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章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07 10:17:21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用章的管理制度范本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用章的管理制度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用章的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用章的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为了使集团印章的使用与保管规范化、制度化,有效规避集团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行政公章、合同章及部门专用章。

  3、集团行政公章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印章的刻制

  1、新增部门或部门变更需刻制印章,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由总经理办公室凭公司介绍信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该部门公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公司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应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乱放,存放位置须加锁。

  2、印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3、印章如不慎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请相关部门更换及声明作废。

  4、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四、印章的使用

  1、使用印章需登记,注明用印日期、用印名称、用印事由、份数、用印人。

  2、印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及其他空白格式文件。

  3、任何人不得携印章外出,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五、附则

  1、未按本制度要求管理印章的,必须追究直接保管人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经济、法律纠纷和后果,由直接保管人与当事人共同承担。

  2、本制度自20xx年3月x日起施行。

  3、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用章的管理制度2

  一、印章的刻制

  1、集团公司的印章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集团企管部负责刻制。

  2、集团所属各行政职能部门和下属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非独立法人单位需刻制印章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印章式样报集团企管部,经企管部审核、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集团企管部指定人员到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送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社刻制。

  3、集团投资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和注册登记的非独立法人单位,单位负责人书面报告所需刻制印章的种类,报集团企管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并指定专人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社刻制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印章。

  4、凡由企管部直接负责刻制的各类印章,由企管部将印章、印章刻制审批材料送集团档案室留取印模和保存,与档案室办理交接手续。凡由独立法人单位和注册登记的非独立法人单位直接负责刻制的印章,在印章刻制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独立法人单位和注册登记的非独立法人单位将印章和审批材料复印件送至企管部留取印模和保存,由企管部统一将印模和印章刻制审批材料移交给集团公司档案室。

  二、印章的使用

  (一)使用原则

  1、使用集团印章必须“先审批,后使用。”使用印章的审批范围要与批准人的职责相一致,无论何种材料需加盖集团印章时,都必须经过相应的领导批准,并履行用印登记手续。

  2、为尽可能规避风险,要尽可能多使用有用途限定的各种专用章,凡是使用集团专用章可以办理的事项均须使用专用章办理。

  (二)使用办法

  1、使用集团印章时须先填写《集团公司印信使用审批单》(使用公章、法人章也可在网上提交用印申请)。每项用印必须先经过使用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按照印章使用审批流程由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逐级审批。印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印信室”)用印前的复核以终审领导的审批签字为准:

  ①集团公章、合同专用章(无数字下标)使用审批流程见附件1;

  ②集团总部市场部及京外分公司投标用印审批流程见附件2;

  ③京内分公司投标用印审批流程见附件3;

  ④集团部门专用章和集团各部门内部专用章使用审批流程见附件4;

  ⑤合同专用章

  2、提交用印申请(包括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时必须详细填写“用印材料名称”一栏,不能只写用途,也不能用xxx资料概括,而要逐一写清用印材料的标题。如果“用印材料名称”一栏填写不够详细,使用单位负责人在审核时应让经办人员补充完整后再签字。

  3、京内分公司须指定专人到集团公司办理用印手续。

  4、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证明材料和调查材料时应注明要说明事项的具体内容。例如:收入证明应注明“收入xxx元”,住房调查应注明“无住房”或“有xxx平方米住房”。

  5、负责审批的集团领导因事不在集团公司时,可由相关领导代审批。若主管领导都不在集团公司,而使用单位又确有急事需要办理时,应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向集团办公室负责人说明情况,由办公室负责人协助处理。

  6、凡用印申请单中用印材料名称填写不详细、不完整的.;用印材料无法与审批事项对应的;工程名称、用印日期未填写的,不论是否已通过审批,印信室均有权拒绝办理。

  7、凡空白表格、介绍信、奖状、证件等一律不予用印。

  8、凡涉及金额的合同或协议均须加盖合同专用章(含带数字下标的)。下属单位的合同或协议需要加盖集团法定代表人名章时,必须有使用单位主管在委托代理人处签字后方可使用。

  9、因承揽工程需要在非工作时间使用印章时,须在工作时间内通知印信室。

  三、用印材料的存档

  1、各种承诺书、备忘录、协议、合同、会议纪要等必须留印信室一份原件存档;授权委托书留办公室一份原件存档;集团公司市场部的所有用印材料由部门自己先行保管,待工程承接完毕后,整理成套移交档案室存档。

  2、凡我方先用印,甲方后用印的资料,经办人要进行未归档资料登记,并负责在一个月内将资料归还印信室。超期不能归还的,要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经本单位主管签字后报印信室,超过二个月仍不能归还的,印信室将本着“前不清后不办”的原则暂停该单位使用集团公司印章。

  四、印章的保管

  集团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拿出印章保管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印信管理人员带章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五、印章的管理

  1、集团公章、钢印、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总经理名章、副董事长名章、各种专用章、总部各部门(财务、党、工、团、纪除外)内部专用章,由印信室负责管理使用。

  2、集团法定代表人手签章,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

  3、集团合同专用章(4),由西北分公司负责管理使用。

  4、集团合同专用章(5),由档案室负责保管(未启用)。

  5、集团财务印章由财务部负责保管使用。

  6、集团党委印章,由党委工作部负责管理使用。

  7、集团团委印章,由团委负责管理使用。

  8、集团纪委印章,由纪监办负责管理使用。

  9、集团工会印章,由工会工作部负责管理使用。

  10、集团下属各单位印章,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1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印章使用和管理制度,并报集团办公室备案,加强用印管理,严格用印审批手续,作好用印登记。

  12、印章因机构撤消、业务暂停等各种原因停止使用时,集团办公室要及时收缴、封存。

  13、销毁由集团公司制发的旧印章,必须经企管部部长和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并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两人监销。销毁由下属单位制发的旧印章,必须经制发单位负责人、企管部部长和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并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两人监销。

  公司用章的管理制度3

  一、目的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公司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公司印章的使用权限范围和使用人、保管人、审批人的责权,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防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集团本部及各成员公司的印章管理。

  三、公司印章定义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各职能部门章等其它各种用于明确公司对外、对内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印鉴。公司印章可以使用不同材质刻印。

  四、印章管理

  印章管理包括刻印、授权、使用、废止、更换。公司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专人保管、严格审批、严格使用登记、规范用印。1、印章刻制

  (1)所有印章(公章、合同章、业务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校对章、校正章等)的刻制工作应由行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因工作需要申请新印章时,由需求部门提交《新增印章申请单》(见附件),报告应说明新增印章的原因、用途和样式等,经行政部门、法律事务部门等确认后,报总经理(集团公司为总裁,其他各公司为总经理,下同)核准。

  (2)印章刻制完成后行政部门应指定专人(至少两人同行)领回并交行政部门领导。行政部门领导应登记印章图样、领回时间、领交人员等信息并以蓝色印泥加盖在行政部门印章存档册中存档。

  (3)刻制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必须按国家规定在国家法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严禁在非法定机构刻制印章。

  (4)私自刻印、伪造公司印章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印、伪造公司印章,否则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经济、民事等责任均由责任人承担。

  2、印章保管及使用授权

  (1)印章应授权指定的保管人负责保管,被指定的保管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印章保管人具有保管、登记、监督等多重责任与权力。

  (2)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须在行政部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并办理印章书面签收手续。印章保管人签收印章时,须查验印章是否有被使用过的痕迹,若发现有被使用过的痕迹,有权拒签,并应及时报告所在单位负责人。行政部门应将签收表单(应包含签收人签名、领取部门负责人签名、行政部门交付人签名、印章图样、领取时间)存档。

  (3)公司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必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私章与公章应分部门保管,其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

  (4)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并规范用印。防止因印章丢失、被盗用、滥用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根据印章性质,印章保管人应承担的责权如下:

  ①公章的保管人为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专人,由总经理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使用。公章的保管人凭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签字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公章。无相应审批单为依据使用公章,保管人负主要责任,经办人负次要责任。

  ②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保管者为公司行政部门,无独立使用权力。印章保管人需依据已盖公章的文件或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③财务章的保管人为财务部门负责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使用审批权力。财务章应依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的范围、会计原则、对外结算需要和公司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意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未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或无公司授权的有权人签字同意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财务章,保管人负主要责任,经办人负次要责任。

  ④业务章、合同章的保管人为公司相应的业务部门。在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可独立使用。未在授权范围内的,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须有公司有权审批人签字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未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或未经公司有权审批人签字同意使用,业务章、合同章保管人承担主要责任,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

  ⑤其他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为各部门负责人。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⑥非特别原因,严禁在空白纸张、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合同章、业务章、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等。经总经理特别批准同意加盖的空白纸张、空白格式化文件应采取编号、专人管理、严格审批、使用登记、定期稽核使用情况、定期缴销(剩余纸张或文件)等办法严格管理。

  ⑦严禁任何人未经批准擅自将公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借出带离公司使用。确需携带印章、合同章等外出办事或出差时,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并应至少由两人共同登记《印章借用登记本》,共同携带印章,共同使用。办理完毕后,经办人应共同归还印章,并办理借用注销登记。

  ⑧经办人、审批人对其盖章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全责。

  ⑨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3、印章使用

  (1)公章

  ①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含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经总经理明确授权的盖章签批人在授权范围内批准的.文件、资料等也可加盖公章)。

  ②申请盖章人须填写《文件资料盖章审批表》(见附件),填写内容包括:申请部门、经办人姓名(本人签名)、申请日期、文件名称及内容摘要、拟报送部门或用途等,内容应填写完整无误,经申请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与需盖公章的文件资料一并送公司总经理(或经总经理明确授权的盖章签批人,下同)核准签批。文件资料的内容如需要其它部门核实确认的,《文件资料盖章审批表》还应有其它部门相应人员的签字。

  ③总经理已签批的《文件资料盖章审批表》和相应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传送至公章保管专人盖章。

  ④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公章保管专人根据已签批的《文件资料盖章审批表》在文件资料上加盖公章,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内登记盖章日期、事项、报送单位等。申请盖章的经办人应在《印章使用登记薄》内签收并检查已盖章文件资料,如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解决。用印完毕后,印章保管人应将《文件资料盖章审批表》收集存档。

  ⑤负责保管、传送总经理已签批文件的专人不得遗失、增加、替换、扣押文件资料,否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应负全责。

  (2)法定代表人私章

  涉及办理银行业务、支付款项等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须凭总经理签批的《文件资料盖章审批表》或总经理文件上的签字方可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已盖好公章的文件资料,需要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可直接盖章。盖好法定代表人私章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保管人应在相应审批表上注明法定代表人私章已盖的标志,防止一单重复盖章的现象出现。

  (3)公司财务章、发票专用章

  ①公司财务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付款及托收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上使用。

  ②业务付款的银行汇票、付款及托收凭证等,由业务部门根据业务情况打印付款、收款申请单后,按公司流程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盖章。资产采购付款等单据,由公司行政部门经办人填写有关付款申请单,按公司流程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盖章。

  ③现金支票1万元以下,财务经理须做好备用金记录登记后方可盖章。超过1万元以上,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具支票并加盖财务章。

  ④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中心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仅在公司对外开具发票、收款收据上使用。

  (4)合同章

  合同章由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部门签订各类购销合同。公司根据合同金额大小,授权审批权限给相关人员。所有业务合同需按公司规定流程,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盖业务合同章。公司采购部门应每隔半年将《合同盖章审批单》交行政部门存档。

  (5)业务章

  各职能部门业务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仅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主要用于公司内部部门之间沟通交接和本部门内部管理使用。职能部门业务章(如质量管理部门章、物流部门章)对外使用的应比照合同章管理规定,由部门负责人在授权权限内使用。

  4、印章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见附件),并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交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废止或缴销,分支机构应交由总部行政部门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责任人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并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详细说明遗失原因、责任人、可能造成的后果、已经采取的补救措施、预计还需要采取的措施及成本、责任人处罚建议)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交由行政部门按批示处理。

  (3)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合同章、业务章),必须登报申明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备。

  (4)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说明更换原因,并呈所在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交由行政部门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新增印章申请单》申请新的印章。

  五、附则

  本制度经集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经集团总裁签发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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