密,不严格执

【问责制度细则】相关文章:

辩论赛比赛细则-细则01-05

监理巡视细则10-01

雅思评分细则09-23

公司培训细则11-12

商务接待礼仪细则10-06

钢筋工程监理细则08-23

中国舞蹈考级细则09-18

JAVA认证考试细则10-03

公积金借款合同细则09-13

房产税细则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