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1
为加强对设备采购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增加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效预防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与计划
(一)单价5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医疗仪器设备,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写出设备申请,单价30万元以上的设备填写《设备申购论证报告》,每年12月底报器械科。
(二)专题计划、临时计划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填写《设备申购论证报告》或设备购置申请,报装备委员会、院领导研究审批。
(三)专题计划是指为完成某项医疗重点任务,需要配套和同步解决的医疗仪器设备计划,要求上级专题解决。
(四)临时计划是指为适应突发公共事件、临时医疗任务或科研项目的需要,提出临时需要的医疗仪器设备计划,临时计划必须是急需项目。
(五)5万元以下医疗设备,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写出购置申请,报院长审批。
二、审批与购置
(一)器械科审查整理汇总各科室仪器设备申请,报医学装备委员会论证后,结合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医院财务预算,编制年度医疗装备购置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核后,报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提交院职代会通过,报卫计局批准后实施。
(二)批准购置的仪器设备,根据临床需要的缓急程度,合理安排采购实施计划,临床急需的设备应优先采购。其它分期分批组织招标采购。
(三)专题计划、临时计划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购置后,及时组织招标采购。
(四)医院按照有关规定,由器械科牵头报医院监事后,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采购招标。
(五)采购前,器械科对拟购置设备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包含产品的资质证明、价格、配置、销售公司的相关情况等。
(六)购置单价小于5万元、批量较小的物资设备,报请院领导审批后,器械科按照计划确定数量、规格、型号,性能参数,进行市场调研和采购,确保优质优价。
(七)签署好的合同文本由器械科审核后,无问题的合同文本提请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合同盖章后方可执行合同。
(八)甲、乙类大型仪器设备须经卫生部或卫生厅批准配置许可后再进行采购。
三、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的',医院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或业务谈判,徇私舞弊,干扰采购活动正常秩序的。
(二)与投标者或供货单位相互串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货款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购进的货物属以次充好、价高质次或假冒伪劣的。
(四)采购过程中,接受供货方贵重礼品、回扣或有价证券等各种好处费而不上交的。
(五)挥霍浪费或挪用、贪污、私分采购货款的。
(六)以各种理由化整为零,逃避上述条款约束的。
(七)采购过程拒绝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有意包庇的。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2
一、采购计划
(一)科室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于每年年底填写下一年需引进或更新换代的《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申请论证表》,在规定时间报送设备科。
(二)设备科对各科室设备购置的申请进行汇总,提交医院器械管理委员会审议论证,根据论证情况及医院本年度经费预算,编制设备、器材购置计划,经医教部和院首长审批后成为正式的院年度医用设备、器材采购计划。
(三)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科室需要临时增购的医用仪器设备,单价在一万元以下的,由使用科室向设备科提出申请,设备科定期汇总后向医教部报批后执行;对于单价在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填写《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申请论证表》并报送设备科,设备科定期汇总后提交医院器械管理委员会审议论证,根据论证情况,拟定"临时增购医用仪器设备"呈批报告,经医教部和院首长审批后增列入当年采购计划。
二、采购方式
(一)邀请招标采购
医用设备单机价格超过20万元人民币、耗材年批量集中采购总价值超过20万元人民币、通用性强、有多家具有资格资质的供货商可同时提供所需医用仪器设备与耗材,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
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设备、耗材详细规格或者技术具体要求,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
目前市场唯一生产厂家生产的仪器设备与耗材,为了保证原有医用仪器设备或耗材的配套性、一致性,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四)询价采购
仪器设备与耗材单价低、用量少,价格变化幅度小,通用性强,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采购。
三、采购实施
(一)邀请招标
1.发布邀请招标标书
根据医用仪器设备、耗材的功能、性能、技术指标、配置、规格、档次、数量等确定技术标;根据资格、资质、信誉、品牌、价格、质量、售后服务保障等确定商务标。标书中设定的技术指标至少保证3个供货商具有投标资格,商务标应注重投标公司的信誉、市场占有率、售后服务、资格资质等条款。
2.确定评标专家
由院部领导、机关、器械管理委员会委员、纪检、财务、设备科、使用科室相关人员组成,并邀请院内外同类设备相关专家为评标委员会委员。
3.开标、议标和决标
成立招标组、确定标的、宣布招标注意事项、纪律和评标原则与依据。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审核招标文件、组织商务澄清、集体评议、确定中标结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突出各类设备的.关键技术指标。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
在非公开化状态下,按照成立谈判小组、确定设备、耗材的技术要求和配置,严格审核厂商资格资质及产品注册,组织商务澄清、集体评议,进行成本分析、市场调查,分别谈判的程序进行,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产品。
(三)单一来源采购
在非公开化状态下,按照成立谈判小组、确定设备、耗材的技术要求和配置,严格审核厂商资格资质及产品注册,组织商务澄清、集体评议,进行成本分析、市场调查,分别谈判的程序进行,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产品。
(四)询价采购
按照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品牌与公司、综合比较、确定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产品。
除邀请招标采购外,其余采购方式可采用分级谈判的形式确定设备及供货商。一级谈判:适用于单价在5万元以下的设备购置,谈判小组成员主要包括机关、设备科、使用科室等相关人员;二级谈判:适用于单价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购置,谈判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医教部领导、机关人员、设备科等相关人员;三级谈判:适用于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谈判小组成员主要包括院首长、医教部领导、机关人员、设备科等相关人员。
各级谈判的组织实施,设备科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医教部报批,经批准后应提前三天通知谈判小组成员并提供相关材料。
四、合同签署
以上采购程序完成后,设备科以书面形式逐级报批,经院首长批准后组织合同签署,并迅速完成报关、免税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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