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制度

时间:2024-04-03 23:24:54 宇涛 制度 我要投稿

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制度(通用11篇)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制度(通用11篇)

  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制度 1

  为了创建“安全和谐校园”,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鸡东县第四中学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三防”制度。

  1、突出抓“三防”。

  一是落实人防。重点抓好保卫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做到全时段、全方位值勤巡逻,能够应对校园内的各种突发事件。

  二是巩固物防。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物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

  三是提高技防。在学校校办公室、总务室、教导处、学年组、值班室等科室安有电话,有什么事能及时与有关治安部门联系。

  2、严格内部治安管理。切实防止校园偷盗、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坚决制止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寻衅滋事。

  3、定期进行各类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检查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认真研究,立即整改。

  4、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搞好校务公开,凡涉及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可以公开的事情,都要进行公开。

  5、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实行“依法治校”。班主任利用班会对学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青少年自我救护活动,举行安全、法制竞赛。同时,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素质。

  6、落实治安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治安工作目标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到各处室、各级部、各班级。认真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值周制度,加强对值周期间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7、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处室、级部和班级进行通报表彰,给予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必要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灾害事故和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安全重于泰山。鸡东四中广大师生员工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各年级班主任要立足职能,加强学生管理,充分发挥在建设创建市级“安全和谐学校”中的主力军作用,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安全和谐学校”建设工作不走过场,扎扎实实地推进,抓出成效。

  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制度 2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活动秩序,保障我园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园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园长是本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年级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定期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样化安全教育活动;每班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园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交教育局,一份交派出所,一份园内留存,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专职保卫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活动的管理,保证园内活动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园内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保教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情况,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7、幼儿园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8、幼儿园对各室安装防盗门窗,并安装视频监控。

  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制度 3

  第一条为了维护单位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秘密。

  第三条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单位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单位机密或涉及单位机密。

  第四条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所长。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五条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所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六条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人事秘书科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第八条文件、资料的分发范围要按规定执行。对有保密内容的,要标明密级、编号发出,不得用明码电报或电话传递。对急件应加快内部传递速度。

  第九条文件资料要定期清查,按时回收、清退、归档或销毁,对需要长期保管的文件,按档案局要求,必须于次年五月底前,装订成册,立案存档。废旧的.内部资料不得当废纸出售。

  第十条热情接待举报人员,认真处理举报的信件,并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利益。

  第十一条严肃保密纪律,凡泄露国家机密,遗失机密材料或透露举报内容,导致举报人利益受到侵害者,视情节轻重和失密程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认真保管好印章、现金、档案,票据、重要物资、机密材料。下班前锁好文件橱、办公桌,关好防盗门窗,严防失窃、失密。

  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制度 4

  为进一步加强办机关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办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坚持门卫值班制度。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有效制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区。全办员工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人事秘书科报告。

  二、做好内部防范工作。各科、队、站应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办公室内务,关好门窗、电灯、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严禁现金留放在办公室。非本办工作人员不准配制办公室钥匙,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科室负责人处。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办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办公大楼的,实行登记制度。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严禁干部职工家属到办公室打电话、玩电脑。

  三、严格机关大院管理。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其他时间,实行停车证制度,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四、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财务室由计划财务科负责;档案室、消防设施由人事秘书科负责;通信机房由通信站负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用电。

  六、落实安全责任。各科队站负责人是本科科队站安全防范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每位员工对安全防范工作都负有直接责任。因防范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人和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且本年度科室目标考评所在科队站不能评为先进。

  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制度 5

  1.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令,将“一通三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2)协调通风、机电、生产、财务、劳资、安监以及各施工队等部门工作,保证瓦斯隧道施工“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合理配置,并使其业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3)负责按通风能力安排生产经营计划。

  (4)每日审阅瓦斯日报、瓦斯抽放日报及安全监测日报,掌握隧道通风瓦斯动态。每月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解决通风瓦斯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5)负责在编制项目经营计划时,划拔“一通三防”工作所需资金。

  (6)负责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物资的计划、采购、供应,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7)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资金、物资的有效使用。

  (8)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2.总工程师

  (1)负责隧道施工“一通三防”工作的管理。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有关“一通三防”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指令,在隧道施工规划、设计及生产过程中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隧道施工“一通三防”安全措施,从安全技术措施上创造有利条件,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4)协调“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优化隧道施工安全生产条件,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5)负责组织制定隧道施工“一通三防”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推广活动,普及“一通三防”安全知识。

  (6)负责审批隧道施工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和主要通风机参数调整方案。

  (7)每日审阅瓦斯日报、瓦斯抽放日报及安全监测日报,接受通风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8)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

  (9)参与组织“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

  (1)负责及时补充调配“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队伍。

  (2)负责安排督促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通三防”隐患问题的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参加“一通三防”专题会议, 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分管部门。

  (4)认真检查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规定、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安排、布置、总结生产的同时,安排、布置、 总结“一通三防”工作。

  4.物资供应部

  (1)负责组织机电设施定期检查、检修,消灭电器失爆现象,减少和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2)编制设备物资购置计划,及时供应“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设备和配件。

  (3)负责组织设备验收移交,确保机电设施安装质量满足“一通三防”要求。

  (4)负责督促“三专两闭锁”制度的贯彻执行。

  (5)负责组织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检修及性能测试工作。

  5.安全部

  (1)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察工作,协助安全总监组织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隧道“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2)参与制定“一通三防”规划和重大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督促排查“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并及时处理“一通三防”方面的严重违章现象。

  (4)在安全例会和安全现场办公会上,优先解决“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

  (5)落实对“一通三防”工作的奖励和惩处措施。

  (6)参加事故抢救和组织事故追查。

  6.通风调度

  (1)负责隧道业务管理工作,按照任范围划分,完成本部门担负的“一通三防”工作任务,并对部门分管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考核。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指示,参与瓦斯隧道规划、设计,保证隧道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

  (3)负责各类作业规程、措施中有关“一通三防”内容的审查,保证“一通三防”措施得力、切实可行。

  (4)负责隧道通风系统的管理,消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最大限度地减少角联通风和通风阻力,发生灾变后能快速有效地进行风量调节。做到技术上先进、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

  (5)负责隧道瓦斯抽放、预测预报工作。

  (6)负责贯彻落实隧道瓦斯管理制度、通风管理制度、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7)负责组织隧道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 制定“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8)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并负责通风专业的安全质量定级工作。

  (9)负责通风仪器仪表的.鉴定和校对工作。

  (10)参加“一通三防”事故抢救及处理。

  7.施工队

  (1)加强通风管理,爱护通风设施,避免风流短路,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及“三专两闭锁”管理制度,对于“两闭锁”、“监测系统”装置线中要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严禁将其线路短接或甩脱。

  (3)当班队领导及其它有关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认真搞好工作地点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管理措施,听从瓦斯检查员的指挥,预防和避免瓦斯事故。

  (4)搞好瓦斯监控装置的移交、接收、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功能。

  (5)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我项目部“一通三防”管理等规程制度中有关规定,负责安装、使用、维护、管理本部门辖区内的“三防”工作。

  (6)自觉遵守进洞检身制度。

  (7)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

  8.工程部

  (1)贯彻《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程规范, 进行开挖工程设计时,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可靠、经济。

  (2)保证生产设计、生产衔接等工作符合通风管理要求,杜绝不合理通风现象出现,及时安排“一通三防”方面所需的工程项目。

  (3)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过程中, 要优先审查“一通三防”有关内容,确保“一通三防”内容符合规程规定。

  (4)及时足量编制材料计划,满足隧道通风需要。

  (5)按照通风能力安排生产,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6)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为设置通风设施留有足够的位置。

  (7)生产设计衔接及验收,必须经通风调度主管核准后,方能生产。

  (8)向通风部门及时准确提供隧道贯通距离、地质条件等地测资料。

  (9)向通风部门提供隧道通风管理必需的图纸资料。

  (10)协助通风部门完成必要的工程设施测绘、勘探任务。

  (11)参加通风设施的移交工作。

  9.财务部

  (1)按计划支付“一通三防”所需材料、仪器、仪表等购置及维修资金。

  (2)按规定及时支付“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咨询、业务交流、职工培训等所需费用。

  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制度 6

  1、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安全监控用于井下环境监测的传感器必须经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有资质的计量站统一检定,校验发给检定证书及合格证后方可使用,不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仪表、传感器不得使用。

  2、根据各类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安全监测传感器的检定周期,制定详细的周期检定计划,保证安全仪器、仪表正常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仪表不准使用。

  3、在检定周期内拆装、修理后的仪器、仪表、安全监测传感器,必须重新送检,否则不准使用。

  4、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安全监测传感器示值出现问题时,应随时送检,以保证其工作正常无误。

  5、需要报废的仪器、仪表、传感器,必须经公司通风安全计量站检定,并出据证明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并防止使用报废的仪器。

  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制度 7

  (一)为进一步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xx)第 283 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必须建立雨季“三防”工作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主要负责人是雨季“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布署和指挥工作,解决雨季“三防”所需的'人、财、物等。

  (三)雨季“三防”工作管理机构每周召开一次雨季“三防”工作例会,由矿长负责组织召开。

  (四)煤矿要时刻做好雨季“三防”抢险救灾准备工作,落实人、财、物保障措施。

  (五)加强雨季“三防”基础管理工作。在雨季来临前及雨季期间应组织全矿井人员定期对矿区进行隐患大排查,排查重点主要是:地面有无塌陷区、裂隙区,各井口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井上、下防排水设施是否完善,地面建筑物、变电所避雷装置是否齐全等。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及时进行整改。

  (六)雨季“三防”工作管理机构要制定雨季“三防”巡查表并定期巡查。对不按时巡查或不巡查的人员每缺一次给予相应的处罚,对工作不负责任的领导要提出警告。

  (七)矿区内所有区域必须责任到人,定期对区域内设施或设备进行检查,且制定整改方案,保证在雨季期间安全可靠。

  (八)雨季期间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应急救援程序进行救援,争取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制度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省防总日常办事机构的职责,当好省防总的参谋,提高对水旱风冻灾害应急处的组织协调、快速反应与高效运作能力,参照《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和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办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省三防办实行全年值班带班制,分汛期和非汛期两个阶段。汛期一般为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实行每天(含法定节假公休日)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非汛期为当年的10月16日至次年的4月14日,由防办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值班与带班。

  第三条 值班每24小时为一班,自当天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值班人员一般包括主班和第一、二副班及带班领导。原则上不安排同一业务组的人员同一班值班,避免同一班的值班人员均为女同志。

  第四条 值班主班、副班及带班领导,按规定应在岗值班、带班的,必须24小时在值班区域履行职责;无需在岗值班、带班的,应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赶回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

  第二章 汛期值班

  第五条 正常状态下由主班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

  第六条 气象部门预测省内将有较大范围强降雨或省防总启动防洪、防风Ⅳ级及以上级别的预警,或因其它一般性的相关应急处工作需要时,主班、第一副班均24小时在岗值班,第二副班待命,随时听从带班领导安排。

  第七条 省防总启动防洪、防风Ⅳ级及以上级别的应急响应,或因其它较大相关应急处工作需要时,主班、第一副班、第二副班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非值班人员应保持本人的通信工具每天24小时畅通,随时参与相关事务的处。

  第三章 非汛期值班

  第八条 正常状态下每天安排主班、副班和带班领导各一人,按正常上班时间值班带班。

  第九条 省防总启动防旱Ⅲ级或防低温冰冻蓝色预警,或因其它一般性的相关应急处工作需要,主班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省防总启动防旱Ⅱ级或防低温冰冻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或因其它重大的相关应急处工作需要,实行主班、副班24小时在岗值班。

  第十条 省防总启动抗旱Ⅲ级以下或防低温冰冻Ⅳ级应急响应,或因其它一般性的相关应急处工作需要,实行主班24小时值班。省防总启动抗旱Ⅱ级以上,或防低温冰冻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或因其它重大的相关应急处工作需要,实行主班、副班24小时在岗值班;非值班人员应保持本人的通信工具每天24小时畅通,随时参与相关应急事务的处。

  第四章 值班交接

  第十一条 交接班一般在值班室进行,交接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30分。领导在岗带班的,由带班领导主持,接班的带班领导及交接班人员全部参加。其它的由值班人员与接班人员交接。交接班时要将值班期间掌握的动态、已办和待办的工作等相关情况交待清楚。当班人正在处理且接班人难以接手的事宜,应由当班人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

  第十二条 防办主要领导可根据需要,每月召开一到二次交接班例会,相互通报一段时间的值班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五章 值班职责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接听电话要迅速、礼貌,语言要规范、简洁,回答要准确、耐心。对上级的指示或相关单位、人员的有关业务要求,应认真做好笔录,做到指示有落实,要求有答复。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应密切监视各个信息系统和文件传输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接收和查询各时段的水文、气象、海洋等部门的信息以及各类报告、报表,并做好归类、统计和上传下达工作。遇灾害性天气或重要事项处理,应主动与相关区域和部门保持联系并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接收的传真、文件、报表、资料、电话等,凡与工作密切相关、有保留价值、或有待处理的',一律做好登记,并对当班发出的快报、通知等文电,办理、交办、督办、转办等事项应在值班日志中如实填写登记。

  第十六条 当出现异常情况尤其是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及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应主动与相关地市防办或工程管理单位联系,及时掌握当地的水旱风冻情、工情、险情和灾情,以及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后果和采取的措施及效果,追踪防风、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全过程,及时向带班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并做好续报工作,每件事都做到周密细致、有始有终。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或上级的指示起草的命令、电报、通知、报告、总结等材料,应在领导审核签发后随即发送,并对接收情况进行核实。文件发出后,应立即做好纸质文档的归档、登记,并把电子文档上传到三防办公管理系统的相应栏目。文件电子原稿需在值班室电脑保存的,一律移到指定的“值班文稿”文件夹,以保持值班室电脑桌面的整洁。

  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应加强对值班室和机房设备的巡查,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负责人或维护人员处理。

  第十九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不得在值班室和周边大声喧哗。非相关工作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进入值班室。

  第六章 带班职责

  第二十条 带班领导原则上由副处以上干部担任。主要江河水库超警戒水位或发生较大险情、灾情、冻情等三防突发事件时,带班领导驻守办公室,其它时间应保证全天24小时联系畅通,如无特殊情况或非经领导批准,不得离开广州市区,并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带班领导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第二十一条 负责值班室的工作安排及相关事务的处;

  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制度 9

  1、矿“三防”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室主任兼“三防”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矿“三防”工作。

  2、矿和各基层单位每年必须成立“三防”工作领导小组。“三防”工作由行政一把手全面负责。

  3、调度室负责对“三防”工作的责任范围进行划分。

  4、“三防”领导小组的成员必须服从调度室的安排。

  5、调度室负责组织“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对“三防”期间的工作检查,并督促落实和验收。

  6、企划科负责“三防”工作所需材料的'计划安排。

  7、供应公司负责物资储备、供应工作。

  8、调度室及时掌握天气预报和风情预报,并及时通知。

  9、调度室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三防”工作的指示精神,做到信息反馈迅速、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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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雨季的来临,施工工地面临着防洪、防雷电、防火的安全问题,为了切实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洪涝、雷电及火灾灾害,特制定本专项措施,在夏季三防安全管理中务必严格遵照执行,严禁出现三防安全事故。

  组织措施:

  1、为保证安全监察到位,每周一进行一次三防安全全面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和整改。

  2、成立三防安全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防日常工作由余国兵负责处理,并每周向三防安全小组汇报工作

  3、加大安全投入,在人力、物力上支持三防工作的确实可行的进行开展。

  4、加强职工三防安全意识教育及三防知识培训,使每位职工及其家属均有高度的三防意识,一定的三防知识和发生三防事故后的急救、自救能力。

  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1、坚决取缔乱搭、乱建的易燃易临时房屋,杜绝火灾隐患;

  2、彻底清理易燃物堆物堆码,存放,对不符合堆码要求的责限期整改;

  3、重要建筑物必须有防火消防设备,建筑物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防火安全需要。

  4、严格易源、易爆物品及火源管理,禁止易燃、易爆物品随意堆放、使用,对危险火源必须严格要求控制使用;

  5、彻底清查整个工地的电气设备及线路,防止电源线路老化、电气设备失爆产生火花而引起火灾;

  6、彻底清查职工宿舍及变电所、压风房、机修车间、炸药库等要害场所,对这些场所收藏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或炸药库危险物品管理不善的'必须进行严加惩处,并责令限期整改,严格禁止私人或以上危险场所使用大功率电气功设备,以防电路负荷过载而引发火灾;

  7、对变电所、压风机房等有中能诱发火灾的要害场所,工作人员必须格尽职守,随时检查,排除隐患,严格按《安全规程》的规定操作,对机修车间,红炉房等经常使用电焊或明火的地方必须加强执行更严格的《安全规程》操作要求。并且在所有要害场所配备足够的防火设备;

  8、对矸石山,炉灰场等堆放不当有可能产生自燃的地方,必须加强通风管理工作及合理堆放,并随时注意观察,一旦有自燃倾向,则必须用取措施处理;

  9、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井口不得少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少于50m。

  10、在抓好地面防火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抓好井下防火工作;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均需使用防爆电气;

  (2)井下风筒必须使用双抗风筒;

  (3)井下的电气设备荷载必须有一定的保险系数,严禁过载工作;

  (4)井下电缆接头必须使用接线盒,严禁一切电缆破损,老化;

  (5)加强进瓦斯的检查制度,防止瓦斯积聚,引发炎黄子火灾、甚至爆炸;

  (6)加强井口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入井;

  防洪安全技术措施

  1、地面做好排水系统工作,保证排水线路畅通;

  2、作好职工宿舍的防漏、防潮处理,使宿舍保持干燥通风,对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条件;

  3、对炸药库必须做好排水、防潮工作,保证炸药不受潮,以利于井下使用;

  4、对施工用的材料:如水泥、砂等必须有遮雨棚的保护,并且材料堆码地点周围应有排水沟,以利防潮、防洪;

  5、供应库做好防漏、防潮处理,以防机具、配件等锈蚀;

  6、井下临时水沟、永久水沟应根据施工情况尽可能地靠近工作面迎头,以利于井下排水,地表有塌陷渗水可能的地点,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严禁地表水渗漏至井下造成井下工作面水量增大;

  7、井下一切排设备必须保持安好,并备有备用设备,以便发生水害时能投入使用;

  8、副平硐井口、主斜井井口、回风井口必须设置防洪沟,严禁地表水从井口沿巷道流入井下

  9、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井筒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岩溶塌陷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10、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

  防雷安全技术措施

  1、炸药库、变电所、瓦斯泵房等要害场所,工作广场上空旷的地方,易遭雷击的高地等必须安设防雷击的避雷装置;

  2、电气设备等均应接地及防雷电保护,并随时检查其完好性及可靠性;

  3、炸药库周围应经常检测杂散电流,并及时根据杂散电流情况进行处理和整改;

  4、进下风水管、轨道等钢性进硐管件必须采用接地措施,以利防雷。

  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制度 11

  一“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条我矿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组织领导机构,各成员对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二条一通三防领导组由矿长担任组长,技术、通风、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担任副组长,通风副总担任办公室主任,通风科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职能科队长担任成员。(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图)

  第三条一通三防领导组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

  第四条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

  二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主扇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运转,由双人操作,做好记录,如有声音异常、停电、停风、水压计有大的'变化等一系列异常现象,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机电科,值班领导汇报,并作出处理意见。

  第二条重新启动或更换风机,必须保证能在10分钟内完全启动。

  第三条风机房必须张贴风机启动的操作规程、反风操作规程,且操作规程必须由机电科、通风科共同起草,技术矿长审核,并严格执行,同时还应张贴反风操作示意图。

  第四条主扇主副司机,必须由精通业务、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且能熟练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主扇的有计划停风,必须报技术矿长,编制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对于主扇由于其它原因而造成无计划停风,主风机房必须立刻报告调度、机电、通风及值班领导,作出处理意见,各有关部门必须负责查清停风原因,并作出处理,因主扇司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后果,必须作出严肃处理。

  第六条主扇一但停风,10分钟内不能起动,必须立即切断井下一切电源,各工作面班组长、瓦斯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工作面,撤出地面。

  第七条主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和维护,不得带病运转。

  第八条各值班人员,必须经常对主风机房查岗,严防脱岗、漏岗、单人操作。

  第九条主扇的有计划停转或启动,必须有值班调度的命令方可进行,或按专门的安全措施执行,如有变动时,需立即汇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自己负责。

  第十条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改变方向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风量的40%。

  第十一条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若改变通风机转速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技术矿长批准。

  第十二条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必须进行性能测试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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