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经营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经营的管理制度1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搜集国内外相关行业政策,积极市场调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营销战略规划,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3、制定公司年度销售目标,并组织编制年、季、月度销售计划,总体部署并监督销售计划的执行,适时合理地签订供货合同,确保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4、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及时完成回收款任务,加速公司资金周转,保证混凝土公司的良性运行。
5、从全局的高度优化混凝土公司的业务资源,积极调配混凝土各分公司之间的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各分公司的资源优势,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6、建立并完善所属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抓好业务人员的考核、考评与管理教育工作。
7、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的经营分析会议,编制各种经营统计报表,准确提供有关销售收入、费用控制、结算、回款、盈亏等反映公司经营现状的信息,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8、建立系统、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真听取客户的反馈意见,及时积极主动地给予解决,树立精品意识和优秀服务品牌意识。
9、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一支品德好、业务精、效率高的营销队伍,不断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
10、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经营的管理制度2
1、在经营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经营部的结算工作,综合协调各种关系,保证混凝土公司整体结算率和结算完好率。
2、随时了解和掌握在施工程和完工工程的结算进度(尤其是图纸结算工程),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3、及时了解混凝土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情况,重点理解合同中与混凝土结算相关的条款,按合同签订的时间顺序登记《合同结算台帐》,记录与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
4、当发现在施工过程中有与合同约定不相符的情况时,要及时和工地沟通,并告知和督促业务员及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5、负责对所有预算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预算员和业务员在工程结算中的工作进行分工和协调。
6、负责协助预算员、业务员解决结算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负责组织与施工单位洽谈最终结算事宜。
7、负责对所有图纸结算工程的结算进程和结算数据进行监控、审核和把关。
8、负责所有图纸结算工程的结算考核,并且对每个业务员全年的结算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9、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保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体系在本部门顺利运行。
10、配合公司经营部清欠工作,负责清欠所需原始资料的审核收集。
11、积极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经营的管理制度3
为提升家装企业的形象。 建立企业的品牌战略,给客户心目中留下本企业员工团队合作精神及认真的工作作风,制定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五不准
1、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和擅离工作岗位。
2、不准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不准在办公室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睡觉、串岗,上网闲聊。
4、不准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5、不准在上班时间前或上班中喝酒。
二、三不走
1、工作区域未整理清洁不走。
2、部门负责人未同意不走。
3、电脑、电器、门窗未关好不走。
三、工作时间
总经办、工程、材料部:9:00——17:30
设计及其他部门人员:9:00——17;30
注:①休息天轮休制另行安排。
②由于季节变化,可适当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四、作勤制度
1、按工作区域时间内上、下班登记。
2、不准代人登记。
五、管理制度
1、人性化政策
A、每月允许迟到1次在15分钟以内。
B、每月全勤奖励30元。
C、总经办、质检、工程、材料部下班不打卡。
2、处罚条款
①迟到每次处罚30元。
②早退每次处罚30元。
③累计每月迟到、早退3次以上部分2倍处罚。
④代登记者处罚每次50元。
⑤中午喝酒处罚每次50元。(请客人除外)
3、请假原则
①部门职员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②部门负责人向常务副总请假。
③在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同时,必须递交书面请假条说明事由。当天办好请假手续。突发原因应及时事前电话请假,次日必须补办请假条。
④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有关条款执行。
六、其他
1、打卡由总台负责监督执行。
2、总台及设计中心桌面卫生秩序由总文秘监督,个人自行负责。
3、公司内行政区域工作秩序由常务副总监督执行。
经营的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做到产品可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加强和规范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
第三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资质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建档备查,同时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第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相关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工作,及时整理有关档案文件,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第五条、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
第六条、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经营企业提供生产企业有关资质、产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以及产品销售单据等信息。必要时要审查并索取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
第八条、生产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货者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文件。
(二)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涉及进口的,应当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涉及检疫的,应当索取检疫合格证明。
(四)涉及商标、条形码印刷的,应当索取供货者印刷许可证和条形码印刷许可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供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生产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条、经营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经营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注册证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二条、实行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票并存档,建立电子化档案,供各连锁经营企业从经营终端进行查询索证情况。各连锁经营企业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证索票。
第十三条、生产企业购入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经营企业购入保健食品的,应当索取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
第十五条、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六条、销售台账按照每次销售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销售价格、销售日期、库存等内容,或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生产企业和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详细记录购货者名称、住所以及联系方式等流向信息。
第十七条、应当如实记录质量不合格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保健食品的召回、退货、销毁等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
经营的管理制度5
一、经营目标与经营计划
1、公司委托经营单位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经营集团旗下经营单位,并为其经营业绩负责。负责人在一定的经营、财务与人事授权下,设定考核期(原则上为半年)和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标准,统筹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2、负责人经试用合格,本人自愿接受经营业绩指标考核的,与集团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内容包括:
a)经营范围与负责人责任;
b)考核期;
c)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标准(经营目标);
d)经营业绩与工资、奖金;
e)授权流程。
3、《经营管理责任书》由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管委”)代表公司与负责人签订,报集团总裁审批:获得批准的,由集团发布任命通知;未获批准的,重新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
4、任命通知下达后,负责人依据《经营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责、权、利开展工作,相关部门应严格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工作。
5、《经营管理责任书》中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标准,是集团下达到经营单位的经营目标,原则上分为:月度经营目标和考核期经营目标。负责人应带领经营单位全体员工努力实现经营目标。
6、考核期结束,经营目标完成,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下阶段经营目标,集团经管委会审后,再签定下阶段《经营管理责任书》。
7、作为达成经营目标必须的步骤,经营单位负责人应按月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经营政策和策略;
b)收入与支出预算;
c)拟开拓的新项目、新收入;
d)对可能实现的经营业绩进行预测。
8、经营计划既是负责人向全体员工传达经营策略、安排布属工作的指导文件;同时作为向经管委汇报的工作材料。负责人应按月向经管委提交经营计划,并在月度经营分析会上予以回顾。
二、经营收支预算
9、在经营目标责任下,为确保经营计划的实施,负责人应制订收支预算,对实施经营计划所产生的收入和支出进行预测,收支预算也是经营计划的组成部分。
10、收支预算按财务部界定的收支项目和划分规则进行,不得擅自拆分与合并。收支预算应作到量入为出,以扩大收入、控制成本为基本原则。
11、收入预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经营收入;
b)新增项目收入;
c)其它可能产生的收入。
12、支出预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营业成本;
b)管理费用;
c)财务费用等。
13、收支预算原则上按月制订。作为经营计划的附属文件,对内用于指导经营单位控制成本、开源节流;对外上报集团经管委,用于在月度经营分析会上予以回顾。
三、经营者责任
14、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确保以下事项:
a)本单位所管理的公司资产完好无缺;
b)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c)不得以损害公司资产利益和品牌资源为代价达成目的;
d)所采取的经营方式不得给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害公司名誉。
15、责任人应明了《经营管理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要求,依据授权流程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16、责任人应积极配合集团其它经营单位开展的,有利于提升关联单位经营业绩的活动;保持与集团、兄弟单位的协作和沟通。
17、责任人应确保经营单位保持良好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管理和监督,促使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认真开展工作。
18、负责人有义务遵守集团的经营、财务和人事管理政策和规则,接受集团审计与监督。针对问题可进行必要的申诉,但应无条件接受集团经管委的最终决定。
四、经营业绩与工资、奖金
19、负责人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分别按月、按考核期根据其业绩表现予以发放。
20、负责人在试用期间未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的,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发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21、签定《经营管理责任书》,下达负责人任命后,如按月完成经营目标,则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22、不能按月完成经营目标的,发放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经营目标的,经管委将根据负责人实际情况采取调整措施,必要时更换负责人。
23、整个考核期内的实际经营成果超过规定的经营目标的,在考核期结束,一次性发放超过部分的计提奖金。奖金的具体计提办法在《经营管理责任书》中予以规定。
五、月度经营分析会议
24、月度经营分析会议是集团对各经营单位月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经营状况的分析与总结会议,每月5日召开(节假日顺延),会程1天。
25、月度经营分析会议由经管委召集、确定出席人员和确定会议地点,总裁秘书担任会议记录。
26、财务部应提前将各经营单位的月度财务报表报送至经管委和各负责人,以便提前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27、经营分析会议属于公司重要会议,各负责人和通知出席人员必须到会,并认真分析、总结,参与讨论。
28、各负责人在会议上汇报的内容包括:
a)上月经营情况回顾;
b)本月经营计划;
c)提请经管委审批或协调的事项。
29、针对上月经营情况,经管委应及时给予指导和指示,纠正错误思路,会同负责人分析原因,找出不足。并对经营单位提请审批和协调的事项出具意见。
30、会议应形成和明确本月经营思路,各负责人应在会后提交本月经营计划。
31、总裁秘书在会议结束1日内形成会议纪要。会议机要经经管委确认后,全文呈报集团总裁、公司领导;抄送各职能部门;分拆抄送至各经营单位。
六、经营单位管理
32、经管委是经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构,对经营单位的运营负有督导、监控和指导责任;各负责人是经营单位的最高管理人员,对经营单位经营状况和业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3、负责人通过经管委授予的权力,调配资源实现经营目标。获得的授权包括:经营授权、财务授权和人事授权。获得授权的前提是经营状况正常,预期能够完成经营目标。
34、经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a)依据批准的经营计划和收支预算组织人力、物力开展经营;
b)在合法状态下,以增加营业收入为目,开发新项目;
c)不改变资产原功能条件下的各项创收举措。
35、财务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a)正常经营管理情况下,费用支出的批准权力;
b)经授权的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36、人事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a)经批准的岗位编制下,基层员工的招募与调整;
b)获得基本预算的前提下,人员工资的合理调整;
c)获得行政人事部确认下,管理岗位的招募、调整和任命;
d)正常经营管理情况下,奖金的分配。
37、当经营管理情况非正常时,包括可能导致经营业绩急剧下滑或亏损的,负责人应及时向经管委汇报并依照批示开展工作。
38、发现经营单位业绩非正常大幅下滑或亏损时,经管委应当组织调查,及时进行政策调整,必要时替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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