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0-12-20 13:01:42 制度 我要投稿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空作业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1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是企业经济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目标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是一个整体,当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为员工创造适宜的、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卫生;

  预防为主:为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危害,需要建立本质安全的科学观念,预防是最佳的选择。需要推行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标准化,实行风险预防型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计,树立所有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都是可以预防的观念;

  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保障需要人机环境的安全系统协调,从人机环境的综合治理入手,坚持不懈、持续改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建立安全标准化,也建立了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公司生产、经营形成安全发展的格局。

  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

  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范围内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管理。

  3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处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高处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4.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2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4.3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4.4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5.1高处作业的分级

  5.1.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5.1.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5.1.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1.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6特殊高处作业

  6.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6.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6.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闪电、打雷、暴雨;

  (2)六级以上大风;

  (3)钢管上雨水未干;

  (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5)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6)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7)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8)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9)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10)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7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7.1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7.1.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进行高处作业风险分析,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7.1.2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7.1.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7.1.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7.1.5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7.1.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7.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7.2.1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

  7.2.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7.2.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2

  1、特殊情况下,如必须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必须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靠。

  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得站在跳板的端头。在同一跳板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

  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且上层不准堆放工具、物件。

  5、高空作业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其他杂物。地面人员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7、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在高空作业: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后方可作业。

  8、公司下原料及投料组取料,应注意堆码方向,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阶梯取料,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应重点加强安全巡视,确保人员安全。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范本】相关文章:

高空作业施工合同范本11-25

高空作业承包合同范本08-30

高空作业简单版合同范本(通用6篇)12-29

薪酬管理制度范本01-15

项目管理制度范本08-15

仓库定置管理制度范本12-15

老师宿舍管理制度范本12-25

课堂手机管理制度范本12-25

加班调休管理制度范本12-24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