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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超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超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为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如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职责
1、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3、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5、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8、安全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效验。
9、依法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
11、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善后工作;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二、超市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2、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3、确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设及消防安全的相关问题;
5、对义务消防小分队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6、定期组织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三、超市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配合正职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
2、负责安全生产制度及措施的具体落实、实施;
3、在正职不在时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的全面工作;
4、负责安排、督导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设施、消防通道、用电设备、电源、电线插头、插座的每日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四、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A制定所辖区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把区域内用电、消防设施、门窗、货架等安全检查情况落实到人,排好班次,做到安全时刻有人管。
B负责所辖区域正常经营秩序,积极负责对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安全生产意识的培养,保证辖区内人人都是安全员;
C负责辖区内的业务经营,但当业务与安全发生冲突时,要检查经营让位于安全的原则。
D当辖区内有安全隐患时要积极上报整改,严禁不报告,不处置,敷衍了事。
2、财务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A负责财务系统及前台收款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保证辖区内系统的`安全运行。
B积极教育员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避免由于操作失误造成结算、收款系统失常,引起经营秩序的混乱。
C对于突发系统的异常情况要立即组织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前台的秩序混乱,并争取尽快使系统恢复正常。
五、营业员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在经理主管安排的安全值班期间要提高警惕,积极负责。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如实上报,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5、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和制止。
六、保安班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超市的防火、防盗、防暴、防破坏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布置、检查、监督、预防、落实,负责紧急事故的应急早期处置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的紧急处置。
2、负责治安联防、保障财产、商品和人身安全。
3、协助公安部门侦破和追查内部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超市全面消防工作,主管落实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演练。
5、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检修、保养工作,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性能。
6、负责店堂、后院的安全警卫工作,制止、纠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7、负责店门的开启和封闭的管理。
8、每日上午,会同电工认真进行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并做好每日检查登记工作。
9、每日营业结束前,会同值班经理认真进行清场检查工作,并做好值班清场登记。
超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第一条 经理安全职责
经理是安全营业第一责任人,对超市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值班经理抓好安全营业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兖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顼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值班经理安全职责
值班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超市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超市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配各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部门安全人员的作用。
第三条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顼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员工)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蚬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揩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竟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工作场地整涪、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儆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四条设各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顼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遘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矧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设各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含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五条公司专兼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安全督导员在值班经理领导下,负责超市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超市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7、每天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8、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9、健全完善安全管埋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六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组长兼任,接受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安全
超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法人代表XXX为我超市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掌握超市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与各级安全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为超市提供必要的消防经费,保障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及奖惩的施行。
4、确定超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各岗位消防职责。
5、将消防安全工作与超市内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审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定期向消防大队报告消防工作。
6、按要求组织超市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组织符合本店实际的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负责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职责XXX为我超市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超市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落实、督促、管理本店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制定超市消防安全制度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保障超市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完善消防组织机构;
4、组织实施超市安全工作检查,发现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专人负责整改;
5、组织实施对超市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员工定期参加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实施和演练;
7、建立完善超市的消防档案;
8、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超市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超市各区域负责人消防职责
1、负责本区域消防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本岗位的消防制度和岗位职责。
2、对本区域进行日常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熟悉本区域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本区域附近的安全逃生通道。
4、积极组织本岗位员工参加超市组织的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
5、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能及时组织本岗位人员引导、组织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及保护现场秩序等工作。
6、及时向超市安全管理人员汇报本区域的消防工作。
四、超市员工消防职责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超市消防安全制度,人人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报警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公安消防队火场总指挥部署安排。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本区域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超市负责人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五、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结合超市实际,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宣教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针对超市员工岗位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的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按照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培养单位消防宣教“明白人” “领头羊” 。
六、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组织开展好每日防火巡查,重大节日来促销活动开展时,安全负责人要组织全员开展超市安全大检查。
2、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半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岗位防火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报消防安全责任人。
3、除定期检查之外,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4、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超市负责人,同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落实相关消防经费投入到火灾隐患整改。
七、防火巡查制度
1、保安人员在超市营业期间,对超市施行2小时巡回检查制度。
2、巡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到位、完整;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杂物,影响使用;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消防责任人或消防管理人汇报,及时登记隐患,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防火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并签名。
八、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由安全负责人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落实必要的消防经费,定专人负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期整改。
3、对公安消防大队和派出所等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整改,按时复函,回告。
4、下列行为应当场纠正:
1)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2)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3)常闭式防火门开启,防火卷帘下杂物堆放影响使用;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脱岗;
5)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九、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结合超市防火要求,雇佣的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后方可开始。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下班后,超市各岗位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6、营业期间,现场禁止动火作业。
十、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超市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对超市内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安全疏散设施出现故障,24小时之内修复,并做好记录。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6、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超市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讲评,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二、义务消防队职责
1、按照超市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按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本店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业务训练,参加灭火、疏散演练,以提高自救能力。
5、超市发生火情,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灾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堵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超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
第一条
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
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
商场超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
商场超市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场超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
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
商场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
商场超市的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银区域应当设置无购物通道,按照收银区域的宽度每20米至少设置一个,宽度不得小于1.5米,无购物通道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商场超市与文化娱乐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的,商场超市应当配合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第十五条
商场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商场超市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
商场超市将营业场所、设备出租的,应当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第十九条
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二十条
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
变配电室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安全技术资料,并悬挂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证变配电室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一条
变配电室应配备高、低压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具,应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证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
商场超市营业区域内电源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接、拉临时用电线路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器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巡查和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
商场超市库房设计、使用、库存物品的码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商场超市经营的发胶、丁烷等易燃商品应当存放在专用独立库房内,专用独立库房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通风。
第二十五条
商场超市容纳的消费者人数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平均每人不得小于0.8平方米。当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时,应当采取措施,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
鼓励商场超市安装人员流量统计装置。
第二十六条
超市配置购物车的数量,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每100平方米不得超过10辆。
第二十七条
商场超市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应当制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有控制和疏散措施。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期间,应当配备50人以上的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十八条
商场超市设置在地下的营业区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
(二)不得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营业区域内任何一点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25米;
(四)安全出口不得设置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
第二十九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主要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应急设备器材等内容。
商场超市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具备应急指挥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范围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第三十二条
商场超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行政部门。单位负责人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三十三条
商场超市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商务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发现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本市举办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商场超市应当执行。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处罚;
(二)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持证上岗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五)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罚;
(六)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处罚;
(七)未按规定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罚;
(八)变配电室未安排值班人员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九)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行政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容纳人数规定的;
(二)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畅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三)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应急广播系统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五)违反地下安全出口规定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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