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范本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财务预算基本内容
第三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条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第三章预算组织分工
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八条财务预算委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九条财务预算编制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
第十条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企业是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层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业董事会的检查、考核。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公司对公司所属企业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各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必须上报公司总部审核批准。
第四章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财务预算编制要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编制方针指引下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十四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十五条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十六条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十七条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人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第十八条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和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进行编制。
第十九条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同时在编制时,为确保预算的可执行性,可设立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条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财务预算编制结束后,于当年11月底前将财务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查、汇总、平衡后批复各企业执行。
第二十一条预算的编制日程:年度预算的编制,自预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日开始至11月25日全部编制完成,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实财务预算指标。各企业要依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编排预算,并制订详细的编制日程和要求,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编制。
第五章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销售或营业、生产和成本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一般情况下,没有预算的,要坚决控制其发生。对费用预算实行不可突破法,节约奖励,且预算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条在日常控制中,企业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定率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各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都要相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簿,按预算的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第二十七条在管理过程中,对纳入预算范围的项目由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预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并逐步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由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条企业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要求各预算执行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二)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三)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财务报表监控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预算执行部门、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企业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促进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六章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三十条下达执行的年度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十一条提出预算修正的前提。当某一项或几项因素向着劣势方向变化,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时,应首先挖掘与预算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的潜力,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财务预算修正申请。
第三十二条确需调整的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部门逐级向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审报公司总部确认后方可下达执行。
第七章财务预算的专评与激励
第三十三条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财务预算的考评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整个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评价,即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与评价。财务预算考评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人人肩上有指标,项项指标连收入”。
第三十五条预算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要结合企本业济经责任制考评求要,制定考评细则。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二)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评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三)时效原则:预算考评是动态考评,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及时进行;
(四)例外原则:对一些影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评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五)分级考评原则:企业预算考评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三十六条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企业可以制定激励政策,设立经营者奖、效益奖、节约奖、改善提案奖等奖项。
第三十七条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计,纠正议批准,重大的调整应提交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财务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形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作为财务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九条企业可以根据本制度及本企业管理需要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2
为确保学院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的内容
学院预算指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支出计划,在每年开始前编制,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学院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学院所有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都要纳入学院的收入预算。学院的所有支出,包括学院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学院发展支出等必须纳入学院的支出预算。
学院实行《部门预算》与《学院内部管理预算》相结合,首先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及发展情况,编制《学院内部管理预算》,然后再将其转化为上报上级的“一上”《部门预算》,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上报上级“二上”《部门预算》为依据,再细化编制《学院内部管理预算》,依据其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二、预算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委员由学院副院级领导组成。在学院财务处设预算管理办公室,财务处长兼办公室主任,成员为财务处有关会计。
预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预算方案、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定,并对预算执行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为保证预算的执行,落实预算管理的责任,学院确定预算管理责任中心,对预算的执行负责。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学院规模,学院预算实行“院长统一领导,资金分块管理”的管理模式,为此,学院划分为:院级预算管理责任中心,由院长负责,对学院全部收入、支出进行管理,并对学院资金进行分块分工管理。教学管理责任中心,由教学院长负责分块的教学资金的收支管理。学生管理责任中心,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划块的学生支出、学费收入的管理。后勤工作、招生就业、学院发展责任中心,由学院后勤招生就业副院长负责分块资金的管理。党务工作及宣传责任中心,由党委书记负责分块的资金管理。成人教育、图书馆、科技处责任中心,由纪委书记负责相应的分块资金管理。
三、预算的编制
(一)预算编制原则
编制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持续发展”的原则。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多渠道筹措资金;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确保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二)预算编制程序和方法
由学院财务处根据各部门、各责任中心提供的收支计划,提出《学院内部管理预算》建议方案,汇总初步平衡,送院长审查,然后反馈给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再次修改后,送财务处汇总,院长审查平衡,提交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据此编制上报上级的“一上”《部门预算》,再根据上报上级的“二上”《部门预算》,细化编制《学院内部管理预算》,并按其进行学院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编制预算要从学院的实际工作出发,以年度工作计划为基础、依据学院中长期规划进行编制;编制方法主要以业务预算为主,采用零基预算,滚动预算编制等方法。
《学院内部管理预算》的具体内容及编制分工:
1)学院人员支出预算由人事部门根据职工工资标准、工作量进行编制,人员支出包括统发工资、统发津贴、教师课时费和管理后勤职工工作量工资、职务津贴、加班工资、外返聘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支出、职工福利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遗属及抚恤支出等。2)学院教学支出预算由教务部门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编制,包括图书资料购置费、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费、实验室维持费和实验用耗材、体育维持费、调职教研费、实习费用、资料讲义费、学生补考成本、教学活动费等。
3)学生费用预算由学生处根据学生助学金支出、学生活动要求编制;
4)招生就业支出由招生就业处提出预算;
5)后勤、学院发展支出预算由院领导决策后由总务部门编制预算;
6)党务工作及宣传费用由党委办公室编制预算;
7)日常公用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由财务部门编制;各业务处室编制的年度预算交分管院领导(责任中心负责人)审查后送财务部门汇总。
四、预算的执行
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要保证分管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管好用好分块资金,确保预算执行。
为了保证预算的顺利执行,财务部门必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在编制上报上级的财务月报表的同时,按月及时提供《学院内部管理预算执行报表》,送达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负责人。
五、预算的调整
由预算责任中心提出调整申请,财务处负责汇总,提交院长审查。
预算实行分级调整,对于10万元以下(不包括10万元)的预算由院长批准调整,10-30万元(不包括30万元)由院长办公会批准,30万元以上经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预算调整时间:原则上半年作一次调整,结合学院实际具体定为上学期放暑假前。
六、预算的分析、考核和监督
财务部门在按月提供的《学校内部管理预算执行报表》中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出现偏差的原因、改进措施。分析当年年度执行资料,总结预算管理经验,为下一年编制预算提供重要资料,使预算管理更上一台阶。年末,根据《学校内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报表》,由院长、学院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对各预责任中心进行业绩评价,充分调动各责任中心的管理积极性。
学院实行院务公开制度,每月初由院长向预算管理委员会通报上月及本年累计预算执行情况,每年年初,院长在全院职工大会公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公布当年预算。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预算管理是学院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学院经济活动的前提和依据,预算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学院各项事业的顺利实施和发展。为了规范学院财务行为,强化学院预算调控的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院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预算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一级预算管理体制。
第三条学院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四条学院党委常委会是学院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其职责是:审查、批准学院关于预算的规章制度;确定学院预算编制的方针、原则;审议、批准学院预算编制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审查、批准学院财务决算报告。
批准学院预算草案,批准学院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学院预算的调整草案。
第五条学院院长对学院预算管理工作负法律、领导责任。
各系、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对本系、本部门收支计划的编报及预算执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计财处和各业务主管部门是学院预算管理的执行部门。计财处具体负责编制学院预算草案及预算调整草案;预算指标的分配、预算的执行和控制;编制学院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定期向主管院长、学院党委常委会、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院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章预算编制原则
第七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编制超出学院综合财力的赤字预算。
第八条收入预算遵循稳健的原则,对以往非经常性的收入不作为预算收入的编制依据。
第九条支出预算贯彻“统筹兼顾、分清主次、确保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首先保证经常性项目的支出,专项支出的.安排量力而行。
第四章预算编制程序
第十条根据上级财政对学院零基预算的编制要求,每年12月份计划财务处根据本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结合增减变动因素,制定并布置预算工作计划,学院各相关部门在12月底前提供预测计划和数据。
第十一条学院财务处根据学院发展计划和综合财力的可能,参照上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各业务部门草拟的下年度收支计划,编制下一年度学院综合预算草案。经主管院长审查后提交院党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再编制下一年度学院综合预算正式方案下达到各系、各部门,在预算年度内据以执行。
第十二条各学系、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已下达的学院综合预算正式方案所列的经费指标进行管理使用。
第五章预算编制的内容
第十三条学院预算是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综合财务计划。
第十四条预算内容:
(1)人员经费支出:是指全校人员工资、津贴,学生的生活补贴、奖贷学金、困难补助等经费支出;全校教职工各种福利保障等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人员经费的编制按国家和学院有关政策规定、标准和人数计算。
(2)教学业务费支出:是指学院用于教学、科研及其他事业活动的业务性支出。教学业务费支出的编制按照“条块结合、统一定额”的原则进行安排,根据各学院和教学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及学生类别和人数,按各类生均定额标准进行核定。
(3)行政经费支出是指学院公用支出和行政部门公务费。
(4)专项支出是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对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基础设施改造等专项支出,按当年财力分轻重缓急进行确定。
(5)预备费是按国家规定,由学院按一定比例安排的用于未列入当年预算及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计的项目支出。
第六章预算的执行
第十六条预算年度开始后,在正式预算方案未经批准下达之前,计财处可根据上一年度同期的预算支出项目及金额安排各项经费支出。
第十七条学院年度预算方案经院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学院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预算方案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
第十八条学院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计财处组织实施学院年度预算: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和完善预算控制制度,按照国家和学院规定的开支标准,审核各项支出;及时、足额收取预算收入,保证各项收入的真实合法;制止“小金库”、“账外账”等违纪行为;不得擅自减收、免收或者缓收应收的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应上缴国库的预算资金。有权拒绝执行与预算不符、违反财经纪律的收支。
各系、部门应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只能由主要行政负责人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各项预算支出的审批。需要分权管理的,必须采取书面授权的方式并在计财处备案。
第十九条各单位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各项收入,不得截留、挪用和拖欠。
第二十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必须对预算指标周密计划,妥善安排。对专项拨款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允许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
第二十一条学院计财处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统一会计核算,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适时控制,负责建立预算执行对外查询系统,并定期对学院预算收支情况进行考核和分析。
第七章预算调整
第二十二条预算调整是指在预算年度内,学院事业有重大变化对预算产生重大影响时,需对原定预算进行必要的调整,包括总额调整和局部调整。预算调整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追加的支出要有相应的收入来源;减少收入时,要压缩相应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总额调整是指学院对原定预算收支总额的调整,审批程序同编制年度预算审批程序一致。
第二十四条局部调整是指在收支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预算的调整,包括追加、缩减预算,预算科目调剂,动用学院预备费等。除动用学院预备费需按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程序履行外,其余均由计财处提出调整方案报经分管院长审批。
第二十五条动用学院预备费的审批程序是:由财务处提出具体方案报分管院长,金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项目,由分管院长审批;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后,提交学院党委常委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各部门需要进行预算调整时,应当列明预算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报计财处。计财处审查后,对于必须进行调整的项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规定程序上报审议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第二十七条计财处根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变更相应的预算控制指标,以书面形式通告相关部门,并严格监督其对追加预算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领导机关追加、缩减预算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当接到追加、缩减通知后,分管院长应及时向院党委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预算经费调整、追加的业务审批办理流程:计财处提出预算经费调整、追加方案→主管院长审核签字→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学院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调整、追加预算。
第八章预算监督
第三十条计财处定期向分管院长汇报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建议。
第三十一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审计处定期、不定期对学院预算收支项目、预决算报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学院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计财处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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