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后勤物资采购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后勤物资采购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院后勤物资采购制度1
一、加强领导
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和院办、财务科、总务科及审计科负责同志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二、采购原则
1、采购品种:
办公用品、电工材料、水电五金、劳保用品、被服用品、塑料制品、电脑打印机耗材、印刷品等品种。
2、采购原则:
采购物资必须根据我院的实际需求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集中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择中标客户。
三、采购方式
后勤物资采购采取先报后批、集中采购、分期付款的方式。对日常需零星采购的耗材,由总务科按上一年的使用量对规格、型号、单价进行编制。采用比选的方式确定经销商,进行定点采购。
具体采购程序:
(1)常用,易存放的物品每年采购两次;常用,不易存放的物品每季采购-次;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根据前-年度的用量把各部门上述物品的用量、品名、规格报总务科。
(2)总务科收集、分类整理后拟定采购单报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并附各类物品的历史价格作参考。
(3)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最终确定物资采购的品名、数量、规格,并发布集中采购信息,确定中标商家,经公示后签订采购合同。
(4)结算对数额较大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即按采购合同,根据发票、入库单、随货同行先付80%货款;三个月后,再付剩余的20%。
四、采购要求
1、总务科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2、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3、上述物品指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按医院固定资产的购置办法执行。
五、采购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物资供应商、采购人员和财产保管人签字验收,做到账实相符,再由总务科长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
附:后勤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名单
医院后勤物资采购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政物资的符理,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财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的通知,《医院会计制度》及XXX财政局《关于开展XXX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为保医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积压.避免行政物资占用较大资金。医院行政物资实行计划采购,定额储备的管理原则。根据各科室每月使用计划,由财务科会同物资会计、仓库保管员编制采购计划,报医院分管领导审批执行。采购员按计划采购。
2、行政后勤物资采购的结算管理。
2. 1 行政后勤物资采购、验收、结箅工作实行分工负责,一人不能办理全部业务。
2.2行政后勤物资采购按月结算,结算方法原则上只能通过银行转账,转账支票当月有效。特殊情况下可用现金采购,但不得超过现金管理支付范围。行政后勤物资采购使用必须经过验收人库才能领用,未办理验收人库的物资一律不得使用和办理资金结算。
3、行政后勤物资入库、出库管理。
3.1按计划采购的行政后勤物资应及时验收人库,人库验收单一式三联(仓库留存联、物资会计联、财务记账联)。当月人库单必须当月交财务科,如有跨月需另行说明。
3.2行政后勤物资出库(领用、加工或其他)必须填制出库单,出库单一式四联,领用人签字。(物资会计留存联、仓库提货联、领用科室或个人购买存根联、财务科记账联)。
4、行政后勤物资账务管理。
4.1行政后勤物资会计账属于医院财务账下设的三级数量、金额明细账(兼实物账),行政后 勤物资会计行政及业务均由财务科负责,执行《医院会计制度》。
4.2行政后勤物资库每月25日为结账日,27日以前将科室领用单、在加工材料领用单分别汇总报表交财务科签收记账;属于现金购买的物资,会计和财务科按照出纳签章记账。财务科签收核对后于次月10日以前将行政物资库存金额对账单书面通知物资会计,如有差异双方核对(查明原因),及时上报或调整,保证账账相符。
5、行政物资库的清查盘点管理。行政物资库的清查盘点是通过查实数量,确定物资的实际库 存数量,并与库存物资的账面数量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5.1行政后勤物资库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盘点不得少于一次。盘点时间由行政副院长安排,财务科组织实施,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派人参加。
5.2通过盘点,对盘亏、盘盈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程序报批处理。实物盘点,发生的盘盈、盘亏在盘点工作结束后2日内由实物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具体内容:盘点时间、地点、参加盘点人员、盘点物资的品种、数量、规格、账面金额、实盘金额、盘盈、盘亏、毁损或遗失的具体原因及处理建议、实物管理科室负责人审核意见及签名。)连同盘点表交分管院领导审批后财务科按审批意见调整账务。
5. 3参加清查盘点的工作人员,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清查每笔实物,清查盘点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医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请示处理办法。
6、行政物资库管理人员对所经管的物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日常工作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因管理不善,造成库存物资积压、丢失、毁损、过期、变质,要追究其责任。
6.1因库房管理人员失职造成物资损失的,由库房管理人员承担。
6. 2因采购员购入有质量问题物资的损失由采购员承担。
6.3因计划不周,采购量太多,造成物资积压过期损失由计划编制、审批等相关人员负责。
6.4印刷品因计划不周、印刷数量过大而造成的积压、过时报废,由申请印刷的科室及审批科室负责。
医院后勤物资采购制度3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和总务科、工会、监察室及审计人员等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院纪委和需要采购的部门临时选派1-2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1、医院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资(金额在3000元以内)必须先提出采购计划,报需要采购部门负责人、院长审批后,方可交给物资采购小组集中采购和集体采购。
2、凡国家规定金额在3000元以上单品种,由院招标采购领导组实行统一招标采购。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物资的登记和领用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物资和采购人员签好经手人和证明人后,由财产保管人员签字验收,再由总务科长签字认可,最后给院长审批报销。
五、采购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物资和采购人员签好经手人和证明人后,由财产保管人员签字验收,再由总务科长签字认可,最后给院长审批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