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教研员选拔制度

时间:2022-08-11 04:59:3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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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兼职教研员选拔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兼职教研员选拔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荐】兼职教研员选拔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和教材教法研究,深化课程教材改革,整体、均衡

  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落实素质教育,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校本教研建设,x面向我区广大中小学教师公开选拔兼职教研员,具体条款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合作精神与奉献精神,教学能力强,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指导和教师培训能力,积极投身教学改革

  和课程改革,在教育教学研究中起带头和示范作用。具备从事本学科教学研究和科研能力的一线教师,自愿申请登记,接受本条款。

  2.具体条件:

  ⑴年龄:男55岁、女50岁以内。

  ⑵教龄:从事本学科教学年限不低于20xx年。

  ⑶职称:小学教师具有小学高级、中学教师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⑷学历:小学教师具有大专、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⑸身份:市区级骨干教师、学课教学带头人、名师,市级继续教育学科指导组成员。

  ⑹研究能力:

  ①“十五”期间独立承担区级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或参与市级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研究。

  ②“十五”期间获得过区级论文二等奖以上级别的奖励或在区级以上级别的学术交流中做典型发言,有论文、著作公开发表。

  ③“十五”期间获得过区级课堂教学评优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承担过市区级研究课或培训工作。

  二、录取考核

  1.兼职研修员人数的确定:每学科、年级段1——3人。

  2.录取原则:自愿申请、双向选择、优中选优、学科控制、动态平衡。

  3.有效期限:1学年。各学科每学年进行一次兼职研修员的重新评选聘用,由学科研员提名,部室负责初评,*批准注册并颁发聘书。

  三、权利与义务

  1.权利

  ⑴参加中心组的研究与培训活动。

  ⑵参加中心组的论文、课件、课题研究、教学设计等评比。

  ⑶优先承担市区级研究课、参加学术交流研讨。

  ⑷优先参加市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研究、培训与竞赛活动。

  ⑸有权参加区级学科教学评价与教师培训。

  2.义务

  ⑴承担本学科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⑵承担研究课、观摩课、示范课任务。

  ⑶承担本区课程建设与教材教辅编写工作。

  ⑷举办区级讲座、开展教师培训。

  ⑸协助研修员开展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

  ⑹可参与教学命题工作。

  ⑺完成*交给的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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