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23 03:37:1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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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岗位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水厂岗位卫生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水厂岗位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水厂岗位卫生管理制度1

  一、为切实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营造一个整洁的.生产环境,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包括道路绿化卫生、室内卫生、岗位卫生、设备(工艺)卫生。

  三、行政股为公司卫生管理部门,赋有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能,按照要求组织各项卫生工作。

  四、各班组应将卫生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五、实行卫生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班组长为卫生区第一责任人,对公司负责。

  六、卫生区划片包干,定期清扫。

  1、道路卫生每日一扫、绿化带杂物每日一捡、除杂草每月一次,行政股负责;

  2、室内卫生每月(周)一扫,各班组负责;

  3、岗位卫生每班一扫,当班值班工负责;

  4、设备(工艺)卫生当班一擦(扫),责任人负责。

  七、配置的卫生工具实行以旧换新,定置摆放。

  八、实行岗位卫生(包括值班室、工作走道、栏杆、工艺池水面等)交接制度。

  1、岗位值班工应对岗位卫生负责,每班打扫一次。

  2、接班人视岗位卫生状况决定是否接班,并及时报告本班班长,并予记录。

  3、接班人员无视岗位卫生而履行了接班手续,责任自负,加重处罚。

  九、严禁在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吸烟,严禁在厂区范围内吸游烟,每发现一例扣罚当事者人民币10元;严禁在厂区内乱停放车辆,每发现一例扣罚自行车当事者人民币10元,扣罚摩托车当事者人民币20元。

  十、每月由行政股牵头,对照《卫生考核细则》进行检查,并将评比结果张榜公布。

  十一、实行年终卫生评比奖惩,依据每月评比结果,凡当年评比总分为前三名班组,予以奖励,凡评比总分为后三名班组,班组及班组长当年不得评先进。

  岗位卫生要求

  一、责任范围:值班室、泵房(池面)工作走道、栏杆、工艺池水面

  二、卫生要求:地面(走道)无灰尘,无杂物;栏杆无污物,无蛛网;工艺池水面无漂浮物

  三、责任人:当班值班工

  四、清扫周期:每班进行

  设备(工艺)卫生要求

  一、责任范围:水泵机组、配属闸阀、管道、仪器、排水泵、真空泵、工艺池集水槽

  二、卫生要求:设备无灰尘,无油污,无锈迹,无蛛网;工艺池集水槽无青苔(藻类);三角堰(孔口)无杂物阻碍

  三、责任人:值班工

  四、清扫周期:保持清洁

  食堂卫生要求

  一、责任范围:橱(饮、餐)具、餐桌(椅)、灶台、自来水池、冰箱、电饭煲、抽排油烟机、室内地面、门窗、墙壁等

  二、卫生要求:橱(饮、餐)具、电饭煲、抽排油烟机干净无油污;食物新鲜卫生;屋内清洁;物具摆放有序

  三、责任人:炊工

  四、清扫周期:保持清洁

  水厂岗位卫生管理制度2

  为加强水厂管理,严防发生水污染事故,确保出厂水质安全,结合水厂工作实际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水源地管理:

  1、根据水厂所在地人民政府发布保护饮用水源的通告划定的水源保护范围作为该水厂水源保护区,水厂应每月定期巡查水源保护区并做好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必要时可增加巡查次数。

  2、水厂应加强对当地群众宣传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规定。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发现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等危害水质安全的活动时,必须及时制止并上报,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3、加强对水源保护区有关标识的管理和维护。

  二、取水构筑物及输水管道的管理

  1、每周定期对取水构筑物及引水管道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及时清理维护取水物筑物,保持取水点干净、卫生,确保正常取水。

  3、加强对输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及时排除危及配水管道运行的`情况。

  三、水厂卫生管理

  1、水厂厂区(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持清洁,无杂草污物,每月需对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2、水厂绿化的花草、树木等绿化美化植物,应定期修剪维护管理。

  3、集中式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

  4、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源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5、水厂应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保证供水水质。

  6、各类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末梢应定期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

  7、新建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及设备、设施、管网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8、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应通风良好,防腐蚀、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