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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精选16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依据本制度执行对公司员工的进行管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和兼职的全体人员。
3、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者参照本规定办理。
三、关于使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用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取。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具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财务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九、凡使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成绩及表现,考核结果都将作为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备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的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十四、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十五、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基于员工合理的报酬与待遇。
十六、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与奖金。月工资在次月10日前发放。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至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十七、有关婚假、产假等假期待遇按照国家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招标代理工作规则
一、工作总则
工作内容:对资质要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组织原则:保证评标定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工作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对招标投标
活动进行公开、科学、择优的工作。
二、 公司组织机构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提名产生公司经济技术负责人1名及办公室、财务室、业务部、技术部的工作。
三、 办公室工作
1、 负责公司的日常公务处理(包括电话处理、值班工务、办公用品管理、印信管理、会议管理);
2、 负责公司的公文处理(包括收发、登记和分送,公文的拟办、批办、承办和催办,公文的缮印和校对,会议、电话的记录和整理,公文材料的归卷、保管和提供调阅);
3、 负责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
4、 负责公司的提案管理(员工的.合理化建议提案);
5、 负责公司的后勤管理;
6、 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建人事档案、招聘和录用工作人员、业绩和提升的考核、培训、办理工作人员辞聘)。
四、 财务部工作
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公司的财务工作;
2、 严格执行财务手续和本单位的用款计划,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3、 认真审核各种会计凭证,切实做好算账、记账、报账等工作,做好附件完整,数字准确清楚;
4、 管好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记号现金及银行帐,做到账账相符,日清月结,核对无误;
5、 对公司固定资产、材料和十五的报关情况、安全情况进行监督;
6、 忠于职守,热爱财务工作,热心为员工服务。
五、 业务部工作
1、 负责招标公告及发布服务;
2、 负责投标报名现场服务;
3、 负责投标企业的合适、录入等动态维护工作;
4、 负责公司业务信息收集及接洽服务;
5、 配合技术部做好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 技术部工作
1、 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双方提供政策、法律及法规、基本建设程序咨询服务,为招标信息、工程造价和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以及有关企业资质等信息查询服务;
2、 负责公司在相应网站与有关部门进行办公信息化、网络化的建立和工作;
3、 负责招标委托方的招标文件的编制及整理工作;
4、 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招标备案、招标场所、招标方式及招标过程的协调工作;
5、 负责评标、定标后的善后工作。
第四章 工作守时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工作,促进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 不利用招标投标工作的便利,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 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 不向投标单位透漏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 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 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 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
8、 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9、 员工应遵守一切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要求。
10、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行为。
11、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的业务。
12、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3、员工对外洽接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14、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5、各部门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提高工作情绪与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6、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
17、 员工在工作室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8、 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部门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19、 爱护公物,未经许肯不得私自将公司的财务携带出公司。
20、 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公司及作业地点等其他场所的环境卫生。
21、 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22、 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度,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23、 工作如需加班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并由人事财务部统一记录加班时间,统一指标,按照财务开支标准给予补助。
24、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形,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扣发奖金、扣发工资或辞退处理。
第五章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时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质量,经市招标办研究,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的审查备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执业手册和挂牌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 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一) 所有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由市招标办统一审查备案。各区招标办不再审查招标代理合同。县(市)审查其辖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
(二) 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
(三) 招标代理合同包括:
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
2、招标代理范围;
3、招标代理内容;
4、招标代理时限;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双方权力及义务;
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8、其他;
9、合同生效和终止;
(四) 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
(五) 凡招标代理合同不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或者超越代理资质范围、逃避招投标监管的一律按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通报。
二、 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
(一) 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凡是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证。
(二) 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须在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
(三) 所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情况每年在“山西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一次。
(四) 一年内累计扣分40分以上(含40分)为不合格。
(五) 凡公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有违法违规、暗箱操作等行为一经投诉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3年内不准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第六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配合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下列制度:
1、 公司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公司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财务设置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会计人员不得经营(管理)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财务主管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会计人员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成本核算、缴纳税款、兼管人事等工作。出纳负责开票、收款、资金(现金)管理、开户银行对账、报销、付款、保障、原始凭证核对工作。
3、 本公司的一切开支均由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部门费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复核、签字,出纳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支付,同时要求所有发票真实有效,自制单据必须合法、合理。报销人员对经办报销的票据负有直接责任,报销时应注明经办人、简单事由等情况。票据有误、手续不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4、 个人一般不允许因私借公款。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但不得长期占用。因公借款,应在办理完公事一周内,结清财务手续。
5、 公司的财务账目,要求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同时不得库存大量现金。办公用品、用具要帐、物、卡相符。
6、 财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台账的登记、档案管理和各部门的经济核算工作,并对各部建立收入、支出台账。按时给需要结算(分配)部门、人员办理结算手续。
7、 办公用品、劳保福利、专业书籍、标准图等实行统一购买。在购买前,需列出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配置。专业书籍、标准图、办公用品、用具实行谁借用、谁管理,认真登记。按部门配置的图集、定额、软件等资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第七章 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有关法规、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对业务档案的管理要求,对我单位完成并且已经收取审核、招标费用的项目应及时整理,将资料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业务档案。档案整理无论项目大小、预算的编审,都应有相应的文字、数据记录。连同咨询协议、方案、工作报告、其他资料的往来记录等整理归档。
为保证我单位所有存档资料真实、齐全,降低业务风险。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档案整治、管理工作。根据工程项目大小,确定必要的存档资料,资料不全不能存档。没有存档资料的工程项目,不能兑现工资。
第八章 保密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者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5、审核报告下达前的所有数据及有关内容要保密。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本单位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要保密。
6、工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7、员工要树立保密意识,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或透漏。
8、员工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涉及公司的意见。
9、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10、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11、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被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12、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2
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效益,控制项目施工进度,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施工进度计划的提交、审批和修订
(一)、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单位规定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拟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方案的说明。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照时标网络和主要工作横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二)、年度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应每年11月底前,根据经审批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或其修计的计划,向监理单位提交下一年度的施工进度计划,以供审查。该计划应包括本年度估计完成的和下一年度预计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计划将采取的措施。
(三)、工程进度计划的修订
1、施工单位根据实际进度的滞后和超前情况,在确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每三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并应在前一个进度计划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提交给监理单位。
2、施工进程中,如果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或者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审批的进度计划,监理单位可要求项目部每1个月提交1次工程进度修订计划,以确保工程在预定工期内竣工。施工单位应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指令后的14天内将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提交给监理单位。
3、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保证本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
4、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包括:
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影响进度的问题、赶工措施、纠偏措施。
(四)、进度计划的审批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以上进度计划(或修订后的进度计划)后的14天内审查完毕并提出修改意见。监理工程师应主要审核以下几方面:
1、 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
2、 施工顺序、平行搭接、技术间歇是否合理,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3、 项目是否有遗漏;
4、 资源供应计划是否满足、匀衡;
5、 施工单位的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6、 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进度计划本身的风险分析,揭示目标实现和计划执行的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并制定防范措施。
第二条 工程的开工
(一)、项目开工:施工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将在投标书附录规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单位开工令之后,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内开工,然后连续均衡地施工。
(二)、分项工程开工:施工单位应在分项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单位提交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分项工程才能开工。
第三条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管理
(一)、月进度报告制度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的25日前向业主提交进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1、上月计划进度;
2、实际完成进度情况;
3、对比计划与实际进度,分析超前还是滞后;
4、如滞后,分析滞后原因;
5、意见和建议。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3
为加强医院医疗器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杜绝购销中的不正当行为,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高值耗材的`购置,首先由使用科室向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对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论证。
二、总务科接到科室的申请后就有关资料等相关信息进行调研,并将调研情况上报医院。
三、医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委派一名院领导、总务科主任、使用科室主任、使用人员等到相关医院对高值耗材的型号、性能、价格等进行考察,最后将结果报院委员会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
四、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对至少2个以上的商家进行议标或招标,其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地区同类型号产品的价格。
五、根据使用科室提出的申请,经总务科审理后,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有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其价格不得高于同地区同类型号的价格,购置数量大的按招标程序进行。
六、高值耗材的采购,严格按上海市招标管理办法执行,任何科室不得擅自采购使用。
七、在购置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各种物品时,任何人不得接受厂家、代理商的。吃请,不得接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
八、采购计划每季度由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研究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九、后勤物资采购时,先由总务科列出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委派3人以上(一名院领导、总务科主任、使用科室主任)组成采购小组进行购置。
十、采购医疗器械应遵循质量第一的原则,把好采购质量关。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4
(一)高值耗材应当由采购部门实行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二)采购高值耗材产品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供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该产品必须是供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
3、具有产品合格证。
4、产品的标签、包装标识和说明书符合规定且使用规范化汉字(可以附加其他文种)。
(三)首次经营的品种应建立质量审核制度,质量审核包括索取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报告书,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等,并建立档案。
(四)质量管理员应做好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审核时应查明以下加盖供方公章的证件、材料,并建立档案。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注册登记表。
3、《营业执照》。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五)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六)采购医疗器械应当索要标有供方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指灭菌产品)有效期、数量等内容的合法票据,并妥善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满后2年,且不得少于3年。
(七)采购医疗器械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2、购进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3、购进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产品经销公司物资(或服务)采购坚持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原则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管理模式,隶属于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或服务)的由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产品经销公司负责二级物资(或服务)或集团公司授权采购的一级物资(或服务)的集中采购。
第二条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负责产品经销公司采购招标管理。
第三条全资公司和绝对控股公司日常所需小额物资(或服务)和生产建设急需物资,可以由全资公司和绝对控股公司进行采购,其他物资采购由集团公司或产品经销公司采购。产品经销公司授权所属单位采购的物资,需要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相对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物资采购经内部审批后自行实施,大额物资采购接受产品经销公司监督管理。
第四条采购计划管理
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所有采购物资必须依据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或财务预算安排编制采购计划,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经计划或预算管理部门审核后,按计划实施采购。采购时尽量采用招标采购方式。
产品经销公司负责编制二级物资采购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审批。所属单位编制本单位采购计划,报产品经销公司审批。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
产品经销公司及全资公司采购物资应尽量在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内选择供应商。采购前期应做好供应商调查工作,采购过程中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采购过程结束后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并报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六条采购实施
产品经销公司及全资公司采购实施应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标准,尽量采用招标采购方式。不符合招标采购条件的可采用竞争型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应加强对全资公司物资采购或其他所属单位大额物资采购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招标工作应遵守的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二)坚持科技创新优先、效率优先、节能环保优先、质量优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
(三)实行“统一制度、二级管理、分级授权、归口审查”的原则。
1.统一制度:统一招标制度,统一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统一建立的专家库、协作企业准入目录。
2.二级管理:实行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分级管理。
3.分级授权:产品经销公司招标工作实行两级实施,由产品经销公司或授权所属各企业自行组织招标。
4.归口审查:对招标项目中的有关内容,按业务性质,分别由各级相关专业部门审查。
第八条招标管理机构
产品经销公司成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是公司招投标管理的专门研究机构,负责对公司招投标决策进行研究,并做出审议。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招标办设在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负责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招标的范围与权限
产品经销公司负责所属单位招标工作的监督和对重大项目招标方案的初审,并负责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产品经销公司招投标的管理权限包括公司机关及所属全资公司的工程、设备、材料和服务全部招标项目。
所属全资公司负责对其授权范围内招标工作的实施、监督及管理。
第十条评标专家库管理
公司建立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产品经销公司专家分库,由公司招标办负责组建和动态管理,根据业绩考核和年度资格审查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评标范围是非国家强制招标范围和生产消耗性材料的招标活动。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管理
产品经销公司及全资公司在集团公司制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准入目录中选择合作单位。选定后产品经销公司报集团公司备案,全资公司报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备案。控参股公司优先选择集团公司准入目录中机构。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每年底应将服务于本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将材料上报公司,公司招标办汇总整理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十二条招标实施管理
(一)招标必须满足公司规定的`条件才能组织实施。
(二)招标应当按不高于批准的概算投资额或财务预算额进行限额招标,超额的作废标处理。特殊情况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投资或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三)招标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
(四)招标应建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应当在相关部门监督下,抽取5人以上单数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招标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所属单位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所属单位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单位,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三)所属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单位或者投标单位;
(四)其他违反公司招标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非招标采购管理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二)坚持科技创新优先、效率优先、节能环保优先、质量优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
(三)产品经销公司实行“统一制度、二级管理、分级授权、归口审查”的原则。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6
为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基建工程管理人员要熟悉和审查施工图和设计文件,协助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通过设计交底,使承包单位了解设计意图、质量标准和设计人员对施工的要求,通过图纸会审,消除图纸中存在的错误和遗漏。
2、材料设备的选择,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做到货比三家,增加透明度,为工程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确保每项工程质量。
3、会同监理工程师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需要进行复试的材料,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人员一起进行现场抽样,共同送以检测部门进行复试,复试报告检测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无出厂证明或材质证明的原材料及构配件,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建设单位要求现场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理,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职责,帮助业主把好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承包单位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主要项目如土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防水等项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装饰工程、外部环境工程等。基建人员会同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做好施工纪录,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签证事宜。及时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工序检查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应把重点放在工序过程中的检查和验收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应要求施工单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到符合约定标准。
5、严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认真审核施工企业是否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单位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6、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完善质量责任制。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7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以达到高效、合规的资源配置。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标程序与规则:详细规定从项目启动到合同签订的全过程,涵盖招标公告、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
2. 供应商管理:包括供应商的资质审核、评价体系、合作条款等,以保证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3. 合同管理:涉及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和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
4. 监督与审计:设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审计,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5. 应急处理:设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如投标纠纷、供应中断等。
内容概述:
1. 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的招标采购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采购策略:明确各类物资和服务的采购策略,如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等。
3. 价格与质量控制:制定价格评估标准和质量验收准则,保障采购物有所值。
4. 信息管理:规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重要资料的存储、保密和共享。
5.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招标采购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团队专业能力。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8
招标采购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采购流程,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标环境,提升采购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该制度涵盖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招标程序与规则
2. 采购人员职责与权限
3. 供应商评估与管理
4. 合同签订与执行
5. 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
6. 培训与绩效考核
内容概述:
1. 招标程序与规则:明确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和标准。
2. 采购人员职责与权限:定义采购人员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角色,规定其决策权、执行权及报告义务。
3. 供应商评估与管理:设立供应商资格审查、业绩评价、合作风险评估等机制,确保供应商质量。
4. 合同签订与执行:规定合同条款的拟定、审批、签订和履行过程,预防合同纠纷。
5. 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设定定期审计制度,监控采购活动合规性,识别潜在风险并制定应对策略。
6. 培训与绩效考核:为采购人员提供专业培训,设定绩效指标,以提升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9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评审是对企业内部招标活动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提升企业资源利用效率。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标流程规定:明确从项目启动到合同签订的整个招标流程,包括需求分析、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及公示等步骤。
2. 资质审查标准:设定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包括营业执照、专业资质、业绩证明、财务状况等,以筛选合格的.投标人。
3. 评标准则:制定详细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价格、技术、服务等因素的权重分配,以及专家评审的程序和规则。
4. 合同管理规定:确定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的条款,保障双方权益。
5. 监督与审计机制:设立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机制,防止招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6. 异议与投诉处理:明确投标人对招标结果的异议和投诉程序,保证申诉渠道畅通。
内容概述: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评审涵盖了制度的适用范围、责任部门、执行人员职责、风险控制、合规性要求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
1. 制度适用性:明确制度适用于何种类型的招标项目,如采购、工程、服务等。
2. 组织架构:定义招标委员会、评审小组等组织角色及其职责,确保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3. 人员培训:规定相关人员的招标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招标管理水平。
4. 制度更新:设定制度定期评估和修订的机制,以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需求。
5. 法律法规遵守:确保招标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10
为了规范询价、招标活动、出入库程序,保护公司利益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材料、设备及工程项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制度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管理层对招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依公司制度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第一节 询价与招标界定
第二条 根据单笔合同额度,具体界定如下:
(一)合同额在 1 万元以下的,执行询价定标程序;
(二)合同额在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执行合同报审核定程序;
(三)合同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按招标程序办理,由 采购部经理 、 副总经理 、总经理 签字后生效。
第二节 物品采购工作程序
第三条 粤食汇采购计划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采购部,其他需求部门下计划单(一式四份,提计划部门1份、库房1份、采购部存档1份、采购员1份)。注明品种、数量、要求及到货时间。
第四条 计划单由部门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库管核实库存后,由各分公司经理签字审核后交采购部。
第五条 采购部接收各分公司的计划单后,由采购部统计登记台账,并按照采购员分工分计划单,采购员进行询价。
第六条 采购部采购员负责询价,将各分公司采购计划分成类别,日用品找协议厂家,制定协议价格,每季度核实一次市场价格。
第七条 零散采购物品,市场询价至少选择四家进行对比、压价,进行性价比后方能采购。
第八条 物品到货后,采购员办理入库手续,使用部门在库房办理出库手续。
第三节 询价程序
第九条 合同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需执行招标的合同,按照以下步骤执行:
(一)询价准备工作:
(1)对所要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及工期等要求了解清楚;
对所要进行的工程基本概况熟悉,不允许在了解不清的情况下就开始询价。
(2)对以前采购同种或近似设备材料的历史价格、原供应厂商要清楚。
(3)通过现有供应商名单、同业介绍、报刊杂志、采购指南、工商名录、黄页电话簿、114查询、网上搜寻获得供应厂商,进行甄选确定合格供应厂商。
(1)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所招项目的主要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交货(施工)地点、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
(2)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行业资质、技术资源(凡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业绩、企业开户行、银行帐号、住所、联系方法、传真等。
(3)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三)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四)招标人不得向他人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五)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六)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召开答疑会。
(八)在正式招标前,应召开招标准备会议,制定本次具体的招标程序、招标规则、评标、议标方案,指定招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进行答辩的问题和相关质量、技术、工期、交货期、付款方式等问题,并安排招投标会议全程记录人员。
第十八条 招投标会议流程
(一)投标人签到,交标书和投标保证金。
(二)主持人宣布招投标会议开始,并通知记录员开始对招投标会议予以全程记录,最后由参与招标会的人员会签备存。
(三)主持人按签到顺序对出席开标的投标人身份和代理人出席人数进行核实,采取点名方法(每家投标单位派最多2名代表就坐会议桌,其余人员可旁听)。
(四)主持人向投标人介绍招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参与人员,介绍唱标人、监标人、记录员、评委。
(五)主持人或领导进行招标讲话,介绍招标及标的物情况,宣布开标程序、规则、评标、议标、决标规则和投标纪律。
(六)唱标人与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示密封完好的各家投标书,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按废标处理。
(七)按签到顺序逐一开标,登记、组织唱标。
(八)投标及评标相关规定:
(1)投标人资格审核
①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③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④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投标
①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②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③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④开标后原则上实行三轮投标制,即第一轮报价后,淘汰最高价,同时公布本轮最低价(不公布投标人名称)。然后进行第二轮报价,视具体情况淘汰1-2家,同时公布本轮最低价。 第三轮报价后,由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投标人中标。
(3)评标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②招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招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③招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④如在第二轮报价后发现投标单位最低价离标底过多或所有投标价格上下相差不多,可进行逐家议标,议标过程中详细记录,达成条件要求投标方在第三轮报价中体现。
⑤如第三轮报价发现各家相差在5%以内,需再进行加投一轮,直至有最低价(价差在5%以上);如三轮报价后不能当场宣布中标单位的,可确定2-3家予中标单位以进一步考察和压价,后再确定中标单位。
⑥招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所有最终报价距离标底甚远的情况下,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宣布招标失败,重新择日另行招标。
(4)中标
①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签定合同后同时交纳履约保证金。
③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违法分包、非法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第七节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违反本制度,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违反下述条款将追究其法律和民事责任或宣布中标无效。
(一)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招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没收中标保证金,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处合同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
(六)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该款规定。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管理目的
为加强对招标代理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保证招标代理的公正、透明、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合用范围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电子招标平台上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第二章 招标代理工作的程序与流程
第三条 招标代理的委托方式
招标代理委托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一)公司招标采购部门或者有关单位直接委托公司招标代理部门(以下简称“公司代理部门”)进行招标代理。
(二)由公司代理部门根据公司招标采购部门或者有关单位的要求,在招标业务领域内择优、招标代理专业的独立法人代表担任招标代理。
第四条 招标代理的程序
(一)招标代理准备
1、公司招标采购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向公司代理部门提交招标代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招标代理委托书、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材料。
2、公司代理部门对招标代理申请进行审核,并与招标人商议确定具体的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和招标代理费用。
3、公司代理部门编制招标代理计划,明确工作进度、时间和负责人。
4、公司代理部门按照招标代理计划组织招标文件的制作和招标公告的发布,同时通知评标委员会主席召集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开标前的会议。
(二)开标准备
1、公司代理部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
2、公司代理部门组织开标前的评标委员会会议,核准评标标准和评分细则。
3、公司代理部门编列投标人名单,核实投标文件,对递交的信封进行验封,并记录相关信息。
4、公司代理部门组织开标工作,对每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封、验收、登记等工作,同时在评标委员会和暗标考勤人员的监督下,对开标过程进行监测和记录。
(三)评标准备
1、公司代理部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提供评标场所和必要的评标工具、用品。
2、公司代理部门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考试,确定其资格,组织评标教育培训。
3、公司代理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综合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四)中标候选人确定
1、公司代理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报公司招标采购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审批。
2、经审批允许后,公司代理部门将中标通知书发给中标人,并组织招标代理结算工作。
第五条 招标代理的流程
招标代理的流程应当包括申请审核、编制计划、制作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出席开标会议、审核投标文件、组织评标会议、确定中标方和结算工作等全部环节。
第三章 招标代理费用的计算
第六条 招标代理费用的计算标准
招标代理费用的计算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
(一)招标项目的大小、复杂程度、技术难度、业务风险和事项紧急程度。
(二)招标代理单位的专业程度、服务质量、业绩水平和服务量。
(三)招标代理费用的市场行情、政策要求和行业标准等因素。
第四章 招标代理的质量控制
第七条 招标代理效果的监督和考核
公司招标采购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当对招标代理工作的效果进行监督和考核,特殊是对于招标代理成果是否符合招标人的要求、是否能够为招标人提供最优价值的服务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
第八条 招标代理的责任划分
招标代理的责任划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代理单位应当对招标代理工作质量负主要责任。
(二)公司招标采购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当对招标代理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招标代理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性。
(三)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评审过程和评审决策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补充规定
对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招标采购部门或者有关单位负责商议并制定补充规定。
第十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1、招标代理:招标人委托专业招标代理公司为其提供招标前、招标中、招标后的全过程服务。
2、投标人:在招标人的公告范围内,经资格预审后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机构或者个人。
3、中标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获得中标资格并被招标人确定为合同订立组织人选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招标人为了通知供应商竞标,明确招标要求,在进行招标竞争之前,必须制作的文件。
5、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织的具有专业素质的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工作组。
6、开标:公开、透明地按照规定公示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等内容。
7、暗投:暗标是指在未公开开标前将所有投标报价隐藏,由暗标考勤人员监管,以保证竞争公平公正。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招标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招标规定。
2、代理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代理相关条款。
3、价格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的有关招标报价、价格承诺和违约赔偿等规定。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12
为加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的管理,规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保证本市范围内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和方针、政策。
第二条、代理机构需在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后,方可在本市范围内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第三条、代理机构的所有招标代理活动均需进入市招标投标中心交易,接受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管理。
第四条、代理机构拟定的.所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均需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出售。
第五条、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江苏省相关标准收取服务费。
第六条、在办理完委托的招标事宜后,代理机构、委托人、招投标中心应当对代理机构的代理情况如实填写《如皋市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档案》。
第七条、代理机构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应严格遵守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代理机构凡违反上述条款,将取消其在本市范围内进行招标代理活动的资格。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13
为了我公司保证招标代理工作在工程建设服务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一、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标或承包单位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二、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投标人和承包人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与工程招标服务有关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不得在投标人处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投标人或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电采购、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四、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投标与承包单位为其个人购置或者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用电器、高档办公用品等礼物。
五、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接受投标人或承包人邀请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六、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及投标人就工程价格、设备价格、品牌、中标单位等进行私下活动、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八、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利,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九、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十、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十一、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十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十三、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十四、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十五、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如发现有违反上述制度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采取罚款、终止劳动合同或开除公职等措施,并追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14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稳定。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三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有关说明
一、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企业,不得与行政机关以及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与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1、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出资;
2、与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法人代表或技术经济负责人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任命。
二、注册资本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实收资本和验资报告中载明的实际出资的注册资本金为考核指标。
三、超过60岁的人员,不得视为代理机构的专职人员;部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的专职人员,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内退手续的专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内退证明及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甲级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其注册人员的级别要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注册人员,乙级、暂定级资格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级别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一人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两个及两个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不能重复计算,只能计算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的1人。
五、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颁发的代理机构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及对帐单;或该机构资格有效期内的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和缴费凭证。
六、人事档案代理管理证明是指国家许可的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出具的资格有效期内的代理机构人事档案存档人
员名单和委托代理管理协议(合同)。
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制度、代理工作规则、合同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等。
八、工程总投资是指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上的工程总投资额,含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大市政配套费、建安工程费等。
九、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1、招标人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与地址;
2、工程概况与总投资额;
3、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间;
4、代理酬金及支付方式;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情况;
7、违约、索赔和争议条款。
十、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要求的“近3年"的计算方法:企业申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出具日期至该代理机构资格申报之日,期间跨度时间应在3年以内。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15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招标代理业务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名,部门主任若干名,员工数十名。各部门主任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三、岗位职责
1.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对外代表公司形象,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公司各部门。
3.部门主任:负责本部门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保证工作质量。
4.员工:根据部门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流程
1.接收客户委托。
2.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
4.组织开标、评标。
5.编制中标通知书。
6.签订合同。
7.履行合同。
五、业务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招标代理业务。
2.保证客户信息保密。
3.保证招标文件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公正、公平、公开地开标、评标。
5.及时向客户反馈招标结果。
六、考核评价
1.员工绩效考核: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2.部门绩效考核:根据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3.公司绩效考核:根据公司整体工作完成情况、公司业务收入、客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七、奖惩制度
1.优秀员工:给予表彰、奖金等激励措施。
2.工作不力员工:适当的警告、调整工作岗位等惩罚措施。
3.违反公司规定员工: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
八、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经公司决策层讨论通过后方可修改。
本文旨在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本文包括九个章节,分别是人事管理制度、招标代理工作规则、工作守则、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以及附则。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是公司的基础,它规定了公司的招聘、录用、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的规定。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司的人力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利用和管理。
第三章招标代理工作规则
招标代理工作规则是公司在招标代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它规定了公司在招标代理方面的职责、权限、流程等方面的规定。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招标代理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司的招标代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展和管理。
第四章工作守则
工作守则是公司的基本规范,它规定了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守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司员工的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展和管理。
第五章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是公司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它规定了公司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方面的规定。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司的合同管理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展和管理。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的重要管理制度,它规定了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规定,包括会计制度、财务报告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司的财务管理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展和管理。
第七章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是公司的重要管理制度,它规定了公司在档案管理方面的规定,包括档案的建立、归档、保管、利用等方面的规定。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司的档案管理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展和管理。
第八章保密
保密是公司的重要管理制度,它规定了公司在信息保密方面的规定,包括保密责任、保密措施、保密检查等方面的规定。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司的信息安全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第九章附则
本章包括了本文的生效日期、修订程序、解释权等方面的规定。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附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司的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管理。
为了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定本制度旨在使员工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
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和地方法令规定的公司员工管理。本公司的全职和兼职员工均适用。对于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公司可以聘用临时员工,其管理遵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参照本制度办理。
使用和实人员的管理遵照本规定办理。
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和具体实际情况,所有部门都需遵照执行。
公司采用聘用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公司员工分为注册人员、聘任人员和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为正式人员。
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取。
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包括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高级职称或从事三年以上相关技术等工作。具备报名条件的人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后,合格者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辞退。试用人员报到时,应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使用期满的员工需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及表现,考核结果将作为聘任的依据。
公司与备聘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解聘。
公司建立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公司员工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将载入个人档案。
公司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对于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的员工,公司可以与其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双方需共同遵守。
1、负责招标文件得编制与审核;
2、负责招标文件得发放与解释;
3、负责评标委员会得组建与管理;
4、负责评标文件得编制与审核;
5、负责评标得技术评审工作;
6、负责中标企业得技术审核工作;
7、负责技术交底与技术答疑工作;
8、负责技术支持与技术咨询工作;
9、负责技术档案得管理与维护工作。
本公司秉承“兼顾企业发展与员工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合理的报酬与待遇。员工的基本待遇包括工资与奖金,月工资在次月10日前发放。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开始薪资,离职人员至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婚假、产假等假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代理工作规则是本公司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保证评标定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我们将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公开、科学、择优的工作。
本公司的组织机构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提名产生公司经济技术负责人及办公室、财务室、业务部、技术部的工作。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公务处理、公文处理、对外接待工作、提案管理、后勤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财务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与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公司的财务工作。业务部负责招标公告及发布服务、投标报名现场服务、投标企业的合适、录入等动态维护工作、公司业务信息收集及接洽服务,以及配合技术部做好资料的保管工作。技术部则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发放与解释、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与管理、评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核、评标的技术评审工作、中标企业的技术审核工作、技术交底与技术答疑工作,以及技术支持与技术咨询工作和技术档案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1、我们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基本建设程序等咨询服务,帮助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双方;同时也提供招标信息、工程造价、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以及企业资质等查询服务。
2、我们负责公司在相应网站和有关部门进行办公信息化、网络化的建立和工作。
3、我们负责招标委托方的招标文件编制和整理工作。
4、我们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招标备案、招标场所、招标方式以及招标过程的协调工作。
5、我们负责评标、定标后的善后工作。
第四章 工作守则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工作,促进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要求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以下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不利用招标投标工作的便利,指定或介绍单位参加投标。
第二十八条 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第二十九条 不向投标单位透漏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第三十条 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第三十一条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第三十二条 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第三十三条 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
第三十四条 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
第三十五条 员工应遵守一切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要求。
第三十六条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行为。
第三十七条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的业务。
第三十八条 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三十九条 员工对外洽接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四十条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四十一条 各部门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员工工作情绪与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与归属感。
第四十二条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
第四十三条 员工在工作室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四十四条 工作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部门请准后方可离开。
第四十五条 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的财物携带出公司。
第四十六条 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公司及作业地点等其他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四十七条规定员工应该团结协作,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吵闹、斗殴、搬弄是非等。
第四十八条规定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度,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四十九条规定员工如需加班,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并由人事财务部统一记录加班时间,并按照财务开支标准给予补助。
第五十条规定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形,将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扣发奖金、扣发工资或辞退处理。
第五章是合同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质量,市招标办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的审查备案,并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的执业手册与挂牌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第五十一条规定所有市区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由市招标办统一审查备案,各区招标办不再审查招标代理合同,县(市)审查其辖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
第五十二条规定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的上岗工作证,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须在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所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考核情况每年在“四川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一次。一年内累计扣分40分以上(含40分)为不合格。
凡是公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有违法违规、暗箱操作等行为的投诉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且在3年内不得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和配合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以下制度:
公司财会人员应按照公司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以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财务设置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会计人员不得经营(管理)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也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财务主管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会计人员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成本核算、缴纳税款、兼管人事等工作。出纳负责、收款、资金(现金)管理、开户银行对账、报销、付款、保障、原始凭证核对工作。
本公司的一切开支均需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部门费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复核、签字,出纳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支付,同时要求所有真实有效。自制单据必须合法、合理,报销人员对经办报销得票据负有直接责任,报销时应注明经办人、简单事由等情况。若票据有误或手续不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个人一般不允许因私借公款。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但不得长期占用。因公借款应在办理完公事一周内结清财务手续。
公司的财务账目要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同时不得库存大量现金。办公用品、用具要账、物、卡相符。
财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台账的登记、档案管理与各部门的经济核算工作,并对各部门建立收入、支出台账。按时给需要结算(分配)部门、人员办理结算手续。
办公用品、劳保福利、专业书籍、标准图等实行统一购买。在购买前,需列出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配置。专业书籍、标准图、办公用品、用具实行谁借用、谁管理,认真登记。按部门配置的图集、定额、软件等资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按照有关法规、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对业务档案的管理要求,对我单位完成并且已经收取审核、招标费用的项目应及时整理,将资料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业务档案。档案整理无论项目大小、预算的编审,都应有相应的文字、数据记录。连同咨询协议、方案、工作报告、其他资料的往来记录等整理归档。
第六十一条规定了保证单位所有存档资料真实、齐全的重要性,以降低业务风险。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档案整治和管理工作,并根据工程项目的大小确定必要的存档资料。如果资料不全,则不能进行存档。对于没有存档资料的工程项目,无法兑现工资。
第八章讲述了保密方面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明确了要严格执行《保密法》与《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第六十三条规定了对于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者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应进行销毁。销毁时应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第六十四条规定了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应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第六十五条规定了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应保密。
第六十六条规定了审核报告下达前的所有数据及有关内容应保密。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本单位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也应保密。
第六十七条规定了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与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第六十八条规定了员工应树立保密意识,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与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或透露。
第六十九条规定了员工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涉及公司的意见。
第七十条规定了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应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七十一条规定了员工不得私自复印与拷贝有关文件,除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
第七十二条规定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与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如果遗失或被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七十三条规定了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与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九章附则包括各部门可以根据本管理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本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本管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招标代理业务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 管理大纲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第三条 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股价稳定。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 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 全公司员工必须做到:
1.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法令;
2. 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工作认真负责,服从指挥和调动;
4. 爱护公共财产,保守公司的机密;
5. 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6. 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 财务部职责范围
在公司经理领导下,积极参与经营管理,搞好会计核算工作,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遵守各项资金收入制度严格执行费用开支范围的标准。
2.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切实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项会计报表。
3.按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做好现金和支票的管理工作,遵守支票使用规定及银行结算纪律,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4.根据国家财会制度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协助领导制定有关财产管理,经济核算,费用开支等具体办法,并监督各部门实行。
5.妥善保存会计档案资料,接受财税机关和本单位领导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财务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6.每月为公司经理提供全公司的财务情况,为公司搞活经济增加经济效益做好参谋部的作用。
7.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经理岗位责任制
1.财务部经理是会计主管,负责协调、研究、布置和检查各项财务会计工作,以身作则,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税务部门方面的工作,加强与税务管理人员的联系与合作。
3.对公司的记帐考凭证进行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4.负责控制本公司使用的发票,检查发票的使用情况,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开发票,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及时做好发票检查工作。
5.安排和检查落实各项会计工作,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6.登记总分类帐,做好总帐与分类张的对帐工作;需要作内部转帐的经济事项,编制转帐记帐凭证。
7.编制各期会计报表,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编制内部报表,向本公司领导提供必需的财务资料。
8.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归档制度
第十八条 需归档的工程咨询文件是咨询工作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一、委托工作内容包括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并要求每类文件编写资料目录。
1、成果文件类(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估算书、设计概算书、工程量清单、钢筋量表、工程标底、工程预算书、造价过程控制各阶段文件、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各阶段文件等)及电子版;
2、工程量计算底稿类(要求分专业装订成册);
3、代理招标资料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资料、中标方的投标资料、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二、委托工作内容只有招标代理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并要求每类文件编写资料目录。
1、代理招标资料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资料、中标方的投标资料、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第十九条 归档的时间
一、委托方所委托的咨询工作全部结束或其中一项工作完成后3日内整理归档。
二、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第二十条 归档责任
一、委托工作内容既有招标代理又有造价咨询工作时,归档工作由造价咨询部负责此工程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整理归档,所含招标代理资料由招标代理部经理配合提供;
二、委托工作内容只有招标代理时,归档工作由招标代理部经理全面负责整理归档。
第二十一条 归档编号
一、根据具体工程存档资料的种类、数量进行归档编号;
二、档案编号由合同号和序列号组成。
第二十二条 存档
档案资料整理完整后,交档案管理室负责人保管。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招聘
(一)聘用原则
本公司征聘员工本着“任人为贤,唯才是用”以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为基本原则。视其对某职位是否适合而定,并以该职位的业务常识及要求态度为考核的准侧。
(二)聘用期限
1、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为1~5年,由聘用人根据岗位要求和受聘人情况确定。
2、岗位聘用期限应低于或等于本人劳动合同期限。
3、健康检查复试合格并确定录用者
第二十四条 录用与入职
(一)经公司同意聘用的人员,按公司《录用通知书》或“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和规定内容,前来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应聘者应按行政部指定时间报到上班。
(二)新员工入职一律要求做健康检查,主要了解其身体状况是否能胜任工作要求。体检一般由市级以上医院进行。
(三)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的员工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法律常识、财务常识、建筑工程常识等。
(四)行政部负责向新员工介绍公司的规模、架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等,带领新员工熟悉公司环境,介绍其与公司各位同事认识。
(五)经过1—3个月的试用期后,依据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优异者经部门负责人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获提前转正。
(六)如若部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个别员工的试用期可酌情延长。
(七)员工试用期间,工作不满六日提出辞职者,不予计算薪资。
第二十五条 转正
(一)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在第一个月或第二个月时,根据评核情况,由行政部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本人填写《转正审批表》交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表现填写《员工评核表》、后交行政部、总经理办公室逐级报批,决定其是否正式录用。
(二)如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由其部门负责人提出,经逐级评核报批,可提前转正。
(三)正式录用后的员工,证件齐备者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四)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除合同标准文本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公司与员工可以约定补充合同条款或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离职
(一)离职
员工若要求离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报告提出申请,经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离职。若未能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则需向公司交付一个月工资代替。于试用期内,通知期为十五天或以十五天工资代替。
(二)辞退
依据员工工作表现违例、工作失职或不适应本公司企业文化者,公司有权辞退;因公司业务发生变化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辞退人员。
(三)开除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渎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故意泄漏公司机密造成较大影响者;拉帮结派,不务正业,蓄意制造不良情绪者;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者;公司可对其予以开除,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将有关资料存入个人档案,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或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裁员
倘因公司业务条件或经营方针变化而产生多余的员工,又未能安排其他工作者,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和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章 质量目标
第二十七条 公司质量目标:
a) 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
b) 合同按期交付率达到98%以上
c) 顾客满意度达到97%以上
第二十八条 招标代理部质量目标:
d) 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
e) 合同按期交付率达到99%以上
第七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保密事项包括:标明密级的秘密文件;咨询过程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工程建设投资情况和设备材料价格;咨询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图、预结算书、电子文档等资料;各类咨询成果文件;其他需要保密的资料或信息。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另行制定更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三十条 文件及资料的收发、传递、保存由综合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实行统一口径对外。文件的销毁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销毁时要有专人负责监督。
第三十一条 未经批准,不得将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等私下复制或携带外出。
第三十二条 不得利用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从事与公司工作无关的活动或谋取私利。
第三十三条 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借阅咨询资料,不得借阅与所承担咨询任务无关的资料。
第三十四条 咨询人员不得向其他咨询人员询问与所承担任务无关的内容、结果。
第三十五条 调离或离开公司的人员对其在公司期间接触的属本公司规定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应该严格保守秘密。
第三十六条 各部门经理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本部门的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堵塞漏洞。发现窃密或重大失密事件,必须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报告情况,不得延误。
第八章 岗位职责
第三十七条 各岗位职责分工,按总公司的责任制度管理。
第九章 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印鉴分类由专人保管。
1.分公司公司的公章、总负责人的私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会计的私章、出纳的私章:分别由会计、出纳负责保管;
第三十九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对印、信使用的正确性负责.
第四十条 凡以公司名义出具的各类文件、资料需要盖章,必须由总经理在发放单上签字或当面指示, 印信管理人员方能同意使用公章。
第四十一条 公章的销毁,必须经执行董事批准,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做好登记。
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出差人员需必须按出差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印信管理人员在盖章前,必须认真审核用信用章手续是否完备.若手续不全,用印、用信领导批准不符或与政策相违背,印信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四十三条 严禁开具空白介绍信.用便函开出的证明必须一式两份经备存查.
第四十四条 印信应严加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乱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章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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