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3 17:40:58 毅霖 制度 我要投稿

记录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记录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记录管理制度(通用10篇)

  记录管理制度 篇1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鼓励餐饮单位到建立电子监管一票通的食品批发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记录管理制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产、交通、消防、社会治安等方面事故与伤害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及时准确掌握社区内事故与伤害情况,积极落实预防和干预措施,持续改进的实现社区安全,特制定社区事故与伤害记录管理制度如下:

  1、各安全促进项目小组应及时掌握事故与伤害发生的情况,做好记录和统计。

  2、事故与伤害记录应内容清晰具体,便于查询和分析。

  3、事故与伤害记录应真实有效,不得随意篡改或销毁。

  4、各类事故与伤害记录应由专人或专门部门负责管理。

  5、在记录管理中发生问题及时与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联系。

  记录管理制度 篇3

  一、采购食品、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及食品包装材料应向供货方单位提出质量要求并索取有关证明,要求供货方提供证件包括:供货厂家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检验报告复印件、检疫票原件,已纳入QS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及用具要索取工业生产许可证。

  二、采购粮油、调料等有包装食品应检查其包装物上是否有生产厂家名称、净含量、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等,严禁采购腐烂变质、发霉、生虫、异味、污秽不洁、没标识或过期食品。

  三、采购肉类食品及水产,应向厂家索取当批的检疫证明原件,检疫票上证章齐全;检查原料是否新鲜,肤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湿润、不粘手、指压有弹性,具有相应肉的气味,水产品无腐烂气味,新鲜有光泽。

  四、蔬菜的'采购,严格要求进货渠道,严防农药超标蔬菜,蔬菜要整洁、新鲜、无杂质,保证先进先出无积压。

  五、豆制品的采购,严格要求进货渠道,供货的豆制品厂家已取得生产许可证(QS),进货产品保证当天生产,不粘,无异味,色泽正常,无污染。

  六、采购的食品洗涤剂、消毒剂应是具有卫生许可批号的正规产品。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等要索取发票或其他购货凭证、凭证单据所列物品名录要与实际采购物品相符。

  七、严格要求进货渠道,确定为合格供方的单位发现不合格产品时,坚决退货,情节恶劣者解除供方关系。

  八、索取、保留原辅材料入库检验单。做到按计划进货,合格入库,有入库记录。

  九、运输食品的车辆要专用,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运输直接入口食品,应当用密闭(有通气孔)专用容器盛装;食品装车后,除能加锁密闭的运输车外,要人不离车;运输过程中要做到防尘、防蝇、防晒、防止污染、生熟分开;易腐食品(豆制品和肉类制品等)运输要使用冷藏车。

  十、装卸食品时讲究卫生,食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不得在道路上堆放直接入口的食品。

  记录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规范各类工作记录的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记录的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管理服务工作中各种规定记录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公司品质部负责对各类记录的编制、编码、使用、保存进行审核和实施检查、监督。

  2、各部门和记录的填写人员应遵守本规程关于记录控制的规定和要求。

  四、程序要点

  1、记录的作用:

  (1)证据的作用:为体系、过程、活动是否符合规定提供证据。

  (2)分析的作用:为分析过程是否在受控状态提供分析的信息、数据和资料。

  (3)追溯的作用:为追溯过程的实施和结果提供追溯。

  2、记录的形式和来源:

  (1)公司形成记录的形式有,但不限于:

  a、质量体系文件规定、设计并要求填写的格式记录;

  b、凡需填写、编制、绘制的凭证、单据、台账、清单、签收单、计划、登记表、措施卡、卡片、证件、图表、报告等规定格式形成的记录。

  (2)分供方提供的记录

  3、记录形成的要求:

  (1)应使用规定的记录格式。

  (2)应由规定的人填制。

  (3)填写应及时、准确、完整、清晰。

  (4)记录有要求时应按规定履行编制、审核、批准手续。

  4、记录的标识:

  (1)记录由记录的名称和记录的编号及版本与标识予以识别。记录的编码和版本号执行《质量体系文件编码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关规定。

  (2)具有追溯作用的记录应编录应编制记录的编号(no)。

  5、记录的收集:

  (1)记录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收集:

  a、记录填写、编制部门收集;

  b、记录接收部门收集;

  c、记录归口管理部门收集。

  (2)记录收集时间:

  a、连续收集;

  b、按月、季、年集中收集。

  6、记录的.编目:

  品质部负责编制公司及各部门使用的《工作记录清单》,按受控文件下发各部门,作为使用、形成质量记录的依据。《工作记录清单》应随记录的增删,表格的更改而更改,以保持其与实际的一致性。编目更改的实施执行《文件和资料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应规定。

  7、记录的查阅:

  (1)记录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传递,以发挥记录的使用价值。

  (2)合格要求在商定期内的工作记录可提供给接收服务或管理的住户或其代表查阅,具体实施执行《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应规定并予以记录。

  8、记录归档:

  (1)下列性质的记录应予归档:

  a、有关物业接管验收的记录;

  b、有关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的记录;

  c、有关质量策划――计划的记录;

  d、有关质量体系文件发放审批,更改审批的记录;

  e、有关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和职责权限规定的记录;

  f、有关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记录;

  g、有关火灾、重大治安事件的记录;

  h、有关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的记录;

  i、有关不合格评审、纠正、预防措施的记录;

  j、有关工作检查、评比的记录;

  k、有关员工绩效考评的记录;

  l、有关工作状态、设备档案的记录;

  m、其他有必要作为原始凭证的记录。

  (2)记录的形成、保管部门应按规定将应予归档的文件交档,详见《档案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3)归档文件应妥善保存。

  9、记录的贮存。记录的贮存环境应有利于防止丢失、损坏、污染、虫食,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可使用性。

  10、记录的保管:

  (1)记录由形成人或形成部门负责保管。应予归档的记录在未归档前由规定的交归部门或人员负责保管。

  (2)记录的保管人或部门,不得对所保管的记录作非授权的更改、复制、转借。

  11、记录的处置:

  (1)保管和归档超期的记录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应规定进行位置。

  (2)记录的保管部门和保存期限由提出记录要求的文件予以规定。

  五、记录

  《质量记录清单》

  六、相关支持文件

  1、《质量体系文件编码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2、《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3、《档案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记录管理制度 篇5

  1、资料室要确定专人负责归档、借阅、防火防盗工作,并将责任人员名单张贴在资料室入口处。未经责任人许可,其它人员不得进入。

  2、借阅资料必须取得资料管理员的同意,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按期归还。

  3、资料室内严禁生明火,严禁吸烟。

  4、资料管理员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器及照明线路,定期检查电源开关和电源插座插头。

  5、资料室内要配齐各类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资料室管理员要熟知消防设施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6、工作人员离开资料室时,要锁好门窗,切断室内一切电源。

  7、室内资料要统一编码并摆放整齐,室内干燥、通风流畅并留足安全通道。

  8、资料室入口处须张贴资料室平面布置和消防设备位置示意图,以及紧急出口示意图。

  9、资料室安全管理制度需张贴在资料室内墙。

  记录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规范,确保所采购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

  1、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

  2、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

  3、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

  四、作业内容

  4.1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均严格按照《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选择、建立供应档案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官方检验报告等);

  4.2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3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

  4.4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如超市、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

  4.5如含有畜禽肉类采购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屠宰许可证明,经年审动物防疫合格证明,每批次来货时应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验疫合格证明原件;

  4.6原物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于《原材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中。《入库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7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相关文件

  《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六、相关记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原材料检验报告》、《入库单》

  记录管理制度 篇7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三、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四、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六、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八、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记录管理制度 篇8

  1、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2、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20厘米)、离地(大于3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

  5、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6、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8、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

  9、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10、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

  13、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14、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5、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记录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进货检查。

  第二条本企业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第三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进货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

  第五条本企业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且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有企业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记录管理制度 篇10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两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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