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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临聘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聘人员是指在编内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为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聘用的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等工作的编外人员,不纳入学校编制管理。
外聘教师、服务外包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学校临时工作需要聘用的人员、勤工俭学的学生等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临聘人员的管理原则上要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实行社会化服务。
第四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章、临聘人员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校长办公会为学校临时用工制度的`决策组织;人事处为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机构;各用工单位为学校临聘人员的具体管理部门。
第六条、学校按照“宏观控制,分层(类)管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实施临聘人员的管理。
(一)用工单位按照“少用、精用”的原则,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制定用工计划,人事处负责核定各单位用工计划,制定劳务派遣预算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二)劳务派遣公司由学校统一公开招标确定,学校与中标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书。
(三)各用工单位负责临聘人员的招聘工作,具体包括考核(基本情况、面试及行业准入证书等)和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家庭情况等)等内容。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手续。
第七条、学校临聘人员相关组织机构的职责划分。
(一)校长办公会职责
负责审定全校性临时用工管理政策、用工计划、工资福利待遇等重要管理事项。
(二)人事处职责
1、制定学校临聘人员相关管理规定;
2、核准用工单位用工计划、编制预算方案;
3、负责公开招标相关业务,与中标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书;
4、督促用工单位对有关劳动纠纷、重大事故进行处理。
5、监督、检查、指导用工单位执行学校政策情况。
(三)用工单位职责
1、严格执行学校有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学校建设与发展顺利进行,保证学校和临聘人员的权益不受损害。
2、制定本单位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3、负责临聘人员的招聘,并办理有关手续。
4、承担本单位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5、负责临聘人员上岗前的技术及安全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安全保护。
6、定期对临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
7、处理与临聘人员之间的劳务纠纷。
第三章、临聘人员的招聘
第八条、各用工单位必须在学校核准的用工计划范围内按规定程序招聘人员,严禁超范围进人。如学校有调整和安置人员到岗后,临聘人员相应的冲减。
第九条、用工单位如需调整次年用工计划,应在每年下半年提交人事处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十条、临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年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三)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五)临聘的外地人员,需在本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第四章、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各用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依法用工,规范管理制度。有其他特殊情况须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旷工人员按照实际旷工天数,扣除当月相应天数的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学校可以通知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旷工:
(一)未履行请假手续,又无特殊情况不到岗的;
(二)假期已满,但未能申请办理续假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离岗的;
(三)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属实的。
第十三条、临聘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政策。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负责本单位临聘人员的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用和解除关系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临聘人员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工资不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个人共同承担。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在每月20日前填写好《学院临聘人员工资发放表》,报人事处审核备案,人事处汇总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发放。
第六章、劳动争议
第十七条、临聘人员因待遇等问题有争议时,由学校协助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调解。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学校及用工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精神,积极探索多种用工形式,并建立适合学校特点的多种用工制度。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8月30日《学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2
随着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部门陆续使用了一些编制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编外用工”)。这些编外用工在促进学校后勤改革、减轻财政负担、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有少数单位编外用工使用不当,管理不够规范,存在用工过多、人员冗杂、无合同管理等问题,极易发生劳动纠纷。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编外用工的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北省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1、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总量。编外用工只限于空缺岗位,按实际需要情况从严控制,尽量少用、不用编外人员。
2、优先使用超编分流人员。学校凡有后勤空缺岗位的,需报请区教育局从外校超编人员中挑选充实,不足部分才可向社会招聘。面向社会招聘编外用工必须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的人员应品行端正、业务熟练、身体健康。首次被聘用人员年龄一般须在45周岁以下,并经医院体检合格。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一律不得聘用。
3、实施合同管理。凡经学校聘用的编外用工,均须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书,不签订合同的一律不得上岗。凡涉及到后勤社会化部分的,学校要负责督促社会单位或个体承包人规范用工行为。所有编外用工合同均为短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用工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学校应将终止或者续订用工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的,可再次签订合同续聘,且续聘合同期限仍不得超过一年。
4、切实保障编外用工的合法权益。依照《劳动法》、《湖北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学校除支付编外用工劳动报酬外,一年后还须承担其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办理方式可为代办,也可将单位应缴的保险费发给当事人,由其本人自己到保险机构投保。凡由本人投保的,应在工资表中注明发放的保险费数额。单位贴补的养老保险金额为个人工资额的22%。
5、切实抓好编外用工的管理教育工作。学校要切实加强对编外用工的职业道德教育,认真抓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加强安全知识和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编外用工的思想和业务技能水平,以适应其岗位工作的要求。同时,要为其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保障编外用工休息、休假。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3
一、基本原则:
1、临聘教师在学校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接受学校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本人负责的教育教学任务。
2、临聘教师和学校公办教师平等享受学校福利。在临时代课、出差补助方面等方面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3、临聘教师不服从学校领导,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学校有权辞退。
4、临聘教师聘用时间为一年。下一年如果学校缺编,优先考虑上学年在职教师,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重新聘任。
二、工资待遇及发放方法:
1、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660元/月,每月足额发放;奖励性工资240元/月,期末考核发放。
2、奖励性工资组成与发放方法:
(1)组成:其中120元/月,600元/期用于过程性考核;120元/月,600元/期用于考核教师小学教学成绩。(根据《xxx临聘教师考核意见》发放。)
(2)每学期奖励工资统一筹集在学校,统一量化考核,统一发放。
三、考核结果使用:
奖励性工资发放的'依据。
评先选先和续聘的依据。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4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规范外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因学校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需要而聘用的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集体职工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二、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2、平等自愿、合同约定的原则。
3、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原则。
4、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
在学校编制内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单位(部门)如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在学校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聘用编制外人员;
因工作职责变化或增加临时性工作,经学校批准,可在已核定的编制外增设临时岗位,工作任务结束后,临时岗位同时撤销,劳动关系或雇用关系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岗位工作,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应聘者应满足相应的学历、年龄及其它岗位任职条件要求。教师岗位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能够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管理岗位(含辅导员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财务、审计等岗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须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教学辅助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其所学专业应与所聘岗位专业一致,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工勤岗位须具备工勤技术岗位所需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普通工岗位除外),年龄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4、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工作需要。
四、聘期
聘期一般不超过5年(以劳动合同书为准),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而聘用的人员,按实际需要确定聘期。
五、聘用程序
1、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聘岗位申请。
2、确定外聘岗位。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人事师资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独立法人和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结果由人事师资处备案。
3、公布拟聘岗位,公开招聘。原则上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人事师资处统一组织招聘;独立法人和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招聘,并将聘用结果报人事师资处备案。
4、签订劳动合同(协议)。非独立法人单位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文本经人事师资处审核认定后,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由聘用单位(部门)安排工作;独立法人单位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聘用人员签订雇用协议或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劳动合同书、雇用协议书、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人事师资处备案一份。
六、薪酬待遇
与学校确定劳动合同关系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当年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锦州市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一)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
1、教师岗位一般实行课时工资制度,工资标准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聘用的教学、科研水平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执行协议工资。
2、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工勤岗位一般实行月薪制。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工资标准为500-1000元/月;工勤岗位工资标准按岗位需要确定。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资标准。
3、外聘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第二年起,月薪酬标准按上一年度月薪酬标准的5%晋升,最高月薪酬标准一般不超过当年学校初次聘用外聘岗位月薪酬标准的150%。薪酬达到最高标准的外聘人员,如年度考核为优秀,当年度给予本人一个月薪酬金额的年终奖金。
4、外聘人员缺勤的工资扣减办法按照《渤海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5、外聘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学校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以外的其他福利待遇。
(二)独立法人、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的薪酬标准及薪酬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自行确定。
(三)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外聘人员,社会保险由学校统一缴纳,经费独立核算单位聘用人员所需保险经费由其自行承担,由学校从其部门经费中统一划转或扣减。
(四)凡与学校(含学校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雇用协议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的外聘人员的工资支付,须经人事师资处审核备案,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划入聘用人员的工资卡(折),工资发放表与人事师资处备案的劳动关系必须一致,未经人事师资处审核备案,不得发放外聘人员工资。
七、考核
1、外聘人员的考核由聘用部门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除独立法人单位外)报人事师资处审核后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2、年度考核按《渤海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考核结论作为工资晋级和聘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者,在合同期限内下一年度继续聘用。
八、解除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解除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
2、损害单位权益及严重违背社会道德或行业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3、蓄意滋事、打击报复、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所在部门管理规定或岗位操作规程,造成较为严重后果或虽未造成较为严重后果但经教育不改的;
5、工作散漫、效率低下,经教育不改的.;
6、严重失职、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8、参与非法活动或以各种形式组织、参与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活动的;
9、按照《渤海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
10、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解除劳动关系条件的;
11、其他经学校与工会组织协商认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征入伍、被考录(选调)到国家机关、脱产参加非学校安排的进修培训的,学校解除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三)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岗位工作任务或工作量发生变化,或学校编制内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等原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条件发生变化,不再需要外聘人员或需要减少外聘人员数量的,学校解除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四)学校因工作条件发生变化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雇用关系),须提前30天告知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须提前30天向人事师资处提出书面申请;聘用人员因学校原因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应书面告知人事师资处。
九、违规聘用责任
各用人单位(部门)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外聘人员聘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未履行聘用程序私自聘用外聘人员的,或按学校有关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因隐报、瞒报聘用人员信息而造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或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办理续聘手续的,对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处罚,直至免去领导职务,涉及经济责任的,由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承担。
十、相关说明
1、各用人单位(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外聘人员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各用人单位(部门)首次聘用合同期满,在办理续聘手续之前,必须向学校提交续聘申请,并附续聘岗位及续聘人员名单,由人事师资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续聘。
3、学校退休返聘人员执行学校现行规定。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人事师资处。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学校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学校和编外聘用人员的权益,利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在学校事业编制外聘用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聘用岗位与原则
第三条编外聘用人员主要从事学校教学岗位、科研岗位、辅导员岗位、实验岗位、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工勤岗位等。
第四条编外聘用人员聘用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三章聘用要求与程序
第五条编外聘用人员的类型:
1、编外聘用人员A类(含学校公招的编外聘用人员、未进入事业编制的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原校内人事代理人员、编外聘用的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
2、编外聘用人员B类(因工作需要,临时或短期聘用的除A类以外的人员)。
第六条编外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校公招的编外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及年龄等具体要求以每年学校公招编外聘用人员方案为准;
6、编外聘用的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按照学校《关于解决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工作的暂行办法》执行;
7、编外聘用人员B类年龄原则上女不得超过50岁,男不得超过60岁。
第七条聘用程序:
1、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采用“一人一议”合同制聘任。
(1)校内各用人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需要提交拟聘方案:包括岗位职责、聘期待遇、管理与考核方式;
(2)人事处初步审核基础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推荐意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清单;
(3)组织考核:由人事处牵头,会同用人单位、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等考核其教学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审查,考核过程接受纪委等部门的监督,考核结束后提出拟聘意见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4)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5)人事处组织拟聘人员体检;
(6)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
2、学校公招的编外聘用人员: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程序,采用公开考试招聘的方式进行。
(1)校内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上报招聘计划,经人事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后,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发布招聘公告;
(2)网上报名;
(3)资格审查;
(4)组织笔试、面试;
(5)拟聘人员公示;
(6)人事处组织拟聘人员体检,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7)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
3、编外聘用人员B类:由校内各用人单位报人事处批准后负责实施。流动性较大的工勤岗位经人事处同意可不定期进行招聘。
(1)校内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聘任人数、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任期限等,报人事处及分管校领导同意,发布招聘信息;
(2)校内各用人单位考核岗位技能、健康状况和年龄情况等,根据考核结果将拟聘人员报人事处备案;
(3)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自主招聘编外聘用人员B类并自行支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校内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自行制定聘用管理方案,签订聘用合同。
第四章聘用管理
第九条编外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一般为1-3年。聘用合同期满,聘用合同即行终止。人事处不定期对聘用合同进行清理,并在合同到期前40天通知校内用人单位进行合同期满考核。校内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前30天,向人事处提交聘用期满考核意见。如需续聘,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续签聘用合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续聘。
第十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各方均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若学校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下发拟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若聘用人员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向人事处提交解除合同申请。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女性工勤人员年满50岁,女性非工勤人员年满55岁,男性年满60岁,聘用合同即行解除。
第十二条若编外聘用人员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需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校。
第十三条学校和校内用人单位负责事项:
1、具体安排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
2、解释和宣传有关国家劳动政策、法规;
3、核定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
4、建立编外聘用人员临时档案;
5、办理编外聘用人员解约及离校的相关手续;
6、负责对编外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考核等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编外聘用人员应遵守的事项:
1、接受学校及聘用单位的管理,并按合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完成工作任务;
2、维护学校的利益,不得在聘期内擅自离岗;在聘期内如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除解除聘用合同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聘用人员应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对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本要求,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章工资、保险、福利
第十五条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月计发。
第十六条编外聘用人员A类在学校工作期间,在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执行学校同类型在编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其中,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自聘用之月起,学校按四川省及南充市有关规定为所聘人员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及住房公积金由学校及聘用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支付。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学校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七条编外聘用人员B类一般执行学校制定的统一工资标准(后勤及产业集团等自主聘用编外聘用人员B类并自行支付工资的校内用人单位,自行制定工资标准)。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南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当年南充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学校为编外聘用人员B类缴存住房公积金,编外聘用人员B类根据自己意愿在南充市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学校报销60%的费用。
第十八条编外聘用人员A类退休后到南充市社会保险局领取养老金。若聘用合同在退休前终止,社保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编外聘用人员A类在学校工作期间,可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参加各类职称评聘。符合条件的编外聘用人员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
第二十条编外聘用人员A类在学校工作期间,管理岗位最高可聘用到七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最高可评聘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公招的编外聘用人员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需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需解除、终止、续订聘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的条款如与上级文件规定不符,或本办法中未提及的有关问题,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6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决策为准则;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原则,按编聘用、按需设岗、按岗取酬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目标:建立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聘用制度。一是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新机制,二是建立与聘用制度相匹配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三是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激发职业学校发展活力。
二、实施人员聘用制度的范围
本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都要实行聘用制度。
三、实施人员聘用制度的内容
(一)规范编制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和定岗定员
单位认真执行市编办核定的机构编制数。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在核定的编制内按照“依编定岗、按需设岗、精简效能、依法管理”的原则,结合本校的业务工作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有人员结构比例等客观指标,采取“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办法,科学合理设置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明确各岗位的名称、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充分发挥人员效益。
(二)全面推行聘用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
1、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在学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坚持从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中聘用教师,建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应限期取得教师资格,期满仍未获得的应调整出教师队伍。
2、实施公开招聘制度,择优用人。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xx〕131号)规定,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实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
3、推行教职工聘用工作,实行契约化用人制度。学校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学校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与教职工签订聘用(聘任)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对不同岗位、不同职务、不同学历、不同绩效、不同工龄的人员实行不同的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至退休年龄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固定期限又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合同期限的长短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根据年龄、学历或学位、职称、业务水平、工作表现、是否重点关键岗位或急需短缺的工种等因素研究确定。
4、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加强聘后管理,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要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续聘、解聘、晋升、奖惩、培训、辞退及工资待遇相结合。
(三)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搞活校内分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坚持“按劳分配、按岗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推进校内分配制度改革。
四、组织领导
成立本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推聘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的学习培训、宣传发动工作;
2.负责制定试行人员聘用制的方案和配套文件;
3.负责政策咨询解答;
4.负责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实施和调解实施过程中的人事争议问题;
5.公布竞聘岗位及其职责、条件、拟定聘人员名单并报批;
6.负责签订合同及合同管理;
7.落实受聘人员待遇、安置未聘人员;
8.收集情况、总结汇报等。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学习、成立工作组织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学校成立聘用工作组织,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统一教职工的思想认识。
(二)调查摸底,制定配套文件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学校要对目前的人员结构、岗位设置、教职工工作量、内部分配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周密细致的调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充分分析和论证,制定符合学校工作实际的《岗位设置方案》、《竞争上岗办法》、《校内分配制度方案》等配套文件。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1.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由学校党政正职负责人与学校党政副职负责人签定聘用合同。
2.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学校公布竞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教职工申请应聘;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学校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将拟聘人员名单交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及决定受聘人员,受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人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和处理聘用实施阶段的人事争议工作。
3、人员分流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四)总结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学校人员聘用工作小组对各学校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形成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对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认识,以大局为重,积极参与改革。
(二)加强领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保证聘用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狠抓落实,稳步实施。
(三)要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改革方案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途径征求意见,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保证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四)依法办事,严格程序。严格执行《教师法》和国家、省市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凡是涉及人员聘用、竞争上岗、干部任免和分流安置等重大事项,都一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学校聘用工作组织按程序进行操作,并研究提出意见,之后提交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政策处理。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7
一、过程性考核:
考核内容:
1、出勤。
2、值周。
3、教育教学常规。 考核金额:
每人每月提120元作为过程性考核金额。以一学期(5个月)为单位统计。
考核方法:
1、教师实得过程性补贴=全期金额600元-个人过程性扣款。
2、所扣款项列入学校公用经费中。 实施细则:
(一)考勤制度:(值周行政考勤)
1、上下班时间:
非值周教师早上9:00之前到岗,下午15:40分之后离校(夏季作息时间推迟30分钟,即16:10分);值周班主任早上8:30以前到岗,下午不得早于16:00分(夏季作息时间推迟30分钟,即16:30分)。
2、以月为单位,一个月前三次每迟到一次扣5元,超过三次每迟到一次扣10元。每早退一次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病假一天扣10元,住院病假可凭正规医院住院证明不扣钱,无故缺席一天扣30元。
3、每位教师每学期有一天和两个下午的机动假,自行调课,不计代课。若因为请假教师没有调好课,造成课堂上无教师上课,按10元/节处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请假教师承担。
4、教师参加各类会议、学习、教研活动视为公假,请了公假无故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二)值周制度:(值周行政考核)
1、值周人员:
值周
第3篇: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积极推进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学校和教师的双方权益,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并根据县教育局对教师队伍实行改革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聘任原则
因事设岗,依岗定员;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任人唯贤,择优聘任;统筹兼顾,合理流动。
二聘任程序
1.校委会聘任年级主任;年级主任签订责任书。
2.年级主任聘任班主任;班主任签订责任书。
3.班主任填写选择学科教师的意向表。
4.学校公布各班班主任名单及岗位设置情况。
5.学科教师填写选择班级意向表。
6.校委会根据学校师资情况和各班双向选择意向表统筹安排。
7.公布聘任结果。
三细则
1.聘任形式:聘任、待聘、分流、解聘。
2.聘任期限:一学年。
3.岗位设置:
(1)班级设置
(2)教学岗位
语、数、外、理、化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两班课程;高二、高三政、史、地、生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两班课程;高一政、史、地、生各科教师原则上每人带三班课程;体育教师原则上每人带8班左右课程,音、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每人可包年级课程。校委会及年级主任将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3)其他岗位
4.关于年级聘任的规定
(1)教职工双向选择分两个阶段先后进行。第一阶段为高三选择阶段,高三年级双向选择对象原则上应为上一届和本届教师。第二阶段为高一、高二同时选择阶段,高二年级双向选择对象原则上应为本届教师、原高二待聘教师和上一届高三待聘教师。高一年级双向选择对象来源为:a原高三年级待聘教师b原高一、二年级待聘教师c当年新招聘教师或新调入教师(高一年级确保聘任新教师一年)
(2)语、数、外、理、化、高三生物等各科教师原则上不跨年级任课。
5.关于落聘、解聘的规定
(1)落聘。经三个年级双向选择未被聘上的.教师属待聘教师,由校委会根据学校其他岗位情况,征求本人意见,调剂安排处理。因岗位不够无法安排工作者或拒不接受安排者,视为落聘(男教师50周岁,女教师48周岁待聘者,由校委会统一安排工作,若不服从安排,则视为落聘)。落聘者若为有财编教师则作为分流对象,并报告局人事股;
若为无财编教师,则予以解聘。
(2)解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方案,对受聘年级主任、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发现不合格,将解除其受聘职位,即为解聘。校委会可以对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解聘:
1年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事故(安全、斗殴、寝教室财产损毁严重,乱收费,乱订资料)频发或者在黄冈统考中,连续两次半数以上科目在全县位居末位的,或一学年学生流失率超过3%的,年级主任将被解聘。
2班级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事故者;或者在年级统考中,班级连续两次半数以上科目踩红线的,班主任将被解聘。
3一学期内教学评价连续两次被学生评为不合格者,并且教育教学效果也差,或一学期内连续两次踩红线的,学科教师将被解聘(无同类比较班级如特长班及新课改高一、高二政、史、地、生等学科教师依照说明b项处理)。上学期解聘人员,在下学期作待聘处理;下学期解聘人员只能参加低一年级选聘。
4学年内因解聘或其它原因(如学校工作调整需要等)造成空缺岗位由校委会统筹安排。
说明:a教学评价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评价办法:所带班级全体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调查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满意率×100+基本满意率×80-不满意率×20=评价得分
b无同类比较班级如特长班及新课改高一、二政史地生等学科教学比较得分低于70分的学科教师将被解聘。 比较得分=某班该学科统考综合分÷平行班该科前三名综合分平均分X(无同类比较班级取相近情况班级做为平行班进行比照,如特长班和文补班与同年级的文科班作为平行班比照。)
(4)本制度解释权归校委会。
(5)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8
为贯彻落实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职龄考核积分
职龄积分=职龄×5。
二、工作量考核积分
1.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学校教师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师总数
2.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教师个人周实际工作量/教师周人均工作量×50分
3.教师个人周实际工作量=周课时标准工作量x职称系数
4.周课时标准工作量计算办法:
①语数外及选修学科的老师周课时标准工作量=1.1×(周授课时数+周备课时数×0.5)+附加课时数。②必修学科的老师周课时标准工作量=1.05×(周授课时数+周备课时数×0.4)+附加课时数(奥赛班数理化等竞赛学科工作量标准=1.05×(周授课时数+周备课时数×1)+附加课时数)。③其它学科的老师周课时标准工作量=周授课时数+周备课时数×0.5)+附加课时数④附加课时的计算方法:早读每节按0.5课时计,中午训练每节按0.5课时计。○5管理课时(标准课时):副校长每周9课时;中层正职每周7课时;中层副职每周5课时;兼职干事每周2课时。⑥体育老师课间操每周加2课时,机房管理员每周加3课时,电教员每周加8课时⑦年满48周岁女教师和年满53周岁男教师,每周工作量加1课时,每超一年加0.5课时,但最多加不超过4课时。⑧职称系数:高级为1.1,中级为1.0,初级为0.9。
三、实绩考核积分
教学实绩分两部分:一部分为个人学科均分(达B率)在年级或者在科目组的位置(5分),另一部分为任教班级目标数完成情况在年级或者在科目组的位置(15分)。
1.均分(达B率)(5分)
高一年级按照每学期的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均分和在年级的位次,年级前三分之一名记5分;年级中间三分之一名记4分;后三分之一名3分;强化班或者奥赛班2个班的第一名记5分,第二名记4分。如果期中期末两次成绩均超出合理区间的得2分。
高二年级语数外选修学科按照每学期的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均分(达B率)和在年级同科目组的位次,必修学科第一学期按照期中期末,第二学期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均分(达B率)在年级同科目组的位次,同科目组有三个班以上(含三个班)年级前三分之一名记5分;年级中间三分之一名记4分;后三分之一名3分。同科目组只有两个班的第一名记4.5分,第二名记3.5分;同科目组只有一个班的记4分;如果期中期末两次成绩均超出合理区间的得2分。
高三年级语数外选修学科上学期按照期中考试与市一摸考试、下学期按照高考成绩的均分(达B率)和在年级同科目组的位次,同科目组有三个班以上(含三个班)年级前三分之一名记5分;年级中间三分之一名记4分;后三分之一名3分。同科目组只有两个班的第一名记4.5分,第二名记3.5分;强化班或者奥赛班2个班的第一名记5分,第二名记4分;同科目组只有一个班的记4分。音、体、美、信息、通用技术记分。如果期中期末两次成绩均超出合理区间的得2分。
2.班级目标数达成率(15分)
高一年级按照每学期的期中期末两次考试班级目标数达成率之和在年级的位次,年级前三分之一名记15分;年级中间三分之一名记13分;后三分之一名11分。强化班或者奥赛班2个班的第一名记15分,第二名记13分。
高二、高三年级按照每学期的期中期末两次考试班级目标数达成率之和在年级同科目组的位次,同科目组有三个班以上(含三个班)年级前三分之一名记15分;年级中间三分之一名记13分;后三分之一名11分。强化班或者奥赛班2个班的第一名记15分,第二名记13分;同科目组只有两个班的第一名记14分,第二名记12分;同科目组只有一个班的记13分。四、教科研考核积分
1.教研活动考勤(3分)
⑴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⑵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
⑶事假扣0.1分/次
2.听课(2分)
⑴完成学校90%以上得2分。
⑵完成70%~90%得1.5分。
⑶完成50%~70%得1分。
⑷50%以下的不得分。
3.论文发表、课题研究(2分)
⑴在省级以上专业杂志发表论文一篇记1分。
⑵市级论文每一篇记0.5分。
⑶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中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分、0.7分、0.5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0.7分、0.5分、0.3分。
⑷在市级以上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分、0.5分(教育主管部门指省市教科院、教研室,教育学会折半记分)
⑸国家级课题主持人记2分、核心成员记1分
省级课题主持人记1.5分、核心成员记0.5分
市级课题主持人记1分(不累计)
4.骨干教师(1分)
⑴教授级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名教师、名校长记1分
⑵市级学科带头人、能手完成学校规定要求经县局考核合格者记1分。
⑶县级对应得0.5分(市教坛新秀记0.5分)。
5.教师专业培训(1分)
⑴本学校组织的专家讲座、业务培训活动中每缺席一次扣0.4分。
⑵外出学习一次完成相关工作得0.2分,没有服从学校安排每次扣0.4分。
⑶青蓝结队工作
①满足学校规定要求的师傅加0.5分。
②开设一次学科讲座加0.3分
6.公开教学工作(1分)
⑴每人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公开教学活动,开展公开教学活动且组内同行评价良好的得1分,没有开设不得分。
⑵承担学校大型对外公开教学一次加0.5分。
在符合xx中学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下,按上述一~四条积分,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聘用。
教师聘用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人员聘用制的实施,李白河小学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本学期试行年级组聘用教师制度。
实施办法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是全体教师民主推荐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并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是全体教师根据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职责,结合自己的学历、资历、能力和意愿提出竞岗申请。
三是由各聘用领导小组(以校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为核心,各安排一位学校中层人员进行联系、协调)根据教师意向,本组需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第一轮聘用,聘用教师的数额达岗位设置的60%,要求原任教师不少于一半,注意男女教师比例、年龄段比例、语数教师比例。对于各年级聘用中有重复的教师由学校统筹。
四是公布第一轮聘用结果,未被聘用的教师根据空缺的岗位,再次投报岗位意向,并进行第二轮聘用,聘用教师的.数额达到教师总数的90%。
五是剩下的10%的教师由学校听取教师本人意向后统一安排,如不服从则作为待聘教师。
试行方案以稳定队伍为前提,以试行人员聘用制为核心,以实行岗位管理为重点,坚持科学合理、优化组织结构和人员结构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以岗定员的原则。通过此办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一)、师德(15分)
结合《镇沅县直属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细则》,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再参与考核;合格以上的,按教研组考评占40%,学校考评组占60%的量化结果,以最高分为满分依次计算个人该项得分。再算出三年平均分。
(二)、履职考核和业绩考核(35分)
按照履职考核分和业绩考核分之和的平均分的最高者为满分计算出每分分值,依次计算出各人此项得分,再求出近三年的平均分。
(三)、教龄(教师)、工龄(工人)(20分)
以在岗人员中教龄、工龄最长的为满分计算出每年分值,再依次计算出各人此项得分。
(四)、学历(10分)
本科10分,专科9分,中师及同等学历8分。
(五)、受聘现职(20分)
以在岗人员中受聘现职最长的为满分计算出每年分值,再依次计算出各人此项得分。
(六)、加分。首次聘用,女教师53岁(含53岁)以上、男教师55岁(含55岁)以上的,加5分。以后有空岗则按此方案高分聘用。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9
随着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年级组管理要求的逐步规范和提高,为了进一步明确各年级的责任,提高教育质量,经校长室研究,从二00五年起,试行年级组初聘基础上的学校聘任制。具体意见如下:
一、操作步骤
1、各年级在第一学期结束后,由年级领导小组从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讨论初拟出第二学期需对其进行谈话、督促、调研与考核的'教师名单。
2、由校长室组织考核小组在第二学期进行跟踪考核,本年级领导小组成员参与,教务处实施考核。
3、通过跟踪考核,校长室给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告知各年级领导小组。
4、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后,由各年级同校长室初定本年级下学年不拟录用人员。
5、校长室再向其它年级推荐,如其它年级不愿录用,则作为待岗。
二、实施意见
1、新分配、新调入、50周岁以上教师安排由校长室根据本校师资情况向各年级推荐,年级领导小组无权挑选。
2、学校从总体考虑适当调整各年级师资,各年级必须支持,服从大局。
3、少数工作不认真,协作能力不强,教学成绩较差,符合学校解聘条件的教师,经学校考核后可由学校解聘。
4、各年级编制数由学校核定,各年级不得超编。
5、各年级初聘在现有本年级教师内进行考核聘用,不得到其它年级动员,如需调整由学校决定。
三、待岗期间
只享受基本工资,学校其它福利待遇均不享受。待岗期间跟班听课、备课、做练习,以及完成学校分配的其它二线工作。一年后学校推荐给年级组试用,如再不能胜任教学工作,年级组继续不愿录用,学校只能将其解聘。新上岗教师第一年不享受结构工资(小工资)的全额。第一年工作的新教师没有待岗试用期,如年级组不愿录用,学校考核确实不合格,即可将其解聘。
四、本条例解说权属校长室。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10
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特制订教师聘任制度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我申报、教研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任课。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具备大学本科、专科以上学历。
3、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4、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的课程标准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三、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
1、学校任课教师在接受聘任前,须填写学校教师受聘申请表(姓名、年龄、政治面貌、毕业于何年何校、现职称、职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奖励等,交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本和复印件)。
2、申请表交教务处备案并征求教研组的意见。单独聘任的教师由学校进行必要的.面试和考核。
3、决定聘用的教师应接受学校授课任务,学校单独聘任的教师则应与学校签立聘任协议。
四、聘任教师的待遇及奖惩
1、受聘教师,享受学校一切待遇。
2、学校单独聘任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历核定课时费标准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3、学校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
4、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责,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反之,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赔偿损失。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11
为更好地落实学校办学任务,切实做好教职工全员聘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聘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利益,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聘用原则
1、校长负责原则。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部门协作的原则。学校党组织在聘任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学校工会在聘任工作中协助校长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同时通过教代会对聘任工作实行民主监督,学校解聘或辞退教职工应事先征求工会意见。
3、按编聘用的原则。学校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并结合实际工作任务设置工作岗位。在聘用人员时,不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4、资格准入原则。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5、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学校自主聘任、个人自主择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合理流动的原则。学校将从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考察受聘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坚持择优聘用。
三、聘用对象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学校教职工
三、聘用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身体健康,适应学校工作要求。爱岗敬业,爱生爱校,尽职尽责,务本求实,严谨治学,辛勤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作风朴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正是范,堪为师表。
4、要能胜任提供的岗位;同时按照工作量和工作要求,可以兼任其他一些岗位。
5、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专业知识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有理论和实践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岗: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2、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影响恶劣的。
5、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四、聘任程序:
1、学校发出招聘公告;
2、应聘者自愿填写学校下发的资料;
3、学校领导班子进行实际考核,资格审查,择优录用;
4、由学校办理招聘手续,聘用期为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续聘和解聘;
5、校长签发聘任合同,发放聘任书。
五、受聘人员待遇:
1、教师工资实行绩效工资制。
2、受聘人员工作时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六、解聘:
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与聘任人员解除聘任:
1、聘任期满,工作调整。
2、经考核,不胜任原工作岗位或不适应做原工作者。
3、在任职期间,因受聘人员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损失。
4、触犯法律、法规,受处理人员。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12
一、人员任免、录用及编制规定
1、副校长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由学校董事会议讨论通过,董事长审批。
2、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由分管副校长提名,校长审批,报董事会。
3、一般员工的聘任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学校办公室及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4、教学人员的聘任由学科组长提议,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5、各部门阶段性编制定额由部门、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会议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核定,由校长审批。
二、招聘管理
1、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全面考核(包括初试、笔试、操作试〈试讲〉、复试等)、择优录用。
(2)招聘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用人部门协助进行。
2、招聘形式
(1)公开招聘: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报刊媒体等。
(2)渠道引荐。
3、招聘条件
(1)教职员工招聘条件
a、文化程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之不同要求,按不同标准进行招聘。
b、年龄:年轻化与成熟化(专业成熟与社会阅历丰富)相结合确定。
c、健康状况: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灵敏,无缺陷,无不良嗜好。
d、有相当的业务能力及潜质。
e、履历清楚真实。
f、凡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录用:未满18岁;有刑事记录;曾被学校违纪辞退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教师招聘条件
a、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b、取得教师资格证
c、身体健康
d、由科组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招聘应届师范生或具备各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及具体条件。
4、招聘程序
(1)用人部门(科组)提出需求申请——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
(2)学校办公室拟订招聘形式,报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批准。
(3)学校办公室进行人事资料筛选、登记,将符合基本条件的资料分发用人部门(科组)。
(4)用人部门(科组)将拟初试名单交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需要笔试的由用人部门拟定试卷并建立专业题库。
(5)初试时,应聘人员填写《职位申请表》。应聘教师试教,需提交一份教案、试讲一节或进行一段说课、讲一段班会课,介绍可开设的.课外活动项目等。
(6)用人部门(科组)于面试后,填写《面试评鉴表》或《应聘教师评价表》,并将综合意见及时反馈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负责审核。
(7)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档案单位的关系证明及前任单位的推荐信或离职证明等。
(8)初试合格者的应聘者资料报分管副校长同意后,拟定时间通知应聘者复试或直接将人事资料提交校长审批。
5、通知程序
(1)经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通知合格者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应聘者出具健康合格证明后,如符合要求则由学校办公室发出入职通知。
(3)“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二路58号)”为指定体检医院。体验项目为“入职体检”,另加心电图与乙肝两对半。
三、试用期规定
1、入职程序:见《新员工入职工作程序》
2、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个学年以上。
3、试用期限:6个月(一个学期)。
4、试用期工作评估
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周,用人部门须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并于《转正申请表》上填写意见。
5、提前转正:对表现特别突出者,可提前转正。程序:用人部门(科组)提议——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
6、终止试用
(1)试用期内,试用人员的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学校说明原因可以提出终止试用关系;试用人员也可向学校提出试用关系。
(2)试用人员提出终止试用关系的程序:
试用人员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用人部门同意————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通知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3)学校提出终止试用关系的程序:
用人部门书面申请——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提前一周通知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4)离职手续:
离职人员填写《离职员工移交核对表》,按规定时间办理工作(如文件、资料、学生情况等)、财产(电脑、电话、借支等)、物品(计算器等办公文具)的移交,最后经学校办公室通知,在财务部进行工资结算。
四、转正规定
1、转正申请程序:
试用期满前一周,试用人员提交《转正申请表》——科组意见———级组意见———部门意见———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
2、转正手续的办理
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组长、年级长及相关主管填写意见,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办理转正手续,进行薪资调整。
五、人事变更
1、部门、职位调动
(1)以工作需要为主,兼个人实际要求。
(2)办理程序:本人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变更通知书》——所在部门、接收部门意见——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
2、升、免职
部门(科组)填写《人事变更通知书》——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批示——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办公室发出任免通知
3、劳动关系解除(终止)
(1)员工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a、所有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与工作任务。
b、程序:
本人提交辞职申请——部门意见(科组/年级组)——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学校办公室发出离职通知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a、学校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处理。
b、程序
部门意见——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学校办公室发出离职文件
(3)离职手续:
员工接到批准离职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工作移交、财产物品移交等有关手续,并填写《离职员工移交核对表》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完毕手续后,发给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按期办理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学校将保留追述权。
4、续聘
(1)聘用期满,若学校和员工双方均无异议,则可签订续聘合同。
(2)员工提出不再续聘的,须提前三个月提交申请,按照辞职程序办理。
(3)学校提出不再续聘的,由学校办公室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六、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劳动合同解除
1、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申请,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日提出申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达不要单位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
②违反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③遭到投诉,影响学校声誉;
④违反教学管理要求,造成工作失误,影响教学效果;
⑤违反学校其他相关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5)采取欺诈手段,提供虚假证明(包括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体检报告等)经查明的。
(6)违反计划生育者(包括未婚先孕、违规超生的),并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7)制造、传播谣言,损害同事关系,影响工作秩序的。
(8)上班时间有玩电脑游戏、炒股票等行为,影响工作秩序,第一次发现警告并给予处罚,再次发现加重处罚,直至做违纪处理。
(9)无论任何原因被公安、司法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或行政拘留的。
(二)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13
1、认真搞好核编定员,确定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
2、校长聘任教职工应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总编制内进行。要注重教师队伍的长远建设,既要充分发挥中年骨干教师的作用,又要注重培养青年教师,还要注重保护老年教师。
3、对受聘教职员工应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制订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档案,作为续聘、不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4、聘任办法,可先由校长提名,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后,由校长聘任;也可由校长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名,再由校长聘任。校长对聘任的教职员工发给聘书,并签订聘约。聘任期一般为一年,可连聘连任。
5、对未被聘任的人员,本着立足校内,因人而异,发挥所长的原则,妥善予以安排。对老弱病残等丧失工作能力而未受聘的教职员工,应区别情况,妥善安置;对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由组织按期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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