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31 21:54:59 秀雯 制度 我要投稿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0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0篇)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克莱斯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在没有专职审计人员之前,审计员可由总经理兼任。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九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二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六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七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一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二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三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八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处罚办法

  第四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制度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和出纳的职责

  1、会计的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织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按期报帐,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上报总公司。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3)紧密联系工程计量部,准确核算联合施工单位应分摊的各项税费、应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队的计价工作。

  (4)与设备部、材料部保持紧密联系,协助设备部和材料部搞好机料管理,严把成本控制关。

  (5)按照经济稽核原则,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2、出纳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并在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档案。

  (4)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5)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1、财务部门的职责:依法组织与实行经理部的日常会计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2、财务部门的权利: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

  第三条、财务日常工作办法

  1、公司财务部采取印鉴分管制度,出纳一枚,会计一枚,其中一人外出时,交由总经理监管。

  2、财务人员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总经理。

  3、大额购买材料、办公用品等,须填写《申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4、报账发票需用发票粘贴薄,由财务会计审核后,总经理签字报销。

  5、外出办事交通费,视具体情况由会计主管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6、费用报销的程序是:报销人收集原始单据→会计初步审核同意→总经理签字同意→会计制凭证→出纳付款或会计制凭证冲帐。

  7、不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程序的,一律不给予报销。

  8、报销金额,不能有任何涂改,涂改后的报销凭证,不能报销。

  第四条备用金及借款程序管理

  1、采购人员、项目经理、对外联系业务人员等可借支备用金;每人借支累计总额具体规定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1万元,总工5000元,办公室主任1000元,部门负责人1000--3000元,其他人员视具体情况而定。

  2、备用金借支程序:借款人申请→会计审核签署意见→总经理签字同意→会计出凭证→出纳付款。

  3、民工个人,不能直接向财务部借支,必须通过所属施工工区负责人向财务借支。

  4、借款人必须在每年年底、或离职、工程竣工前报销冲帐,对借款人未及时偿还的.借支,财务部门有权扣工资偿还。

  5、超过借支总额累计金额的,不能再次借支。

  6、备用金使用过程中,1000元以内的经济活动可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负责,1000元以上的必须由总经理同意,否则不给予报帐。

  上述相关规定,若遇到特殊情况,可视具体情况,总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灵活变通处理。

  第五条支票领用管理

  1、支票由出纳管理,出纳开具支票,应由会计审核。

  2、项目负责人有需要领用支票需经总经理特批方可跟出纳领用。

  3、支票领用人对所领用的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收款人名称等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差错负全责。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

  1、业务招待费仅限于招待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及个人。

  2、因办理经理部相关业务事项,发生的误餐费,可以报销。

  3、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并在发票后注明时间、经办人及证明人。

  4、业务招待费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报销,但发生业务招待费前应告知总经理。其他人员一般情况不得报销业务招待费,若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向总经理反映审批后方可发生,报销程序按财务日常工作办法执行。

  5、业务招待过程中发生的无票支出,由总经理同意后,财务统一办理。

  6、项目部各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开支。

  第七条差旅费的报销

  1、因为需出公差,项目部主要人员和负责人,由总经理根据事由缓急,可自行安排乘坐飞机、火车或汽车,票务费用,按实报销;其余人员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紧急情况下,总经理特批者除外。

  未经同意的飞机票,只能按照火车(硬卧)票报销,差价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2、住宿费标准,按总经理规定。

  3、差旅费报销只能包括车船费和住宿费,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要单独报销。

  4、所有出公差者,均需填差旅费报销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第八条、工程款项管理

  1、公司工程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注明工程款项汇入公司的银行账户名称。

  2、所有项目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公司直管项目根据工程情况按计划安排支付。各项目部应及时提供材料发票,如果在公司划拨工程款时不能及时提供材料发票的,应由项目经理写借条,借条交给公司财务处,原件留委会计处,到时用材料发票兑换借条。如果到工程完工还有发票未提供的,公司按5%的比例收取税费。

  3、项目从建设单位收取的所有款项(包括借款、甲方供料),一律作为工程款收入,

  4、项目资金必须确保用于项目生产经营,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挂靠项目应及时交纳税金及公司管理费。

  第九条计价单的开具

  1、项目部发生的相关工程成本费用支出,收款单位(或个人)凭部门开具的《工程计价领款书》到财务部结帐。

  2、《工程计价领款书》由计价者根据工程部门相关业务的原始单据,核实计算后开出。财务部审核只对金额正确与否负责,不对原始单据的正确性负责。

  3、《工程计价领款书》由相关部门签字以明确责任后。交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作为记帐凭据。

  4、《工程计价领款书》应每月开一次,手续完善后交财务列帐,做好每月成本核算工作。

  5、《工程计价领款书》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

  第十条工资核算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及提成或绩效工资,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每月5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工资单经财务主管、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二、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种类

  1)年薪制

  2)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

  3)基本工资加提成制;

  2、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交通补贴等构成。

  3、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5、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6、加班费计算方法:

  (1)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x300%)÷21.75天x加班天数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效益工资的评定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态度来评定,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评定。

  8、各部门职工各种补贴遵照国家劳动法和总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材料款核算

  1、钢材、水泥、砂石料、主要装修材料等建材,购进时,材料部应向财务部提供规定的《材料结算表》,并附过磅磅单,经材料部负责人签字,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2、其他零星材料的采购,由项目部与固定的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定点采购,分月结算。零星材料,必须附有详细清单和单价,由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核。

  以上包括五金材料、电器材料、漆料、等。

  3、每月25日为材料结帐日,同时材料部向财务部上报《材料使用汇总表》,并附材料领用的详细清单。上述单据,最后经材料部主管签字生效,财务部以此为依据,进行项目成本核算,结算各项工程的材料实际成本

  4、每月材料部必需与财务部进行帐帐核对,做到帐帐相合,帐实相合。对于产生的差异,材料部填报《材料盘点表》,说明情况,并报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实施

  1、本财务管理办法为试行办法,其未尽事项,由财务部制定相关条款的《实施细则》予以补充。

  2、本财务管理办法上报公司总经办审核、备案。

  3、本财务管理办法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生效。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3

  1、以《会计法》和国家相关财务制度为依据,建立、健全财务账目,规范财务核算。在园长的领导下,做到计划开支,合理使用资金,使有限资金发挥最佳效益。

  2、坚持以收定支、合法支出的原则,根据收入情况,合理确定成本费用开支标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各项专用资金,杜绝违规使用各类资金。

  3、实行钱、账、物分管制度,后勤部门负责管好实物资产,财务部门负责账务核算、资金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实物资产的管理实施监督,确保资金、资产安全。

  4、会计人员应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认真履行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5、财务报账实行“园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外购资产坚持事前申请、事后验收的原则,尽量采购物美价廉的`商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6、建立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台账,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避免损失、浪费。

  7、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财务预决算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8、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电子版U盘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财务保密制度。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4

  1、仔细贯彻《新会计法》,按财务核算单位和部门分离建核算,各账目应分离记录、核算、登帐,手续完备、内容真切、数字精确、账目清晰,以便确切地考核与评定各核算单位和部门的经营情况。

  2、按期记帐、报账,在规定时光报送各种会计报表。

  3、妥当保存会计档案,接受财税机关、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业公司领导的.监督检查,准时提供财务资料,照实反映状况。

  4、财务会计人员要仔细审核各种原始作证,遇有伪造或涂改凭证,虚报昌领款项的行为,应否决受理,并准时向领导报告。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内容清晰、手续完备、数字无误的,才可记帐结算。

  5、报销凭证、发票必需有物业公司领导签字方可生效,严禁白条充帐。

  6、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薄、现金收据、发货票据、发货票据、定额票据由专人保管,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每月定期结算一次,并由主管会计清查、核实,定出核算制度。

  7、会计每月定期为物业部领导提供财务统计分析,为物业公司搞经济效益做好参谋工作。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5

  1、收入问题:为少交税收入记在账外或是将不确认收入,将收入挂在往来科目中,此时也不会开增值税发票,钱货早已经交易。

  2、成本问题:

  ①、情况1往往产生问题是账面库存商品成本结转不及时,货物已经发出但未记录成本;或者是材料、人工等耗费已经计入成本,而与收入不配比。

  ②、部分生产类企业因车间零部件较多,材料入库、出库记录不及时、不准确而产生账面成本不准确,甚至有企业平时的成本按估计的'方法来核算成本。

  ③、平时不对库存进行盘点,使账务和实际情况脱节,财务记录不准确。

  3、资金问题:

  ①、一般缺少资金,向银行借款较多,一般与其他企业互相担保;向个人借款用于暂时的资金往来或是生产经营,利息高于银行贷款;有的还会存在职工集资问题。

  ②、现金、银行存款:账面现金较多,实际现金一般远少于账面,存在较多白条;现金使用不合规。

  ③、往往有较多的业务费(给客户采购人员的回扣),在白条中列支,到最后没有相应的发票或是费用单。

  ④、出资、增资不实,往往是先出资再抽逃,以后通过费用方式慢慢的抵消掉。

  4、人员工资问题:

  ①、往往缴纳不足,与部分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问题:

  ①、固定资产入账时间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导致折旧、摊销在不同年度差异,也使损益表差异,甚至影响不同年度的盈亏情况。

  ②、账面记录与实际往往有差异;摊销问题。有些可能已经报废或减值,但仍挂账。

  ③、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般金额较大,应与当地同等情况比较分析,可能有些利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合同隐藏大额的非正常交易等。此处仅列指几条,更多问题大家共同讨论分享。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6

  一、加强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财务行为,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益。

  二、局机关发生的所有支出必须纳入部门预算,年初由财务审计处对各处室提出的支出预算进行初审及综合平衡,支出预算经局党组批准后实施,杜绝无预算及超预算支出。

  三、局机关所有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和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准确、完整。送财务审计处审核时,经手人、证明人、支出明细清单等必须齐全。

  四、必须认真遵守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列入政府采取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均应根据政府采购操作业务流程办理,不得违规采购。

  五、局机关对外签订凡涉及收、付款业务的.合同(协议),经办者需提供一份留存财务审计处,以作为财务审核付款的依据。

  六、办理经费报销需由相关处室填写《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经费支出审批表》并附原始发票及支出明细单,送财务审计处审核。财务审计处在审批表上签署经费列支渠道、该项目的指标及支出情况等审核意见,报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后,送局长审批。经局长审批后财务审计处方可报销。

  七、因公务活动确需预借经费,一律填写正式借据。1000元以内的由处室负责人签字,分管局长批准;超过1000元的,由局长审批。

  八、各处室所涉及的收款业务一律由财务审计处归口管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各处室一律不得私设小金库。办理结算需用支票的,一律由局长审批。

  九、凡经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召开(举办)的会议(活动),统一由办公室填写会议(活动)预算表,经局长审批后操作。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7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原始凭证管理,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如: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二、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四、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五、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六、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七、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八、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公司主管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九、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十、对应收帐款,每月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十一、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十二、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十三、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十四、企业对存放的各项产品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发现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财产物资账实相符和资金完整。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8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总监工作岗位职责

  1、制定公司财务目标、政策及操作程序,并根据授权向董事长报告;

  2、建立健全该公司财务系统的组织结构,设置岗位,明确职责,保障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降低经营管理成本,保证信息通畅,提高工作效率;

  3、对该公司的经营目标进行财务描述,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并定期审核和计量公司的经营风险,采用有效的措施予以防范;

  4、建立健全该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主持公司财务战略的制定、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

  5、协调该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统计、审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6、审核财务报表,提交财务分析和管理工作报告;参与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和决策;跟踪分析各种财务指标,揭示潜在的经营问题

  7、确保该公司财务体系的高效运转;组织并具体推动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包括对资本的需求规划及正常运作;

  8、根据该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有效的融资策略及计划,利用各种财务手段,确保公司最优资本结构;

  9、依法审定公司的财会人员、审计机构人员的人事任免、晋升、调动、奖励、处罚等工作;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一)财务经理职责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4、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5、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6、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7、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8、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9、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5、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9

  1、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各种法律财政法规,树立为学校当家理财的`思想,严格财务制度,堵塞漏洞,协助学校领导管理好财务开支。

  2、规范经费开支,做到用款有计划,专款专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内部稽核制度,各用款部门严格执行经费定额指标。凡超定额指标者,不得报支。

  3、严格报销手续,报销人员必须提供合法、完整、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人员审核后予以办理。

  4、私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凡因公外参观、学习、外调、购物,需要预支车旅费及临时借款者,必须填写预付款凭证,经校长批示方可借款,办事结束后三天内来会计处报销,结清原欠,前借未清原则上不办理第二次预借。

  5、凡到外地购买物品需要汇款者,应先填写请汇单,由校长批准汇款,一旦发票、单据收到后立即前来报销,不得拖延。

  6、加强支票管理,严格领用支票审批制度,坚决不开空头支票。

  7、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收缴的学杂费、书簿代办费必须及时送交银行,不得坐支。

  8、规范收费工作,杜绝乱收费现象。

  9、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格管理好支票、印章,确保资金安全。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0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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