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1、信息设施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所使用设备的基本性能,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使用。
2、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管理员,不准擅自动手拆修,情况紧急要立即关机,切断电源。
3、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设备的位置,更换设备的硬件和计算机的软件。
4、使用计算机和网络设备时禁止非正常开关机,不得随意插拔各种连接线,尽量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5、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时进行日常病毒检测,对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不得传播、复制病毒程序;装入计算机系统的所有程序、数据要经过病毒检查,同时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
6、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谨防电脑病毒侵入,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7、严禁利用终端站点的计算机系统上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歪曲事实,散布谣言,制造是非的。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夸大其词,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8、教学人员应于工作学习结束后检查设备是否已经全部安全关闭,并按要求填写运行情况记录。
学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2、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汇报及网络事故随时报告制度,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服务器发生案件、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通过学校领导向公安机关报告。
4、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由网络中心统一安装,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5、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网站必须按有关规定,发布信息必须经审核程序。
8、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护措施。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装有涉密资料、重要数据、财务数据的电脑要与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9、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禁止使用盗版软件,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服务器、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对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行为者,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1、校园网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名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学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3
1、认真执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提高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信息交流部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网络安全意识。
3、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4、要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5、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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