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27 15:07:03 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总则

  1.为了保护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促进医院信息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障医院信息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所称的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则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即现在医院建设和应用中的信息工程)。

  3.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是保障计算机及配套的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4.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重点是维护信息系统中数据信息和网络上一切设备的安全。

  5.医院信息系统内全部上网运行计算机的安全保护都适用本规则。

  6.信息中心主管全院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7.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上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医院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信息系统的安全。

  8.各级各类医院根据本规则,结合医院不同的功能任务和医院信息系统规模大小,参照以下内容制定适宜于本医院的运行与应用保障制度。

  (二)安全保护制度

  1.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医院信息系统管理规则、医院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2.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划分。安全等级和用户使用权限以及用户口令密码的划分、设置由信息中心负责制定和实施。

  3.信息中心机房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规定。

  4.在信息系统设施附近营房维修、改造及其他活动,不得危害信息系统的安全。如无法避免而影响信息系统设施安全的作业,须事先通知信息中心,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并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作业。

  5.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规则,以及有关的操作规程和规定制度。

  6.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问题,有关使用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向信息工程技术人员报告。

  7.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信息的防治工作,由计算机中心负责处理。

  8.对信息系统软件、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排除故障等由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拆卸、安装任何软、硬件设施。

  9.所有上网计算机绝对禁止进行国际联网或与院外其他公共网络联接。

  (三)安全监督

  1.信息管理部门对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权。

  2.监督、检查、指导信息系统安全维护工作;

  3.查处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违章行为;

  4.履行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

  5.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发现影响信息安全系统的隐患时,可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6.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就涉及信息安全的特定事项采取特殊措施进行防范。

  (四)责任

  1.违反本规则的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信息工程技术人员以口头形式警告、撤消当事人上网使用资格或者停机:

  2.违反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

  3.接到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拒不改进的;

  4.不按照规定擅自安装软、硬件设备;

  5.私自拆卸更改上网设备;

  6.出现问题未立即报告;

  7.有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

  8.违反本规则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务部处以经济处罚:

  9.在工作站进行与网络工作无关而造成危害的;

  10.私自拆卸、更改网络设备而造成危害的;

  11.向院外人员泄露口令密码而造成后果的;

  12.利用终端设备进行与网络工作无关的事,导致病毒侵袭而造成损害的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处以经济处罚:

  13.造成设备损害,处以所损坏设备价格十倍以上罚款;

  14.造成本站系统破坏,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5.导致病毒侵袭而造成全网瘫痪,除予以严厉的行政处分外,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50%、间接经济损失的10%由个人负担;直接经济损失的10%、间接经济损失的5%由所在科室部门负担。

  16.在网络系统设备、设施附近作业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影响网络正常运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作业单位赔偿;造成医院财产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和承担民事责任。

  17.执行本规则的医院各类人员因失职行为而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五)附则

  本规则下列用语含义:

  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己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网络设备:指运行在网络上的计算机、打印机、集线器、数字交换机、服务器、不间断电源等。网络设施:连接计算机的光纤电缆、双绞线、交换机柜等。

  本规则解释权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系统。严禁暴力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则通知网络管理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网络管理员进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其合法授权者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签字批准后交网络管理员负责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网络管理员负责处理。网络管理员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医院计算机内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尽量不在院内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工具。

  8.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的布置和参数的配置.

  第二章网络硬件的管理

  网络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

  2.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线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赔偿。

  3.未经允许,不得中断网络设备及设施的供电线路。因生产原因必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

  4.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5.各科主任指定本科室工作站的计算机由专人管理,并把管理人员的名字连同管理机的机器号报到信息中心,由计算机中心做统一登记。

  6.各科室交换机、路由器设备由科主任、护士长监督管理,不得让其它电脑任意接入院内网络。

  7.在各科工作站计算机上,除了医院指定用系统外上不得安装运行任何程序及游戏,不得私自卸载任何软件,不得私自存储任何文件,不得任意外接任何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移动光驱、蓝牙等),不得私自更换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必须保证各工作站的单一工作姿态,计算机中心将不定期检查,如果发现将追究管理计算机指定人员的责任并上报医院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或回收电脑使用权。

  8.各科室计算机禁止无关人员在工作站上进行系统操作,实习生须在代教医生的指导下才可以使用计算机,代教医生不得为自己方便私自让实习生单独为病人做开医嘱等的系统操作,实习生不可单独使用计算机。任何操作员离开计算机后必须先退出系统,下班后必须关闭计算机,或做好交班工作。

  9.计算机操作员(医生、护士)不得将其本人系统操作密码任意告诉其它人,包括实习生。

  10.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时,操作员应该积极主动的配合维修人员,尽快的恢复工作状态。

  11.计算机出现故障后,当维修人员检查出是人为破坏或操作失误等情况后,维修人员需把情况向计算机所属部门的科主任汇报,并要求科主任提出处理意见。

  12.各科室必须严格保证计算机周围卫生、通风情况,不得乱放杂物在计算机周围,爱护计算机,让水、强磁性物品、零食等远离计算机。

  13.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后应及时报告网络管理办公室安排处理,不得擅自拆卸机箱和插拔网线。

  14.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如操作人员违反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15.在接入电脑的电路上不得任意接入其它任何电器,以防止以外发生。

  第三章软件及信息安全

  1.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的布置和参数的配置。

  2.不得在医院局域网上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其它用户的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医院稳定的有关信息。

  3.禁止在医院局域网上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不得故意引入计算机病毒木马。

  4.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在计算机上打游戏、听歌、看电视、下载、偷菜、随意安装软件等。

  5.爱护计算机,下班请按时关闭电脑。

  6.计算机等办公设施均由专人使用负责,使用人应加以爱护,如系人为损坏,则由使用人负责承担维护费用。

  7.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统一维护和管理。

  8.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9.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10.网络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11.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章网络使用人员行为规范

  1.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医院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连入网络的各科室和个人办公工作站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和网络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泄露医院机密的活动。

  二、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在本院联网计算机上制作、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和淫秽、色情资料。

  三、不允许在网络上进行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严禁擅自移动和装拆各类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

  四、严格权限管理,不得越权发布和使用信息数据。除信息中心外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录网络服务器和网络交换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五、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账号及密码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严禁在本院局域网(内网)使用未经信息中心主任批准的软件。

  六、本院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必须实施保密措施,不得外传。

  七、院内各科室和个人需要联入局域网或者互联网,必须提交经院部办公室审定后的申请报告,由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同意。

  八、内外网禁止在同一设备上互联。使用互联网禁止随意下载软件和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以及不要随意使用带毒U盘等介质。局域网(内网)用户必须使用由信息中心分配的IP地址,严禁私自设置IP、盗用IP地址。并定期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更新以及杀毒。

  九、员工应对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准确性负责,不得随意增减或删除有效数据。

  十、局域网(内网)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账号和密码、严禁随意向他人泄露、借用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严禁不以真实身份登录系统。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我院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国家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本部门所使用和运营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

  第三条在我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信息科负责医院信息系统安全定级和保护的指导、上报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科室依照本制度及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本科室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的定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应当依照本制度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对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履行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和保护

  第六条信息等级保护坚持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适用于一般的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适用于一般的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轻微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的核心子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三章等级保护的实施与管理

  第八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科室依照本制度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报到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审核后,统一上报到郏县卫生健康委信息工作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指导意见,按照国家规范,完成我院信息系统的安全定级工作。并完成相应的安全保护和制度建设工作,对定为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按照相关规定报平顶山市公安局备案。

  第九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运营、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需求的信息技术产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

  第十条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运营、使用部门应当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技术标准,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0-2006)、《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06)、《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06)、《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GA/T671-2006)等技术标准同步建设符合该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运营、使用部门应当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06)、《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等管理规范,制定并落实符合本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部门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未达到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运营、使用部门应当制定方案进行整改。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部门对本部门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进行梳理,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新建信息系统在设计、规划阶段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信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

  二、计算机中心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失效等灾难性故障。

  三、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模块、访问权限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交信息化领导小组核准后,由计算机中心人员给予配置并存档,以后变更必须报批后才能更改,计算机中心做好变更日志存档。

  四、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或密码。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班组长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厂方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

  五、计算机中心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六、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计算机中心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七、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八、严禁自行安装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禁止在工作用电脑上打游戏。

  九、所有进入网络的软盘、光盘、u盘等其他存贮介质,必须经过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查毒,未经查毒的存贮介质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将对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十、在医院还没有有效解决网络安全(未安装防火墙、高端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和堡垒主机)的情况下,内外网独立运行,所有终端内外网不能混接,严禁外网用户通过u盘等存贮介质拷贝文件到内网终端。

  十一、内网用户所有文件传递,一律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和ftp服务器专门的上载、下载区进行,不得利用软盘、光盘和u盘等存贮介质进行拷贝。

  十二、保持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防辐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十三、计算机中心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负责网络信息资源的系统开发、设计、建设和维护。

  二、负责医院网站建设和主页动态信息的采集、制作与发布;及时更新服务内容;负责本单位主页信息和bbs的监控,及时处理不良信息。

  三、负责医院各重要职能部门管理信息系统主页的技术支持等工作;为网络用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四、负责信息化建设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归类与整理;做好资料收集、编目、建档、检查和保管工作。负责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与工作管理无关的活动。

  五、建设和统一管理院内分布式web信息站点,指导各部门发布公共信息;发布和建设公共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公共服务信息的发布、查询等功能。

  六、负责网络中心固定资产的账目管理、编号、建档。报废等工作。

  七、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7

  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信息资源,除信件、私人文档等纯属个人物品外,其他所有行政和医疗管理类信息及病人临床信息均归医院所有,任何个人或组织、部门均不得视信息为私有或部门所有。信息的所有权与信息的发生地和录入者没有关系。

  一、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将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任何信息资源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院外用于任何目的。违反本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负责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信息资源的共享权限要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由信息管理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三、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实现快速、准确、完整的信息传递和共享。信息的共享是双向的。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不需要共享其它部门的资源。任何一个部门无权拒绝其它部门对本部门负责录入和管理的数据的共享,当然,这种共享必须是经过授权的、合法的。

  四、各部门对信息的录入必须保证其及时、准确和完整。

  五、医生有权从计算机中读取容许其处置的个体病人的全部诊疗信息并用于辅助诊疗。不容许任何部门和个人采取任何借口和手段予以拒绝。医生无权成批地检索病人信息,如因教学、科研确有需要,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六、医生不得不经信息发生和录入部门的同意私自将计算机中的病人信息用于科研、教学和任何公开发表的文献中。

  七、对临床应用来讲,公布给全院计算机屏幕显示的病人检查、化验结果,图形、图像应当与其它介质公布的结果相一致,并且拥有同等效力。信息的产出科室对录入并公布的计算机内的数据、结果与对其它介质公布的数据、结果负有同等责任。

  八、未经医务处和主管院长批准,我院提供给病人、院外和进病案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的正式报告仍保留现有的形式和管理制度,由医技科室签字后发出。医生或其它任何人无权从异地计算机打印正式报告。计算机打印的非正式报告格式应与正式报告有区别。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负责各种数据库的日常维护及监控,参与相应项目的数据库整理和收集,每天做好数据库工作日志。

  二、按照职责给予各种数据库管理和维护人员不同的操作权限。

  三、定期检查数据库的使用情况,了解数据库的存储情况,做好数据库的异地备份工作。

  四、了解和掌握数据库的所有结构、配置所有数据库的表及各种表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将数据库的有关书面资料加以整理并存档。

  五、负责数据库的数据安全、保密工作。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协助制订局域网建设及网络发展总体规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网络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帮助用户解决网络疑难问题。

  三、负责维护本单位网络主干通信设备,保证网络通信畅通。

  四、负责网上资源的管理,负责入网计算机ip地址的申请、分配、登记和管理等工作,为新开通网络线路连接的用户提供服务。负责网络监测和管理,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于工作无关的活动。负责网络管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五、负责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密切关注计算机病毒发展动态,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谨防外带存储器和网络病毒侵袭。对服务器进行定期的查毒、杀毒,对系统漏洞打安全补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网络破坏和攻击。

  六、负责处理局域网主干线和交换机设备故障;接待并处理终端用户的网络通信故障。

  七、负责楼宇布线工程材料验收、现场施工检查检查、完工验收工作。

  八、参与值班,监视网络运行,调整网络资源,保持网络安全、稳定、畅通。

  九、学习网络新技术,优化和扩展局域网功能;负责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和其他网络应用人员的培训。

  十、完成中心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总则

  1.1、目的`

  为安全管理各种软硬件资源,提高医院所属各部门信息处理和业务运行的效率,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种故障造成的业务中断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医院各部门。

  2、术语

  3.1、IT设备:包括计算机产品、网络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等。

  3.2、计算机产品:包括服务器、PC机、笔记本电脑等。

  3.3、计算机硬件:包括光驱、软驱、刻录机、声卡、显卡、网卡、CPU、电源、内存、主板等。

  3.4、网络设备:包括核心三层交换机、二层可管理交换机、二层普通交换机、硬件防火墙、路由器等。

  3.5、信息:指与医院业务相关的所有电子资料档案、数据和报表。

  3.6、网络:指医院的整个局域网络及INTERNET接入端网络。

  3.7、数据库:指医院各部门电子版信息、数据集合,如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电子人事档案等。

  3.8、网络安全:指预防网络遭受病毒、木马、黑客等攻击,通过网络泄密或其它影响网络安全的因素。

  3.9、病毒:本制度中特指计算机病毒,是编制或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毁坏数据,并能自己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3、职责

  3.1、信息人员

  3.1.1、负责医院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与检修。

  3.1.2、负责医院上网等相关涉及信息安全的权限管理工作。

  3.1.3、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医院计算机安全、规范使用等情况。

  3.1.4、负责医院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数据导出与日常安全备份工作。

  3.1.5、负责主要设备数据库服务器、存储介质及其他设备的指导购买;

  3.2、财务部

  负责收取本制度中涉及的罚金,并对相关人员开具罚金收据。

  3.3、各部门

  3.3.1、负责对部门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及外观清洁。

  3.3.2、负责报修本部门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并对维修结果进行确认。

  3.3.3、负责全力支持信息部门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升级和检查。

  3.4、各部门负责人

  3.4.1、负责审核所在部门成员相关软件系统用户使用权限开通的申请。

  3.4.2、负责确认所在部门成员向信息部提出数据需求的申请。

  4、工作程序

  4.1、信息设备维护与保养

  4.1.1、信息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

  (1)、信息设备硬件管理采取专人负责制,由具体使用人负责对计算机进行日常使用与管理。

  (2)对于医院所使用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由相应的信息人员负责日常检修与维护,以确保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稳定运行。

  (3)计算机操作系统、常用软件由信息人员安装,特殊软件使用,必须提交申请,并通过本部门负责人及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交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安装,特殊应用还必须得到所属医院相关高管批准。

  (4)计算机使用人要确保计算机硬件和系统软件的完整性,不得随意安装和删除系统软件,修改计算机配置。、(5)信息中心实行定期巡查机制,检查各个工作区域设备的使用情况,如发现计算机设备故障,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6)在上班时间内,使用人发现计算机故障后,应立即向信息人员报修以恢复正常使用。

  4.2、医院网络使用

  4.2.1医院网络的接入与使用必须遵守医院网络使用制度,以确保办公网络安全畅通并提高其使用效能为基础,其它行为必须具有合理用途,具体制度参考附件一《医院网络使用细则》

  4.2.2互联网接入权限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互联网接入权限申请表》(附件二),并标明申请接入互联网原因。

  (2)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对《互联网接入权限申请表》进行审核后交信息人员并最终通过主管院长审核,如果申请人是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直接填写《计算机使用权限申请表》交主管院长审核。

  (3)信息人员执行通过审核的《互联网接入权限申请表》的具体内容。

  (4)信息人员将修改后信息反馈到申请人,无误后由信息人员将《互联网接入权限申请表》进行归档。

  4.2.3、注意事项

  (1)如果申请人提出的需求与医院信息安全存在冲突,信息人员及主管院长具有否决权,特殊情况报院长审批;

  (2)、接入互联网权限开通后,不得违反医院相关制度规定以及后续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否则根据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4.3、信息设备硬件安全管理

  4.3.1、病毒防范与处理

  (1)所有客户端必须安装杀毒软件。

  (2)对于内部网络上进行数据交换的设备和存储介质需由信息人员监督使用,防止病毒通过内部网络传播。

  4.3.2、网络文件读取与下载

  拥有上网权限的计算机,其使用人如从网上获取资料(如下载、接受邮件等)要严格杀毒,对于无法清除的病毒要及时通知信息部处理。

  4.3.3、数据读取与存储要求

  各计算机使用人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存储介质(如软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使用前应先进行病毒扫描,如不确定是否含有病毒或木马等恶意程序,须经信息部确认安全后方能使用。

  4.4、服务器硬件管理

  (1)对于信息机房的服务器,要求信息人员每天定时进行备份、监控和检查,确保服务器的稳定运行。

  (2)对于信息机房以外的服务器,由相关信息人员负责此类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工作,并定期对此类服务器进行检查;

  相关操作人员发现服务器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通知信息人员处理。

  4.5、数据安全管理

  4.5.1、数据备份

  (1)各服务器信息人员对于数据更新频繁的数据库,要求每天进行一次完整备份,再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日志备份;

  备份操作时尽量不影响服务器正常的业务处理,避开业务高峰时段。

  (2)重要的数据库(HIS数据库)的备份,应同时备份到本地硬盘和异地硬盘上,并定期检查完整和安全性。

  (3)、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将数据备份后,应定期保留在稳定介质上,定期将备份介质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4.5.2、数据恢复步骤

  (1)每月对数据库进行至少一次的数据库一致性检查,发现一致性错误,及时处理,防止恢复时出现逻辑错误;

  (2)、核对服务器时间准确性,确保信息维护人员的手机时间和电脑时间跟服务器的时间一致,误差不得超过二秒;

  (3)将备用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口令、数据库用户及口令、数据库代理任务等相关内容与生产服务器保持一致。

  4.5.2当数据服务器发生问题时,采用如下步骤恢复

  (1)第一时间记录故障出现时间,以便于作恢复时点还原之用;

  (2)将事务日志还原至故障出现时间的前10秒钟;

  (3)还原成功以后,修改网络设置,让数据库可访问;

  (4)根据正式服务器故障情况,迅速做出判断,最短时间修复正式服务器,在业务停止之后,再将备用服务器的相关内容恢复至正式服务器。

  4.6、应急预案

  4.6.1机房必须配置相应功率的不间断电源系统,不间断电源应能提供大于6-8小时的后备供电能力。当发生断电时,不间断电源自动发电,工作人员应立即检查断电原因,处理故障。

  4.6.2当发生网络故障时,检查核心交换机是否能正常工作,确认网络问题的原因,采取解决措施。

  4.6.3目前数据服务器采取双机热备,当主业务服务器发生事故时,立即将业务系统切换至备份服务器上,切换过程控制在5分钟内。检查服务器故障原因,如果是硬盘故障,检查服务器RAID,尽早更换坏的硬盘,让RAID进入正常状态。

  4.6.4当数据发生丢失时,通常是由于硬盘损坏又没有相应的数据冗余才会导致数据丢失,这种情况只能恢复时间最近的备份,丢失的部分要手工补齐。

  4.6.5服务器软件故障,由于病毒导致不能开机或不能访问数据库,这种情况要重装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

  4.6.6不同数据库同步问题,由于不同数据库应用的程序或接口程序出现故障,导致两个系统都不能正常工作,应立即停止业务系统,排除故障完毕后同时启用。

  5、处罚措施

  5.1、处罚细则

  (1)各部门使用网络交换、传递、发布和利用信息的各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医院安全、泄露医院秘密等活动。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后,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警告处分;情节极其严重,导致医院重大经济损失或机密泄露者,将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并给予开除和追究法律责任。

  (2)严禁擅自拆装医院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严禁私自更改、架设路由设备,私自动用网络设备、网线、交换机设备、重装系统、安装及卸载与工作无关计算机软件。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后,初次给予警告。再次违反的,医院将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3)对于人为造成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损坏的,由信息部评估损坏程度,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对于鼠标键盘等外围耗材设备,如果是新的,自使用当日起,1年内人为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或购入等价相应商品,使用1年以后损坏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4)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部门内的相关数据需求申请,如因个人审核不当,造成医院信息泄露的,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后,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200元/次。

  (5)各计算机相关设备使用人要严格保守本人的相关密码,如因个人密码泄露,造成医院信息泄露的,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后,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200元/次;情节极其严重,导致医院重大经济损失或机密泄露者,将按法律程序追偿经济损失。

  (6)、各部门需更换电脑使用责任人的,请到信息部登记备案(特别是有网络权限的电脑)。对于私自更换者,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将给予其部门负责人100元一次的罚款。

  (7)、为保证医院各部门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业务处理的高效性,医院将在工作时间对员工电脑进行随机抽查,发现下列行为之一者:

  a.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性网页

  b.大量下载占用带宽

  首次给予警告,再次将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次。

  5.2、处罚程序

  (1)信息人员在信息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处罚细则中涉及的行为,将直接发出《处罚通知单》至相关责任人。

  (2)相关责任人接到信息部发出的《处罚通知单》之日起,三日内将罚金交至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处罚通知单》出具相关收据。逾期未交者,财务部将报主管院长审批,并直接在当月工资中双倍扣除相关款项。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07-16

医院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与维护论文06-21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07-20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大全08-31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09-21

信息系统安全自查工作的报告01-04

医院信息网络管理制度07-21

医院信息资料管理制度(精选9篇)08-06

信息系统安全自查报告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