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车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车管理制度 篇1
1.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1.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理申请调派,总经理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予派车。
1.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1.4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1.5费用报销
1.5.1公务车油料由财务部发放油卡加油,或由司机代付,回公司凭发票实报实销。
1.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及时报告。
1.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理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1.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1.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双方承担比例。
1.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公司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13发生人为原因造成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1.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公司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15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16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17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18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19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20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1.21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接货时应仔细清点所装货物内容,做好交接记录,送达目的.地后应准确发放所需物品,并与接收人做好交接登记工作,不得擅自挪用运送货物,如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
1.22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1.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1.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1.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26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实施,总经办对其负有解释权。
公车管理制度 篇2
一、车辆使用
1、本镇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出车单,通知出车。
2、领导和各科室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办公室。
3、优先保证镇领导工作用车。
4、驾驶员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凭出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出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5、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遇有特殊情况办理私事需要公车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每公里0.5元计算,一律交本局财务室,由财务室出具相应的收据备查。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出车单每月向办公室核实里程,报销过洞费、过桥费和公里补贴。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禁止公车上私户。
5、禁止干部职工未经批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私自学习车辆驾驶技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本单位公用小车一律不得进行豪华装修。
8、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或退离休的不得将本单位的车辆带入新调入的单位或继续驾驶。
9、私自驾车的交通事故,按有关交通法规处理,一切费用概由本人自付;私自驾车造成公车被盗的,按该车价格由本人赔偿。
10、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私自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恶劣影响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车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镇政府公车管理,减少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车辆正常使用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政府公车原则上主要保障领导公务用车。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中的非专兼职驾驶员,无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驾驶公车。
二、所有用车需经党政办报告主要领导同意后,并填写《派车通知单》。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未经领导同意、党政办安排,不得私自出车。
三、严禁公车私用。公车原则上不得私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车的,按规定批准并随车携带《公车临时借用许可证》,否则以公车私用论处。婚丧嫁娶、外出旅游、接送家属、探亲访友等一律不得借用公车,经批准因私事使用公车的,一切费用由用车人负责。
四、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驾驶人员要向党政办报告,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派员会同驾驶员到指定的维修点修理,报帐时附修理费清单。
五、外单位借车,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并填写外单位借车登记表,一切费用(包括借用车期间的修理费和驾驶员差旅费)由用车单位负责。
六、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和车辆清洁卫生。
七、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带故障行车,禁止超载人员,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八、驾驶人员要认真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出车时要在办公室集中办公,不用车时,公车应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停车地点。
九、全年车辆行驶安全无事故,给予驾驶员安全奖,奖金数额按县财保公司返还的数额给予奖励。驾驶员私自用车或超出因公用车范围内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虽因公出车,但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按镇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以上制度,希望大家自觉遵守。
公车管理制度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公车管理,切实降低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费用,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车管理使用
(一)定人管理。公务车辆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专人负责,根据工作缓急安排使用;公车原则上主要保障领导公务用车。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后安排。
(二)用车登记。所有用车需填写《派车通知单》,并报书记或镇长审批同意后,驾驶员凭派车单方可出车。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出车。
(三)定人驾驶。公务车辆实行定人定车专职负责驾驶,其他人员不得兼任驾驶员,驾驶员不得随意相互更换驾驶车辆。
(四)加油。公务车辆用油须报书记或镇长同意后方可加油,实行专人管理,定点加油,并由驾驶员逐月到会计处汇总核算。
(五)车辆管理。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过户、报废等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再按相关规定申报办理。
二、驾驶员职责
(一)定点停放。除出车在外地的车辆外,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含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不能入库停放的,须经镇领导批准。因车辆不入库或不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无特殊公务,不准将车辆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饭店门口等。
(二)定点维修。车辆正常维修(保养)时,由驾驶员报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后,到定点厂家维修(保养),否则不予报销。维修(保养)费用由镇党委政府审核后统一结算。如若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电话报告。
(三)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开张镇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不得擅自外借,不得自行出车,严禁私驾公车。要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车辆修理、保养、年检需提前报告镇党委政府。要做好厉行节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车辆费用。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干部职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征得书记或镇长同意。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不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制度适用于开张镇所有备案公用车辆。
公车管理制度 篇5
一、管理总则
1、目的: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做到公司车辆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并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凡本公司驾驶员管理、车辆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车等均按本制度执行。
3、可使用车辆:
1)公司车辆,丰田凯美瑞;
2)有油补的私家车。在公司车辆不够用且公司有较紧急的事情要办理时,可派用私家车。
4、权责:车辆由行政中心主管、用车部门或用车人监管。
二、驾驶员管理办法
1、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必须服从行政中心统一调配并做到及时出车。如有出车任务应立即执行。
4、无出车任务时应做到如下几点:
1)做好指定车辆的清洁、维护、检修、保养及安全检查等工作,以确保出车行驶安全;
2)做好油料准备工作;
3)准备工作做好后、一律在指定位置里待岗;不得到处游走、串岗,以影响公司形象或影响他人工作;不得在车内、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声聊天、吸烟、饮酒等;
4)不得借故随意外出或无《派车单》时将车辆开出公司;
5)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
6)以上条款如有违反则每次处罚20元;一月累计违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响严重的予以辞退,并扣除当月工资。
5、车辆完成任务后不得将车辆停放家中或它处,必须停放公司或指定位置。否则,每次处罚50元或车辆发生任何毁坏,均由司机负全部责任。
6、不准公车私用、不准擅自借车给他人使用、不准将车辆给他人驾驶、不准中途带人带货搞收入。否则,予以辞退。
7、车辆所有手续、证件、工具、钥匙和附件等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8、注意职业礼仪,要时时处处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要严守公司秘密。
9、上下班均应打卡。如公务在外或接送领导确不能按时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后应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用车人签证。
三、车辆使用办法
1、下列情况下可申请用车:
1)员工因公务外出时;
2)财务部门外出取款、存款、转账、结账或报税时;
3)其它特殊情况时。
2、车辆申请和使用程序:
1)凡用车应由行政中心统一调度,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机和车辆出车。用车部门或个人到行政中心填写《派车单》并派车;如确有紧急情况可以先电话报批行政中心出车,回司后填报《派车单》;
2)车辆钥匙由董事熊克琪管理。用车人将《派车单》交指定的司机;司机见有效《派车单》领取钥匙发车,否则有权拒绝。用车人回公司后,应及时将钥匙交还钥匙管理人;
3)用车人要做好用车期间的监督管理,要如实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与司机一道不得在用车期间办理私事。如用车期间没管好车子,要追究用车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视情节轻重处20—100元罚款;
4)司机每月汇总一次《车辆使用情况月报表》交行政中心。行政中心将不定时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按规定处罚。
四、油耗管理办法
1、车辆用油由部门按预算管控。加油均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财务负责保管、充值和费用报销。
2、不得无卡加油,特殊情况应通知财务后方可加油,且无卡加油的次数不得连续超过两次。如发现行政人员、司机或用油人有作弊行为,除赔偿相应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处20—100元罚款;
3、车辆出差用油为差旅用油,不计入部门预算用油之列。原则上先加满油再出差,回公司时加满油交还相应的车辆管理人员。出差加油必须由用车人在发票上签证,回公司报销。
4、车辆耗油量应与行驶里程基本相符。每次油耗量的计算方法为:实际行驶里程×车辆耗油率=油耗量。
5、油耗量由财务部核实计算。财务部要建立各车的'油耗及各部门的油耗台帐,对每次行驶公里和油耗量进行登记。如耗油量与行驶里程不符,则要查明原因。如为车辆原因,则要检修;如为司机自身原因,则要追究相应责任。
6、各车、各部门的油耗台账每月由财务统计一次,报与董事会。
五、因私用车管理办法
1、高层管理人员因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因私用车;
2、因私事用车不能影响和妨碍公务用车;
3、私人用车应适当收费,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公里数核算为自出公司至回公司的实际距离,所收取费用交财务部。
4、高管在因私用车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个人自负。
5、高管因私用车其用油不在部门用油预算中。
六、其它
公车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3、公司人事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
4、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人事行政部提出派车申请,并在人事行政部填写《用车登记表》,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出车地点、预计公里数、等信息,人事行政部部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流程进行有车登记的,人事行政部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5、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通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后到人事行政部补签《用车登记表》,交行政部存档。
6、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深圳的原则。
7、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
8、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
9、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公司办公楼停车场,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10、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公司办公楼停车场,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费用管理
11、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门店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
12、燃油费用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2)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人事行政部登记领取;
(3)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13、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1)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2)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统筹安排;
(3)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人事行政部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4)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人事行政部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5)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6)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第五章事故处理
14、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公司报告。
15、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16、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人事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17、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1)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50%的费用;
(2)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30%的费用;
(3)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4)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5)我方车辆无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18、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1)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停职停薪或调离岗位;
(2)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驾驶人员罚款50元并在公司大会上作出检讨;
(3)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驾驶人员在公司大会上检讨。
(4)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作出处理。
第六章驾驶人员守则
19、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熟悉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0、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照并随身携带,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21、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驾驶人员平日应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22、驾驶人员必须随时掌握车辆完好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度要准确掌握并及时汇报,对油、电路、刹车、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23、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24、车内严禁吸烟,如有乘客需吸烟的,驾驶员应予以劝阻;
25、所有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待命出车,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人事行政部请假,不能出勤时也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按程序办理;若驾驶人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26、驾驶人员及副驾驶位置上人员在车辆行驶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司机不得行驶。
27、驾驶人员应爱岗敬业、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
(1)做到礼貌用语,不得私自散布谣言、打听消息、攻击他人长短、宣泄私愤。
(2)不得打探领导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车上人员交谈的内容。
(3)对所接待客户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公司业务核心机密或公司领导私人信息的,应予以回避。
28、未经乘车人员同意,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打开音响和空调系统;空调使用应在当天气温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开启。
29、夜间、大风、雨雾冰雪天气情况下出车的,驾驶人员应检查好车辆各部分机件和油、水、电路等车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在车况不佳的情况下出车;途中应严格控制车速,密切注意信号变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30、驾驶人员执行外派任务时临时发生身体不适的,应将车辆平稳停在安全区域内,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续工作后,立即就近诊疗。
31、驾驶员执行出省外派任务时,单程距离超过100公里的,应在途中合理进行短暂休息,并检查车况;单程距离超过200公里的,应每间隔1小时进行合理休息并检查车况,严禁持续疲劳驾车。
第七章相关奖惩
32、公司为所有专职司机设立安全无事故奖:
(1)安全无事故需满足三个条件:没有出现保险理赔;公司没有出资赔付;即便出险,但事故无责任。
(2)安全行车无事故连续累计满一年的,奖励1200元;第二年连续全年无事故的,奖金再加200元;以此类推,连续累计无事故则每年加200元。
(3)期间若专职司机驾车出现意外事故,则累计全部归零,重新开始计算。
33、公司驾驶人有以下情况者,一经核实,公司将给予处罚:
(1)未经批准出车者,处罚100元。
(2)未经批准将车交由他人驾驶者,处罚100元。
(3)酒后驾车但未发生事故者,处罚200元。
(4)未经批准将车停放规定点之外者,处罚50元。
34、驾驶人出车过程中所造成的违章行为受到交警部门处罚的,公司将按以下比例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1)因公务用车的情况下:
①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②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③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灯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
(2)因私人事务或外单位人员用车的情况下:
①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②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③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为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所有罚款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第八章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云南百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对于公司以外人员用车的,尽可能的将本制度提前告知对方。
35、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36、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8日起执行。
公车管理制度 篇7
为加强公车管理,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车仅限于公司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二、鉴于车辆状况,公车原则上只限于XX市内行驶,严禁公车市外长途驾驶。
三、各部门因公务用车需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
四、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六、车辆正常检修,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
七、驾驶人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员工个人一般不得擅自借用公车,不得利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九、公车的日常保养、修理、保险及税费办理等事宜由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
十、本办法由X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公车管理制度 篇8
一、职责划分
1、矿车、材料车属机电设备管理范畴,由机电科负责对现有的矿车、材料车进行建帐、监督、考核和管理,确保安全运转;平板车属综采设备管理范畴,由机电科负责发放、回收和维修,并对平板车使用单位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2、运输队是矿车、材料车的使用、维修和现场控管单位;要协助机电科加强对所属矿车的使用和管理,以满足我矿的生产用车需要,并负有对全矿各用车单位进行协助、监督、控制和管理的责任。
3、调度室是生产指挥调度中心,要根据生产需要,对矿车的使用进行合理调度和协调,确保矿车的安全合理使用。
4、机电科负有的矿车管理责任,要不定时的.对整个矿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抽查矿车使用情况,并根据矿车使用及管理情况对上述管理部门进行监督考核。
二、管理规定
1、新购进的矿车、材料车到货后,由机电科会同运输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矿车,不得投入使用。
2、新购进的矿车、材料车投运前,由运输队对所属的每辆矿车进行统一编号、建卡。机电科(设备组)同时建账并将其纳入管理。
3、由机电科会同运输队对现有矿车、材料车进行全面的清查,对无号、重号的矿车重新建卡、编号;存在缺碰头、少轮对、销子闭锁装置失效、轮对不转或转动不灵活的车辆要及时修复,确保矿车安全使用。
4、用于矿车的联接装置(插销、连接环),必须是具有资质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联接装置定期做探伤、拉力等试验,试验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使用。
5、为保证在用矿车合理调配和使用。各单位应提前制定用车计划,经调度室审批后,由运输队按计划进行调配。少量临时用车,由各单位直接向运输区申请,并现场办理用车手续。未经批准私自用车的,每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
公车管理制度 篇9
一、车辆使用
1、本乡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纳入管理的车辆为桑塔纳、巡逻皮卡车、农业服务中心两辆摩托车、林业工作站一辆摩托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登记出车情况表,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登记,办公室要时刻掌握车辆动态,每天下午下班前将出车情况登记表上传机关群,接受大家的监督。
2、禁止公车私用。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准用公车去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需要用公务车离开境内办事的,也需主要领导批准。
二、乡纪委负责对公车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全乡通报批评。
三、车辆的管理
1、驾驶人在当天工作任务完成后,车应停放在车棚或乡政府大院内,并及时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销号登记,禁止车钥匙在私人手中过夜包整夜。
2、车辆不得擅自外借或无证新手驾驶,违反规定出车擅自外借或无证新手驾驶而出事故的,按有关交通法规处理,一切责任和费用由用车人和该车驾驶人各负责任50%。
3、驾驶人应加强交规及业务知识学习,遵守交通规则,如果因违反交通规则或不文明驾驶而被罚款的,由其负责。
四、加油管理
因加油站不符合建设要求被查处,停止运营。我乡指定加油站改为加油站,如遇公务用车(含乡属摩托车)需要加用燃料油,经乡主要领导或指定的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乡专门负责人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同时严格按照一车一油卡进行加油。
五、维修与保养
为保证行车安全,驾驶人应按有关规定检查与保养车辆,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办公室进行登记,安排专人维修,确保安全使用。一般维修点定于靓车坊。
定点保险原则上为平安保险,上级有要求除外。
公车管理制度 篇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公务用车纪律,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徐汇区教育系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徐教(20xx)15号,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宛平中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一)公务用车使用仅限于以下公务活动:
1、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相关公务;
2、紧急文件资料或重要物资等运送;
3、参加各类会议和学术交流;
4、接待市、区和外省市人员考察调研用车;
5、学校集体活动;
6、接送学生校外活动用车;
7、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学校党政领导同意。
二、公务用车使用程序
1、公务用车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调配和安排使用。
2、使用公务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到校办填写用车申请单,写明日期、目的地、使用人和用车事由。
3、申请单由分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总务处做好统筹安排;行政干部使用公务用车由人事处和校办审核、审批。
4、处理紧急公务,可先安排用车,但事后相关用车人须补办上述手续。
5、公务用车出上海市,须经区教育局审批。
三、公务用车管理:
1、驾驶员每次出车必须填写《宛平中学公务用车使用台账》,详细记载出车情况,出车记录是校车驾驶员报销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油料费的依据。
2、驾驶公务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加强车辆技术知识和安全行车知识的`学习;严格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辆例行检查与保养,保持车容整洁,确保车况良好与行车安全。
3、公务用车在完成出车任务后一律停在学校;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务用车应在学校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4、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列入校务公开内容,每学期定期公示。
四、责任追究
1、学校党政领导为公务用车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党支部和纪检组织要加强对学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并将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2、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帆务活动。
3、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4、领导和其他个人不得使用公务用车上下班。
5、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活动。
6、对违规定的行为,除个人承担用车费用外,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上级出台公务用车新政,则按上级政策执行。
公车管理制度 篇11
一、车辆使用
1、本中心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
2、各部门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和办私事等。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中心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中心办公室的安排,凭派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派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车辆主管核实里程,由车辆主管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双休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双休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车辆主管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中心办公室和车辆主管报告,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维修。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车辆主管,由车辆主管负责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三、奖惩
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四、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车管理制度 篇12
1、各组公务车的钥匙和加油卡由各组组长管理,并由镇政府与其签定责任状;
2、各组公务车的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各组公务车的驾驶员要加强车辆养护工作,确保车辆外观整齐,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4、各组公务车的燃油费、修理费用、违章处理等费用由各组自行负责解决;
5、各组公务车不得随意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同意,否则出了问题由各组负责人和当事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6、车辆必须停放在镇院内,不停放在外单位过夜,在外办事也必须停放在安全地方,否则出了问题由各组组长和当事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7、各组公务车不得随意让人驾驶,原则上限指定司机使用且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一年以上驾龄且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否则出了问题由该组的.负责人和当事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8、各组公务车的使用由该组组长负责统一调度,如公务车开出本县范围,必须经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同意,并实行出车登记,否则出了问题由该组组长承担全部责任;
9、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按规定封存好公车,否则出了问题由该组组长承担全部责任。
公车管理制度 篇13
一、车辆管理与调度
1、学校公车由学校办公室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和校内工作调度,明确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事由、使用人、批准人、目的地备查,因应急使用公车,使用后,相关人员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2、学校小车牌号为鄂N33669,专职驾驶员负责相关车籍资料、证件、保险等保管、车辆审验工作,车辆维修和维护、保养由专职驾驶员与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前往。
3、严禁公车私用,专职驾驶员未经学校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专职驾驶员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4、车辆执行长途出车任务时,要服从调度,按时返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时,专职驾驶员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长途出车回校后,专职驾驶员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以便车辆调度,严禁在出车途中随意变更行车路线、用车对象或捎办其它事情。
5、学校公务用车未安排出车任务时,一律停放在学校指定车位。专职驾驶员由学校办公室安排零时工作。
6、学校公车校外借用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原则上同级单位不予借用)。
7、学校办公室要建立车辆使用档案,详细记录车辆调度、维修、加油、三保、月初里程表数、月末里程表数。月底对每辆车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用油量、行车里程、百公里耗油等进行汇总,填写报表。
8、车辆的附带证件及相关资料除按规定由专职驾驶员随身携带外,其余均由学校办公室统一保管。
二、车辆维护
9、专职驾驶员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10、车辆一律实行定点维修。车辆出现故障,专职驾驶员本人又不能及时进行排除者,应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经核实原因后,填写维修项目申报单,经学校办公室书面同意,到学校指定维修点维修,同时需由总务处管理人员随同。经指定维修点检验后,方可开具维修单,按规定程序进行维修。换件维修须将换下旧件交校办留存。不经允许私自维修者,所需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11、校办与学校指定维修点定期将车辆维修费用进行校对、汇总,交由财务室结算。
12、长途出车途中,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维护,修理费用经随车领导签字后,交财务审核登记,按规定程序报销。
三、车辆用油
13、车辆用油由学校办公室签单,车辆加油采用办理加油卡的方式进行,油卡由学校财务室办理、办公室负责保管,按实际情况由专职驾驶员领取并做好记录。
14、长途出差确需中途加油,须及时通知学校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加油。出差归来,经学校办公室核准登记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四、专职驾驶员的管理
15、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16、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按时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注重思想修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服从领导、安全第一、优质服务意识,养成良好的驾车作风。
17、坚守岗位,服从调度,根据出车安排准时出车。禁止私自出车。
18、专职驾驶员出车前应对各种证件逐项检查,确保证件齐全。
19、严禁危险行车,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故障行车等。工作期间严禁喝酒,如发现有酒后驾驶车辆者,一律停职检查。因酒后驾驶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专职驾驶员个人承担。
20、停放车辆要注意选好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禁停路段停车。
21、专职驾驶员要保证车辆的安全,要按规定停放车辆,离开车辆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22、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与整洁。
23、严禁公车私用。不准私自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4、因专职驾驶员违章行驶、危险驾驶、私自出车、疏于防范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专职驾驶员个人承担。
25、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专职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必要时报告校长,并保护好现场,待学校有关人员到达后进行处理。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抢救治疗。
26、专职驾驶员要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并保持通讯畅通,对车辆管理人员的呼叫要及时回复。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回复的,事后要说明原因。
27、专职驾驶员须按时上班,并及时完成紧急性、临时性出车任务。上班期间通讯工具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8、每月有学校办公室考核后按规定发放安全奖。
五、附则
29、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3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学校管理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7、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3、学校管理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
1、各学校保卫(科)要建立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2、台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值班记录;
(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帐;
(3)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4)重点部位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5)安全防范设施、器材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6)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
(7)安全工作例会台帐;
(8)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台帐。
公车管理制度 篇14
为落实八项规定,规范学校公务用车后公务用车使用,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实施意见》和《天津市教育两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务用车管理遵循“严格标准,集中管理,保障公务”的原则。
二、校接待服务中心负责管理、调度全校公务用车和相关专职司机,日常工作由中心下设“公务用车服务部”具体实施。
三、学校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1.学校主要负责人工作用车。用于局级正职主要负责同志日常工作,车辆及司机相对固定。
局级副职领导取消固定工作用车,上下班交通自行解决。根据参加会议、外出调研等公务活动的规模、规格和路程的情况,在充分发挥工作用车使用效率的基础上,最限度的满足副局级领导工作用车的需要。
2.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用于学校机要文件和校领导特急文件的取送;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公务等应急保障。
3.业务用车。用于组织或参加高级别会议、重要任务、型活动;由校领导带队的有3人以上人员(含3人)参加的集体调研活动;接送资深教授参加学术会议、讲座等活动;有公函的公务接待活动;学生活动;外事接待;校园巡查;试卷运输;离退休干部服务;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公务等应急保障。
4.后勤保障用车。膳食采购车辆,用于膳食处食品原材料采购、型活动紧急采购,由膳食处膳食科使用;垃圾清运车辆,用于日常清理清运校园杂物垃圾、防汛工作中运送人员及防汛设备物资、秋季清理清运校园各部位面积落叶、冬季清运积雪,由后勤管理处校园物业部使用。后勤保障用车由其使用单位负责,专车专用,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并接受校接待服务中心宏观、统筹管理。
四、学校公务用车使用程序。
1.校领导使用公务用车向党、校长办公室行政科提出,由党、校长办公室行政科向“公务用车服务部”下发任务单,“公务用车服务部”安排出车。
2.校级公务活动使用公务用车由党、校长办公室向“公务用车服务部”下发任务单,“公务用车服务部”安排出车。
3.校内各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公务用车服务部”提出公务用车服务需求,“公务用车服务部”在保证校领导、校级公务活动使用公务用车的基础上,安排出车。
五、学校公务用车专项经费。
1.在校财务处“接待服务中心”账户下设置三个账号,分别为用于车辆运营、汽油、保险、维修、保养等支出的.“公务用车专项经费”;用于支出外聘司机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等的“外聘司机专项经费”;用于接受校内单位以内部转账方式提交公车运行成本的“公务用车使用成本费”。收支两条线,严格财务管理。
2.校领导使用公务用车,由学校按预算拨付专款在党、校长办公室设“校领导用车”专项账号,统一内部转账;校内各单位使用公务用车的运行成本费,由其业务经费账号内部转账。使用公务用车一律不得收、付现金。
3.后勤保障用车专项经费,由使用单位编列预算,加强管理。
4.学校公务用车不得对内、对外出租。
六、加强学校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1.以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为契机,循序渐进地创新管理模式。
2.专职司机由接待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妥善安置现有司机。同时,继续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保持司机队伍稳定,促进服务质量提升。
3.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4.严禁违规占用公务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严禁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和学习驾驶等帆务活动,并接受监督。
5.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
6.严格实行公务用车回单位停放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工作时间内,公务用车在校内指定停放地点值守;工作时间外,安排有关公务用车及司机24小时在校内值班备勤;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七、本规定由接待服务中心解释。此前校内相关工作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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