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时间:2024-10-22 19:04:33 晶敏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范本(精选19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范本(精选19篇)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1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2

  一、每天早晨食堂从业人员上班后,由食堂管理人员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可能);

  3、观察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

  6、观察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从业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时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3

  一、食堂管理人员和保健教师应主动关心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心理健康状况,检查员工的个人卫生执行情况。

  二、食堂管理人员和保健教师每日上岗前主动询问(或从业人员主动向管理员和保健教师汇报)身体健康状况,如发现体温异常、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不明原因的腹泻、手部感染或传染病等情况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岗位。

  三、饮食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应做好体温测试工作。

  四、食堂管理人员和保健教师应将以上晨检情况做好记录,以存档备查。

  五、学校保健老师在“日检”工作中要检查食堂的晨检情况和个人卫生执行情况,排队员工中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和病症,方可安全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4

  1、 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

  2、 经常学习《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知识,每年进行培训和考核。

  3、 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复核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4、 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无蝇、无鼠、无蟑螂,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5、 采购、运输、保管、加工、销售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筵席、菜肴由小样48小时。

  6、 做到食品工(用)具和加工、储存生熟分开。

  7、 保持案板、菜厨、绞肉机等工具的清洁卫生,泔水、垃圾的容器加盖并及时清除。

  8、 餐具、茶具容器做到一洗、二汰、三消毒、四保洁。

  9、 食品储存做到封盖分架,隔墙离地,容器加盖有标签,先进先出,食品仓库内不存放杂品、药品和个人生活用品。

  10、 工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在加工场所吸烟、进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外出或上厕所,进岗前便溺后洗手消毒。

  11、 严格检查考核实行奖罚。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5

  为进一步增强食堂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工作优质、安全、高效的运转,特制订以下安全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把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出售腐烂变质、有害有毒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操作中生熟食物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各种炊司用具定期定时消毒清洗。

  三、严把拣菜、洗菜关,确保拣清、洗净、烧熟;防鼠咬蝇叮,严禁病从口入。

  四、食堂、仓库、餐厅的门窗及时关锁,加强值班巡查,严防失窃等事件的发生。

  五、食堂的所有设备必须按规范操作,注意用电、用气安全,杜绝各种人为事故的发生。

  六、食堂配备的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七、锅炉房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时时检查锅炉及设备的'运行情况,严防事故的发生,蓄水池的大门要做到随开随锁。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锅炉房和蓄水池区。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6

  1、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按《食品卫生法》办事。

  2、食堂要划分卫生责任区,确认责任人,坚持常扫常抹和周末打扫除制度,保持食堂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

  3、菜要洗干净,米要淘干净,杜绝饭菜中有异物。

  4、加工场所应经常保护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油垢,操作间内垃圾应及时收集清除,以防止孳生蝇蛆等有害昆虫。

  5、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生熟分开的原则,做到操作间、操作人员、用具、成品、半成品严格分开,以防止交叉污染。

  6、做好的食品要加盖纱罩,防止蝇虫叮、灰尘落。剩饭菜要精心保管,再出售时要加热、熟煮,严禁出售变质食物。

  7、炊事人员要经常保持个人卫生,要常剪指甲、理发;工作服围裙要常洗常换。

  8、开饭时不准吃东西或抽烟,不准用手抓饭菜。

  9、不得带围裙上厕所,便后开饭前要洗手。

  10、定期对炊事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有传染病应调岗或辞退。

  11、冷荤间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具、专冷藏,使用外进的动物性熟食品要验收、登记,保证卫生质量。凉拌素菜要炒熟烫透,豆制品做到熟透后再制做冷菜。

  12、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材料,操作过程要严格防止污染,半成品二次烹调时要做到烧熟煮透。

  13、采购食品时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不得采购禁售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做到专车专运,严禁用装运农药、化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运输食品。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7

  A、食品卫生:

  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5、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B、餐具、厨具卫生:

  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C、环境卫生: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3、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D、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等)应用热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或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8

  第一条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第二条 食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第三条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由本人办理健康证,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第四条 健康证到期再进行体检的`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

  第五条 食堂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由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由学校食堂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第六条 健康证到期而未续办的人员,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第七条 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9

  一、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

  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三、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口罩,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不洁物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四、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加工食品。严禁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

  五、从事面点、拌菜、配菜等加工人员应用小毛刷刷手,做到指甲无污垢,洗后用清水冲洗消毒方可上岗操作。

  六、售饭前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售饭菜、拌菜、送食品等不准对食品前说话、打喷嚏、咳嗽和其他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行为。取糕点面食必须使用食品夹。

  七、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操作间。

  八、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者,先提出批评教育,仍不改者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调离食堂。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10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食堂员工必须先到县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经理每天要对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作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六、食堂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由校医对其作检查治疗并确认是否能工作,食堂与从业人员必须服从校医的决定。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11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维护和保障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权利义务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身体健康,胜任岗位工作。

  2、每年一次体检、一套工作服。

  3、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服务育人。

  二、奖励与处罚

  1、因加工操作不当或有意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扣除全部劳动所得,并加倍赔偿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同事间打架闹事又拒不服从管理一律辞退,造成恶劣影响罚款20元。

  3、售饭时与师生发生冲突、口角、吵架的,每次罚款5元,造成很坏影响的罚款10元,超过三次予以辞退。

  4、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规劝不改的'员工一律辞退。

  5、工作时,未穿工作服一次罚款2元,工作服肮脏的一次罚款3元,不戴工作帽一次罚款2元,工作时穿拖鞋、短裤、背心一次罚款2元。

  6、随地吐痰罚款2元,抽烟一次罚款1元,便后不洗手罚款2元。

  7、未经许可随便乱吃东西按实物价格的10倍罚款,盗窃物资的扣发当月工资,并按实物价格的10倍对其罚款,并予以辞退。

  8、工作时禁止酗酒,酗酒影响工作的发现一次罚款5元。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12

  一、健康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按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传染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肠道传染病及传染病带菌者、化浓性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上岗。

  二、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不得留长发指甲、涂指甲及使用其他化妆品。便后要洗手、消毒。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将与食品无关的个人用品和服饰物带入食堂。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消毒。销售时使用工具售货和正确使用射频卡,不准收取现金。

  4、工作时不许吸烟,不戴戒指、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13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职工服务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食堂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堂安全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交办公室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14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否则不能上岗。

  二、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意识,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工作衣。

  四、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必须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五、工作前、上厕所、处理食品原料后以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净并消毒双手。

  六、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七、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八、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操作过程中,不得佩戴戒指、手镯、手链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

  九、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工具售货。手部化脓性感染时,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十、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卫生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卫生部门。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15

  1、 本学校法人代表是营养改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活动。

  2、 营养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3、 食品生产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4、 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

  5、 心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 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7、 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8、 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9、 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并做好记录。

  10、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1、 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账,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16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特制定条例如下:

  一、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上岗前,必须先量体温,发现如有异常体温,必须离开岗位,待恢复正常后,方可上岗。

  四、上岗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碰过生食、半成品,应再洗手消毒,方可接触熟食。

  五、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工作前,穿戴清洁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

  六、在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工作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不得使用不清洁的售货工具,销售时货款分开。

  七、操作时不吸烟,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抓头发,挖耳朵和出现其它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八、从业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外露饰物勤理发,勤洗澡,勤换工作衣帽。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17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工作。

  二、坚持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采取消除四害的'有力措施、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生进熟出,生、熟严格分开,防止污染,保持良好的存放方式。

  四、餐具、炊具和盛放食品听容器,做到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整洁。

  五、食堂炊事员烧煮操作尝味须用小盆,不得用勺直接尝试,更不得用手直接抓食。

  六、菜盆、锅盖、盛器一定放置在架子上,不得乱堆放,不得直接着地。

  七、蔬菜加工做到一拣、二洗、三切工艺,洗净的蔬菜无腐烂、泥沙、杂质、昆虫。

  八、食堂各种设备做到有专人管理,严格把好卫生关。

  九、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三证”,穿着统一服装上岗,讲究卫生,勤剪指甲,不留长发,保持面容整洁。

  十、讲究文明,热情服务,虚心接受监督。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18

  1、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县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3、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卫生和业务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5、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16小时)以上,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6、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有计划地提高业务能力,熟练掌握各种烹调技艺。

  7、坚持每训必测制,凡培训后都应及时组织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8、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食堂工作人员晨检制度 19

  一、鱼肉、鸡鸭加工规范

  1、所有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分健康证,并定期接受体检,每位厨师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上班时间要穿戴工作服帽和口罩.必须穿防滑鞋.

  2、五花肉、带皮肥肉、鸡、鸭要将毛烧净并清洗,然后砍切。用完后清洗干净菜板,砍切后,瘦肉先用清水洗干净后,切成厚度大小一致,切肉时注意,肉中夹有骨屑以免将切肉机刀片损坏,切好肉后将肉放入切肉机上进行加工。

  3、鱼要将鳞清除干净,然后切剖,将内脏清除干净,放在干净的盆内,按要求进行砍切,用防护罩盖好,用完后清洗干净菜板。

  4、所有切好的鱼、肉、鸡、鸭等菜应放在干净的盆内,并用防蝇罩盖好,并跟据季节气候注意食品的冷藏保鲜.

  5、切肉机用前要清洗干净,完后,先断电源,再拆下下板,取出刀梳,用热水把刀梳上的肉屑清洗干净,然后把刀梳装回,做到彻底清洗干净.

  6、切了生肉生鱼的`菜板要用开水清洗,才能切其它菜蔬,用完后清洗干净菜板放回指定的位置。生熟菜板要分开.

  7、配菜时要注意食品安全规范,保证加工的食物新鲜卫生,肉食类无病态,变色,变臭,变质;素食类无霉烂,腐败,质变.且注意食物间的生克关系,做到科学营养搭配.并防止食物中毒事件.

  二、烹饪作业

  1、炒菜时要注意防火、防油的安全,点火时要按安全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2、炒菜前要将要炒的'菜蔬和要使用的调料准备好,根据菜的特点炒出色、香、味、美的菜,要不断提高烹饪水平,努力改善员工伙食.

  3、菜炒完后要清洗干净灶台、地面、调油台、锅、锅铲、锅盖等物品,并将使用过后的物品放回指定的位置。定期搞大扫除.三,厨师,厨工值班制度

  对值班的厨师,厨工要留好因特殊工作原因晚到的员工的饭菜,并保证其吃上热菜热饭.下班前要检查厨房的水,电,气是否关好,有无安全隐患.值班期间要保持在岗在位,严禁擅自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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