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保护和发挥公民办园的积极性,提高保教质量,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xx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一)主办人必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办园指导思想端正,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身体健康,品德良好,事业心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技能,经济实力强。
主办人如不具备园长条件,应聘具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任园长。
(二)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招聘工作人员。
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全日制1:6——1:7,寄宿制1:4——1:5。
其中:园长:三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一人;四个班以上、十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二人;十个班以上的寄宿制幼儿园设三人。
专职教师:全日制和寄宿制,平均每班配2人。
幼儿教师必须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累计半年以上的幼儿教育专业培训,具有一定的幼教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热爱幼儿,熟知幼教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保育员:全日制平均每班配1人,寄宿制平均每班配2人。保育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身体健康,热爱幼儿。
炊事员:每日三餐一点的幼儿园按1:45的比例配备,少于三餐一点的酌减。
医务人员:全日制一般配1人,幼儿超过200名的增加1人;寄宿制一般配2人,幼儿超过200名的增加1人。
财会人员:三个班以上的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员视幼儿园规模大小设专职或兼职1人。
其它人员可酌情安排。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三)园舍设施。
1、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独门独院,周围无污染、无噪音,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园舍坚固、适用,符合安全、消防等要求。
2、幼儿园应设必备的活动室、休息室、办公室、资料室、卫生室、传达室、盥洗室、衣帽室、幼儿厕所等。就餐园应设伙房。有条件的可设隔离室、多功能活动室、音体室、绘画室、多媒体教室、接待室(见附件)。室内采光合理、通风、向阳、清洁卫生。室外活动场地,生均不少于4平方米,两个班以上应有3件以上大型体育活动器械,中、小型活动器械基本上能满足幼儿活动的需要,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环境应达到绿化、美化、净化、儿童化、教育化。
3、创造条件开辟沙水池、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4、各年龄班都要配备足够一个班使用、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符合安全、卫生、教育要求的各种游戏玩具的材料。每班自制教玩具达5种以上,每种不少于幼儿数。
5、有防寒、防暑、饮水和流水洗手设备。
6、有符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床和便于幼儿自由取放的玩具橱、图书架。
7、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有卫生保健箱和常用药品,就餐园应配有一定数量的炊事设施。
8、有适合幼儿阅读种类不同的图书,生均3册以上,并常更换,全园订有幼教刊物2种以上,教师人手1套省编教材。
9、每班配有风琴(或电子琴、手风琴)、录音机,全园要配备幻灯机等教育教学及电化教学设备,配备的教具和图书资料能满足教师教育教学教研的需要。
(四)规模、编班。
民办幼儿园最少设三个班,同时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招生编班。小班(3—4岁)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5—6岁)35人。
二、审批程序
1、申请举办幼儿园的公民个人应向所在区县教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举办人户口所在地出具的证明;
(3)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举办人和保教人员的体检合格证明;
(4)拟任园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拟聘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5)拟办幼儿园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6)拟办幼儿园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7)联合举办幼儿园者,还应当提交联合办园协议书;租赁房舍办园的,应持租赁期不少于5年的租赁合同。
2、区县教委应严格按照办园条件进行验收审批,自接到申请起三十日内完结审批手续。对符合办园条件者,填写《日照市幼儿园登记注册申请表》予以注册,发给《日照市幼儿园登记注册许可证》,一周内报市教育局备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到原审批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一周内报市教育局备案:
(1)更换举办人或园长;
(2)与其它园所合并;
(3)搬迁园址;
(4)保教人员发生较大变化;
(5)停办。
三、保育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
2、建立健全教职工、幼儿健康检查、疾病预防、安全等各项卫生保健制度,执行严格,并有详细记录。
3、幼儿入园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4、在园幼儿每年全面体检一次,每半年量身高一次,每季度量体重、测视力一次。幼儿按时接种,接种率达100%。要建立健康档案,并对幼儿的健康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
5、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且每年体检一次。
6、坚持晨检和全日观察,流水洗手,被褥经常晒洗,巾杯日消毒,玩具周消毒。就餐园餐具一餐一消毒,餐点保质保量,营养平衡,卫生好。
7、保证幼儿每天有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其中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8、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9、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制度和措施,教给幼儿基本的安全防护知识,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幼儿的安全、健康,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教育工作
1、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结合本园幼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选择教育内容,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
2、不得搬用小学一年级教材,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不给幼儿留家庭作业,防止“小学化”倾向。
3、合理安排一日活动,做到动静交替,室内外活动、集体与自由活动交替进行。
4、教师在一日活动中综合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的教育。
5、制定详细的教育教学计划,有齐全、完整、实用的教学活动设计方案(教案)。
6、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能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开展各种游戏活动。
7、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8、为幼儿创设动手动脑的教育环境和条件,促进幼儿各种能力的发展。
五、经费管理
1、民办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民办幼儿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遵循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专款专用。
3、膳食费应本着保证膳食质量的原则收取,同时保证全部用于幼儿的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4、民办幼儿园应将其收费的百分之十五用于改善办园所条件,添置教玩具、图书及其它保教设备。
六、领导与管理
1、按照幼儿园属地管理规定,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市民办幼儿园实施宏观管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按照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具体负责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管理。
2、民办幼儿园必须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xx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实行科学管理,依法办园。
3、民办幼儿园必须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与管理,每学年末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如有重大问题或事项随时报告,并报市教育局。
4、民办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幼儿一日作息制度、奖惩制度、学习会议制度、教育研究制度、质量评估制度、安全保卫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办公制度、财务制度、家长工作制度、卫生保健制度、交接班制度、伙食管理制度等。
5、民办幼儿园应按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保教人员素质。
6、保教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7、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民办园及其举办人、保教人员,由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8、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依照有关法规、规章应予处罚。
9、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每年对民办幼儿园实行年检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适用范围及其它
1、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所有民办幼儿园招收学龄前儿童且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幼儿园。
2、本办法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县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第三条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对民办学前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四条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五条民办幼儿园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县教育局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民办学前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与工作考核。具体包括:审核认定幼儿园办园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幼儿园进行分等定级,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的教师资格。
第七条县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载运幼儿的车辆安全管理,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县卫生部门要贯彻有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检查、指导幼儿园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处理幼儿园发生的传染病等影响幼儿安全的事件。
第九条县住建、质监部门要落实城镇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加强幼儿园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第十条县消防大队要指导制定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定期检查、指导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经常开展各种消防演练活动。
第十一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县幼儿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核认定,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的卫生状况。文化、工商等部门应当对幼儿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营造有利于幼儿成长的良好环境。
第十二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园舍设施进行安全鉴定,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对已获县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县幼儿园的收费进行管理和督查。
第十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本乡镇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审批程序和举办条件
第十五条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依法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本县合作举办民办幼儿园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六条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的设置符合本县教育发展规划。
(二)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合法的幼儿园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五)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含消防)隐患;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环境卫生、卫生保健安全(含消防)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规范的名称和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四)拟聘任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五)拟办民办幼儿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六)拟办民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规划目标、教育教学原则、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课程计划、拟使用的教育教学指导用书等)。
(七)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住建、质监部门提供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质量安全鉴定书。
(八)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
(九)有资质的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十)有校车接送的幼儿园需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有效证照。
第十八条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拟办园所在的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递交申办报告,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审核同意后,再向县教育局申报。县教育局根据本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以及申办者的条件进行审批。
对申请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审核合格者给予书面批复并颁发办园许可证。
对申请筹设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下发书面批复及筹设批准书。筹设工作应在三年内完成,同时,提出正式设立申请;超过三年的应当重新申报筹设。
第十九条民办幼儿园持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应当到县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经县价格主管部门办理《xx省服务价格登记证》证后方可招生。
第二十条停办民办幼儿园的,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变更举办者的,应进行财务清算并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的,应报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停办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在法律允许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民办幼儿园不得将本园担负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办;不得进行和参与宗教或迷信活动。
第二十三条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严密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儿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幼儿园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一致。不得发布与其招生、教育、管理等行为不相符合的广告信息。
第二十五条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不得使用带有迷信和宗教色彩的字词,不得冠以“国际”、“中国”、“中华”等字样。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双语”、“艺术”等字样。
第二十六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幼儿伙食费要单独立帐、专款专用,并主动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家长监督。
第二十七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按规定使用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实行帐目公开。
第二十八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教研活动、评优评先、业务培训、园务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章园长和队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招用教职工,并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xx省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聘任(用)制,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利。
第三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制度,其任职条件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由举办者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用),聘任(用)的园长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十二条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评优、表彰、职称评定、培训、考核、业务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对待。
第六章年检和督导评估
第三十三条民办幼儿园教育工作实行年检、督导评估制度。年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于每年年底组织进行,全县民办幼儿园评估为四个等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合格幼儿园、不合格幼儿园),年检合格者加盖年检合格章予以确认,年检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吊销办园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督导评估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结合中小学督导评估进行,工作业绩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中学的目标管理,乡镇中学应当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检查加强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县教育局每三年对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管理水平进行一次全面督导、评估。年检、评估结果作为评定幼儿园等级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民办幼儿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办园许可证,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或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三十七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园许可证的。
(六)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七)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八)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九)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第三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幼儿伙食费或挪用办学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三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坚决予以取缔。
本办法颁发前,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的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办学,由县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学者承担,其招收的幼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监督非法办学者妥善安置。
第四十条县教育、税务、价格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对收费不提供合法票据行为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3
门卫制度
一、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
二、按时开、关幼儿园大门,注意幼儿入、离园的安全,防止幼儿走失。
三、做好家长和其他来访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德收发制度。
五、做好园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请假制度
一、所有请假者,必须先到园长室填写请假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区级以上医院),如急诊必须持有急诊章的假条,如续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累计。
三、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需提前请假,经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紧急情况需电话通知。
四、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内由班级自行解决,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儿园与班级协商安排。
六、迟到早退者,由门卫考勤。
七、节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领导并按时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旷工处理。
八、法定公假,应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九、未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不到岗,则以旷工论处。
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幼儿园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设置出勤奖、超额奖、教育教学成果奖、考绩奖、安全奖、卫生奖、教科研津贴、加班、代班补贴、保教朴贴、兴趣小组津贴、职务津贴。
一、出勤奖
每月出满勤者,奖励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旷工一天全扣,婚丧产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试等公假每天扣3元,迟到早迟、中途离岗一次扣3元。一学期出满勤者发给全勤奖80元。
二、超额奖
按市规定标准人数计算,凡幼儿出勤率达80%发超额奖,每班超1名幼儿,在班教师每人每月奖4元,特殊班级和后勤、行政人员拿全园平均数。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凡在省、市、区、园各项保教活动讦比中获奖或上公开课发表文章者,按获奖等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文娱节目设特别奖,为参赛项目作出贡献的配班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可发给适当比例的奖励。
1、国家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60元,二等奖140元,三等奖120元
2、省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3、市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4、区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5、园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后,幼儿园再付同额稿费一份。
四、考绩奖
根据考核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过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据所得的分数给予等额奖励,因体罚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事故扣除责任人当月考绩奖。
五、安全奖
对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奖励100元,班组长奖励200元,部门负责人奖励300元,园长拿部门负责人的平均奖。
六、卫生奖
每周对各班进行卫生检查,每月累计公布。每学期对各班组卫生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90元、60元、30元。
七、教科研津贴
凡参加不同级别的课题,按国家级(含联合国级)、省级、市级、区级、园级五个等级,每年进行考核,并给获奖级别2倍的津贴。
八、加、代班津贴
因工作需要加班一天,补贴20元。因同事病、事假或公假代班者,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又完成所代人的工作任务,按所代人一人一天10元计算,补到班级。因教研活动需代班,班级自行调节,不发补贴。
九、保教补贴
每人每月10元
十、兴趣小组津贴
双休日活动,分半天(2小时)辅导教师每次朴助40元,配班教师补助30元,平时利用离园后的时间一次活动40分钟,辅导教师补贴10元,配班教师8元,代班人补贴一半,值班人员补贴辅导人员一半,根据参加人数,奖励班级5元/人辛苦费,借用场地每次付打扫、清洁费10元。
十一、职务津贴
1、园长: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三
2、副园长: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二
3、后勤负责人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一
4、办公室、教科室、德育工作负责人、年级组长、园务委员、工会委员、团支部书记补贴班主任的一半。
5、班组长、各组室、保育员、橱窗宣传人每人每月补贴20元。
节日慰问制度
一、为了增加节日慰问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慰问制度。
二、一年慰问节有三八、端午、五一、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
三、慰问金额:三八、五一、国庆节、元旦发200元/人,端午、中秋100元/人。
四、在每节发放慰问金的同时还可发放一些物品。
五、慰问范围:全园教职工,临时职工享受正式职工的一半。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4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崐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7、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的“校车”接送幼儿。
8、必须为幼儿的安全提供一切保障。
9、民办幼儿园必须取得相关办学资质才能开办,否则我校无权监管。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5
为进一步推进端州区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加大扶持力度,规范办园行为,促进我区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广东省幼儿教育指南》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指引意见:
一、确立正确的办园思想
1、树立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的办园思想,举办合法规范幼儿园。
2、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确立科学的办园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广东省幼儿教育指南》,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认知规律,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形式,以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为重点,使体育、德育、智育、美育诸方面的教育相互渗透和有机结合,促进幼儿身心活泼、和谐、健康和个性化发展。
3、应具有科学明确的办园宗旨和培养目标,并能在幼儿园建设与管理中较好地落实。
二、规范组织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及教职工等成员组成,做到职权分工明确,实行科学民主化管理。
2、建立由园长任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建立家长学校。建立家园联系制度。通过设立开放日、定期召开家长会、设立家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指导、帮助家长掌握科学育儿知识,更新教育观念。
三、规范园务管理
1、幼儿园不得擅自委托其它组织或个人承包幼儿园。
2、园长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和园长上岗证,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按等级标准配置保教人员,用工制度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3、幼儿园有中长期发展规划,每学年(学期)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会议、活动,自觉接受教育、卫生等部门对幼儿园的各项工作指导、检查,及时上交各类书面材料。
4、招生简章和计划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5、规范档案建设。建立基本的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幼儿园审批档案、教师聘任与考评档案、幼儿入园与个体评价档案、计划与总结档案、教研与培训档案、安全与卫生保健档案、组织机构与职责制度档案、资产与财务档案、年检与统计档案、各类文件档案等。
四、规范安全卫生工作
1、加强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园长任组长;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师生开展一次逃生自救演练。消防通道要确保畅通,落实好人防、技防、物防等安保措施。
2、按有关规定取得房屋质检合格意见书、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接送车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安全。
3、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并取得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卫生保健制度健全,并能贯彻执行。
4、对入园幼儿查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督促家长完成幼儿的计划免疫接种。
5、新生需经卫生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体检合格方接受入园。幼儿体检受检率和年检率达100%。离园时间超过3个月的幼儿重新体检合格方接受回园。教职工每年在卫生部门指定的机构体检1次,年体检率达100%。
6、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有关规定,杜绝食物中毒。厨房工作流程合理,工作人员操作规范。采购食品索取生产商和供应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近期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证明)和购物凭证等,台帐保留两年以上。按规定进行幼儿食品留样,留样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有记录。
7、卫生保健人员每周为幼儿制定营养均衡的.带量食谱,厨师按照食谱备餐,每周公布食谱,每学期至少进行1次膳食调查。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幼儿与教职工伙食严格分开。
五、规范保教工作
1、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广东省幼儿教育指南》实施保育和教育,确立教育目标,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杜绝小学化倾向。
2、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和内容围绕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而确立。每周教学活动安排考虑到语言、科学、艺术、健康、社会等各领域的均衡。学习内容结合幼儿实际生活经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关注对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各方面的培养。
3、教室里设置多种活动区角,有语言区、益智区、美工区、角色区和建构区等。区域规划布局合理,动静分开,方便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的开展。每个学习区域有标志及玩具柜,有充足的学习材料,便于幼儿选择。
4、幼儿园应使用经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使用的正规教材,以方便区内幼儿园之间的教研活动进行,不得使用盗版教材和非法出版物。课程设置规范,保教工作常规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每天保证户外活动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1小时,幼儿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
5、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评优评先、业务培训等活动。
六、规范财务工作
1、幼儿园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设立财务账册,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幼儿园收取资金、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幼儿园存续期间,均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2、幼儿园收费可按教育成本、社会供求状况自定标准报教育、物价部门备案并公示,未经备案和公示,不得收费。调整收费一般在学期末操作程序,新学期实施新标准。
3、幼儿园收取的幼儿伙食费要实行民主管理,单独核算,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不得挤占、克扣和挪用。当月盈余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每月应向家长公布伙食账目,接受家长的监督。
4、幼儿园应参照国家相关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已签订合同的教职工,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5、幼儿园办学所积累的资金应用于幼儿园建设,不得抽逃和挪用。
6、幼儿园每年度应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教育行政部门内审机构)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公示。
七、明确法律责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许可审批机关或其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对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的;
2、擅自改变幼儿园园址、名称和举办者的;
3、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4、发布虚假招生简单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5、内部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学秩序或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6、利用无安全保障的运输工具接送幼儿或接送的交通工具未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的;
7、不设立账册,有乱收费行为的;
8、教职工工资和福利标准低于当地职工最低标准或不按规定办理教职工社会保险的;
9、抽逃、挪用、私分办学资金或办学积累的;
10、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11、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幼儿园的。
12、安保工作未落实,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13、无证办学擅自招收幼儿的报请登记管理机关依次法予以处罚。
八、加强年审与统计管理
1、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检查办法》、《端州区民办教育机构申办审批和年审制度》标准组织对幼儿园进行年审(一般在7月底前完成)。对于年审优秀的予以奖励,对于年审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年检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教育网站或相关媒体上,接受社会监督。
2、每年9月20日前,主动按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统计报表,以及在园幼儿登记表。准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统计的相关资料数据。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6
1、 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 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1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因工作造成轻微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仅仅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打架事件的发生。
10、 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 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
13、 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学生、组织指导幼儿活动。
14、幼儿出现呕吐或身体不舒服等情况,要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要了解原委,安抚幼儿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15、每天做好交接班工作,早晨家长送孩子时要把把学生所带的用品、玩具或换洗小被等物品记录清楚,如有服药的儿童需做好记录,按照家长要求给学生按时服药。
16、新进学生必须做好登记,办理交接卡,无卡禁止陌生人接走孩子,防止冒领幼儿。
17、 教师与家长之间要经常沟通,共同对幼儿进行教育。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取长补短,树立安全教育意识,全面负责班级工作,共同做好本班教养、卫生保健工作。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7
师德
1、教师要具备能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责任心、事业心。
2、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3、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5、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家长送孩子入园,教师要热情迎接,主动接过书包,引导孩子入座。对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6、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不留长指甲,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7、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8、幼儿教师需具备“八心”
爱心——对所有孩子一视同仁;
童心——把自己融入到孩子的世界里去;
关心——能体贴入微地关心孩子各方面的成长;
耐心----不厌其烦地帮助和照顾孩子学习、生活;
细心----能非常细致地发现、并挖掘孩子的潜能;
专心----专注本职工作,不断更新和补充新知识;
公心--对所有的孩子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
好心情--天天能给孩子们带来阳光般的灿烂感受。
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促进每个幼儿的身心发展。
2、教师需认真实施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每月最后一天必须将备课笔记交给园长。
5、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6、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和来宾要微笑服务、友好相处。
7、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学生、组织指导幼儿活动,切不可体罚幼儿(如:拗耳朵、打头、打脸等)。
8、在工作时间里,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幼儿,发现或听到幼儿的行为、声音有可能导致受伤害时,要立即制止。
安全:
1、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自身要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幼儿都在自己的视线里。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 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时时提醒幼儿不推人、踢人、咬人、抓人、乱跑、上桌椅等)。
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看护,禁止幼儿玩耍。
3、幼儿离园时要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未成年人一律不得接幼儿 。
4、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5、幼儿入园时,教师要进行晨检工作,防止幼儿带危险品入园。发现幼儿精神状态差,要坚持让家长领孩子就医。
6、教育幼儿不能把纸、扣子、小橡皮等塞到鼻、耳、口中,哭泣时不要吃东西。
7、幼儿上下楼梯,教师要负责安排幼儿排队靠右、手扶栏杆或墙跟着老师慢走,教师要在楼梯口停下,迎接完所有幼儿方可领幼儿去院中。
8、下雨天,幼儿教师要注意地板滑,地上要铺上地毯,防止幼儿跌倒。
9、教师每次离开教室都要和幼儿说明,告诉他们不能下位,对特别好动的要带在身边。(幼儿写字时或手中有危险品时教师不得离开)
10、跟车教师要负责车上幼儿的安全,提醒他们坐好,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驾 驶员负责开好车子
常规、卫生:
1、教师早晨来园要用抹布把桌、椅、窗等地方擦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周一和节假日要提前来园打扫卫生。同时要对门前、院内、楼梯和厕所的卫生分包负责打扫
2、注意幼儿的精神状态,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3、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教师应按时给幼儿服药。
4、要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习
6、组织幼儿午餐时,教室要保持安静,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
7、幼儿午睡时教师不得卧床午休,注意幼儿的午睡姿势,口中、手中不得有物品,盖好 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 ,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8、注意保护幼儿视力,调换座位,正常教学时间不能看电视。
9、被褥要经常摊开晾晒,保持清洁干净,有污染时要及时更换。 定时清洗玩具,打扫 屋顶和墙角的蜘蛛网。
10、室内要经常通风换气,每天定时用消毒水消毒,毛巾和杯子每天清洗。
11、夏季注意灭蚊蝇,扫把、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不乱放。
12、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领取 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8
一、园长职责
1、园长负责幼儿大班的全面管理,主持工作。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大班工作计划,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4、负责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6、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管理质量。
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观察、分析、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并认真执行。
3、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和亲,做到耐心、关心、细心、热心,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4、认真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5、主持召开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本班其他教师和保育员共同搞好班内的工作。
6、坚持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8、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向家长公布教育内容,以便家长心中有数,积极配合。
9、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交换意见。
三、教师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幼儿教学活动内容及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负责保管大型玩具和用具。每周检查一次。
4、每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每学期要有专业教研成果。
四、保育员职责
1、热爱幼儿,关心、耐心、细心、热心对待幼儿,配合班主任教师,全面、细致地照顾幼儿每日生活。做好保健、教育工作。
2、熟悉本班教育计划,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和收拾工作。协助教师组织各项活动和游戏。教师因公外出时负责本班的带班工作。根据教育要求自制玩具并协助教师搞好环境布置。
3、严格执行安全等制度,做好幼儿的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根据天气变化,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
4、经常观察幼儿情绪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病情及时报。班上发现有传染病要及时对玩具、用具进行消毒,对体弱幼儿要作特殊照顾。
5、保持班内环境和设备的清洁,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熄电源。
6、认真做好卫生包干区的卫生工作和保洁工作,每天下班前必须清倒垃圾,做到垃圾不过夜。
五、卫生保健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省、市、区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1小时。
3、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登记、统计。
4、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发现疾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配合卫生部门做预防接种工作。
6、每天保证供应充足的温度适中的开水,课间、运动后提醒幼儿饮水,培养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7、建立体弱幼儿档案,定期对体弱儿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8、教师必须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正确的确坐、立、行、走姿势,为幼儿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六、劳动纪律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上班集中思想,业务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义。
2、上班不做私活,不擅自会亲友,不打私人电话。
3、上班时间严禁串班,聊天,要坚守岗位,未经领导批准不能随便调班,离开孩子,如有发现,依旷工处理。
4、不能强求家长为个人办事,如造成不良影响,要依教师职业条列处分。
5、上班注意仪容端庄大方,不能浓妆艳抹,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耳环和手链。
6、领操活动,上音乐课和体操时,教师要穿平跟鞋,体操课不穿裙。
7、进入幼儿园严禁吸烟。
七、安全检查制度
1、教师保育员要以幼儿为中心。关注幼儿在各项活动家中的安全。
2、上班人员一定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户外活动外出返回均要认真清点人数,家长来接孩子一定要按学校的接送程序进行,不能违返。
3、经常检查幼儿的口袋,不让幼儿玩带玻璃、硬币等呈尖角的危险物品,以防伤害幼儿。
4、必须妥善保管药物,喂药时要仔细核对,有毒物品由专人管理,严禁在班上存放,药物的.保管和服用由医务人员负责。
5、防止发生烫伤和中毒事故。
6、注意房屋、场地、用具、玩具、活动器械、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每月检查一次。避免触电、砸伤和摔伤等事故发生。
7、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加强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八、幼儿园安全防火制度
1、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安全防火知识,学会消防栓、灭火器操作,学会保护孩子。
2、安全检查每周一次,电路、电器、防火设备情况,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3、班级所有电器用完后,马上拔出插头,并要放置在干燥地方,以保安全。
4、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所有电器。
5、通道要保持畅通,孩子在室内时,不准上锁,发生火灾事故时,教师、保育员要沉着镇静,迅速从安全通道疏散幼儿,不能丢下孩子不管。
6、经常对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幼儿懂得不能玩电插头,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大人。
九、班级日常安全制度
1、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2、带班时间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3、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衣着);“一交待”(向幼儿交代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讲评。
4、不让幼儿接触电源开关、刀器、开水和火。
8、下班前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掉电器、开关。
9、幼儿受伤后,当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迅速护送到医院处理。
10、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医生和园长。
十、班级卫生工作制度
1、每周五大扫除1次,彻底搞好班上和包干区的卫生。
2、幼儿玩具每周用0.3%的消毒水泡15分钟,书籍阳光下晒1小时。
3、保持室内外清洁、空气流通,每日早晨、下午起床后开窗换气。
4、工作人员要保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
十一、班级外出活动制度
1、要事先熟悉活动地点的环境,了解周围是否有水塘和其它危险物。
2、每次活动必须事先写好计划,必须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跟随照顾。
3、出发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清点幼儿人数,编好组,检查幼儿衣物和身体。
4、行进时工作人员应时刻走在幼儿队伍的外侧和两头。
5、上汽车时老师必须在两头照顾,行车时,不能让幼儿探头手出窗外。下车时,必须有一名工作人员先下车接孩子。
6、活动时,每换一个活动地点或内容都要及时提醒幼注意安全,并清点人数。
十二、患儿、体弱儿管理制度
1、幼儿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必须彻底消毒。患儿痊愈后经医生诊断方可回园。
2、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要经校医务所重新检查,经医生诊断后方可回园。
3、幼发烧38℃以上,幼儿摔伤,须送医院处理并通知家长。幼儿无其它原因长哭不安,情绪低落,也应送医院诊断并通知家长。
4、对活动期佝偻病、贫血、身高、体重低于2个标准差及患有哮喘、营养不良,过于肥胖的幼儿要建立卡片,专案观察,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加强生活护理,适当参加活动。
5、医务所人员为患儿、体弱儿调配营养餐。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9
1、各班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第1周制定出本班1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园长审批后,由后勤助理统1安排购买。
2、保育员在每周1领取幼儿生活用品,由保管员统1登记发放,每月进行统计各班领取数量、核对库存。
3、领取用品有多余时应及时退回,不能在班上积压甚至挪做私用。
4、借用幼儿园财产(包括图书等)须写借条或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损坏或不按时归还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赔偿金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10
1、教师务必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幼儿有不舒服的状况,要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要了解原因,安抚幼儿,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告园长。
3、教师认真备课,务必提前备前,保证每一节课都要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
4、教师带班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5、教师有事务必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一切按旷工处理。
6、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课提前--分钟,下班推迟--分钟,当班和值班时间不能私自离开幼儿。
7、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幼儿。
8、教师认真组织好幼儿的学习生活,在玩大型玩具时务必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私自玩耍,幼儿离园时务必把幼儿送到家长手中。
9、因工作失误造成一般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跟班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导致幼儿住院医疗的,当班教师务必承担--%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和其它事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主要职责,扣出工资。
10、全勤的教师每月应发全勤奖--元,有迟到早退现象无全勤奖,迟到一次扣每月工资--元/次,旷课教师--元/次,学期结束时,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没有安全事故的将奖励教师--元。
11、同事之间应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教师之间闹情绪,打架事件的发生。
12、接送幼儿时,务必做好记录,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儿,防止冒领幼儿。
13、各班教师下班后,离园之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1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的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和来宾,并务必要态度好,不与家长争吵。
15、教师在上班时,要把全部经历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接电话不能超过--分钟,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离开孩子"。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11
一、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面向全体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绝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挖苦、讽刺幼儿,不给幼儿起外号,尊重每一名幼儿。
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主副班团结协作,积极配合管理好本班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三、将幼儿安全教育融入幼儿一日生活活动中,定期组织幼儿进行以幼儿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教学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自我救助等能力。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四、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指导家庭育儿,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每学期初主班教师要与班内家长取得联系、沟通,使联系电话个个落实。
五、户外活动时,带班教师要保持清醒头脑,认真的.态度,正确指导幼儿使用各种运动器械,进行大型户外玩具活动时,要有秩序,教师要做到耐心、细心,精力集中看护好幼儿,确保幼儿安全。
六、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定期核实接送幼儿的人员,中途离园时须填写好《离园登记表》。
七、认真实施《幼儿安全管理制度》,在工作细节上做到万无一失,例:幼儿离园时要清点人数,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乱奔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使幼儿知道幼儿园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加强每天晨、午、晚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纽扣、尖针、小刀等物品),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等,做好记录,户外活动或游戏前检查体育器械,看管好幼儿,热汤、热菜、热开水(饮水机必须由教师为幼儿打水)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准放在地上,开饭时一定要注意幼儿安全,防治烫伤事故。
八、严格执行《幼儿午睡看管制度》《幼儿自行出入楼制度》,坚守岗位。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12
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礼貌说话、礼貌做事、礼貌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职责,保育员有指导职责,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职责。
5、凡出现受伤情景,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13
1、幼儿园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年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坚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坚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坚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每一天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厨房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理解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追究相关违规人员职责。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14
1、室内外卫生分片包干,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进行抽查检查。
2、幼儿玩教具每周消毒一次,一巾一杯天天消毒,餐具餐餐消毒,活动室寝室每日消毒,每月翻晒被褥一次,每月清洗床褥一次。
3、要求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午睡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来园。
6、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7、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8、离开幼儿园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应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15
1、主持召开每周班务会议,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副班主任和保育员同搞好班内的工作。
2、坚持下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3、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4、坚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况口头交接,重大情况要作书面交接。激特殊要求、患儿药品、物品要登记交接。
5、做好激工作,向激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每周向激公布本周及下周的教育内容,以便激心中有数,积极配合。
6、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激保持联系,及时交换意见。
7、认真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和每周教育小结,每学期写出质量较高的教育工作总结或论文一至两篇。
8、坚持英语学习,坚持用英语组织教学。、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条》和各项规章制度。
9、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与正班主任教师同订好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学期、月、周、日计划)。
10、认真执行作息制度,坚持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及自由活动、晚间活动,做到动静交替。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悉心照顾好幼儿的进餐、睡眠、日常生活。注意幼儿身心冷暖,及时增减衣服,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使幼儿身心愉快,情绪稳定。
11、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可亲,细心观察幼儿,有计划有目的的地选择教育内容,运用多种教育形式,促进幼儿在不同水平上获得发展。
12、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科研活动及业务学习,认真开展各类游戏活动,制作教玩具并创设教育环境。认真学好每周教育小结。一学期写出一至两篇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或论文。
13、做好激工作,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发现幼儿问题要及时与正班主任教师、保育员配合,及时通知激,取得激的配合教育。
14、注意幼儿安全,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做好交接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
15、坚持英语学习,坚持用英语组织教学。、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条》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幼教两种法规,认真学习幼儿理论,掌握幼儿心理和生理的特点;
16、全面负责幼儿园英语教学,英语环境的'创设以及幼教的英语培训工作。认真制定计划,做好效果分析记录。
17、热爱孩子,态度和蔼,坚持正面教育,坚持使用英语组织各项活动。
18、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做好班级各项工作(轮值工作、接送工作、激工作等等)。
19、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每周写一篇教学小结,每月写一篇教育笔记,一学期写出一至两篇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或论文。
20、协调幼儿团与外籍教师关系。每周同备课一次。、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条》和各项规章制度。
21、熟悉幼儿园各龄班的教学活动内容及要求,掌握全园及全校设备分布情况,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2、全班上搞好专业课及相应功能室的使用。
23、负责保管大型玩具,电脑室、小歌剧院、音体室的玩具和用具。每周检查园内大型玩具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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