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款奖惩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回款奖惩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回款奖惩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有效遏制公司在建项目及已完工项目的工程款拖欠,解决拖欠工程款“前清后欠”的现象,调动回收拖欠工程款的积极性,加大公司资金回收力度,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确保公司正常的经济运行,维护公司的长久稳定,保证公司和所有员工的利益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一、要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工程款的产生。公司所属的所有经营部门要从招投标工作开始之前,就想方设法地以各种渠道充分了解摸清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资金现状、结算方式等等,对所有资金不足的垫资工程项目,不合理的低价工程项目以及超出我们所能承受范围的让利工程项目等,原则上一律不得接受,必要时必须报公司批准,否则要追究相关决策者的责任,严肃处理。
二、严格加强施工合同方面的管理工作。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一定要严谨,对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资金的回收、有关变更的经济签证等相关条款更是要表述明确、清楚,严防因施工合同的疏漏而造成工程拖欠款的产生。
三、所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无条件地接受公司的检查和监督,各部门需尽最大努力自觉维护企业的信誉。项目收款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要对所管辖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全部债权负责到底。
四、公司所属的所有工程项目的交、竣工,原则上必须与工程的结算、工程价款的清收结合起来。
五、公司已完工项目及在建项目的工程款回收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坚持谁负责的项目谁就要负责工程价款的清算和拖欠款的回收这条原则,应杜绝以前只负责施工,不负责回收资金的`做法继续存在。并且要与工程项目的奖励兑现结合起来,做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防止形成新的工程拖欠款和损失。
六、实行清收拖欠工程款的奖罚办法,奖惩标准暂定如下(本办法暂适用于公司所有未结算完毕的项目工程):
1、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累计回至收结算款扣除合同约定的扣除款项(含质保金、风险金等)以上,按超出部分金额的1%奖励相关款项回收人(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8000元);
2、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累计回至收结算款扣除合同约定的扣除款项(含质保金、风险金等)后98%~100%,按超出98%部分金额的0.6%奖励相关款项回收人(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5000元);
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累计回至收结算款扣除合同约定的扣除款项(含质保金、风险金等)后95%~98%,按超出95%部分金额的0.3%奖励相关款项回收人(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4000元);
4、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累计回款达不到结算款扣除合同约定的扣除款项(含质保金、风险金等)后95%的,不予奖励;
5、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结算后,累计回收至结算款扣除合同约定的扣除款项(含质保金、风险金等)后92%~95%,按低于95%部分金额的A×0.1%减扣收款责任人当月个人绩效(A为收款责任人行为在收款活动中的比重),扣减金额最多不超过绩效工资金额;
6、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结算后,累计回收至结算款扣除合同约定的扣除款项(含质保金、风险金等)后85%~92%,按低于92%部分金额的A×0.15%减扣收款责任人当月个人绩效(A为收款责任人行为在收款活动中的比重),扣减金额最多不超过绩效工资金额;
7、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结算后,累计回收至结算款扣除合同约定的扣除款项(含质保金、风险金等)后85%以下,扣减收款责任人当月全部绩效工资金额;
七、奖金支付:自回款到帐后由财务经理申请总经理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
回款奖惩制度2
第1条 目的
1.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货款回收和清欠力度,确保货款回收率达××%。
2.激励销售客服部积极销售,及时回收货款,将销售客服人员的收入与货款回收全面挂钩,体现回款与销售同等重要原则。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销售部全体销售业务员及相关人员。
第3条 销售业务员奖惩细则
1.销售业务员在完成销售任务的基础上,采取按提成比例进行奖惩。
2.货款回收率达××%的,给予销售业务员××%的提成奖励。
3.货款逾期不到位超过××天的,销售业务员的提成奖励降至××%。
4.逾期货款超过××个月仍未到账的,取消销售业务员的提成奖励。
5.对拖延1年以上的货款,销售业务员除了不能享受提成奖励外,还应接受××%的处罚。
6.销售中遇倒账或收回票据未能如期兑现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的××%。
7.凡属销售业务员责任心不强导致发生坏账的,应按坏账金额的××%扣减销售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第4条 企业将货款回收、清欠工作纳入销售业务员的绩效考核范围,并作为今后提拔任免和奖惩的依据。
第5条 其他人员回收坏账人员奖惩
1.销售部门应收账款回收率达××%的,给予应收账款人员(非原销售人员)××%的奖励。
2.财务部因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出错或不及时而导致货款不能及时回收的,予以应收账款××%的处罚。
第6条 法律顾问奖励
1.企业法律顾问负责对逾期账款提起诉讼,协助销售部清收欠款。
2.法务部门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的,给予欠款××%的奖励。
回款奖惩制度3
为了有效遏制公司在建项目及已完工项目的工程款拖欠,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现象,调动回收拖欠工程款的积极性,加大公司资金回收力度,确保公司正常的经济运行,维护公司的长久稳定,保证公司和所有员工的利益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罚对象:
市场部人员及项目管理部人员。
二、回款责任:
市场部负责所有项目首付款,项目管理部负责进度款及尾款。
三、奖惩办法
(1)业务部门
1、市场部需严格加强项目合同方面的管理工作。项目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一定要严谨,对项目价款的结算、项目资金的回收、有关变更的经济签证等相关条款更是要表述明确、清楚,严防因项目合同的疏漏而造成项目拖欠款的产生。
2、项目首付款根据合同签订的付款时间,及时到账的(可延迟一周),奖励500元,未及时到账,超过一周,但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不予奖励,超过一个月的,罚款500元,遇特殊情况,向领导汇报说明原由,根据领导决定,可不予罚款。
奖励及罚款比例:部门负责人:60% ,员工40%
(2)项目管理部门
1、所有项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无条件地接受公司的检查和监督,项目管理部门需尽最大努力自觉维护企业的信誉。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及该项目负责人要对所管辖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及工程款负责到底。公司已完工项目及在建项目的工程款回收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坚持谁负责的项目谁就要与部门负责人负责工程款的回收这条原则,应杜绝只负责施工,不负责回收工程款的做法。
1、进度款根据合同签订的付款时间,及时到账的(可延迟15天),奖励500元,未及时到账,超过15天,但在40天以内的,不予奖励,超过40天的,罚款500元,遇特殊情况,向领导汇报说明原由,根据领导决定,可不予罚款。
2、项目尾款根据合同签订的付款时间,遇特殊情况,可按该项目竣工验收日期计算,及时到账的(可延迟15天),奖励500元,未及时到账,超过15天,但在40天以内的,不予奖励,超过40天的,罚款600元,遇特殊情况,向领导汇报说明原由,根据领导决定,可不予罚款。
奖励及罚款比例:部门负责人:60% ,项目负责人:40%
四、奖金支付:
自回款到帐后由财务负责人申请,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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