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学校是指有组织有教育的对手教育者进行教育的一个组织机构,在中国学校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磨合大学,下面就为大家整理小学财务公开制度,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1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监督,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我镇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药,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大教职工民主管理、监督学校财务工作的力度,激发群众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
1、财政核拨的各种专款、专项资金;
2、向学生收取的自愿性收费收入、及其他承包租赁收入;
3、资金借入、贷款和借出及呆帐、坏帐损失;
4、学校自定与经济挂钩的考核、奖惩、劳务报酬和津贴的分配规定;
5、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就餐、用烟、租车开支;
6、重要财产、物资的购置和损失;
7、集体和个人福利待遇的分配情况;
8、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开支情况;
9、建设工程项目和维修项目经费落实、公开招投标以及全过程监督情况;
10、学校食堂的收入、支出、盈余和亏损;
11、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三、财务公开的形式
1、在校务公开栏公开;
2、通过财务会审小组公开;
3、采用报告制形式,利用会议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公开;
4、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公开;
5、其他合适的公开形式。
四、财务公开的时间
主要采取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的方式;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五、财务公开的实施规定
1、初中及中心小学成立财务会审小组,其他学校设财务代表,所有支出票据未经财务会审小组或财务代表签字盖章,会计核算中心一律不予报帐。
2、所有收入票据须有校长、财务专管员、财务代表、缴费人或在场人签字,オ能入帐。会计核算中心每期末将各校全部收入列表打印,交财务代表返校公开,逐一核对。如发现有收入未入帐的,对单位与直接责任人实施严厉处罚。
3、设立财务会审小组的学校,平时报帐如果只有财务代表签字,未经财务会审的学校票据每期末由会计核算中心安排将其全部票据返回学校统一会审。
4、凡500元及其以上开支,须有两人在场。凡1000元及其以上开支,须经校长、财务专管员与财务代表协商通过,并接受全程监督。凡3000元及其以上开支,须在教师大会上或经教代会讨论通过。
5、物品购买,必须做到勤俭节约,可不买的一定不买,确需买的一定货比三家,价廉物美。500元及其以上教师福利、纪念品及办公用品购买必须有两人在场,所购货品在同类标准下,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不予报销,由经手人负责处理。同时购置多种物品一票支出,票上栏目无法写清必须附上清单,清单上必须盖有与发票相同的公章,并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集体活动纪念品发放及同类报销原则上都应附上发放对象清单备查。
6、基建维修超千元项目必须事先有预算有报批手续。招标项目和非招标协定工程支出,须附上协议合同,预决算单、竣工验收书等。任何基建项目必须接受财务代表监督;有国家专项资金扶持的基本建设,必须有财务代表的全程参与。
7、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租车、用餐原则上要有两人在场;不准记帐,坚持一次一票一结。租车填差旅单报帐,并由经手人注明租车事由、路线、时段。用餐凭餐饮发票报帐,并要求经手人写明招待单位、人数及事由。租车与招待用餐如事先未通知财务代表,事后应及时将相关票据交财务代表会审。
8、学生食堂菜金收入必须印制详细列表,上面有班主任与财务代表签字。要加强食堂进货管理和菜价控制,购料人与验收人不能是同一个人,批量采购至少要有两人在场。必须接受财务代表的全面监督与全程参与;财务代表要担当验收人或在场人;财务会审小组要全员参与食堂结算与帐务会审。
9、财务会审小组每期末要写好本期学校财务会审报告,在教师大会上向全体教职员工宣读解说之后,交会计核算中心备案。会审小组长的工作补贴,每期末由会计核算中心考核认定发放。
六、财务公开的操作标准
1、教师节日津补贴标准:春节红包100元,端午节100元,中秋节100元,教师节100元,女教师妇女节30元,期末福利100元。学校因自身原因负债运行的须降低标准,学校财务管理较好、盈余较多的可适当提高标准,具体发放标准由学校报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学校财务实际确定。
2、教师加班津贴标准:平时加班20元∕天(八小时工作标准),假日加班25∕天,节日加班30元∕天。学校要严格控制加班量。发放加班津贴要由加班人亲自签名领取,并注明加班日期及事由。
3、教师两防费标准:防暑费100元,上半年发放;防寒费100元,下半年发放。
4、班主任津贴标准:初中班级学生数在35人以下的,班主任月津贴为40元;学生数在36人至48人的,班主任月津贴为50元;学生数在49人以上的,班主任月津贴为60元。小学班级学生数在30人以下的,班主任月津贴为20元;学生数在31人至45人的,班主任月津贴为30元;学生数在46人以上的,班主任月津贴为40元。寄宿学生人数达到10%及以上的班级,班主任月津贴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以此类推相应递增;因学生寄宿增加的班主任管理津贴在学生寄宿费中列支。享受班主任津贴的'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班主任岗位的,每月超过10天,不足20天的,按津贴标准数50%发给,超过20天的不发给。因工作需要,临时代理班主任工作的人员,当月工作超过10天,不满20天的,按津贴标准数50%发给,超过20天的全额发给。
5、代课金标准:各校根据工作量及学校实际如确需请人代课,须报镇中心学校审批。镇中心学校根据核准编制数,如数按400∕月,全期5个月的标准下拨。代课教师的职工节日、年终物品福利依照正式工发放,幼儿教师津贴福利发放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6、差旅费报销标准:出差车费依照班车按实报销,县内补贴6元/天,市内12元/天,省内27元∕天。会务研讨活动,校长、班主任及教师继续教育,车费及每日补贴依照上述标准报销,住宿依照当时当地主办单位安排最低住宿费标准执行,会务资料费与培训费(不含餐费)凭票如实报销。教师个人为取得学历及其他诸如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书而自愿参加的各种培训,不享受上述待遇。
7、校长及校委会津补贴标准:校长及校委会津贴严格依据邵东县教育局文件规定发放。安装公用电话的学校凭缴费单据报销电话费;没有安装公用电话的学校可实行电话费包干,初中及中小100元∕月,澄江60元∕月,学生不足100人的学校30元∕月,其它40元∕月;电话费分配办法由各校自行自订。取消校长及校委会成员的交通费补助;为学校公务所发生的一切交通费用,无论何人,均按当时当次据实填表报销。
8、教学质量奖与职高奖发放办法:由中心学校制订评估方案与奖励办法,按所订标准奖励到学校,到教师,任何学校不得另行或重复设奖。
9、其他津补贴及奖金发放办法:学校设立的不在上述项目之内<如课时津贴等>,或高出上述项目的津贴部分,确需发放又可以发放的,在学校勤工俭收收入中开支。
关于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2
为了加强我校财务管理与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和建设的发展,切实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根据有关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一、成立学校财务公开工作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工会、报账员参加。
二、学校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 的原则。
三、设立学校财务公开栏,做到“公布地点(设在学校二楼宣传栏)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四、财务公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财务公开内容为:
(一)学校经费的收支情况。
(二)学校的校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三)学校的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
(四)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五)教职工、家长反映的有关经费方面的热点问题。
五、在每年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学校要向代表们或全体教师汇报一年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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