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6 08:42:47 欧敏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精选2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精选23篇)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汇编、审核和实施等环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规程指导作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所属部门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工作。

  四、职责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最终审定工作。

  2、项目经理组织工程技术处、设备物资部门、安全管理等部门审定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安全操作规程。

  3、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主控部门,负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教育培训和宣传的责任,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有对违反员工进行处罚的权利。

  五、规定

  (一)安全操作规程的汇编、实施发布

  1、项目部各职能部门依据《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参照公司安全操作规程,根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对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摘录、补充,由安全管理部门汇编成册,经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定,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2、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覆盖所有施工工序和作业工种,主要包括以下几大部分内容:

  ⑴普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⑵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⑶一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⑷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⑸危险作业环境安全操作规程;

  ⑹关键工序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和教育培训

  1、安全操作规程须发放给各岗位施工人员,并做好发放记录,归入安全管理档案。

  2、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各部门、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各职能部门、作业班组应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需建立培训记录,并归入安全档案。

  3、在项目各级安全技术交底中,应将作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为交底的内容,交到每位作业人员。

  4、新员工上岗前,老员工转岗、复岗时,农民工进场时,应接受相应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三)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监管

  1、在施工现场及各个作业场所,应在明显的位置树立或悬挂该区域所有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牌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2、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3、作业人员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作业,对违章操作,或因违章操作引发伤亡事故的行为承担违章责任或法律责任。

  六、相关制度

  1、《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七、记录表格

  《安全操作规程汇总表》 YLGSZDJL-20-01

  建设项目

  安全操作规程汇总表

  YLGSZDJL-20-01 单位名称: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2

  1.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编制依据:

  (1)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2)山西煤炭部门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3)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4)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作有关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5)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6)其他有关要求。

  3.编制内容

  (1)明确适用范围;

  (2)行为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3)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4)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5)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

  (6)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7)正常的操作程序;

  (8)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9)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10)操作失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的规范姿势;

  (11)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12)特殊操作内容;

  (13)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14)收尾工作;

  (15)其他要求。

  4.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

  5.聘请有经验的老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课,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同时要在企业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中,将安全操作规程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每次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对职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推行职工持卡上岗管理制度。制作各岗位、各工程岗位危险源辨识卡,辨识卡上注明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标准和可能发生的危害因素,职工1人1卡,持卡上岗。

  7.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卡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的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8.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9.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持卡上岗,并且熟悉本岗位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0.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

  11.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1)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2)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程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是否被错误使用。

  (3)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无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是是否有违章行为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4)检查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12.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试两种方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3

  为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发挥其高效、节时、方便的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1、开始工作前,电梯操作员应控制电梯上下试运行数次,观察运行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需注意电梯的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3、认真做好电梯轿厢、轿厢门及其他乘用人员可见部分的`卫生工作。

  4、轿厢的载重应不超过额定重量。

  5、轿厢的载物体积不能过大。

  6、运送重量较大物品时,应将物件放置在轿厢的中间部位。

  7、乘用人员不得在厅与轿厢中间(骑跨处)停留或谈话。轿厢内禁止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吐痰。

  8、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需预先通知电梯操作员,以便采取稳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电梯停开:

  ①超重不开。

  ②安全装置失效不开。

  ③物体过大,门关不上不开。

  ④物体堆放不稳不开。

  ⑤物体超出轿厢内部空间不开。

  ⑥厅门、轿厢门关闭不好不开。

  ⑦有人把头、手、脚伸出轿厢不开。

  ⑧轿厢运行速度不正常不开。

  ⑨电梯有异常声响不开。

  ⑩检修人员在轿顶或轿底坑内不开。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4

  一、电梯应有专人管理、专人操作;未经允许,不了解电梯使用知识的人员不得操作电梯。

  二、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应对电梯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调整、并对需润滑的部位加注润滑油。

  三、运输货物时,货物不允许超过电梯额定载重量。货物应均匀平稳放在轿厢内,轻拿轻放。严禁超大、超长货物伸出轿厢。

  四、搬运货物进出电梯轿厢时工作人员严禁进入电梯轿厢、井道或乘电梯上下运行。

  五、每次使用电梯时,应把轿厢门、厅门轻拉严实,当确认轿厢门、厅门关闭严实后,方可操作电梯层站按钮。

  六、电梯在本层站时,本层站厅门才允许被打开;电梯运输完物品,应将电梯轿门、厅门关闭,等待下一次使用。

  七、严禁将厅门、轿门等电器回路短接;严禁电梯开门运行。

  八、如发现电梯运行有异声或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修单位,停机检修,不准电梯带故障运行。

  九、每天电梯使用完毕,应将电梯轿厢停放在基站。

  十、切勿使用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电梯。

  十一、电梯严禁运输易燃、易爆或有腐蚀性的危险品。

  十二、未经许可的人员,禁止使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三角钥匙使用完毕,应将其复位,检查锁闭装置不应在开锁位置。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5

  一、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1、 没有接受过操作技能培训,不懂设备结构原理和性能的人员(即非公司指定的调机技术人员),不得调较机器,设备保全工作规范。

  2、开机前应确定所有的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安全杆位置、安全档块、安全门极限开关、安全滑轮及紧急停止开关〉若有异常,须迅速报告并及时处理,开机前没有检查或冒险开机者,承担所有安全责任,管理、经理连带处分。

  3、严禁在带负载情况下启动电机,机器启动后必须1分钟空转运行后才能投入正常作业。

  4、开机前应将塑化温度预热到设定值后再待3—5分钟后方驱动螺杆进行熔胶作业,严禁用手及身体其它部位触摸加热部分。

  5、各电气箱,消防栓门前不允许堆放任何物件,确保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6、任何人不得将正常运行的机器突然切断电源〈特殊原因除外〉,否则将会损坏机器。

  7、操作时只能先锁好模后再进射台,不可先进射台后锁模。

  8、上班时应检查机器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工艺参数是否合适,模具是否稳固在设备上,冷却装置〈模具冷却,落料口冷却,动作油冷却〉与润滑装置是否正常。

  9、机器动作时切勿爬到机器顶上或伸手进入安全门内作业。

  10、停机时应将熔胶筒内的胶料射净,不得留有余料,不准在机械处于受力状态关掉电热和电源开关,管理制度《设备保全工作规范》。

  11、所有的机器设备用电均须可靠地接地与接零,各导线接线端子、杆座等应规范接法,绝缘可靠。

  12、机器动作时一定要遵守适应的`锁模程序。尤其是低压保护装置必须调较到绝对可靠。

  13、清洗熔胶筒时要保证物料的相熔性,杜绝材料过热分解,应确实遵守《换料作业规则》。

  14、换模时应严格遵守《换模作业规程》。

  15、破碎作业时,破碎品须逐一进行破碎,严禁整箱(袋)一次性倒入破碎,以免造成碎料机过载或混入异物损坏刀片。

  二、设备作业时检查与调整之工作事项:

  1、干燥机、鼓风机,电器功能及干燥工艺参数设定〈温度、时间、风量〉之检查。

  2、润滑系统:各磨擦部位之润滑状况〈润滑油脂润滑及注油机〉之检查。

  3、液压动作系统:动作油之油量及油温(35度—65度)油压泵之异音异状各电磁阀、油缸油管之检查。

  4、电热系统:温度设定与实际值,电热器加热升温状况,温控on/of的动作,射嘴恒温器是否正常之检查。

  5、安全检查:

  5.1安全门打开时锁模动作是否停止。

  5.2确认紧急停止按钮之动作是否失灵。

  5.3系统压力最大值不得超过规定值≤140kg/cm2。

  5.4低压保护动作着重检查与调整低压起点位置及锁模确认位置。

  5.6射出结构动作:射胶熔胶动作之确认,射出压力流量,位置,时间以及螺杆回转之确认,调整料管下方有无杂物堆放,螺杆夹块紧固之检查。

  5.7冷却系统:冷却水管装置之检查,通入冷却以在确认漏水是否,油冷却器管路是否畅通。

  5.8冷冻系统:冷冻水温度设定值与实际冷却效果之检查。

  5.9电器系统:

  5.9.1电器箱之工作环境:如温度、湿度、防尘等检查。

  5.9.2排风扇运转状况之检查。

  5.9.3电机运转状况之检查。

  5.9.4各极限开关和转换开关、各定时器设定之检查。

  5.9.5操作面板及参数设定之检查。

  5.10开锁模结构,机铰动作是否平稳、圆滑、无异声,动定模板是否平衡,四根哥林柱受力是否平均。

  5.11顶出结构:检查顶出次数及行程控制等。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6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操作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工程部为电梯日常管理部门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维保企业和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各部门制定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部)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特种设备管理与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协助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程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协助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操作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电梯维保企业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方可上岗;

  2.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特殊天气和长期未使用及维修保养后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操作电梯人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保养与维修;

  2.3.10行驶中,操作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操作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3.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操作员首先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严禁使用电梯;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电梯发生事故,操作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包含电梯维保企业工作人员)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障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

  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操作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

  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状态;

  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3.8.1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3.8.2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8.3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紧急救助措施

  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2.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制度落实,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公司工程部与电梯维保企业共同完成)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并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报安全管理部门。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包含电梯维保企业执行)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围

  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由维保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电梯安全管理人确认签字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工程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工程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并邀请维保企业参与,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工作,报具有资质教育机构培训,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具有资质培训机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安全责任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结合安全生产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

  根据《企业事故与事件管理程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方案执行。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工程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工程部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3.1.1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3.1.2电梯开工申报单;

  3.1.3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3.1.4竣工验收报告;

  3.1.5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3.1.6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3.1.7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1.8事故及故障记录;

  3.1.9同意注册的登记表及使用登记证等。

  3.2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3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允许才可进行。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7

  为了加强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1、各基层单位(矿井)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各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所管范围内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战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定期进行修订及时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

  3、安全检查处、安检科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域公司生产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安全检查处对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审核。

  5、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写,应由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本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组成。

  二、内容要求:

  1、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涵盖所有工种,、及各工种操作的全部过程;

  2、操作规程要明确对各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

  3、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三、操作规程的学习

  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熟知本岗位作业操作程序、标准及要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老工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

  2、使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离岗3、个月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单位的技术人员要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操作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4、各单位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岗位工种的技术比武活动,调动员工比本领,提素质的积极性。

  三、操作规程的修订

  1、操作规程要根据设备的改进与更新及时评审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并及时修订。

  2、岗位增加时,要及时完善该岗位操作规程。

  四、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理

  1、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

  严肃处理。

  2、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停工学习,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8

  为了进一步完善并明确生产线车下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标准,使车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特制定车下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管理流程,内容如下:

  1、对未装仪表台和组合开关的车辆到车下操作前,把“严禁打车”牌分别悬挂在驾驶区方向机杆和副启动盒醒目位置,然后再进入车下工作。操纵、电工人员严禁进行发动车辆操作。

  2、针对于水暖车组合开关安装人员在安装完毕后把组合开关启动钥匙直接转到水暖车下操作人员手中,每条生产线水暖组安排专人负责,在水暖车下操作工序未完工之前,其他操纵、电工调试人员如果需要启动钥匙到水暖负责人处借取,借取人员必须对钥匙负责,不得转借他人,用完之后及时归还水暖负责人。要求到车下操作人员在未拿到钥匙时严禁进入车下工作。

  3、水暖组在车下工序完工后拿钥匙的负责人及时把钥匙转给电工调试,绝不能因个人工作失误耽搁生产。

  4、在车下有员工作业时,或者仪表台驾驶区、副启动盒处挂有“禁止打车”标牌时,电工调试只允许进行静态电工调试,严禁进行发动车辆的.动态调试。

  5、对于完工或下线车辆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车下整改操作,必须在前后醒目位置放置“严禁打车”标牌,并且随身携带启动钥匙,如有特殊原因找不到启动钥匙,必须安排专人对驾驶区进行监护,保证车辆不会被其他人员启动。

  6、车下作业人员进入车下作业之前必须严格遵守“三务必/两落实/一注意”原则,即:务必在驾驶区挂有 “严禁打车”警示牌;务必在副启动盒处挂有 “严禁打车”警示牌;务必随身携带启动钥匙,落实检查止轮器是否放置到位;落实走线时板链运行是否彻底结束,注意进入车下作业时身体所躺位置远离车轮。

  7、倒车司机及车辆启动作业人员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动车作业时必须通知车底作业人员将“严禁打车”警示牌撤离后方可作业,在沟通未遂的情况下严禁赌气擅自作业 (此时车底作业人员应以车间整体生产进度为重予以必要配合)。

  8、倒车司机在作业前务必确保在车辆即将启动→初始运行时间段车底作业人员连人带牌(“严禁打车”警示牌)全部撤离车辆运行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在使用拖车棒及拖拉机进行拖运无效工艺车作业时严禁采用挂挡点踩刹车的方式来提醒车底车内人员撤离;在用拖拉机拖运无效工艺车时责任工段必须做好“三同时”即一条线同时指定三人一同配合作业:一人驾驶拖拉机/一人操纵无效车/一人监护当事车车底及四周安全状态。

  9、在倒车作业进行之前由倒车司机负责告知车底车内及车四周作业人员要求全部撤离,作业人员应立即予以配合不能推拖扯皮,车底作业人员听到走线铃声响起后应立即撤离车底、在出现走线铃声短暂停息情况下车底作业人员在与板链操作人员沟通确认不再走线的情况下方可进入车底继续作业,不得擅自行钻入车下、

  10、以上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期开始执行 ,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相关工段班组长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监控,对在检查中发现违规操作的员工,将按照相关处罚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视情节严重度对相关组、班、段长进行的罚款处理。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车间所有,同时车间保留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健全完善的权利。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9

  1、 目的:

  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 范围:

  所有岗位

  3、 责任者:

  安全部、各车间、科室

  4、 程序:

  4.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程序:

  甲类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起草,公司安全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签字后执行。可张挂的张挂在岗位明显位置。

  乙类以下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主任负责起草,车间主任审核,公司安全部审定后执行。

  4.2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公司限定时间内完成制定,并整齐张挂,不按时完成的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4.3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工作完成,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和安全部汇总备案。属保密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如有失窃,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4.4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落实工作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公司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对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4.5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4.6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违章现象按员工守则处理。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一律作责任事故从严处理。

  4.7公司每次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由公司安全部保存。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0

  1、目的

  本规定控制铣床对零部件加工的.影响因素,确保满足产品技术要求及员工的操作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品的铣床控制管理。

  3、管理职责

  生产部负责铣床的管理及安全操作的监督。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上岗前合理穿戴劳保护具及用品

  a)工作服袖口、下襟扣必须系好,严禁敞怀、光膀子、穿短裤在现场操作;

  b)必须穿劳保鞋,严禁穿便鞋或趿拉鞋;

  c)操作者在操作铣床时必须佩戴防护镜,戴耳塞。

  4.2上岗要求

  操作者必须经过本公司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4.3工作前设备检查

  a)检查各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和紧固,各部手柄是否在零位,确认正常后,再开始工作;

  b)检查启动、急停以及行程开关是否好用,前进、后退开关是否正常,如无异常方可进行操作;

  c)开机前要保证3~5分钟的润滑时间,润滑中应注意观察和倾听各传动部位是否有异响,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并找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4.4工作流程:

  a)工件必须夹紧,夹紧后应立即取下扳手;

  b)在开始工作时,应先开动铣轴,然后再进刀。自动进刀应在工件和工具不接触之前进行;

  4.5进行下列工作时必须停车

  a)装卸工件和测量工件时;

  b)更换调整刀具和机床部件时;

  c)调整切削量和走刀速度时;

  d)清除铣刀周围铁屑时;

  e)离开工作岗位时。

  4.6操作安全

  a)铣刀在转动中,不要用手或其它物件接触铣刀及刀杆工件,铣刀要卡紧;

  b)模型和工件找正时,必须戴上压板,以防掉落;

  c)测量工件、机床部件以及夹具有异响或有松动现象时应立即停车。

  d)高速切削时应利用好防护罩。

  4.7工作结束后要求

  a)工作结束后,将各部手柄退回零位,关闭电源,擦抹设备,清理现场;

  b)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8禁止项:

  a)铣刀在向工件切削时,应逐渐推进,严禁撞击。严禁机床转动时改变转速;

  b)主轴在运转时禁止变换转速;

  c)铣刀转动时,严禁开启防护装置;

  d)喝酒及精神状态不佳者禁止操作设备。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1

  为了保证岗位所使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能适时得到修订更新,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安全部负责组织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管理。

  1、厂长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安全部负责组织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发放、作废、销毁工作。

  2、安全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正常情况下,应三年修订一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修订: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时、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时、当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时、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地理位置)、应急机构和应急人员发生变化时、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不符合项时。

  4、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2

  1、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范围

  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职责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

  评审管理职能部门为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工作,编制评审报告

  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各班组、班组对本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4、程序

  制订程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等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内容

  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a.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接触物品(油漆、天拿水、汽油等)的危险性;

  f.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评审

  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至少3年一次,或需要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主要负责人负责我厂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并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执行过程。

  主要负责人制定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修订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文件修订形式

  (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

  宣传培训

  安全科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3

  安全操作规程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进行生产活动的技术规范,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与执行、落实、监督中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从事生产、生活的岗位工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本系统的单

  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岗位工种需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核通过,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本企业现场的条件,

  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指导性、安全性,使于标准规范化操作。

  第三条

  安全操作规程应涵属如下内容:

  1、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

  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4、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第四条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批准发布实

  施。

  第五条

  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

  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条

  工区(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第七条

  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的,都均断定为“三违”,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否则,因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贯彻执行不力的,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的处罚,因无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分为十个区域为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健全建立的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四)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本项操作有关的其它不全安全因系;

  (六)其它有关要求。

  第三条编制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

  (二)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三)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四)操作前的准备及安全确认,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包括: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到;

  (六)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七)正常的操作程序;

  (八)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九)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十)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十一)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十二)特殊操作内容;

  (十三)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十四)收尾工作;

  (十五)其他要求。

  第三章培训及学习

  第四条对照工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

  第五条建立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制度,聘请有经验的老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同时要在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中,将安全操作规程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每次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对职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六条推行职工持卡上岗管理制度。制作各岗位、各工种岗位危险源辨识卡,辨识卡上注明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标准和可能发生的危害因素,职工1人1卡,持卡上岗。

  第四章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卡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第八条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第九条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持卡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者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

  第十一条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一)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二)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种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者否被错误使用。

  (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四)检查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第十二条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核两种办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5

  1、为了规范本项目各技术岗位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行为,提高作业人员技术水平和设备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分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两种形式,所有专业技术工种岗位和专业技术设备(包括特种作业设备)均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符合设备构造的工艺技术要求,符合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和本项目生产实际情况。

  4、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性能、结构特点和施工现场工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

  5、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应由项目部安全科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发实施。

  6、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以安全技术交底的形式发放到相关作业人员手中,并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材料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测试。

  7、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安全技术交底时将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施工队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由施工队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转发给相关操作人员,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

  8、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违者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与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6

  1、目的:

  为规范安全操作程制度、修改、审核和颁发等环节管理,充分发挥规程指导作用,充分发挥规程指导作用,特制度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安全规程),包括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要求,要点或注意事项,以及各工序、岗位安全作业类要求。

  4、职责

  使用部门负责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设备部门负责生产用公共设备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行政部门负责公共设备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技术部门负责安全规程技术类审核

  安全办负责安全规程格式制定、规程审核、登记、督查

  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规程批准

  5、程序

  生产部门须按岗位、工序、设备设施制订安全规程,规程须结合设备状况,操作情况,满足安全要求,并便于实际操作。

  安全规程编制遵循实际操作顺序,简洁明了,便于新员工学习,同时安全要求于步骤后列出,安全要求须言简意赅,切中要点。

  安全规程草稿修订完成后,须组织相应作业人员进行讨论评议,充分听取作业人员意见进行修改。

  安全规程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的,须交由相应设备工程技术评审。

  安全规程经本部门。技术部门审核后,交由安全办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编号并登记。

  安全规程由部门负责人签署颁发

  安全规程生效后部门须组织规程涉及人员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以保证所有人员熟知规程内容。

  安全规程须分发给各相关人员,并签收存档。

  安全规程须用文件袋装好后,张贴在设备、工序、岗位等处明显部位,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发现浸油、玷污等影响阅读时须及时更换。

  作业人员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作业,对违章操作,或因违章操作引发伤亡事故的行为承担违章责任或法律责任。

  安全规程修订,按以上程序进行,并在借鉴旧版内容和相关事故案例的'基础上完成,新版生产后,须回收旧版废弃处理,防止作业人员沿用旧版引发事故。

  本制度涉及文件分发、存盘、培训须遵守相应管理制度。

  安全办对各部门安全规程培训、分发、张贴、执行、换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7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控制程序

  4.1生产和使用

  4.1.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安全技术措施

  4.2.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个人防护措施

  4.3.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装卸运输

  4.13.1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4.13.5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报废处理

  4.14.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相关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6.1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8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1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业制订厂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专业和人员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相关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审核,形成审批稿。

  4.3审批稿经厂级领导审批后,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进行评审的原则。

  5.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评审输出

  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修订依据:

  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厂级领导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9

  1目的

  为了保证岗位所使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能适时得到修订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管理。

  3职责

  3.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3.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发放、作废、销毁工作。

  3.3各车间、部门负责制定本车间、部门的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安全操作规程。

  4管理

  4.1安全规程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4.1.1安全保卫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4.1.2各车间、部门要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变更,适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4.1.3安全保卫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车间、部门根据危险源识别情况制定相应的岗位应急预案。

  4.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发放。 安全保卫部门根据各车间、部门的实际制定发放范围,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3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评审。 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4.3.1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时机和频次。

  正常情况下,应五年修订一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修订:

  4.3.1.1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时;

  4.3.1.2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3当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时;

  4.3.1.4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地理位置);

  4.3.1.5应急机构和应急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6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

  4.3.1.7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不符合项时;

  4.3.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评审。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20

  一、总则

  第一条为使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是按照生产操作过程客观规律的要求,对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的操作使用和维护等方面所作的安全规定,是全体职工在生产操作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安全规范和准则。

  第三条所有生产作业场所的操作岗位、工种及所使用的设备都应制订与其安全操作相适应的安规。

  第四条本制度对安规的制订、内容、呈报、审批、颁发、修订、废止、归档、执行以及检查考核等项工作做出了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有工种、岗位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

  二、安规的制(修)订和废止原则

  第六条安规由作业岗位、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须由相关职能科室审核,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再上报安全监督科。

  第七条制订安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规范、标准及生产工艺安全要求。对各种条件下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及检查都要有安全规定。安规条文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具体、逻辑严谨、通俗易懂,具有可判断性、可操作性。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及新设备在投产前必须制订有效使用的安规。

  第九条对烧结厂制订的通用工种的安规,各部门应予执行,或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补充后执行。

  第十条为使安规适应生产发展的'动态要求,对安规必须定期进行修订、不断健全完善。

  第十一条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及时修改安规。

  (一)安规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有矛盾时。

  (二)在生产工艺改造、布局改变、设备革新以及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而原有安规已不相适应时。

  (三)安规条文经核实认定与实际情况确不相符时。

  第十二条所有的安规和制定过程中补充、修改及批件和审批表等原始记录,各级单位(部门)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三、安规的制订要求

  第十三条安规制订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有相应的知识和资历。

  第十四条制订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熟悉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性能,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性较强、安全操作要求较高岗位(设备)的安规,应由该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第十六条安规制订后要征求相关岗位、工种操作人员的意见并予完善。

  第十七条安规在行文颁布时每个安规都要分别署上编写人、审核人及批准人姓名。

  四、安规的申报、审批、颁布

  第十八条安规的审批分两级进行。

  (一)因新设备、新工艺投产而新制定的安规,应在投入生产前十五天上报公司安全监督处,由安全监督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审批,必要时也可由安全处报请总工程师审批。因使用新工艺或新设备报批安规时应附送相应的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说明书。

  (二)原有安规修订后应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九条报安全监督处组织审批的安规要一式两份,安全处接到报批安规后在十天内予以批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批复,及时与报批单位联系。

  第二十条各部门对安规的修改意见有异议时,不得擅自删除或改动,而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监督处提出,安全监督处复审后应及时答复。

  第二十一条安规经批准后各部门应以行政文件或正式通知形式颁发,颁发后的安规要在十天内报送安全监督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在新安规执行生效时,原安规即同时自行废止。

  五、安规的执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安规在实施前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岗位操作人员,并同时做好安规的宣传和教育。安规一经制订颁发,该岗位工种的操作人员就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对安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予以纠正。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规的制订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质制度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生产作业岗位无安规进行作业的,对有关责任部门考核500-1000元,责任人考核200-500元。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未按时制(修)订安规或车间、班组及个人擅自修改安规,应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责任人考核200-500元。

  第二十八条制订安规后不告知职工,不对职工进行宣传培训,职工未掌握安规就上岗作业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

  六、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规定有矛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附件:安规编写规范要求

  1.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应在设备操作规程和工艺术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订。

  2.若岗位(设备)无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只有安规这样一种操作规程,那么安规就要包括: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安全技术知识、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设备维护和保养及安全检查的要求等内容。

  3.若岗位(设备)还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或设备操作规程,那么该安规可以省略部分已在工艺技术或设备操作规程中已明了的事项,但一些有可能影响到安全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及安全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检查等内容是不可缺少的。

  4.对于一个岗位专用的设备(如行车工使用的行车,焊工使用的电焊机等),设备安全操作的内容可以合并到岗位安规中去。

  5.对于多岗位共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落地式砂轮机、台钻、电动葫芦等),必须单独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通用工具类设备使用的安全操作要求一般不编入岗位安规,而单独编制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一般性的安全要求在本单位安全通则中已有规定的,岗位安规中可不再作重复规定。安规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其条文不得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程、制度相抵触。

  8.安规要结合实际,切实可行,不作一些不切实际或不必要的规定。

  9.安规的文字表达要求准确、简明、逻辑严谨,不允许使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用词。一般情况下在安规中肯定或否定的用词只能用“必须、应、严禁、禁止、不得”等五个,而不允许使用“可、宜、不可、不宜、最好”等模棱两可的用词。

  10.针对某一岗位的安规,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时间要求尽可能明确具体化,如采用每天、每班或接班后等,而不宜用定期、定时等不确定时间周期的用语。

  11.对操作过程中有定量要求的,必须明确给出数据,而不得以符合要求、完好等定性词语表述。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组兼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条、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减少应急情况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制,追究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各分区的管理人员对在自己分工范围内发生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

  第六条、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明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服从管理,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第七条、应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依法为工作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

  第八条、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第九条、及时向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报告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每个作业人员的义务;作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单位管理人员不得报复。

  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准看报,不准睡觉、干私活或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带小孩上班。

  第三章、用电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电器维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掌握电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修技术。

  第十二条、变压器、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接受供电部门校验、检修,变压器发生故障,应申请供电部门停电检修,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配电柜严禁超负荷运行;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第十三条、进行电器安装和检修时,至少应有两人以上人员参加并停电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禁止带电作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经举报,消除和预防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在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生产工作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矿山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在自己分工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力,放任下属或违章指挥,致使分管工作内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发生时,组织抢救不力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甚至逃匿的,报公司给予降级、撤级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与国家相关法律不一致的,按国家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22

  第一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穿戴好防护用品,方准操作本设备。

  第二条、电源合闸时,应检查电器热控是否灵敏可靠,热电偶指示温度是否正确,出现问题请维修人员排除,严禁操作工人乱动。

  第三条、开车时应检查主机减速箱,牵引无极变速箱,收线无极变速箱润滑是否正常,风机通风是否良好。

  第四条、开车前要注意各段加热温度,是否达到工艺要求的实际温度,保温时间要足够,初次加温时间保温不得少于3小时。

  第五条、不得在塑化不好,烧焦有老化的情况下进行挤出生产,以防事故发生,发现上述问题立即设法排除。

  第六条、车速要由低至高,加到正常速度,严禁高速起车,观察仪表上指示的电流值与温度是否正常,以防电流过大,引起加热器过烧。

  第七条、升降线盘时,要注意升降极限位置,不得过高或过低,有电器限位时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第八条、往料斗中加料时,注意金属物不得进入并严禁用螺丝刀或金属棒捅料压入螺杆内。

  第九条、检查干试机周围,应配备橡胶绝缘垫板,否则不准开车。

  第十条、开车前应检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电阻应定期测定,不得高于4欧;设备是否有杂音等异常现象,如有问题修好再用。

  第十一条、禁止用手去触摸干试机之高压电器,电气线路或接地线部位。

  第十二条、线芯上有水禁止开车。

  第十三条没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触摸绝缘线芯导线接头及裸露部分;高压击穿后线芯要先行采取放电措施,然后修理。

  第十四条、开车与停车要由技术熟练工人指挥,避免误操作造成危险。

  第十五条、配备软化设备、塑胶机台的,操作人员不能任意移动、调整电器和机械设备;更不能用手扶摸导线、电导轮,铜导管部位。

  第十六条、开车结束后,应把电源、水源、气源全部关闭,操作手柄复原位,并做好交接班日记的.记录。

  混料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条在清理料斗时应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以免引起事故。

  第二条、混料转变时必须注意电源线路破损造成触电事故。

  第三条、混料时严禁湿手闭合混料机的电源开关,以免引起触电事故。

  第四条、混料完成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23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评审和修订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评审和修订。

  3职责

  3.1安环企管处应负责组织相关处、室的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

  3.2各相关处、室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并由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

  4控制程序

  4.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4.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时。

  4.1.2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景德镇市安监局或其他部门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

  4.1.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生产处应有针对性的对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修订。

  4.1.4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环企管处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1.5生产处应每一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4.2评审和修订

  4.2.1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4.2.1.1制度评审的内容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责任、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文件、相关记录。

  4.2.1.2注意把公司制度评审与处室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处室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结合起来,做到审点带面,从而推动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完善。

  4.2.1.3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1.4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4.2.2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2.3公司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相关制度制定成册,并下发各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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