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风的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通风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通风的管理制度1
一、通风调度由通风科领导下井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瓦斯队和矿调度的领导。
二、通风调度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组织指挥“一通三防”工作,加强瓦斯检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瓦斯检查的出勤情况,防止空班漏检。
三、严格井下的瓦斯管理制度,坚持按《规程》办事,接到井下瓦斯超限汇报立即通知该区域瓦斯员停止该区域作业。向矿调度汇报,并请示值班领导,按通风科长和瓦斯队长的指示积极组织处理,待瓦斯浓度降到符合规定时方可通知瓦斯员可以恢复生产,并报处理结果汇报调度室、通风科。
四、认真填写瓦斯日报表,通风调度日志,通风报表和瓦斯员电话交接记录等。
五、对井下因瓦斯积聚造成临时停工地点的通风管理和瓦斯检查工作,通风调度负责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并有记录可查。
六、通风调度有权根据领导指示和生产急需调度通风队抽放队和瓦斯队的人力设备材料等,必要时可代表通风科科长进行全权指挥。
七、通风调度根据工作需要掌握通风部门的各项安排,措施及领导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八、对出现工作不力失误现象,有权进行调查分析及追究责任。
九、上级部门的通知,各级领导的指示要做记录并及时向瓦斯队长、通风科长汇报传达,以利队长开好班前会。
十、通风调度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下班前小结本班工作,把已办、待办的问题,领导的指示,下一班应重点调度的问题写在调度记录上,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后方可下岗。
通风的管理制度2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
3、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避免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不合理的通风系统、区域风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4、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通过制订专门的措施经公司批准,可采用局部供风,但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5、矿井各地点所需风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进行计算。
6、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审查必须有通风队技术主管参加,并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系统改造方案提出主导意见。
7、井下各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通风队必须设置至少两道正反向风门,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档风墙、防火墙、风筒、防尘管路、隔爆水袋等通风设施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统一规定,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对不符合标准的构筑的通风设施,由责任单位重新施工并承担100—500元罚款,责任人承担20—50元罚款。
8、加强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通风队每月初划分设施管理责任范围,各采掘队组对责任范围内通风设施管理负责,设施损坏按价赔偿外,对责任单位罚款50—200元。罚责任人20—5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要追究责任。
9、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在两巷相距20米前,由技术科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通风队,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编制贯通措施,做好防止瓦斯积聚、调整系统的准备工作,因通知不及时或单位不及时调整罚100—500元。
10、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由矿总工程师在矿井检修前组织编写《反风演习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通风的管理制度3
第一条测风仪表的保管
实行统一台帐管理,即测风员使用、科内管理。使用前领取,用完后交回。
第二条维修及保养:
1、为防止仪器的损坏,在使用时应防止剧烈撞击和震动。、
2、测风员不能随意松动螺丝与打开护盖。
3、不要碰撞和拨动翼片,防止因变形而改变性能,致使测值不准。
4、用后擦净,放入盒内,置于干燥处保存。
5、仪器损坏后,由科内专管人员负责维修,其它人员一律不准乱拆。
第三条光学瓦检器的保管、领用、维修进行台帐管理制度:
1、瓦检员每人使用一台仪器,上班领用,下班交回,实行定人定仪器管理。
2、仪器出现问题后交专人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修理。
3、该仪器是光学精密仪器,使用时必须注意维护,避免仪器受到较大震动或冲击,以防止内部零件发生变位,若发现故意损坏要给予经济处罚。
4、注意防潮,注意清洁,防止外界杂物、灰尘等由气路缝隙进入仪器,否则应进行清洗。若仪器发现故障必须停止使用,立即修理。
5、瓦检器由瓦斯队负责保管,严禁将不合格仪器发放使用,回收时要严格检查,发现损坏、零件短缺,必须落实处理,严重的折价赔偿。
6、瓦检器每季交柳林县计量局校正一次。
通风的管理制度4
1、加强对医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
2、集中空调场所必须有足够的新风供应,新风量不得低于20m3/人﹒h,新风口必须设在室外并远离污染源,新风口应定期清洗。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处过滤器的滤网必须定期清洗、消毒,不得积尘,保持干净和完整,清洗的频次视滤网的清洁状况而定。
4、回风口、出风口、排气口等处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不得积尘,保持完整不破损,出风口四周不应有黑烟迹。
5、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6、空调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不能作仓库或其他用途,机房内不得积水。
7、设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本和检查、维护记录本,记录清洗、消毒和检查、维护情况。
通风的管理制度5
一、井下采掘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工作由瓦斯员不间断进行。地面和矿井系统局部区域的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工作由安监站的安全员通风科测风员进行。要求每旬排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矿调度室。
二、通风部门下井人员下井时随时对通风系统进行排查,向通风科长反馈井下通风系统隐患排查问题及处理措施。
三、通风科每月至少组织二次对全矿通风系统重点隐患排查工作。
四、通风科每天召开所属队长碰头例会,对矿井通风系统隐患进行分析和处理。
五、通风科每月对通风系统隐患问题进行一次汇总分析,提出隐患问题的整改措施,并跟踪监督处理。
六、通风科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量平衡会,由技术矿长主持,安全矿长参加,对矿井通风系统的风量进行分析和调整,把需要生产部门配合的问题提交矿领导。
七、对排查出的通风系统隐患问题要及时召开通风专题会,研究对策,安排隐患排除,并组织人员现场监督和验收工作。
通风的管理制度6
1、隧道通风设施设立的地点、种类、型号等必须按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2、通风设施的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由项目部综合队负责。
3、通风设施需拆除时,必须预先由项目部领导或由通风调度通知机电物资部,由综合队派人施工、机电物资部配合(主要是设备的放置地及保障设备的完整性);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除通风设施。否则按“三违”惩处并追究责任。
4、生产单位行政职能化分:项目部机电物资部负责通风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综合队负责通风设施的运行和保养维护工作。损坏设施及时通知综合队处理,材料费由责任单位支付,人为破坏加倍处罚。
5、所有通风设施应挂牌管理,标明设施的名称、型号、管理人等,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停开通风设备。
6、所有通风设备运行要做好运行记录,项目部机电物资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通风的管理制度7
主通风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为了加强煤矿主通风机的运行、维护和保养的管理,保证主通风设备的完好、安全和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精心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不出责任事故。
2、维修人员必须实行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做到“三懂”(懂操作规程、懂设备性能、懂设备原理)。“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判断和处理事故),能够正确无误地操作通风机,包括倒机和反风操作。
3、机电专业领导负责设备的检修、保养及材料备件的组织、计划管理工作。
4、严格依照设备日检、月检的项目及时认真的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5、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根据润滑周期对风机轴承实行定期注油,对设备的润滑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绝对保证设备润滑良好。
6、维修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值班人员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应请示上级领导,决不允许同一问题两次出现。
7、认真详细的做好设备检修记录。
8、检修风机时,检修工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应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格按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9、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否则烧坏触头,影响井下的正常供风。
10、严禁擅自开、停风机,反风操作必须是在矿总工程师的指令下进行。
11、运转风机与备用风机应1个月轮换运行,运转前必须对其附属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检修和试验,并保存记录。
12、维修人员负责对低压柜、控制柜电控系统灰尘的清理。
13、运转主扇风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扇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运转起来。
14、主通风设备运行应检查的部位及内容:
(1)风机振动、噪音、轴承温度、电流、电压等是否正常,锈蚀是否严重;
(2)风机操作控制柜电流和电压显示等是否正常,操作机构等是否良好;
(3)开关的母线连接、接地线、接地极等是否良好;
(4)各种仪器、仪表指示是否正确;
15、没有按要求进行巡回检查而出现的问题,将对维修责任人进行50元-200元罚款,并追查事故责任。
通风的管理制度8
1、加强对医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
2、集中空调场所必须有足够的新风供应,新风量不得低于20m3/人﹒h,新风口必须设在室外并远离污染源,新风口应定期清洗。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处过滤器的滤网必须定期清洗、消毒,不得积尘,保持干净和完整,清洗的频次视滤网的清洁状况而定。
4、回风口、出风口、排气口等处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不得积尘,保持完整不破损,出风口四周不应有黑烟迹。
5、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6、空调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不能作仓库或其他用途,机房内不得积水。
7、设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本和检查、维护记录本,记录清洗、消毒和检查、维护情况。
通风的管理制度9
1、必须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无论掘进工作面正常生产或交接班,都不准随意停风,必须保证供给掘进工作面足够的风量。
2、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工作面一切设备的电源,所以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3、未恢复通风前不得送电进入工作,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4、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以免发生循环风。
5、局部通风机的开动或停止,必须专人负责,其它人员不经允许,不准开动或停止局部通风机。
6、风筒必须吊挂在巷道一侧顶帮,在巷道里架棚、推车、搬运材料设备不要刮坏风筒,放炮时也不能崩坏风筒,风筒吊顶要平直、拉紧、吊稳,拐弯处应平稳,勿使风筒褶皱,应使用同一规格的风筒。
7、局部通风机开动后,风叶转动很快,不要把手伸进去,也不可把木棍等东西塞进去。
8、发现风筒损坏,要立即报告通风人员,马上修补好,以免漏风,影响掘进工作面通风。在井下每个人都应爱护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因为它与掘进工作面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安全生产有很大关联。
所以请大家要留心局部通风机的运转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报告通风员或调度室。
通风的管理制度10
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
三、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避免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的系统不合理、区域风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四、严禁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风、扩散风、老塘风,严禁出现串联风中的“并─串”或“串─并”形式的二次串联风。
五、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系统,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一次串联风,同一采区内一次串联风不得超过一处。进入串联风流中的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在串联风流中,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六、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无法形成通风系统的通过制订专门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局扇供风,但必须实施“三专二闭锁”或“双局扇双电源”,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七、井下爆破材料库必须有单独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道或主要回风道中。
八、矿井及各地点所需风量,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进行计算。
九、全矿井风量每旬至少测定一次,重点区域经常测定。对供风量不足地点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确保合理供风。
十、矿井回风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其中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
十一、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5%,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风井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十二、反风设施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备查,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
十三、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检查矿井主扇的运转情况、反风设施、电器设备的工作情况。
通风的管理制度11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做到安全、稳定、经济、科学。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水平通风系统,必须报煤电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或采面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确保后期工程施工通风要求,切实做到系统合理、可靠。
2、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供电、监控等系统后,方可回采。
严禁采区进回风巷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或易燃煤层的采区都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道。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3、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
4、矿井主要通局扇系统的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矿井主要通局扇每月、地面反风设施每季、防爆门每半年由矿组织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由机电一队记录保存)。有计划停电或检修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风压。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新安装的主要通局扇在投产前,必须进行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机电一队要做好运转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新矿井投产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工作,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1次阻力测定,在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都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通风系统优化工作。
6、采用永久通风系统的矿井,每年要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科、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等科室做好协助工作,绘制通风系统图和网络图。按《规程》要求,定期做好通风阻力测定工作。
7、永久通风设施要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构筑,临时通风设施也要符合设计要求,必须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其功能可靠。
8、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做到合理的集中掘进,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9、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需要风量计算,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验算。
10、每旬对井下所有用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所有测风站应有测风牌。每次测风结果都要写在该处的记录牌上,并及时上报,根据结果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11、消灭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排瓦斯巷不在此限)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局扇通风(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块段经集团公司批准的不在此限),避免角联通风。确需串联风必须按《规程》规定制定相应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12、所有进、回风巷道的有效通风断面要保证风速不超限,尽量减小通风阻力,主要进风巷道进风实际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2/3,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及动压区通风断面要保持设计断面的70%以上。
13、建立通风系统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对进、回风系统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总工程师汇报,并及时组织处理。
14、通局扇房由专人管理,通局扇房人员要认真值班,并对主要通局扇及附属装置等的运行参数做好记录,发现异常立即向通风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等相关科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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