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管制度

时间:2024-10-18 13:29:55 诗琳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保管制度(通用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档案保管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档案保管制度(通用10篇)

  档案保管制度 1

  一、对本单位各门类、载体档案均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保管,案卷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方予接收入室。全部档案分别按不同门类、载体、保管期限排列、编号、固定位置。

  二、库房管理应严格执行《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做好防火、防高温、防盗、防尘、防潮、防有害生物、防蛀、防有害气体。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坚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统计档案,如有破损、字迹褪变、霉变生虫等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经常保持库房、柜架整洁整齐,定期对库房内电器、线路、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档案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须切断电源,管好门窗。

  五、坚持温湿度侧记和调节,档案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度至24度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六、档案库房由专人管理,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入,档案交接应严格履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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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柜、橱。

  2、档案库房要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添置温湿度计、去湿机、吸尘器、消防等设备,做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3、档案人员进出库房应随手关门,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4、严格管理库房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办公室;下班前认真检查库房门窗、电灯是否关闭;定期检查防火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5、定时做好每天一次的库房内外温、湿度记录,及时采取措施,力争达到规定标准(温度14~24度,湿度50~60)。

  6、照片、底片应放入影集;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应放置密封盒里,放入干燥剂,有条件的.应添置防磁柜。

  7、库房中档案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库房内箱柜从左到右,从上至下编号,并编制档案存放索引和示意图,

  8、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堆放杂物,并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每周一次,每季大清扫一次。

  9、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机关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七个方面的材料。

  10、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和复制。录音带、录像带根据其特点,每隔一段时间翻录一次,如发现磁带变形,断裂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补救。发现照片、底片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及时进行清洗和技术处理。对检查情况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

  11、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登记工作,调阅完毕的档案应及时还原,调卷时要轻取轻放,减少对档案磨损。

  12、应配备必要的专用的计算机、光盘刻录机、复印机等档案工作设施,档案设备应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私自外借,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档案保管制度 3

  一、目的

  1、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业机密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2、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3、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案材料的前提和保证。

  二、人事档案保管制度的基本内容

  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

  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1)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2)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3)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4)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

  ①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②在档案底账上注销;

  ③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

  ④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5)保卫保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①对于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应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

  ②库房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

  ③库房、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④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烟。

  ⑥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

  (6)统计制度。人事档案统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人事档案的数量。

  ②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

  ③档案整理情况。

  ④档案保管情况。

  ⑤利用情况。

  ⑥库房设备情况。

  ⑦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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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保管档案箱、橱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橱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机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和公共场所查阅。

  5、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通讯中涉及档案机密。

  三、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及本单位机密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沟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十天内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接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四、档案鉴定制度:

  1、按期对档案保管满15年的短期档案进行鉴定工作。

  2、鉴定工作要在分管领导的主持下,由分管领导、业务人员、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逐卷进行鉴定,鉴定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并注明鉴定日期。

  3、对鉴定后继续保存的档案要调整保管期限,并在备考表注明鉴定时间、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字。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写出书面报告,编制销毁消册,报有关领导批准。

  5、销毁档案时要有2个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填上日期。

  五、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议档案等各门类、载体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

  3、档案移交时应将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及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随同一起移交。

  4、交接双方必须根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必须办理上述移交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签字认证后方可离开岗位。

  六、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录音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一机构一问题"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题确切简单,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楼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收的案卷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七、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账,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八、档案的开发利用

  1、充分利用档案为教育教学服务

  2、查阅档案时必须保持案卷整洁、严禁涂改。

  3、对档案的利用要及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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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档案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档案保管制度。

  一、及时接收归档的档案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发现档案材料不完整时,督促和协助有关人员收集齐全,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二、已进库的`档案资料,要及时按标准、规范进行整理、分类,按编号顺序进行存放,达到整齐、美观、查找方便。

  三、档案人员要经常检查库房,落实“七防”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属国家所有,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人不得故意损毁、丢失,严禁泄密、涂改、伪造、出卖,如有违纪要追究责任。

  五、热情主动为领导和各处室服务,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

  六、接收或归还档案,要当面点清,检查有无缺页、破损、污染等情况,对破损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及技术处理后才归卷入库。

  七、变动保管期限,调整密级,销毁过期档案资料,都必须提出意见。经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八、档案的管理逐步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九、对档案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得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玩忽职守,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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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管理档案在1000卷以上的单位,应做到档案库房、阅览室、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三室”分开;档案较少的单位应将档案库房与阅档、办公室“两室”分开;数量太少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由上一级单位代管。

  2、档案库房内设置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尘、防光、防高温等安全保护“六防”设施,不得出现电源明线和电闸。全部使用铁质档案柜,杜绝木质档案柜。严禁吸烟和带明火入内,杜绝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食品等。

  3、经常检查库房内档案安全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如有泄露或公布档案内容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5、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对伪造、涂改、销毁档案材料和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违反有关法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严禁用电话索取或提供有关档案内容的'信息。

  7、严禁任何人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和娱乐场所。

  8、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废纸不得乱仍,一律按保密纸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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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本单位各门类、载体档案均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保管,案卷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方予接收入室。全部档案分别按不同门类、载体、保管期限排列、编号、固定位置。

  二、库房管理应严格执行《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做好防火、防高温、防盗、防尘、防潮、防有害生物、防蛀、防有害气体。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坚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统计档案,如有破损、字迹褪变、霉变生虫等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经常保持库房、柜架整洁整齐,定期对库房内电器、线路、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档案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须切断电源,管好门窗。

  五、坚持温湿度侧记和调节,档案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度至24度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六、档案库房由专人管理,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入,档案交接应严格履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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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员工社保管理的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各子公司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三)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公司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四)参保原则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入职日期为每自然月15日之前(包含15日)的将于当月增员保险,于15日之后入职的将于次月增员保险。

  2、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

  或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注:基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3、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补齐欠缴保费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五)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x(60%~300%)。具体缴费基数由公司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规定确定。

  2、员工参保须知

  2.1公司将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2员工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统一核算出缴费总额,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申报办理。

  2.3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按月缴纳。

  2.4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个人声明,人力资源部备案。

  2.5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享受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2.6当月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参保员工未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者中途不予退保。社会保险缴费公司员工的社保费,包括企业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份,统一由员工所在公司支付。员工个人承担部份由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造表从员工应发工资中扣回冲抵公司代支付部份。

  (六)社会保险费用管理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2、员工养老保险、医疗等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将在员工工资按月扣除。

  3、公司将根据本年度社保机构的工作安排按社保机构规定时间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七)社会保险关系管理

  1、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缴纳,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社会保险管理的所属部门,主要负责全公司(公司总部员工社会保险的实际管理)社会保险的管理及管理制度、方法的制定,确定各类保险个人及单位的交纳办法,负责指导各地办事处、子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帐户的管理。各类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上报各类保险的统计报表;各分、子公司社会保险关系统一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为本公司管理。

  2、公司财务部负责各类保险的个人代扣,保险金代扣及社保相关的会计报表

  (八)各项保险费用待遇及措施:

  1、养老保险

  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退休条件,根据规定,退职后可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如40%)的'生活费。

  2、医疗保险

  2.1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18个月;在本公司工龄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2在医疗期,其医疗待遇为不低于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同时按本公司工龄,每满1年增加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患重病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50%的金额;患绝症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100%的金额。

  3、生育保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3.1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3.2若男方参保,女方无工作或无生育保险的,男方亦可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费用报销。(报销需提供的资料及男方报销比例以社保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3.3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休假15天。合法产假内由企业代交各项社保费用,其中员工缴费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在产假工资中扣除。产假逾期不上班者,自动转换为事假。各项社保费用全额自理。

  4、工伤保险

  4.1职工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和住院膳食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医疗时间至医疗终止时止。医疗期间原标准工资照发,直至医疗结束时止。

  4.2职工患职业病,凡被确诊的,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4.3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按伤残等级发给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

  4.3.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规定实行退休。

  4.3.2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因变岗降低了工资,应发给因工伤残补助费。

  4.4职工因工死亡,公司发给相当于本公司3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另每月支付其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供养1人,为死者本人工资的25%;供养2人,为死者本人工资的40%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的50%,直到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条件为止。

  5、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领取或失去资格的情形。

  5.1领取资格情形:

  5.1.1公司依法破产后;

  5.1.2员工在公司整顿期被精简;

  5.1.3公司被撤销解散后;

  5.1.4员工被辞退、除名或开除。

  5.2失去资格情形:

  5.2.1领取期限届满;

  5.2.2参军或出国定居;

  5.2.3重新就业;

  5.2.4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接受就业机构介绍的工作

  5.2.5在领取期间被劳教或被判刑。

  (九)各项保险费用报销说明:

  1、医疗费用报销程序:

  1.1住院后必须派人提前携带住院手续通知社保局办理登记手续,社保局将会定期核查住院时间等,社保局才可报销相关费用。

  1.2社保局要求医疗保险报销费用所需资料如下:医院诊断证明、住院手续、出院手续、相关费用发票、医疗卡、身份证、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1.3当年费用当年报销。

  1.4其它报销程序到社保局五险大厅咨询办理。

  2、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2.1生育保险报销费用所需资料:户口本、准生证、出生证明、出院手续、相关费用发票,单位出具的证明,当年费用务必当年报销,社保卡复印件。

  2.2在孕妇生产前提前在社保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3详细报销程序到社保局五险大厅按程序办理。

  3、工伤保险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3.1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在24小时以内厂部必须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社保管理人员。

  3.2由公司工伤保险负责人必须最晚在48小时内通知社保局备案登记,同时人力资源部在第一时间记录或拍摄事故现场证据。

  3.3工伤保险报销费用所需资料:身份证、医院诊断书、相关费用发票单位出具证明。

  3.4详细报销程序到社保局咨询办理。

  4、失业保险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4.1领取失业保险手续:

  4.1.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办理停保手续,并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告知社保中心,社保中心会打出一个该员工历年缴费清单,人力资源部将此转给本人,其他由本人去其相关档案机构或是户口所在地办理。

  4.1.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原件)、1寸2张照片到受理其原用人单位资料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同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经办机构受理登记复核后,应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卡》。(超出规定时间的,视作重新就业)。

  4.1.3失业状态确认手续限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连续两个月不办理失业状态确认手续的,视作重新就业;失业保险金限本人领取。

  (十)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规定

  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有关手续,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档案保管制度 9

  档案资料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了做好档案保管工作;防止档案的损毁;延长档案的.寿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库房内的档案资料,要按门类载体进行科学的分类、排列、编号,柜架排列有序。

  二、档案室的库房要坚固,并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高温等设施,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进行其它技术处理。

  三、要注意控制库房内的温湿度,不断改善保管条件,努力达到温湿度,不断改善保管条件,努力达到标准的温湿度,湿度一般保持在14度---20度之问;相对湿度45%---65%之间,库房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整。

  四、库房内各种电器闸门要牢固,下班时要关闭电闸。库房周围要灭绝火源现象,库内严禁吸烟。

  五、档案管理人员调阅搬运档案资料要轻拿轻放,严防揉搓、挤塞或撕裂档案资料,以减少档案机械磨损。

  六、建立和完善全宗卷;并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日常的登记、统计工作。

  七、要提高警惕,做好保卫保密工作,防止发生任何盗窃破坏档案资料的事件。

  档案保管制度 10

  一、根据档案工作业务的有关要求,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凡是本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不得分散保存。

  二、档案室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移交要进行登记和统计,做到数据准确、详实。

  三、档案室做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水、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火,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档案的销毁、保密、解密,由本局档案鉴定小组提出意见。销毁过期档案,应登记造册,经领导人批准签字,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销毁。

  五、查阅档案时,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当面清点,用后及时归还。档案若有破损或字迹模糊,应及时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双方交接清楚,领导认可方能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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