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车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3 08:34:54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乡镇公车管理制度范文

  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公车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镇公车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务用车,是指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公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办是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公务车辆由专人负责管理;镇纪委办对政府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原则上由各部门专职驾驶人员驾驶。除各部门驾驶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党政办统一印制《龙潭镇公务用车出车登记表》对每台公务车辆建立出行记录台账。党政办根据出车实际如实填写《龙潭镇公务用车出车登记表》,对公务用车使用部门、驾驶人员、事由、去向等信息进行登记,再由驾驶员签名确认。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停放规定。正常上班时间,未因公、外借等出行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本单位停车场专属车位,所有干部职工不得占用专属车位,否则通报批评。在非工作日和工作日下班时间段(12:00—14:00,17:30—次日8:30分)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在确保车辆安全的前提下,需经因公申请该车的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党政办报备。公务结束后,驾驶员必须将公务车停放在专属车位并第一时间将车辆钥匙交回党政办,严禁私自滞留车辆钥匙。如发现车辆在停车场内又未将钥匙交回的情况,经党政办查实后对驾驶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九条严禁公务用车私用、私驾。全体职工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查实,由驾驶人自行承担所有费用。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不得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私驾公务用车。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

  第十条公务用车由镇党政办统一调度安排。原则上需经由用车部门分管领导提前一天向党政办现场或电话报备登记,并与党政办公车管理专员一同填写《龙潭镇公务用车报备登记表》。如用车部门需当天临时出车,则需由用车部门分管领导向党政办现场或电话报备登记,再根据报备需求统一合理安排和调度车辆。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为安排原则。遇重大会议活动或特殊情况时,所有公务用车由党政办统一调度安排。跨县、市用车须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并填报登记表。

  第十一条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公务用车。

  1、公务用车管理

  要节约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工作人员因公外出且区域方向相同的,应在党政办牵头、部门间协调下,尽量使用同一车辆。

  2、外调车辆管理

  外调车辆是指在全部公务用车已派出或车辆无法满足公务需求的时候,因公务需要急需安排用车的情况。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严格控制外调车辆,且外调车辆只为公务需跨县、市区域安排使用。因特殊情况确需外调车辆的,需部门分管领导向书记或镇长申请后由党政办协调安排车辆外调事宜。

  3、外借车辆管理

  外借车辆是指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因公务需要急需向本单位借调公务用车的情况。因本单位公务用车数量有限,以及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外借和管理事项。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借车辆的,需对方单位主要领导填报申请表或开具申请书后,到本单位进行申请,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填报登记表方可外借本单位公务用车。

  4、应急用车管理

  应急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开展紧急消防行动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为保障应急工作用车,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急用车由党政办统一安排调度,节假日及正常作息时间以外的应急用车由镇应急消防办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第四章车辆维修、保养及费用管理

  第十二条驾驶人对车辆应当做到出勤前全面检查、确保车貌、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党政办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由党政办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确认后方可进行;车辆清洗清理原则上每周清洗一次,具体看车身、内里保洁程度。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报销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并及时先后经党政办经办人员、分管领导、财政所、书记或镇长审核签字后报销。

  第十五条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查实乱报费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六条对驾驶员的要求

  1、各部门结合实际,指定一名驾驶技术过关的工作人员作为驾驶员。驾驶员负责该部门工作用车需求,其他人不得擅自驾驶。

  2、驾驶员遇坑洼、崎岖、难以行驶的路面路况时应当停车进行研判,不强行行驶。爱护车辆,厉行节约,力戒浪费。

  3、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公车。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乡镇公车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07-22

公车辆司管理制度05-18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01-03

公车管理制度08-19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3篇04-09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14篇02-11

医院公车管理制度10-22

公车管理制度(通用14篇)02-10

2020学校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5篇)07-24

卫生局公车管理制度范本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