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镜室的手卫生制度

时间:2021-01-19 14:33:20 制度 我要投稿

内镜室的手卫生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内镜室的手卫生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内镜室的手卫生制度

  内镜室的手卫生制度1

  1,医务人员在做无菌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洗手,戴好帽子、口罩。换药车或输液车上的无菌器械、敷料罐、鼓,使用后应及时盖严,定时更换和灭菌,并注明灭菌日期和开启日期及时间。

  2、治疗室每日定时通风换气,用消毒液擦地,每周大扫除1次,无菌物品抽样做细菌培养,每月1次,并有报告,结果存档。治疗室用的擦布及墩布等应有标记且专物专用。

  3、病室各房间应每日定时通风两次,每日晨间护理时用湿布套扫床,一床一套;每口擦小桌,一桌一布,均浸泡消毒后清洗晾干。

  4、每周至少更换被服一次,并根据情况随时更换。

  5、患者用过的口服药杯应浸泡于0.5%洗消净或健之素溶液中,消毒液每日更换一次。

  6、注射器使用后将针头取下浸泡于消毒液(健之素或洗消净)中,取血注射器、各种器械分别浸泡在消毒溶液中。

  7、餐具每餐后必须执行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工作程序。隔离的患者必须使用一次性餐具。

  8、痰杯、便盆要每天煮沸消毒或用0.5%健之素溶液浸泡消毒,隔离患者使用专用便器。

  9、治疗室、产房、手术室、换药室要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并做空气培养。

  10、体温表一人一支,每次使用后浸泡于70%酒精溶液中,每周清洗消毒一次,由专人负责。

  11、门诊采取血标本,实行一人、一针、一巾、一止血带,使用过的棉棍、棉球要回收,集中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12、婴儿使用的餐具如小杯、小匙等,需经高压蒸汽灭菌后备用。

  13、单位隔离

  (1)隔离患者有条件时住单间或单隔内,病室内或病室门口要备隔离衣,悬挂方法正确。

  (2)清洁区挂避污纸,以便随时使用。

  (3)隔离单位门外应没泡手盆,内盛0.2%健之素溶液。

  (4)患者专用体温表、药杯、便器,应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餐具,使用后回收集中处理。

  (5)隔离患者用过的医疗器械应用1%—2%含溴或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血压表、听诊器等用消毒液擦拭,血压计袖带若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先使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的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14、凡患者有气性坏疽、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伤口,应严格隔离。所用的器械、被服均要进行“双蒸”处理,所用敷料故人专用塑料袋烧毁。

  15、口腔科、放射科要求一律使用一次性漱口杯,口腔科牙钻针必须经过高压灭菌方可使用。

  16、对麻醉机螺旋管、呼吸气囊、气管套管、吸氧用的湿化瓶、牙垫、舌钳、开口器等使用后应严格消毒灭菌。

  17、各种内镜使用后必须认真清洗,彻底消毒,对乙肝患者应固定内镜,用后进行严格消毒。

  18、诊疗、换药、注射、处置工作前后认真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

  19、转科、出院、死亡患者单位要进行终末消毒。

  附1: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及用后处理要求

  1、一次性无菌物品的使用要点

  (1)应放置在清洁干燥处,与非无菌物品分开。

  (2)使用前检查包装袋的完整性。

  (3)在包装注明的有效期内使用。

  2、一次性无菌物品的用后处理 按卫生局有关规定,此类物品均应先初步浸泡、消毒、毁形后再统一回收处理的原则,对以下物品的处理要求如

  下:

  (1)注射器:用后取下针头,空针充满消毒液,分别并及时浸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故入红色垃圾袋内,送供应室集中回收(消毒剂:健之素500mg/L或洗消净0.5%浸泡20—30分钟)。

  (2)输液器:用后剪下针头,剪断输液器小壶,把针头与输液管分别浸泡,消毒后放入红色垃圾袋内,送供应室集中回收(消毒剂:健之素500mg/L或洗消净0.5%浸泡20——30分钟)。

  (3)一次性引流袋、尿袋、胸腔引流袋、引流管、手套、肛袋、窥具等塑料类废弃物,需倒掉引流液,放入同一红色垃圾袋内送门诊后的储藏室统一回收处理。

  (4)病房内的废弃医用垃圾:包括:敷料、绷带、棉球、纱条、压舌板等,放入同一红色垃圾袋,送火井焚烧处理。

  (5)特殊感染性物品:如:气性坏疽、绿脓杆菌感染者、破伤风、艾滋病等病人用过的废弃物,放入双层红色垃圾袋内,送火井焚烧处理。

  (6)生活垃圾:包括:剩饭菜、果皮、手纸、包装袋、棉棍、药瓶等统一装入黑色垃圾袋内,送垃圾回收中心。

  (7)凡装入红色垃圾袋内的医用垃圾,由病房专人负责送至回收点(不得由清洁工运送),并由回收点人员检查登记。

  另: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处理,按卫生局有关规定,先初步浸泡消毒、毁形后再统一回收处理。

  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剪掉针头,经0.5%的洗消净初步消毒后,放入红色塑袋内,送供应室集中回收处理。

  一次性引流袋、尿袋、胸腔引流袋、引流管、窥具等塑料类废弃物,需倒掉引流液,经初步消毒后,放入红色塑料袋内,送门诊的贮藏室内,统一回收处理。

  内镜室的手卫生制度2

  一、手卫生管理制度

  1、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全院必须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必须用流动水,提倡用洗手液洗手。

  3、重点部门如ICU、血液病病房、血透室、感染科、手术室、产房、急诊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内镜室、必须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4、洗手液的容器定期清洁和消毒。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出液器中,必须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再添加洗手液。

  5、手消毒剂的包装和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毛巾)或设施应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6、每季度应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7、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8、医务人员正确掌握洗手指征。

  9、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10、医务人员正确掌握手消毒指征。

  11、医务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12、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附:不同环境下的手合格标准为: Ⅰ类和Ⅱ类区域≤5cfu/cm2; Ⅲ类区域≤10cfu/cm2; Ⅳ类区域≤15cfu/cm2; 且未检出致病微生物。

  二、手卫生管理制度实施规范

  一、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洗手指征)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5、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6、进入或离开病房前;

  二、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

  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7)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4、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注意事项】

  1、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及配戴饰物的部位等。

  2、洗手使用皂液、在更换皂液时,应当在清洁取液器后,重新更换皂液或者最好使用一次性包装的皂液。禁止将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如使用固体肥皂,应保持肥皂干燥,盛装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洁。

  3、手洗净后应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4、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三、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进行手消毒(手消毒指征)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四、医务人员手消毒的方法

  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注意事项】

  1、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2、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当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应当洗手。一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五、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

  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务人员,手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Ⅰ类和Ⅱ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5cfu/cm2。Ⅰ类和Ⅱ类区域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普通手术室、产房、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洁净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

  2、Ⅲ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0cfu/cm2。Ⅲ类区域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等。

  3、Ⅳ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5cfu/cm2。Ⅳ类区域包括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科及病房。

  4、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六、手卫生设施和用品的配备

  1、处臵室、换药室、病房等应设有流动洗手设施,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应当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2、用于洗手的肥皂或者皂液应当臵于洁净的容器内,容器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使用的固体肥皂应保持干燥。提倡使用皂液。如使用固体肥皂,应保持肥皂干燥,盛装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洁。

  3、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应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可使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或用干手器烘干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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