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保卫管理制度范本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有关保卫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保卫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维护三厂初中全体师生的教学、教研、生活秩序,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中小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学生、临时工和进入校园内的暂住人员、流动人员。
三、内部保卫部门工作和校园秩序管理遵循以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原则;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理相结合,重在教育的原则;按照职责划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四、学校保卫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对校园实施安全、消防管理。
五、学校设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
六、学校保卫人员要遵守公安部的“五条禁令”,保卫工作要接受派出所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门卫、值班、巡逻及守护制度
一、门卫制度
1、学校设立门卫传达室。学校所有人员都要凭证件出入,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离校时应由被访者签字方可注销,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2、门卫上岗值勤要按要求着装,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对态度生硬或不听劝阻者要耐心说服。出入校门的所有人员,都要自觉地服从门卫的管理,严禁刁难门卫或寻衅滋事。
3、门卫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禁漏岗、脱岗。
4、门卫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门卫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得在门卫室留宿他人。
5、凡带出校门的大件物品,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出门证明,经门卫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出门,否则门卫有权扣留相关物品。
6、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时,必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并按照路线行驶。门卫要认真检查装载物品有无出门证明、是否与证明相符。
7、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时,必须由传达室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放行。无牌照机动车、农用车、出租车和载客摩托车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8、骑自行车进入校门时,要下车推行。自行车要整齐地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随意停放。教师私家车进入校门要缓行,按序停放。
9、教职工外出要履行门卫登记手续。教职工开车外出也要下车办理登记,否则视无手续,作旷职处理。行政人员因公外出登记在专用记载本上。
二、值班、巡逻和守护制度
1、传达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3、行政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门卫的值班、值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门卫值班人员对接受到的电话及其他信息要记录在案,并注明报送部门或个人、内容及接收时间。
5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行政值班人员接到报案后,要及时赶到现场,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认真、负责地妥善处理并做好笔录。重大问题要即时向校长汇报。
6、门卫人员对校园实行中、夜班不间断巡逻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加强检查,做好巡逻记录。
第三章校内重点部位的保卫制度
一、校内重点部位指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室、办公楼、财务室等部位。
二、全天放学铃响后,要及时告诫学生迅速离校,每天关闭楼门后,要认真检查本楼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后勤保卫人员。
三、严禁非我校师生员工进入校内重点部位。
四、要指定专人定期对重点部位的门、窗、锁、水、电、气等进行检查、维修。
五、存放高档物品的部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有专人负责保管。
2、健全存放、保管及使用制度。
3、安装防盗设施。
4、节假日安排值班守护。
六、本校教职工子女不能随便到教学楼、实验室及图书馆等地玩耍。
七、非教学时间临时使用教室,要在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总务处保卫人员处登记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八、从重点部门携带贵重物品外出要出示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扣留该物品。
第四章消防工作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各部门领导都要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二、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消防责任制。
三、各部门要配合总务处建立健全学校义务消防队伍,要抓好义务消防队伍的业务学习和训练工作。义务消防员名单每年公布一次,每半年培训一次。
四、凡校内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必须事先由总务处报区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审核。
五、消防器材由总务处负责,根据国家规定标准按照学校大型设备采置办法购置,定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挪做它用。总务处保卫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整改。
六、严格遵守用电规定。除校内电力主管部门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配电线路,不得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七、严禁在熄灯后使用蜡烛照明。
八、严禁在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语音室、计算机房、库房、变电房、油库、气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吸烟或者动用明火作业。
九、教学楼、图书室、学生食堂、实验楼、办公楼等场所要时刻保证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或堵塞安全出口。
十、学校要定期向师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十一、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组织人员扑救。事故后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整改措施不放过。
第五章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凡存放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品的部门要签订《安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
二、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
1、建立健全出入库领取制度。一般化学药品,坚持双人领取。非仓库保管人员不得进入库内。
2、严格药品管理制度。保管人员要做到熟悉药品,登记造册,分别保管。
3、化学药品库要健全消防制度,加强库房的电源管理,严禁将明火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抽烟。
4、实验室不能超量存放化学药品,对易造成不良反应的化学药品要分室保管。
5、严格遵守化学药品的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6、各实验室用过的废弃化学危险品不得私自处理,由实验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总务处保卫人员并征得公安和环保部门同意后,按要求规范销毁。
7、化学危险品库、油库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剧毒物品的审批、领取、回收、登记和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剧毒物品的一次领取量,做到按照实验用量领取,剩余剧毒物品及时交回,严禁私自存放。
四、使用压力容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食堂负责人要加强对储气库的管理,要制定各项安全规定,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气库周边严禁烟火,非气库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第六章现金、票证、物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内不准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
二、存有现金、票证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物管理规章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必须安排专人看管,并报校长室备案。
三、存放现金、票证部位的房间必须符合财务管理规范。存放现金必须用保险柜,钥匙要专人保管,随身携带,不准将钥匙存放在办公室内。
四、取送巨额现金,一定要专人领取,有专人护卫,使用专车送达学校。
五、存放贵重物资仓库安装报警装置、防盗门和护拦。定期检查库内电器线路及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六、仓库内部要保持整洁,通道畅通。仓库周围严禁堆放杂物。仓库重地,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严禁携带火种入库,离库时要切断电源,关窗落锁。
第七章校园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一、校内的公共场所主要指教学区、运动场以及食堂、图书室、阅览室等。
二、总务处与教导处是校内公共场所的共同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检查与管理。
三、未经学校同意,严禁外来人员在运动场踢足球与打篮球等体育活动,或来学校食堂就餐。
四、禁止在教学区随意张贴广告、通知、海报等。禁止在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乱刻乱划。
五、严禁在校园内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六、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机动车辆和自行车。
七、校园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1、举办各种大型活动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拒绝邪教,利于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不得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不得违背我国的基本教育方针,不得借活动之名从事宗教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2、在校园内举办集会、讲座、文娱、体育等大型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事先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报校长室备案。
八、校园商业经营、服务网点管理规定
1、在校园内临时开设营业性摊点,必须经校长申批、总务处备案后方可营业。食堂经营采用竞标方式,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并签约承包合同责任书。
2、经营场所要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消防检查,及时整改各种隐患。
3、经营者要积极做好安全、消防工作,每年签定《安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4、校园经营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利用其经营场所为他人提供条件进行赌博活动。
5、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收购废品及其他服务的人员推销产品。
第八章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一、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1、本制度所称暂住人口是指暂时居住在学校,时间超过3天,但并非我校的在职人员或学校临时用工人员,主要有:
⑴从事建筑、安装、维修等业务的人员;
⑵从事饮食业、维修业和其他经营的.人员;
⑶从事其他劳务活动的人员和教职工亲属。
2、暂住人口应在进校当日内按照规定携带本人有关证件到总务部门保卫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
3、暂住人员必须凭本人的出入证进出校园,严禁伪造、涂改、转借或冒名顶替,如有遗失应及时到保卫处登记,申请作废,并重新办理。
4、暂住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在自己的住处或工棚内留宿他人,更不得男女非法同居。
5、学校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校园治安责任制。有关单位和工地负责人在用工时,必须与总务处签定《用工治安责任书》,保证自己所用人员在校内不发生问题,同时加强自身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6、暂住人员离校时,应及时到总务处保卫人员处交回出入证,对所带的物品必须有用人单位和工地负责人的证明,经门卫人员检查后方可离校。
7、总务处保卫人员要经常上门检查,了解暂住人员的情况。对不按规定办理出入证的要责令其立即补办出入证。对拒绝检查或威胁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除对肇事者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对用工单位的责任人或工地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8、总务处保卫人员要经常排查我校暂住人员的情况,及时报告校长室,定期向全校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九章临时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一、学校不留用固定的务工队伍。凡中标进入校园施工的务工队伍,应及时到总务部门保卫人员处备案,详细写明施工项目、时间、地点、规模、人数和人员名单,工期超过3个月者,要办理暂住证,工程验收后两天内必须离校。
二、务工队进入校园后,总务处保卫人员要对务工队的劳务人员、工具、物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登记。
三、总务处保卫人员负责对务工队在校内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务工队进入校内施工一周内必须与总务处鉴订《安全、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务工队要设立治保小组,制定安全管理规定,教育全体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务工队的车辆进出校门时必须遵守学校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手续,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在校内行驶。
七、本规定仅限于外来务工队伍,各单位聘用的临时工按有关规定执行。
保卫管理制度2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委会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科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
二、学校实行校、科室、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履行门卫制度,把好人员出入关。
四、校保卫科设消防安全员,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五、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科消防安全员任队长,定期组织消防队员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并负责教会教职员工“五知二会”。
六、校综治会和保卫科人员,负责定期对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节假日放假前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七、安排校领导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检查当日校规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由校保卫科安排安全保卫值日,负责检查当日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
八、节假日由保卫科安排人员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学校治安。
九、每年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总结会,对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保卫管理制度3
为切实加强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本制度。
第一条每逢节假日、休息日安排机关干部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值班登记,热情接待来人来访,及时处理相关突发事件。
第二条各领导、各科室下班时,注意检查关闭照明、饮水机等有电源的`办公设备和用品,防止引发火灾,杜绝安全隐患。各领导、各科室要在离开办公室时关好窗,锁好门,防止盗窃事件发生。门卫安保人员每晚9:00检查办公楼安全情况后,锁好办公楼防盗门,防止夜间盗窃事件发生。
第三条门卫安保人员负责办公大楼24小时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和询问工作,禁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小卖小贩、闲杂无关人员入内。
第四条门卫安保人员负责对外来人员携公物外出盘问检查,查验有关科室证明后方可放行。否则,暂扣公物报局办公室处理。
第五条门卫安保人员负责监督节假日、休息日及夜间车辆外出返回登记工作。不允许外单位车辆在机关大院内停放过夜。
保卫管理制度4
安全保卫工作科在政教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政教处主任、副主任有权决定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有权决定工作人员的校内职级评定、优劣等级评价,工作人员应无条件接受并努力做好主任、副主任安排的一切工作。
一、安全保卫工作科主要职责
1、安全保卫工作科科长全面负责本科工作的安排、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自身及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情操,指导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卫制度,并坚决贯彻执行。
3、负责检查记录学生出入校门情况。进校门必须佩带校徽或《自律手册》,出校门必须持规范的请假条,对于迟到者应查验身份并做好记录,凡无任何证明者一律不予放行,有特殊情况者应通过电话向班主任询问并做记录后方可放行。
4、负责管理检查记录校园纪律。凡课间 、上学、放学期间,门口留1人值班,另2人到校园巡逻,发现违纪情况(如:追逐打闹、玩球、骑车、破坏公物等)应立即予以纠正并作好记录,严重者叫到保卫科处理并与班主任或级部主任取得联系。发现的问题应于当天报政教处公布。
5、负责违纪事件的调查并有初步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后报政教处审批。
6、负责校园安全保障。夜间保证有3人值班,每两小时巡逻一次,发现不关灯、不关门窗及其他违纪事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作好记录,第二天予以公布或通知班主任;严重情况应立即报政教处或分管校长处理。对于校内货物出门,需查验货物品类、验明出门证明并做好记录。
7、负责外来人员的盘查登记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凡有公事、参观或找人的,应首先通过电话询问接待部门或接待人,征得同意后,先办理登记手续,并让外来人员持出入凭条进入,出门时应收回由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签字后的出入凭条。
8、负责来访家长的'接待工作。除学校放假领导同意外,一律不允许家长进入校园,凡家长给学生送东西者,应一律安排在家长接待室等候或将物品放在接待室但一定作好登记,学生领物品时应让学生签字;属于来找班主任座谈的家长,应电话通知班主任到接待室接待。
9、负责外来车辆的盘查登记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出校门时应予以检查或由接待部门同意后放行。下列情况应区别对待:
①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工作,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办公室或接待部门;
②紧急用车应有用车部门事先通知方可放行;
③校内食堂、门市部进货车辆应办理出入证,证上应贴照片、写清车型、车号、有效期、接受单位等,并要求一律熄火后进入;
④外单位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10、负责自行车管理工作。自行车区域划分,车牌发放,每天三次检查有无违规摆放的自行车,对未上锁和违规摆放的自行车进行扣留或扣分。
11、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规定,保持校门内外整洁、畅通,严禁在校门两侧设摊,及时清理校门内外的违规停车。
12、负责学校的消防工作,及时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积极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地开展消防演练;确实做到防火、防盗、防爆,经常和上级有关部门联系,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13、负责教学楼、办公楼的开门、关门,锁门前要细致检查各楼层各教室,保证门关、窗关、电关、人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登记和汇报工作。
14、安排专人负责学校教职工及家属、子女的户籍工作。
15、健全工作台帐,记录工作情况,定时向政教处汇报。
16、做好政教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保卫工作科工作纪律
1、全体人员要遵守“合作、公正、友善、诚信”的工作信条,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求实务实”的工作精神和“奉献敬业”的工作态度。
2、全体人员要以服务为宗旨,尊重服务对象,既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又要热情和蔼、耐心周到,做到不徇私、不发火、不违规操作,树立良好的值班形象。
3、当班期间,严守岗位,着装整齐(着制服),站姿坐姿端正,语言文明,服务规范到位,严格执行保卫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全体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尊重领导,遵守校规,服从安排,勤恳工作。
5、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严格履行上下班交接手续。
6、有病有事要做到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半天之内要经科长批准,一天之内要经主任批准,三天之内要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要经校长批准。
7、实行24小时轮班制,科长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正常上班,其他人员分三组轮班,每组设一名组长,因病因事需换班者必须经科长批准。
8、值班期间严禁出现空岗、睡岗现象,凡出现空岗、睡岗及其他管理责任事故的,应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9、值班期间严禁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在保卫科酗酒、打牌、打麻将等,否则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安全保卫工作科考核办法
1、坚持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服务对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考核内容:
(1)个人修养:(10分)包括政治思想、精神境界、品德素质等。
(2)工作态度:(30分)包括敬业精神、服务与服从意识等。
(3)工作水平:(30分)包括方式方法、有无工作事故等。
(4)考勤:(3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工一个值班日(24小时)扣10分(不足12小时扣5分,超过12小时扣10分);旷会及缺席学校或部门组织的其他集体活动一次扣5分;请事假一天扣5分;请病假者需出示医院或卫生室证明,否则按事假对待每天扣5分;30分扣完为止。
3、考核形式:
(1)考评小组由政教处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保卫科负责人、级部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考核成绩:主要考核个人修养、工作态度、工作水平三项,满分70分,占总成绩的70%。
(2)出勤考核:由科室负责人记录考勤,每月向主任汇报一次,满分30分。
(3)政教处每周至少应对保卫科全方位不定期抽查一次,抽查结果作为奖惩和考核依据。
(5)考核成绩=考评小组考核成绩+考勤成绩
(6)工作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安排在下一个月的1—3号进行。
4、职级工资发放办法:
(1)每月考核成绩和工作责任事故为发放工资的主要依据。
①月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并且无责任失误,职级工资全额发放,可由处室负责人向学校建议增加一级浮动职级;
②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工资全额发放;
③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下的,每缺10分(不足10分的按10分计)扣机动工资10元;
④出现工作责任事故从结构工资中另行扣除。
(4)出现下列工作责任事故,从结构工资中直接扣除:
出勤:迟到、早退: 扣5元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论处,扣20元
会议:迟到、早退: 扣5元
旷会: 扣10元
工作失职:
①迟到学生未登记入校: 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②上学期间学生离校不查假条、不登记: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③经允许入校的外来人员未登记: 1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④未经允许入校的外来人员: 5元/每人/每值班人员
⑤仪容不整、语言不文明: 5元/每人次
⑥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 扣10元/每人次
⑦值班室杂乱不洁、校门内外地面不洁 扣10元/每人次
⑧社会车辆、推销商、小商贩、收购杂物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进入校园的,发现一次扣值班人员10元,
⑨外来人员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事故的,视情况分别扣值班人员和科长50—100元
⑩空岗、睡岗、酗酒、打牌、打麻将等违规事件的,每次扣科长工资20元,扣值班人员40元
11、对职责范围内的校园违纪现象视而不见(如校内骑车、乱放自行车、学校内外周边打架斗殴等)或管理失当者,每次扣值班人员10元
12、凡属学校财产未经主管部门开具出门证明而私自放行的,每次扣值班人员10元,造成学校损失的视情况分别扣值班人员和科长50—100元
13、工作记录、台帐不健全的,扣科长工资20元
14、不能按时开关楼门、自行车棚者,扣值班人员10元/每人
15、不能按标准检查自行车排放、及时上报者,扣值班人员5元/次
16、校内发现乱放车辆,扣1元/车/每人
17、在车棚丢失自行车,扣值班人员20元/人
18、出现其他工作失误,将视情节扣款;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者,加重处罚
【保卫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08-11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04-04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07-17
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10-01
学校学生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精选8篇)07-29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通用6篇)07-20
保卫黄河简谱05-21
东保卫矿05-13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09-03
保卫的应急预案范文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