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护理核心制度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卫生部护理核心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卫生部护理核心制度1
(一)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药品、第一类药品管理 规定》(卫医药 [2015]438号文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同时,护理部要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伍禁忌表。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3、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4)、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4、输血查对制度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③、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_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⑤、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级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
①、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②、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人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③、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床号,询问病人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④、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⑤、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病人床号、姓名、血型、配血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5、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标志,查对床号名、饮食种类,并向病人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2)、发放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餐前在病人床头再查对一次。
4)、对禁食病人,应在饮食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病人或家属禁食的'原时限。
5)、因病情限制食物的病人,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需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食
(二)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护理管理制度,服从护士长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交班前,主班护士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人护理记录,重点巡视危人和新人病人,在交班时安排好护理工作。
3、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 5 min到科室,阅读护理记录,交接物做到七不接(病人数不准、病情不清、床铺不洁、病人皮肤不洁、管道不通、各项治疗未完成以及物品数量不符不交接)。
4、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记录及本班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用物品,为接班者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接班者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5、早交班时,由夜班护士报告病情,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扣之后由护士长带领日夜班护士共同巡视病房,床边交接病情及病房管理情况。
6、交班内容包括:
①病人总数,出人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人院、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有行为异常、自杀倾向的病/人情变化及心理状态。
②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③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无压疮,以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和通畅情况。
④贵重、毒、麻、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全名。
7、 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实情况。
8、其余班次除详细交接班外,均应共同巡视病房,进行床边交接班。
9、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10、交班报告(护理记录)应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重点突出。护理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全面、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护理记录时,由带教护士负责修改并签名。
(三)分级护理制度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开具护理等级医嘱。级别分为特别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并做出标记(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蓝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记)。
1、特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的病人;需绝对卧床休息的病人。
2)、护理内容:
①安排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疴睛及生命体征变化。
②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逐项填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③备好急救所需药品和用物。
④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2、一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情重或危重,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护理内容:
①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一般每1 5~30 min巡视病人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
②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护理记录。
③加强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3、二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人疴隋较重,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2)护理内容:
①1—2 h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
②按相应护理常规护理。
③给予必要的生活照顾和心理支持,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4、三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人病情较轻,生活能基本自理。
2)护理内容:
①每班巡视病人,观察病情。
②按相应护理常规护理。
③给予卫生保健指导,督促病人遵守院规,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四)护理缺陷、纠纷登记报告制度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缺陷、纠纷的预案,预防缺陷、事故的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缺陷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病区的护理缺陷。
4、发生护理缺陷、事故后,要及时上报,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由于缺陷、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5、发生缺陷、事故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造成缺陷、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缺陷后的报告时间:凡发生缺陷,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提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缺陷报告表,由本人登记发生缺陷的经过、原因、后果,及本人对缺陷的认识。护士长应对缺陷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护土长将讨论结果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意见1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
8、对发生的护理缺陷,组织护理缺陷鉴定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缺陷后,护士长对缺陷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缺陷、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照执行。
卫生部护理核心制度2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至少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病危、病重患者入院当日必须有上级医师(主治医师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记录。节假日及双休日可由值班主治医师代查房。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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