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安全检查是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在于了解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劳动保护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的(设备、工具、附件等)状况,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行为和操作及潜在的职业危害,以利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所以为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与整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对公司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部门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负责。
三、安全检查程序
3.1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厂区建筑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防火、防雷、防尘、防毒等设施是否完善。
(2)检查易燃、易爆、巨毒等危险品的储运状况是否符合规定。
(3)检查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的使用;防火器材的管理;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
(4)检查生产、工作场地的通风、除尘、照明,材料产品堆放,厂房通道,环境卫生等情况。
(5)检查电器设备、线路是否有不安全因素。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善、良好
(6)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及使用情况。
(7)检查设备设施尤其是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剪压设备、危险作业和易发生工伤、职业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及其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
(8)检查安全装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
(9)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贮存、领取、使用、报废等管理。
(10)检查事故预防措施和不安全隐患的处理整改情况
(11)检查作业环境(包括安全通道、通风、照明、物品放置、尘毒物危害、设重要危险源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准备状况等。
(12)除按以上内容进行检查外,对车间、仓库、机床另列检查表逐项进行检查。
3.2安全检查的形式
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等。
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公司领导带队,生产部门牵头,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对违章行为由生产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2、车间级安全自查
由车间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车间相关人员、技术员和其它职能人员参加,每周一次,重点对本车间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下班前报生产部门。车间不能自己解决的隐患,由生产部门进行汇总后在两天内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3、班组级安全检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车间。车间负责对班组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生产部定期对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进行抽查。
4、日常性检查。
每天由公司生产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巡回检查。随时辨别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并提醒操作者加以控制和调整,达到减少和防止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检查人应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每月收集整理,加盖部门公章后存档。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车间的生产安全,规范车间内员工的行为,防范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间内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本制度的制定应当符合以下程序:
2、制定制度的需要和必要性的确认
3、明确制度制定的目的和范围。
4、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并进行研究。
5、制定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6、经各部门意见反馈后,制定定稿。
7、审批正式出台并在车间内公示。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
1、员工安全教育制度
范围:公司车间内所有员工
目的:对车间员工进行关于安全事项的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内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知识、事故应急演练等。责任主体:安全主管、生产主管。
执行程序:安排专人负责员工安全培训,定期举行。责任追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2、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范围: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目的:保障设备的使用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内容:对机械设备的操作规范,对于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等。
责任主体:设备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
执行程序: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使用规定进行培训,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
责任追究:对违反操作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并赔偿设备损失。
3、环境保护制度
范围:车间内所有员工。
目的:保障环境安全,减少环境污染。
内容:对环境保护操作规定、垃圾分类处理、废气废水的处理等。
责任主体:环保管理人员、生产主管。
执行程序:制定环保工作计划,进行环境监测,定期进行废水、废气的处理。
责任追究:对违反环保规定的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六、总则
1、本制度应当严格执行,禁止违规操作。
2、对违规行为,应进行惩罚和补救。
3、对于本制度的修订,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意见反馈和审批才能出台。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1.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9.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10.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为了保障生产车间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制定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所有员工,包括外来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订本规章制度的主管部门是XX部门。
2.制定本规章制度前,应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3.通过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和审批,制定正式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相关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五、各项制度
1.安全操作程序
1.1目的.:规定生产车间的安全操作程序,防止人身伤害和产生事故。
1.2内容:生产车间的员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机器和设备,不得擅自更改机器和设备工作状态,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
1.3责任主体:设备保养人员和操作人员。
1.4执行程序: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状态。
1.5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员工,将给予批评、警告、罚款、暂停操作等惩罚。
2.事故应急预案
2.1目的:针对生产车间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2内容:编写针对生产车间出现火灾、意外伤害、化学物品泄露等因素所导致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救护和疏散方案等。
2.3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应急小组成员。2.4执行程序: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2.5责任追究:对于未执行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应急措施的员工,将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惩罚。
3.安全培训制度
3.1目的:使员工了解生产车间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防止产生事故。
3.2内容: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紧急处理、逃生等方面的培训。
3.3责任主体:安全培训机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3.4执行程序: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安全培训。3.5责任追究:对于不参加安全培训的员工,将给予批评、警告等惩罚。
六、总则
1.生产车间的员工应严格遵守该规章制度的规定,做好自身的安全工作。
2.生产车间的班组长和主管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3.生产车间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果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
4.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进行处罚。
5.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
1、目的
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必须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察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察经常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现代轿车2厂冲压车间。
3、职责
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隐患,及时向上级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落实临时性安全措施。
4、安全检查形式
4.1日常安全检查
4.1.1一般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应在上班工作前,下班离岗前对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检查。
4.1.2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在上班后应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对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力求工作中避免事故的发生。
4.1.3在交接班时,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也必须认真交接。接班后并作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上报车间,同时将情况写在交接班日记上。
4.1.4安全管理人员应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听取群众意见,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4.1.5各级领导每日在布置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并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形式可以是现场巡回检查、班组会议上和交接班日记上检查,夜间值班检查。检查的内容:
4.1.5.1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4.1.5.2生产前的安全情况。
4.1.5.3各类规章制度或注意事项执行情况。如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作业标准书和劳动纪律等。
4.1.5.4安全设备、消防器材及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15.5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月的活动情况等。
4.1.5.6检修中的安全工作情况。
4.1.5.7厂级负责生产的领导应经常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4.2定期安全检查
4.2.1各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自查。
4.2.2全车间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4.2.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是群众性的安全大检查,由厂部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岗位责任制,根据不同的检查内容有计划地进行检查。要边检查,边改进,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如有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订出计划,按期解决,务必作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4.2.3.1春季安全大检查是以安全设备防护为重点。
4.2.3.2夏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
4.2.3.3秋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火,安全防护设备和为重点。
4.2.3.4冬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火、防爆为重点。
4.2.4每逢节假日都要进行一次节日前检查,联合组织有关单位和科室参加,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四次检查,主要是检查节日的安全保卫措施,如节日值班、保密保卫、安全消防、节日生产准备等。
4.3专业性安全检查
4.3.1根据某些生产和特殊设备存在问题,组织专业性检查,以便重点发现某项专业和不安全问题,通过检查整改加以消除。
4.3.2专业性安全检查,以安保科为主,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按安全技术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4.3.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次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备的鉴定。
4.4装置检修前安全检查
4.4.1各种设备装置在需要检修时,首先都要由保全部会同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准许进入现场开展检修工作。
4.4.2在装置检修中需要动火的,在检查时要检查防火措施是否可靠,装置电源是否已切断。
4.4.3检查安全要求标记或危险标记是否都已做好。
4.5开工前的检查,由保全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检修完工后开动前的准备工作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大设备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4.5.1检修工程是否完全结束,检修人员和检修设备是否撤离现场。
4.5.2要检查检修人员所带工具是否已经全部收齐,以免工具失落在装置内或装置的某一部位而影响装置的正常运转和生产或发生设备、人身事故。
4.5.3检修和新装的设备,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有无验收合格证。
4.5.4有关辅助设施如梯子、平台、栏杆、坑沟盖板、安全装置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齐全。
4.5.5生产用的物材管线是否畅通无阻。
4.5.6电源是否接线完好、有无漏电、气、油现象,静电接地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要求。
4.5.7照明、消防设备是否齐全好用。
4.5.8对改革后的新工艺,扩建后的装置,以及改造和新增加的设备应组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5、安全检查要求
5.1各级、各类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保证检察效果。
5.2各部门应由各级领导、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组成的相对稳定的安全检查小组,从事例行的安全检查和专业检查。
5.3各级检查均需作记录,查出问题填写安全检察表报安全环保科。
5.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环保科应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本着“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定完成期限)的原则,积极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6、奖惩
6.1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从而避免人员、设备事故发生的员工,根据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奖励。
6.2因制止冒险作业或拒绝违章指挥,避免人员、设备事故发生的员工,根据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奖励。
6.3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从而造成重大人员、设备事故的,根据公司奖惩条例予以惩处。
6.4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仍冒险作业或违章指挥,从而造成重大人员、设备事故的,根据公司奖惩条例予以惩处。
6.5对《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落实,逾期不整改,因此造成人员、设备事故的,根据公司奖惩条例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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