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3-22 05:26:21 制度 我要投稿

超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选10篇)

  现如今,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超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超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选10篇)

  超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为了完善商场员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保证商场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商场的繁荣发展,特此制定如下制度:

  1、 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需要请假、调班、调休或离开岗位时,必须经过店长或督导批准同意。(请假时间达3天者需督导批准方可。)否则,将以早退或旷工论处。

  2、 上班前应换好工作服并检查个人仪容,衣着是否整齐规范,工作证有否佩戴,长发必须扎起,不准染异色发,上班不准穿短裙、短裤、拖鞋。

  3、 员工下班后不得穿工服或戴工牌进入商场。员工必须保管好各自的工牌,工卡、饭卡、如若丢失,按商场有关制度交纳相关补办费用。

  4、 上班时间,员工不行做与本工作无关节事,更不许说脏话,靠商品、货架、大声喧哗、吃零食等其它有损商场形象的行为。

  5、 员工购物必须是当班员工帮忙买单并小票确认签名。

  6、 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7、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耐心地接待每位顾客。优质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凝聚力,提高销售营业额。

  8、 严禁将背包、行李及各种包装袋带入商场,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好。员工的水杯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9、 员工用品必须贴有商场相关标记签字样方可带入卖场,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将商品带出商场。

  10、 严禁在商场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取笑顾客及其它损害他人的行为。

  11、 严禁在商场及仓库内吸烟、乱丢烟头、火种等。

  12、 员工要认真配合保安人员共同防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防范意识。

  13、 不准任何人私自挪用商场的商品(物品),否则将作盗窃论处。

  14、 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人窃取及其他有损商场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商场将对该员工身份进行保密,并给予相应奖励。

  15、 商场各部门员工,都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如对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执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督导或公司反映。

  16、 员工上班时间有事外出者,必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17、 聘用的员工必须按本商场的《招聘制度》办理好一切入职手续,再由商场人事部组织上岗前培训。主要培训员工的纪律性、组织性及其吃苦耐劳精神;了解商场的有关制度;商品基本知识、礼仪道德、服务规范等,培训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超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一、 员工签到及请假规定:

  1、员工早上需提前15分钟到岗签到,其余时间需提前5分钟到岗。如果有事不能按时到岗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部门领导人,由部门领导人通知店长,否则按迟到处理,迟到5分钟内罚款5元,10分钟内罚款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免当日全部工资或辞退,旷工一天,免两天工资或辞退。

  2、员工病假须向店长出视医院开据的病假条,并附于本人的签到本上。病假超过3天的,须向总经理请假批准。

  3、员工事假须提前向店长请假批准,事后请假的视矿工处理。事假需超过两天以上者,须直接向总经理请假批准。

  4、员工不得早退,早退5分钟以内罚款5元,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员工工作时间及休假的规定:

  1、员工实行倒班制,工作未干完的情况下,需干完工作后方可下班,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如遇促销活动、收货或盘点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将予以辞退。

  2、员工每月休假2天,每超过一天免去当月奖金的二分之一,无奖金的免去1.5天的工资。

  三、防损防盗的规定:

  1、员工必须在指定地点更换衣服。任何员工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超市,也不得将超市内商品私自拿出超市,否则按偷盗处理。

  2、员工使用更衣箱需领导指定,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任何人不得在更衣箱内存放店内商品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存在的,须由店长批准,否则按偷盗处理。

  3、员工平时出入超市一律走出口,并主动向划票人员出视购物小票及随身物品。

  4、员工在工作中由于过失造成商品损坏的,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商品的须按商品的10倍赔偿并予以辞退。

  5、员工如有偷盗商品的,按商品价值的.100倍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员工在工作中,需加强店内防盗工作。如本组商品盘点超过千分之2将免去本组的全部奖金用于弥补商品损失,直到补齐为止。注:各组员工都该列出本组内易丢失的物品,每天清点并与库存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店长反映。

  7、员工在超市吃喝商品的一律按偷盗处理。

  四、员工在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及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接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到办公室内接打。

  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购物,购物一律在下班后方可,晚上可在下班前10分钟内购物。员工购物一律到指定收款台交款。

  3、员工不得在超市内坐着工作或休息。

  4、员工不得在超市及库房内吸烟看书报。

  5、员工不得空岗,如有事需要出超市需通知相关领导并在门口做好登记。

  6、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吃饭或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

  7、员工在超市及库房内不得扎堆聊天。在卖场内不得揣兜抱胸,不得依靠货架。

  8、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接待亲友会客长谈。

  9、员工的私人物品一律放在更衣室内或店长指定地点。

  10、员工不得结伴上厕所。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处于20—5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11、员工之间必须搞好团结,不得打架骂人,有事须向领导反映处理。打架骂人的一律予以辞退并免开当月工资。

  五、关于服务的规定:

  1、公司视供货商及顾客为上帝,员工必须尊重供货商及顾客。如有与其打架的一律予以辞退并免开当月工资。

  2、任何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做好对顾客的周到服务,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必须耐心解答,不准说不知道或不清楚。

  3、看到顾客手拿商品时须主动给顾客拿购物筐或购物车,帮助顾客。

  4、我们的原则是顾客永远是对的,员工如果被顾客投诉,一律将受到处罚或予以辞退。

  超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为本超市业绩蒸蒸日上,从而造就机会给每一位员工有所发展,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本规章制度将超市的员工规范,奖惩规定集一册,希望超市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以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给予全体员工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 工作态度

  1、 热情——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 勉励——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

  3、 诚实——作风诚实,反对虚假作风。

  4、 服从——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5、 整洁——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二、开关门营业工作

  开门营业前的工作:

  1、工作区和顾客光顾的营业区的清洁整齐,包括入口处,售货区,收银台,陈列商品,验货区,仓库。

  2、设备和设施的'工作状态良好,包括照明,空调,设备和固定装置,悬挂的设备牢固。

  3、存活的补充,保证售货区货架上的商品充足,整齐。

  4、办公区的书面凭证的完整和条理性。

  营业结束后的工作:

  1、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和设施的损坏并记录,便于及时准确的维修。

  2、补充购物袋。

  3、确保收款机有足够的小票打印用的纸卷。

  4、整理收银台和销售区。

  三、员工的行为准则

  1、必须穿工作服进入卖场,仪表要端庄。

  2、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上班时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

  4、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说话诚实,帮助挑选,当好顾客参谋,保证顾客满意。

  5、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并保持头发清洁。

  6、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

  7、上班时间不允许打手机,玩手机,听手机音乐。

  8、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

  9、上班时不许偷吃货物,拿货物(如纸箱、塑料桶)。

  10、库房若发现偷吃货物(按偷盗处理)。

  五、上班时

  1、上班时不能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2、上班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聊。

  3、员工不允许坐在货物上。

  4、员工应当按照部门经理制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遵守的员工将按旷职处理。

  5、上半时上厕所不能超过15分钟。

  6、上班时不允许睡觉。

  7、若发现以上几条轻者罚10元,重者开除。

  六、售货员的职责

  1、负责商品的缺货登记,摆货,查日期。

  2、随时问经理并汇报缺货情况,调查市场变化。

  3、及时向经理反映快过期产品。

  4、若发现过期产品未及时向经理汇报者,请自动买回。

  5、熟识产品,标志,以及自己管理区商品的基本知识。

  6、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防止商品损坏或丢失。

  7、严格执行服务规范,严格遵守纪律。

  七、收银员

  1、 收银员要有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收款迅速,不要你推我让。

  2、 收银员买东西要让其他收银员收款,坚决不能自己收款。

  3、 收银员家人买东西,请自己回避,让其他收银员收款。

  4、 收银员收款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谈。

  5、 若发现收银员少收款,轻者罚款,重者卡出。

  6、 顾客要的货物,要随时登记在要货单。

  7、 员工打烂货物自动交款,顾客打烂员工监督交款。

  八、卫生

  1、 值日人员按时清理卫生。

  2、 把卫生间,宿舍卫生打扫干净。

  3、 若发现卫生不合格者罚5块。

  九、经理岗位职责

  1、 全面负责超市的经营管理工作。

  2、 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监督全体员工工作。

  3、 做一个经营计划和管理目标。

  4、 保证在超市遵守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实行服务规范化,提高企业社会效益。

  5、 保证超市安全,教育员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6、 兑现承诺的经济指标,否则按协议处罚。

  7、 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8、 负责超市的进货管理工作。

  9、负责送货商,厂家进店关(如证件)。

  10、负责进货计划,检查售货员商品销售情况。

  11、经营的品种类别要齐全,品种丰富。

  12、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解决进货与价格等问题。

  13、负责对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

  十、安全规则

  1、禁止在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4、员工必须熟习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5、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发电机。

  6、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7、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8、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

  超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卖场内消防安全制度

  1、卖场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2、卖场内消防器材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3、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4、卖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5、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6、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7、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8、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二、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仓库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使用的电灯泡不能超过60W。

  4、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三、办公区消防安全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贴有严禁吸烟和防火的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大量堆放商品,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办公区无人办公时,应关闭所有的照明灯。

  5、办公区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在工作结束时,关闭电源。

  超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5

  1、进销台帐制度:主要包括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还要记录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以及执行制度的具体负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方式,记录的各类台帐的整理保管等内容。

  2、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落实以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以及执行该制度的具体负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方式,备案的各类证、票的.整理保管等内容。票据保存2年以上。

  3、质量承诺制度:对其经营的食品的质量保证的承诺,以及采取质量先行负责、质量“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和违反质量的责任。

  4、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应当要严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等内容。

  5、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经营者发生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

  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对已经售出的食品,在能够覆盖销售范围内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负责将食品追回等内容。

  6、食品贮存清理制度:在经营食品中,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符合卫生和安全条件的食品贮存场所,使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要求的设备和工具,采取科学、卫生、安全的方法,对食品进行贮存和对贮存场所进行清理,定期检查经营场所的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内容。销售的食品应离污染源25米以上。

  7、散装食品管理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对经营和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和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联系方式,散装食品的卫生措施、安全措施。

  8、从业人员管理及健康检查制度:对其从业人员在食品进、销、存、损、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责任范围及追究,以及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法宝的从业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更换岗位或者不得继续从事相关工作等内容。

  9、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以及事先制定预防方案,并按照预案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内容。

  超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3、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的,食品进货台账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系统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将食品集中陈列或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3、食品销售应有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4、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1、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2、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4、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5、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生、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2、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3、对销售的商品保质期、有效期进行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严格按照《商品临近保质期规定》执行,属人为因素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4、对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变质、漏气、胀包等现象,要及时下架处理,不得将这些商品销售给顾客,一经发现,必追究当事人及部门主管的责任。

  超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7

  1. 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 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 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 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 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 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 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 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 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 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 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 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 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 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 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超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8

  一、超市开办者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入场经营的食品及其供货者执行查验制度。

  二、超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质检报告等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经查验供货者的证照等手续齐全,准予入场的,超市建立供货者档案,将供货者的证、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按照“一户一档”或者“一品一档”的.要求备案。

  四、超市须建立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超市开办者设立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所经营的食品由超市总部采取统一配送方式经营的,可由超市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做好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但需将备案资料复印件留存于分支机构,或采用电子台帐联网备查。

  超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一、超市开办者必须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开业经营。

  二、凡进入超市经营食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超市审查备案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

  三、超市开办者经营事项发生变更时,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变更事项。

  四、入场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五、入场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悬挂证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超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一、超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二、超市对贮存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照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召回制度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超市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超市销售分装食品或散装食品,应当制作散装食品标志牌,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超市销售生鲜食品和熟制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六、超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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