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制度

时间:2020-09-26 11:41:19 制度 我要投稿

监控制度范本(精选7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监控制度范本(精选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控制度范本(精选7篇)

  监控制度1

  1、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监控员必须服装统一、整洁、不留长发。

  3、当值期间要精神集中,认真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撤离岗位。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详细将本班的监控情况知会下一班。

  5、监控室内严禁吸烟、禁带火种,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每天要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清洁,保持室内无尘等卫生。

  7、任何人调用录像带或查阅文件、档案,需预先填写《查阅(调用)申请表》,经保安部经理批准签名后方可。

  8、当值监控不得随意操纵中心内之一切仪表、按钮、设备等。严禁非监控员操作中心内之一切设备。

  9、当值监控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的人员,不得无故占用(长用)中心之通信设备。

  10、监控中心仅限保安部当值监控员、当值领班、消防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进入。

  11、因工作需要的PA、工种技工、大堂AM、值班经理等,须经当值监控员允许后方可进入,工作完毕后及时离开,不得无故逗留。

  12、消防监控中心之管理直接履属消防主管。

  监控制度2

  1、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作,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备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发生火灾报警时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接到报警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4、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实验,以确保消防设备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5,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保持高度的警惕,时时刻刻观察着酒店监控区域的每个角落,遇有情况,马上向上级报告。

  7,做好重点接待,重点防范部位及公共场所的监视点观察摄像,录像工作,必须保存好录像资料备查。

  8,非监控员和部门工作人员和上级领导,严禁操作观看监控系统。未经直接上级授权不得随意提供录像给他人。

  9,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守酒店部门的经营管理机密:严禁将客人,员工,来宾的隐私向外散播:违者立即辞退并追究相应责任。

  10,监控员值班时要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严禁打瞌睡,看书报,打电话聊天等。

  监控制度3

  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固定场所。

  第三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公安机关对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负责实施。

  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做好辖区内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个体经营者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公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接受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其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本辖区个体经营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抽查;

  (二)对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进行火灾预防和灭火演练;

  (四)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五)其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二)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发现的火灾隐患;

  (三)指导个体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

  (四)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抽查。

  第十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依法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三)遵守用电用气用火用油安全规程;

  (四)定期对本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并对本场所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六)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扑救并疏散人员;

  (七)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扑救火灾、调查火灾原因。

  鼓励个体经营者制定符合经营实际需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娱乐、餐饮、住宿等个体经营场所,以及个体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油气的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并以统一方式在个体经营场所明示。

  前款规定场所的个体经营者除应当履行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消防安全义务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明示防火警示;

  (二)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三)与相邻生产经营场所、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

  第十二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对个体经营者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责令其改正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个体经营场所集中的建筑物,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个体劳动者协会、行业协会、市场开办者等组织,应当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鼓励志愿服务者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制定本辖区年度个体经营场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并实施。

  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抽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不得影响个体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对个体经营场所下列事项进行消防监督抽查:

  (一)用电用气用火用油是否规范;

  (二)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四)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场所内。

  公安派出所发现个体经营场所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将抽查情况在抽查记录中载明,自抽查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抽查记录录入网上消防监督管理系统。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组织监督抽查。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可以在一定范围公开存在火灾隐患的个体经营场所名单。

  第十九条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服务事项,为个体经营场所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第二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建立个体经营登记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发现个体经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举报;接到举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个体经营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体经营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监督改正:

  (一)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存在火灾隐患的;

  (二)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场所内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未依法责令个体经营者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监控制度4

  一、监控室工作行为准则

  1、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时刻关注监控画面动态,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保卫部报告。

  2、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摆弄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删除录像资料。

  3、严禁携带易然、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4、上岗时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

  5、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用餐或使用明火,不得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监控室。

  7、不得在监控室乱放杂物和个人非工作用品,物品定位摆放,每天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8、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9、严禁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二、监控室值班制度

  1、监控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熟练掌握本监控系统的性能和操作要领。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监控室值班记录。

  3、在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岗。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要报告,经批准并确定代岗人后方可离开。

  4、值班人员交班时,要将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和需要继续监控的异常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5、值班时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便会客聊天,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进监控室。

  6、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密监视监控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坐在监控台前,进行不间断监控观察,并定时调节摄像头方位、角度,作好24小时录像。

  8、做好监控室的卫生工作,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三、监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开启监控系统时,应首先检查稳压器电压是否正常,视频电缆连接是否正常,监控设备接地是否正常。

  2、关闭监控系统时,应先关闭监控设备,再关闭电源,禁止直接断电。

  3、工作中不得随意摆弄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删除录像资料。

  4、监控柜距离墙壁不得低于0.5米,不得用任何物品遮盖监控设备,并定时进行通风散热,防止设备过热造成损坏。

  5、不能让任何性质的异物进入监控设备散热窗孔里面,以免造成短路或触电。

  6、遇暴雨雷电天气,必须关闭监控系统,雷电天气过后,再开启监控系统。

  7、要爱护和管理好监控设备,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报修,并向领导报告,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监控室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必须经行政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方案严禁外传。

  4、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发现个人隐私情况的,必须认真、恰当处理并严格保密。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6、配合综合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五、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监控制度5

  一、酒店监控中心岗位职责

  1、监控室值班员当班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状况、有无可疑情况等交接记录清楚。

  3、值班时对正常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

  (1)各部位摄像监视开关时间;

  (2)酒店重大及主要活动时间(如宴请、来访、团队及行李抵离店等情况);

  (3)所观察到的各部位、各营业点的状况记录;

  4、值班时对非正常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

  (1)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与警卫或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必要措施;

  (2)在非正常时间范围内(如夜间及无营业范围等)所观察到的情况,应作记录,特别注意人员及所携带物品,并及时与警卫联系,采取必要措施;

  (3)员工在各部位出现的违纪情况。

  5、对各部门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6、火灾、火警、按“火灾报警操作程序”的要求进行记录,并及时向当值领班和经理报告。

  7、对值班时接到的报警电话、可疑电话等应进行记录。

  8、协同本部门或其他部门所进行的各项工作,应记录清楚。

  9、当消防系统和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工程部维修,保证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10其他各岗位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进入监控室,非专业人员或本室值班人员严禁乱动监控中心设备。

  11、值班人员要协同工程部做好消防、监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12、值班记录填写清楚、详细,当班发现的问题,要在当班时及时处理,对一时处理不了的,交下一班处理。

  13、定时清扫灰尘,保持室内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二、酒店消防监控室领班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消防机关及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关于部门和公司关于消防工作的法规制度及要求,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消防任务。

  2、负责消防控制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消防值班员的班次。

  3、熟悉公司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性能,掌握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情况并能够正确使用。

  4、制订消防中心的工作计划,对消防中心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5、制订和组织实施对消防设备的月检、季检、年检计划。在经理领导下组织贯彻实施。

  6、认真做好消防设备的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了解掌握设备运转情况,对经常发生误报的部位进行分析,并将分析报告上交部门汇总。

  8、协助消防主管做好公司的防火工作。

  三、酒店消防监控室主管岗位职责

  1、协助分管监控的经理,做好日常事务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管理监控室人员组织记录、录像,培训监控员使用消防报警、防盗报警、监控器等消防器材。

  3、保护储备的灭火器材。

  4、将事件录像保存完好,随时为有关方面提供资料。

  5、每一次消防警报监督检查到底,并详细记录。

  6、保证监控室设备完好,督促正常维修工作。

  7、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并负责消防防范检查及布置工作。

  8、负责督导各级领班及监控人员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酒店消防控制室人员岗位职责

  1、当班时严守工作岗位,认真观察各种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

  2、一旦出现报警,立即同消防有关人员或巡逻人员联系,迅速查清是否真报警,如果误报,则立即查清原因。

  3、一旦酒店发生火灾要立即按程序向有关人员报告。

  4、爱护仪器设备,发现一般的小故障立刻排除,如出现较大故障立即请工程部的人员进行修理。

  5、熟悉酒店的火灾报警程序。

  6、分清和掌握消防监控板上的区域及代表的区域范围。

  7、每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

  8、不准脱岗,漏岗。

  9、熟悉本洒店消防设施及器材所处部位,疏散通道。

  10、严格遵守酒店的各种规章制度。

  监控制度6

  一、工作期间,应着装规范整洁,佩戴上岗证。

  二、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严禁会私客、办私事、嬉笑打闹、吸烟、吃零食、看闲杂书籍;除应急情况以外,严禁使用外线电话,严禁长时间占用内线电话。

  三、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卫生,地面无果皮纸屑,办公设施摆放到位,消防和监控设备保持干净,无尘土。

  四、严格遵守单位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个人请假要书面写明请假事由,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严禁串岗、空岗、外出要向领导请假,未经领导的批准,不得私自离岗。

  五、工作期间,严禁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监控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六、工作期间,提高警惕,时刻注意检查、观测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汇报领导。爱护设备,按程序操作,严禁违章和野蛮的操作。

  七、工作期间,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报警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作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八、工作期间,认真、如实的填写各种纪录,记录应书写规范,不漏项、漏登。要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值班日记,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交代给下一班;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九、工作期间,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或保卫科领导报告;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十、工作期间,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卫科领导;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一、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交接班过程中当班组长要将值班情况详细交接给接班组长并在工作纪录上签字,待人员到齐,交接工作无问题后方可下班。

  十二、值班期间应精神饱满,时刻提高警惕,严禁睡觉、喝酒、打扑克f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中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

  十三、按时参加监控例会,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十四、积极努力的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不出差错。

  监控制度7

  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学校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干部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叫巡逻队员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校园的治安稳定。

  四、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干部的领导,认真完成保卫干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上网,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四、学校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五、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保安队长负责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应及时另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本系统正常自动存放数据时间为一周。

  二、监控人员对校园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应该另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应另存后通知教技中心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

  设备维修登记制度

  一、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报教技中心。

  二、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由教技中心负责每月的系统维护,以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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