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接送制度7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接送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接送制度1
小学生实行1~2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制,3~5年级实行小学生自行上下学,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学生家长上午送学生到校门口,车辆停在校门外,不得进入校园,放学时按时来接。下午依然按时接送。如进入教学区家长要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能影响师生的工作学习秩序。如遇下雨雪天,到校时,家长可护送到教室门口,但车辆还需按原规定停放。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家长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门,家长方可离去。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三、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四、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对来校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如果陌生,不准让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学须家长接学生的,如果家长未按时接,学生必须等候家长的到来,不能独自离校。
七、如遇情况家长不能接送孩子的,须事先告诉孩子,并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况告诉班主任。
学生接送制度2
1、接送学生车辆车型应当是客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来接送学生。
2、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办理接送学生车辆标识、标志方可营运。
3、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接送学生车辆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学要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5、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
6、小学每周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交通安全违法驾驶员要强化教育。
7、小学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的次数不少于2次。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对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学生家长租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区交巡警大队报告。
9、接送学生车辆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
10、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小学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师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监督司机的驾驶行为,发现超载、超速、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跟车记录。
11、小学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需要包车的,必须到区文教体局和区交巡警大队请示、备案。外出集体活动所用车辆及驾驶员必须由区交巡警大队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小学必须与租赁单位及所包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包车严禁超员。
12、小学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工作。
学生接送制度3
1、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避免或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2、教师要认真遵守上、下课时间,按时放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或提前上学、放学,要提前通知学生家长。门卫人员要按时开启校门,按时静校,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班级要建立学生不到校的追踪制度。
3、每天上、下学时间段,学生接送区域要有值班教师和家长自愿者进行监督疏导,及时处理事件和安全隐患。放学时,各班要在前大院排好队,由班主任或跟班老师整队带到家长接送区。带队老师应当将学生送至小学门口指定的地点,并密切注意来接人员的性质,如果发现可能对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有威胁的人员,应当立即上前询问、留住学生,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门卫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4、小学要求学生最多提前10分钟到校,放学后及时回家。家长要根据小学作息时间,规定好学生上学出门和放学回家时间。接送的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送到小学,确保学生按时到校。家长送好学生后,应当立即离开,不得逗留,以确保小学大门畅通、校园内秩序正常。
5、家长只能将儿童送至小学门口指定的地点。如果家长用车送学生,务必停在校门前指定的区域,以确保小学门口畅通。骑摩托车、电动车或自行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从公路进入校区水泥路面后要推行,且不要和学生抢道,不得在接送线外停车,更不得将车骑进校园。开汽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请在公路边停车,不得将车开进校区。
6、家长在指定的时间内接学生放学,如果不能按时接学生,学生应当退回指定地点,在有关人员的看管下等待家长来接。家长在校园门口等待学生放学,不应当进入校园以免影响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
7、上学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开小学。任何学生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或校领导的批准,并通知门卫老师后,方可出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小学为自己办事。
学生接送制度4
为了确保乘车学生周末往返学校的安全,特制定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1、 成立学生接送车领导小组,做到有组织,有领导。
2、 正常性的开展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不乘拖拉机、摩托车、残疾车和改装、拼装、报废客车等运营车辆,做到文明乘车。
3、 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让学生熟记常用交通标记和信号。
4、 每学期开学对要求乘车的同学进行填表调查,确定接送车乘车对象。
5、 及时召开乘坐接送车同学会议,以乘车路线分成若干小组,确立组长,明确各项要求。
6、 政教处同志每周轮流对乘车同学进行管理、组织活动,做好情况记载。值周组负责护送学生上车。
7、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签审学生接送车管理营运单。
8、 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进行证件及车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9、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对接送学生的车牌号码、拉载人数、驾驶人保险情况、接送时间、路线、趟次、接送方案及协议等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10、及时总结,不断改进,努力做好接送车的管理工作。
学生接送制度5
为了保证每位学生安全顺利离校、返校,体现我校“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方便家长”的服务宗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坐班教师职责
1、坐班教师必须在学生离校当天中午12:00准时到岗,负责管理班级,要求学生安静耐心等车,不允许学生在户外活动,配合跟车接送教师安排学生上车回家。返校时,必须在学生返校当天下午上班时间按时到岗,负责管理班级。
2、坐班教师留守到最后一个学生回家,离校时必须将本人负责班级的门窗、水、电关好,锁好门,将钥匙交到门卫室,方可离校,否则按旷工处理。如果有学生家长没有来接,必须要将学生交给行政值班,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二、接送学生教师职责
1、跟车接送学生的教师,在学生离校之前必须事先将学生离校时间通知到各家长,约定停车点把学生安全送到,交给家长。出现问题由带队教师负责,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校长室报告。接送学生时要事先与家长、学生约好时间、地点,以便学生顺利安全返校。
2、学生离校时,接送教师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学生组织到指定的地点整队,等候上车。
3、负责自接送学生的教师,在学生离校之前必须事先将学生放学时间通知到各家长。
4、特殊情况:学生离校提前或延迟的,跟车接送学生的'教师必须事先将学生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通知家长(自接送学生由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家长),确保学生安全。
三、班主任职责
1、开学初,班主任必须将学生的接送基本信息登记好,确保准确无误。在学生第一次离校时,将“学生接送安排表”通知班级每一位学生家长,使家长掌握接送时间。
2、对自接送的学生,在学生离校之前,必须将“桃李园学校学生离校批准单”填好。
3、临时改路线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将改动信息及时告诉学生的接送教师。
4、有家长自己来校接学生的,班主任必须将学生名单告诉学生的接送教师。
学生接送制度6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学、幼儿园要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二、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三、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四、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学生接送制度7
为切实加强乘车学生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乘务员、司机及学校的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保障学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稳地进行,根据仙桃市综治委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成立以校长肖金武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学生专用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肖金武同志任组长,分管校长王伟同志任副组长,由德育处主任刘乾同志具体负责。
第二条、学校负责乘车学生的报名、审核、编排工作,协助车队办理好乘车证、签订《学生乘车协议》,每月对乘车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三条、班主任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乘车的编排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本班乘车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弄清乘车班次,准时乘车;听从安排,有序上车;车上安静,文明乘车;等车停稳,安全下车。
第四条、学校负责把乘车站点和接送时间通知给乘车学生和学生家长,并安排好足够的人员维持乘车学生的上下车秩序,监督好乘车学生的点名与交接工作。
第五条、学校校委会领导要关心接送工作,了解乘务员、站点、学生纪律及值日老师的情况;协调乘车学生家长的有关事宜,并将乘车学生家长的意见及时反馈给车队。
第六条、学校德育处定期召开乘车工作会议,共同探讨学生乘车管理问题,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第七条、学校德育处重视乘车学生的纪律检查,结果记入班级五项竞赛。学期末,学校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总结,并评比表彰一批优秀乘车队长。
第八条、学校加强与乘车学生家长联系,使家长明确监护人职责,配合学校做好乘车学生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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