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0-10-17 09:28:32 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5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员工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考勤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门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切实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

  第五条每月考勤周期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汇总,核准后作为核发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等的依据。

  第六条员工请假、休假应按程序办理手续;因公出差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七条实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结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打卡。

  第八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开始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违者委托方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代替者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现异常,须由部门填写《签卡申请》,经部门主管签署,交行政部审核后,方视为出勤。

  第十一条迟到或早退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迟到超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2.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早退超半小时(含半小时),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或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1-3小时(含3小时),记旷工一天;

  2.不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小时不够1天,记旷工1天;超过1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3.请假期满,不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员工患病在医疗期间,未按规定向单位提供诊断证明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正当理由超假或捏造请假理由骗取假期的,按旷工处理;

  6.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节请假类别、期限及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法定有薪假日

  (1)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3)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5)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6)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2、3日)。

  (7)妇女节: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条病假待遇:

  1.请病假须附有镇级公立医院的相关证明、否则依事假论处、(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响年终奖);

  2.若因急病可用电话或便条知会部门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持有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三天按自离处理)。

  3.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4.病假超过3天(含3天),必须出具医生证明。

  5.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6.病假期间工资不予计算。

  第十五条事假待遇:

  1.员工每年的事假累积不可超过13天、特殊情况下由经理核准生效、其间工资不予计算、超出天数将影响本年度年终奖金;

  2.员工请假须经批准后才可离厂、其间不可消极怠工;

  3.事假必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

  4.特殊情况下请假时,须(电话及便条等)知会本单位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附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资)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2

  为加强纪律性、严格考勤制度,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均实行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制度的实行对严格劳动管理,控制员工迟到、早退现象,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了加强员工打卡考勤制度的管理,从而达到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提高对客服务质量,特制订此员工考勤制度。

  一、打卡制度

  1、除总经理特别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酒店全体员工必须提前5分钟打卡上班,打卡后,无特殊工作需要,不得离开酒店,下班后不许无故在酒店内逗留,必须推迟5分钟打卡下班。

  3、所有办公室人员,各部门总监/经理及上两头班的员工,中途若需离开酒店,必须打卡,第二次回店上班时再打卡就岗。

  4、酒店所有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若经发现将依照《员工守册》第六十五条给予书面警告进行处罚。

  5、由于酒店打卡机故障未打上、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考勤),并由当值保安员注明原因后,方可生效。

  6、由于考勤卡故障(卡坏破损导致电脑无法显示等)而未打上班或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考勤),并由当值保安注明详细原因。在未办理好新卡之前,凭人力资源部的有效证明,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

  7、由于忘记带考勤卡或迟到、早退等类似原因,私自在打卡室签到、签退;酒店将根据不同级别给予不同处罚。

  注:此制度请酒店保安部协助并严格执行

  二、加班制度

  酒店因其运作的特性,许多岗位的员工不得在法定假日或其本休日当休息,或遇到大型接待,许多员工均需加班加点工作,由此而制订了酒店的加班制度。

  1、酒店组织的各类活动以及酒店或部门、班级例会等,占用员工非工作时间或公休时间的,均不计为加班。

  2、除国家法定假日(每年十天和月公休日)外,主管级以上人员超时工作均不计为加班。

  3、员工加班必须事先经领班以上管理人员认可,加班后次日应填写好加班条,并注明加班起止时间、原由等,领班(或主管)签字,报部门经理审核,每人累计加班超出3天的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凡是无正规审批程序的,均不计为加班。

  4、各部门对员工的加班时间应严格控制,尽量不安排员工加班,如若员工月加班三天以内的应尽可能安排时间调休或补休。

  5、超时工作

  酒店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9小时,若遇大型团队或宴会接待时,需延迟上班时间1个小时上,才算加班。

  6、节假日加班

  酒店由于行业特性,大体员工不能在节假日当日休息,而需要加班。

  7、加班之福利

  凡是加班的员工,酒店将会在其加班之后给予同等时间之补休,若是节假日、大型接待加班,酒店还将给予各级员工一定的加班补贴。

  三、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1、所有五级(含五级)以上人员将上班时间及本休日统一报至人力资源部

  2、管理人员非本休日休息均要填写补休单,报总经办同意;

  3、各管理人员按上报的正常上班时间上班,如上班时间有调整,需及时知人力资源部与总经办。

  4、所有五级(含五级)以上人员因打卡机故障或考勤卡故障无法打卡上下班,除即时在打卡室签到、签退外,还须到总经办签到、签退。

  5、管理干部在晚间与客人应酬到较晚,次日需申请推迟上班的,请假时间只限一个小时,(即按正常的上班时间推迟一小时上班),超过一个小时以调休半天来计。并在上班后及时补休单到总经办审批后,方可生效。

  6、管理干部因事需提前下班的,要提前知会总经办,请假时间只限一个小时(即按正常下班时间提前一小时下班),超过一个小时以调休半天来计。并于次日补休单到总经办审后,方可有效。

  四、考勤抽查制度

  为了准确无误的核对各级员工的考勤,规范酒店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员工的自觉性,特制订考勤抽查制度,详细规定如下:

  1、二次签到制度

  各部员工在打卡室打卡后,在到达岗位时,必须进行二次签到以确保各级员工能按月初排定时间表准时当值工作,酒店人力资源部、总值有权对各部门的二次签到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2、月底考勤核查制度

  月底人力资源部将各位员工的出勤情况打印好后,发至各部门,各部门经理在做完考勤后上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对各部上交的考勤进行重新审核,确保无误后,方能输入电脑进行汇总。

  五、考勤奖罚制度:

  1、部门于每月3日下午五点前将部门《员工考勤汇总表》及下月《员工排班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送达人力资源部,逾期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予造工资表。

  2、迟到、早退:

  凡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时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下班即为早退。如员工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同样视为迟到。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每月超过2次者,每次扣款1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二十分钟以内,每次扣罚2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二十分钟以上四十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罚50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迟到、早退四十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每次扣罚100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3、旷工

  凡迟到、早退四十分钟以上以上又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二十分钟以上四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计,达到或超过四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计)。旷工除扣除员工当日工资外,另还将视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旷工半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20元;

  ·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

  ·连续旷工二天,给予最后警告,并罚款200元;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合计旷工2次,给予即时开除。

  4、员工未打卡次数每月不得超过3次(要由部门负责人签证的《未打卡记录证明书》;若月超过3次每次罚款10元。

  六、请(休)假制度

  1、审批程序:

  ①普通员工:员工申请→部门领班(主管)确认→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②主管领班: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③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备案→总经理批准。

  ④凡是主管级以下人员休假未超过酒店月休假规定天数的,由部门审核批准,次月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连续请(休)假超过3天的(含3天),一律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7天以上(含7天)由总经理批准。

  ⑤部门负责人请(休)假一律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总经理批准。

  2、各类请(休)假单应提前两天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严禁先斩后奏;凡是未经批准先行休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并追究部门有关负责人的工作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3、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的,部门可先口头(电话)上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请假手续随后补办。

  4、事假一天扣当日工资;病假三天以内(需持医院有效证明)的'扣50%日工资,三天以上的扣100%日工资。

  5、员工因工受伤,在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有效医疗证明,经审核批准后可享受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带薪工伤假(发放基本工资);如若治疗时间超过三个月,将根据实际情况按酒店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七、换班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换班或替班,如员工确有急事需换或替班的,双方应向部门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部门领班或主管换班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八、补休制度

  1、业务旺季时,各部门不得批准员工补休。

  2、业务淡季时,在不影响酒店正常工作情况下,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员工适当补休;补休必须本人提出申请,审批程序参照上述请休假制度执行。

  九、评奖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3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4、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7、4、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7、4、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7、5、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3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间。

  7、5、6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7、5、7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7、6加班工资计算

  7、6、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7、6、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7、6、3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7、6、4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8、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8、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条:考勤

  考勤以各部门为单位,由部门经理指定一名人事干部做考勤记录,详细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记录时间为每月 日至次月 日。每月日前考勤员将上月考勤情况报部门经理审阅签字后报人事部。并于每月 日核法薪资,如遇假日则顺延发薪日。

  第二条:管理部职员工作时间

  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8:00

  中午12:00-13:00为用餐时间

  二、如属该月之正常休假或特殊假(事、病、年、公)均应比照正常各类假别之相关规定办理,以兹凭证。

  第三条:营业部职员工作时间

  一、上班时间:实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具体根据公司排班而定。

  二、如属该月之正常休假或特殊节假日(事、病、年、公)均应比照正常各类假别之相关规定办理,以兹凭证。

  三、日、夜班各单位人员应全力配合营运状况所需人力,部门主管有权延长调整当日之工作时数,以慰同仁之辛劳。

  第四条:打卡管制事项

  一、适用对象:

  本公司除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免打卡外,其所属职员出勤皆以考(出)勤卡表为薪资计算,月份考核之依据,故所属人员均应遵照相关规定办理上下班打卡事宜。

  二、漏打卡之处理:

  凡非因公不打卡者,皆将其视为漏打卡之记录,无论何种情况,当事人均应在当日主动持卡说明原委,呈请其部门主管签核,未及时办理手续者以旷职论。

  1、因公出差者,主管直接签章公即可。

  2、因个人疏忽导致漏打卡者,隔日须请主管则在卡表该处填注漏字以示区别,并签章。

  3、若卡表空白处无主管签章,则当月全勤奖不予核发。

  三、卡表管制:

  1、任何人均不得委托或代替他人打卡,违反之双方概依本规章奖惩办法处理。

  2、各部门经(副)理、主管,对于辖属人员之考勤,应予以督促严格执行,如有未按规定按时办理或其他隐瞒蒙混等事情,一经查明,均以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3、遇调迁时,考(出)勤卡一并转移。

  4、本公司各职员不得任意涂改,伪造毁损卡表,违反者以旷职一日论。

  5、如正常损坏

  第五条:外出

  公司职员除经理级(含)以上主管外,其余人员因公事外出应填具外出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方可外出并于隔日将外出申请单呈交人事部以利备查。

  一、公司职员若因公务需要外出时应先行以口头方式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备,说明事由,欲往何处,与何人接洽及预定返回时间,若返回时间已过下班时间,则由核准该之主管负责签卡。

  二、本公司职员於上班时间内,尚未经所属部门主管许可而无故擅自外出者,均以旷职论处,不得异议。

  第六条:迟到、早退

  一、定义

  1、逾规定上班时间达到工作地点,谓之迟到。

  2、未达下班时间,因个人原故向部门申请提前离去,未经部门主管审核同意者,谓之早退。

  二、迟到早退之处分

  1、营业部门职员每月弹性迟到时间为10分钟(不含)计算方式采整月累计,将不予发放当月全勤奖金;早退者除扣款外,也不享受全勤奖金。

  2、管理部职员依规定时间上班,迟到扣款,将不予发放当月全勤奖金;早退者除扣款外,也不享受全勤奖金。

  3、职员上班当日无故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者,以旷职一天论(扣三日薪资)。

  4、迟到、早退次数应按月统计,并於异动卡上予以记录。

  5、迟到、早退扣款计算方式:

  第七条:加班

  一、定义

  凡因公务需要并经上级主管同意,於非正常之工作时间外,继续于工作岗位上服务者,该逾服务时间称之为加班。

  二、各部门经理得基于营运与业务执行人力要求,指派人员於工作时间外或休假时前来加班;若无重大理由,奉加班者,不得拒绝。

  三、加班申请

  1、从业人员加班前,应填具加班申请单呈单位主管核实后,始得加班。

  2、凡未按规定事先申请加班者,当事人不得申请加班费,具体加班时间以打卡为准。

  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不受本条例之限制。

  四、非假日加班

  1、非假日加班,应自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后30分钟算起。

  2、加班时间未满30分钟者,不计算加班;逾30分钟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算。

  3、非例假日加班费按一工计一工半计算。

  五、例假日加班

  1、例假日加班,按加班当事人之上、下班打卡时间为准,但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

  2、例假日加班时间连续未满2小时者,不予计算加班;2小时以上部分如未满30分钟者,不计算加班;逾30分钟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算。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条:请销假

  1、请假_____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_____天及以上的由_____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3个工作日内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_____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_____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按照基本工资的80%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_____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为无薪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8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晚育

  晚育者产假可前后长至四个月。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女职工享有98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1至3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________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________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____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午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以后到达,视为迟到,______:______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______分钟以内,扣除工资______元;迟到、早退______分钟,扣除工资______元;连续三次以上迟到_____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_____次罚款_____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4、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5、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6、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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