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11 14:56:05 制度 我要投稿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4篇)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项目部应对进场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每周应有一次安全例会,做到安全教育警钟长鸣。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每人罚款50元,现场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对项目部加罚500元;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安全带,违者每人罚款50元,责任主管部门未提供安全带的,对责任主管部门加罚300元。

  3、参加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如有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工及场区内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违者罚款50元/人次。

  5、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等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50元。

  6、临时施工用电,应在电源总开关处设触电保护器或漏电开关,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装置,如发现有一项不符合用电要求的,每项罚款100元;现场架空线路对地距离不低于3米,不允许将电线绑在钢脚手架上,违者罚款100元。

  7、电线、电缆等必须由专职值班电工装设,不允许私拉乱扯;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保险丝,禁止用钢丝、铝丝代替保险丝,违者罚款50元。

  8、使用移动电气设备,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胶底鞋,必要时应有辅助拖线,否则罚款50元。

  9、严禁乘坐卷扬机吊盘或吊蓝上、下人,违者对操作者和乘坐者各罚款100元。

  10、木工、机械转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圆盘机上有防护罩壳,平刨必须有护手装置,否则罚款50元。

  11、禁止高空向下抛扔任何物品,否则罚款200元,如出现事故,并追究责任人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禁止施工工地烧电炉或烧木材,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3、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口通道两侧各1米的双层防护棚,层间距不小于500mm,非出入口处及通道两侧应严密封闭;卷扬机、搅拌机必须设防雨、防砸的操作棚;现场施工机械必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14、禁止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若发现经劝阻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管理。

  2、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安全用电技术负责人。

  3、工地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临电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下进行。

  4、临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长的每年进行一次验收。

  5、现场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6、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8、临时用电安全器材必须按中建一局集团的要求在定点厂家购买。

  9、配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中建一局集团“配电箱定型册”。

  10、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全现场的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整改。

  11、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现场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乱接线行为和擅自拆除电气设备的行为。

  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别人提供带有故障的`或保护装置不全的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灯具。

  13、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14、维修电工必须做好维修工作记录,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摇测记录。

  15、经理部必须建立并完善所有临时用电的内业资料和台账。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受控并合规、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经公司申请,由中央、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下达到公司,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该资金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2、职责

  2.1财务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的资金预算编制、财务评价,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账户管理、使用审核、向政府职能部门支付报告提交、资金支付,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帐与凭证。

  2.2项目申报与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对外对上汇报、内外对接,负责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督办,负责资金使用统计、台账建立、情况说明与总结,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项目验收准备各项工作、完成验收。

  2.3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内部加工、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以及协助外来施工、安装等。

  2.4公司高层领导: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等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民主集中、会议决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董事长负责专项资金支出的最终审批。

  3、管理要求

  3.1专帐管理:对各专项资金分别建立专帐,或由财政部门指定,单独核算,单独开支,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2指定用途:专项资金严格按项目批复的计划与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

  3.3资金配套:公司自筹资金按照批复要求同步配套,按比例使用,不得优先使用专项资金。

  3.4专班负责:对项目实施建立领导小组和专班,指派公司级领导具体负责,保证项目按既定的要求实施,保证专项资金的有效、合规使用。

  3.5阳光运作:实施方案主动邀请专家论证、接收咨询,工程和大宗采购实行招标投标,所有工程和大宗采购有合同、有正规发票,工程建设推行监理制。

  3.6档案管理:对项目全过程收集和建立档案资料,包括项目申报、审批、设计、建设、监理、质监、施工、安装、采购供应、单项验收等各环节。

  3.7内部监督:公司财务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部门、审计人员均有权有责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公司定期或项目完工后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问责、整改、完善,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合规、有效。

  3.8外部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主动接受质监部门检查、主动送检,资金使用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4、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

  4.1订立合同:项目涉及的工程、大宗采购均应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一般物资采购或小型零星工程可采取比价办法处理;所有工程、采购、安装等均应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标的、技术要求、双方责任义务、验收办法、资金支付办法、质保期等内容。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合同须由董事长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有效。无有效合同的一律不得申请支付资金。

  4.2预付款与形象进度款:预付款按合同约定的条款,由项目专班提出申请、办理手续;形象进度款须由工程实施工方提出申请、监理和专班现场人员审核、专班领导批准后,提交付款手续送批。最后一批款项的支付应在竣工验收之后。

  4.3分包的验收:分包工程按合同要求完成,达到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由分包人提出,项目领导小组和专班、财务与审计人员、必要的外部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专项评价、做出验收结论,验收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与财务结算相关工作的依据。

  4.4尾款与质保金的支付: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符合要求的'。

  4.5发票与审批:所有资金支付均须取得相应的正规发票,并取得董事长签批。无发票的或发票不合规、或者无董事长签批的,财务部拒绝支付资金。

  5、项目验收

  5.1预验收:各分包工程、配套工程完工,由项目领导小组申请预验收。预验收的目的是系统检查、确认项目建设全面完工,具备试运行的条件。预验收由专班、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人员。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督查各分包单位整改。

  5.2竣工验收:项目试运行达到项目计划书的各项指标后。可以申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邀请项目的政府职能部门参加。

  6、奖罚

  比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7、其他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项目部应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并单独建立台帐,实行专项存储、专项核算、统筹安排、保证重点,严禁挪作他用。行政一把手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承担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

  第三条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详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制度》。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专项管理费,按年计划产值的0.5‰提取;各单位、项目部安全专项经费按计划产值的1%~2%提取,不足部分在成本中列支。

  第五条各单位、项目部要根据公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制度》的规定,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计划,安全生产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针对造成死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原因所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危险源监控点所采取的监控措施一并编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计划。

  第六条各单位应在每年元月上旬和12月下旬,分别将安全专项资金计划和全年实施情况报公司;项目部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和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分别将计划和整个项目实施情况报公司。每月经费使用情况按月上报。

  第七条公司工程部负责督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作为考评各单位、项目部工作的内容之一。各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专项资金的监督使用,其经费报销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第八条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有关建筑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工程建设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各单位要根据施工安全的需要,建立、健全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工程建设期和年度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后,组织落实,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4、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5、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应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6、企业和各单位在签订工程管理合同时,要将安全生产要求列入技术和商务条款中,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为强化企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建设项目安全工作职责,保障施工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3建设项目管理、送审、内容及程序

  3.1根据项目建议书,由各企业企划部门负责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有该项目的危险、危害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的论述。

  3.2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应进行预评价;

  3.2.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3.2.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2.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或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3.2.4大量生产或使用Ⅰ级或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3.2.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3.2.6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4预评价工作各企业应选择并委托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5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和预测该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的管理对策及明确的防范措施,并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卫生设计和管理、监察的主要依据。

  6承担预评价的单位应按规定编制预评价大纲和预评价报告书,各企业企划部门应组织在初步设计审查前完成预评价报告书的评审,在评审中要体现安监部对预评价报告的审阅意见。

  7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审时应有安监部门及相关部门参与讨论,安监部门提出可行性论证意见,其中环境保护方面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组织者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如实予以阐述。

  8建设项目总发包方应将承包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企业资质证、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件等相关证件交安监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造册留档。

  9投标、承包单位不论大小,都要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专兼职安全人员以及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审查考核等制度。

  10在签订承包合同时要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和内容,明确订立并履行各方对安全生产所应负职责的具体条款。分包单位执行和遵守发包单位的一切安全规定,并接受督促检查。

  1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2发包企业要把安全管理要求向承包单位进行传达,承包单位要定期组织对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企业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11.3在施工期间,各企业的基建部门、安监部门对施工单位应经常进行检查,以确保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并监督检查其整改情况。

  11.4发包企业与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互相协助或新增项目时,要及时补充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承包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和危险区域,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同时承包施工还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工作,防止因施工而影响周边人员安全。

  12建设项目中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各企业设备和资产管理部门应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检验,直至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书,如电梯、起重机等。

  13凡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各企业企划部门应根据预评价报告书及上级部门审批意见,会同安监部门进行自查,合格后,在竣工验收前五十天,委托规定回避的单位以外具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承担预验收,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验收专题报告》。

  14建设项目在各个阶段的送审资料及上级行政部门的审查批复文件,有关部门应妥善保管,在竣工验收时,一并归入该建设项目技术档案资料内,由专门部门统一保管,有关部门及安监部门应保存必要的复印件以备查。

  15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

  15.1建设项目均应执行职业安全、环境保护、工业卫生和消防“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措施、环境保护设施、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15.2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阶段应有企业安全部门参与,提出可行性论证意见,其中环境保护方面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组织者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如实予以阐述。

  15.3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以及初步设计应有职业安全、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和消防的内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应有企业安全部门参加,并有企业安全部门的书面认可意见。

  15.4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批时,主管部门必须把相关的安全准备事项填写《建设项目立项安全审核表》报安全部门审核,此时安全部门可以根据审核内容,把安全、消防、环境的要求书面通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把要求写入建设施工合同。

  15.5每项需要经过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都必须填写《建设项目立项安全审核表》,此审核表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开设财务施工工号的前提条件之一。

  15.6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将该建设项目设计图纸资料以及有关的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相应的地方主管部门进行报建审批,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同意的建设项目不得动工。经审批同意后,各相关资料应该复印送安全部门一份,项目主管部门应按设计要求组织职业安全卫生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施工,其施工进度与主体工程一致,并保证施工质量。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项目,有权停工整改。

  15.7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应组织有企业安全部门参加的内部验收,填写《建设项目验收记录表》,此表作为企业工程项目付款的前提条件,验收不合格的财务部不与付款,主管部门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予以整改并复验直至合格。

  15.8在单位内部有安全部门参与的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主管部门应将有关完工图纸和文件送与上述相应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审批手续,经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才能投入使用。

  16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项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施工队队长、安质工程师为副组长,各施工队安全员为组员,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

  2、经理部及各施工队必须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记录。

  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项目经理、安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机械伤人、防触电、防火灾、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别是本工程位于林区施工,应非常注意防火。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在林区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5、进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安全纪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业,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警戒区。

  6、施工各现场必须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7、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项目部将对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处以50~100无的罚款。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施工队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为了确保我乡扶贫开发项目工程发挥长期效益,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养护”的问题,做到建管结合,落实管护主体和相关责任,建立管护制度。

  一、管护人员的确定

  在扶贫开发项目建成后,按照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管护人员或通过通过项目负责人重新提出的管护人员,必须是负责的本地群众且具有履行管护的能力。

  二、管护责任的落实

  对明确的管护人员,在项目建设完工后的三个月后,就必须规定的管护地点进行管护。如有群众三次反映无人员到位,乡、村支两委就必须调查处理,要求管护人员迅速落实,对拒绝落实的',应立即更换管护人员。村委会干部不定期检查管护情况,每半年向乡政府汇报管护的情况,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三、管护标准

  工程项目竣工后,坚持“谁建设、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一项目建成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所有项目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对所有的工程进行全方位的管护、维护,保证工程正常、永久使用。

  一是水利工程管护标准:水利设施定期检查,渠道、出水口完好,保证正常运行,渠道要及时除草、清淤、疏浚。

  二是村内户外道路管护标准:路面平直无杂草,无杂物,保持畅通。

  三是其他项目的管护,必须经常检查,及时修补,保证长期完好地使用。

  四、创新管护运行机制

  (1)村内户外道路:村内户外道路及其他公益性设施可采用村民定期进行了维护、保养。

  (2)制定并认真落实奖惩制度。对项目设施有损坏的自然村、组要自觉及时维修,经检查后仍不整改,必须按照“村规民约”进行相应处罚。

  (3)落实公益事业项目管护人员,并通过一事一议办法给予适当的管护费用。

  五、工程管护措施及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保证制度

  项目建成涉及的自然村、组要首先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建设,每项工程都不能低于设计标准。

  二是严格执行工程管护制度

  所有的竣工项目,村支两委都要制定详细的管护制度,做责任明确、制度规范、落实到位,确保工程永久完好无损,正常使用。

  六、搞好项目建后管护的宣传工作

  各项目自然村、组要利用广播、墙报、黑板报等到形式,对项目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提高项目区农民认识和管护自觉性,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爱工程、管工程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设施的利用率。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实施目标

  鼓励农民转变理念,因地制宜打造美丽田园,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实现乡村振兴发展。

  二、申报对象

  本辖区内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种植大户等。

  三、资金扶持额度

  (1)一年生景观作物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300元补助;

  (2)在非永久性基本农田上连片种植多年生景观作物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按实际种植面积一次性给予每亩300元补助。

  四、申报材料

  (1)《美丽田园示范项目申报表》;

  (2)土地流转合同;

  (3)申报单位承诺书;

  (4)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五、申报、审核、验收和资金拨付程序

  (1)申报程序。申报对象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乡镇(街道)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2)申报时间。项目原则上一年申报一次,每年8月底完成申报,建设期限为当年10月1日至下一年9月30日。

  (3)下达计划。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材料及乡镇(街道)出具的审核推荐意见,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可行性审核。审核意见报经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同意后,在相关平台向社会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后下达建设计划。

  (4)项目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后,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美丽田园示范项目验收表》(附件3)、创建前后对比照片、标明四至范围的卫星图、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等有关材料。乡镇(街道)验收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及备案。

  (5)资金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在项目验收审查通过后一次性拨付。

  六、管理与监督

  (1)落实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位。项目实施主体对申报材料和建设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美丽田园建设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负责美丽田园建设的`申请受理、初审、建设过程监督和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美丽田园建设审核、计划下达和验收结果的审查;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审核拨付。

  (2)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乡镇(街道)要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确保依法依规操作,对建设质量严格把关、实施进度时时跟进,确保顺利完成。

  (3)强化信息公开,确保公开透明。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将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实施内容、申报对象、申报条件、资金补助、办事程序、投诉渠道等内容对外公开,做到政策公开、透明。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管理,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4](国家安监总局第48号令)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本公司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二、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

  三、职业危害申报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四、职业病危害申报包括在线申报和纸质申报两种方式。首先通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第三项中的有关资料一并上交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健康安全部要按照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五)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应及时归入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七、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落实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的,第一次给予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人警告,第二次起扣除负责人的工作绩效。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项目计划变更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计划管理,保障计划工作的严肃性,理清项目计划执行过程,做到计划变更有据,完善优化计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总公司各中心及子公司在项目进度计划上的变更工作。

  职责权限:

  项目产品按照设计、工艺、物料、采购、生产、包装、发运、安装的流程进行文件或实物的传递。在计划执行期间内,项目所滞留的环节不能在计划规定时间期限完成,应提前发出变更申请。或者销售部门提出项目进度比计划期限提前。以上两种情况,由执行部门发出项目变更申请。发出申请部门为项目进度滞留部门或销售部门,以文件或实物交接签字为准,不是责任部门。

  执行部门负责填写项目进度变更申请,项目基本信息、变更状况和变更原因填写好以后由中心领导或主管副总进行签字确认。

  变更发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填写意见,填写人须为中心领导或中心指定的计划负责人。

  项目部门意见填写完成后,由计划中心分析当次变更对整个项目或公司整体项目计划的影响。

  影响包括:

  人力资源的增加,成本的增加,其他项目受影响的延期等。

  项目计划变更最终需要有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计划中心发放到各中心及子公司签收,原件存档到计划供应部。

  工作流程:

  质检部门签字为时间节点判断项目执行所在部门。执行部门需要在本部门项目工作完成的计划期限内进行申请。如超出计划期限而未进行任何进度变更申请,属计划延误,参照《计划管理处罚制度》。 销售部门因客户需求变化而发起的项目进度计划变更

  ② 发起中心领导审核:发中心领导负责对项目基本信息及变更时间、变更原因的二次判断及审核。

  ③ 其他部门变更意见:发起部门将变更单送交项目进度相关部门进行变更意见填写。意见如为不同意,需填写好不同意原因,如人力资源不足,成本增加,能力受限等。

  ④ 判断客观性:项目计划是严肃的.,需要被尊重的。执行部门需要在主观努力并组织协调下均不能保证当期计划期限的情况下申请计划变更。计划中心领导在综合各部门意见和二次可观性审查后判断是否需要变更项目计划,如确实客观需要变更,在填写好项目计划变更的影响后上报总经理。项目计划变更影响主要包括:本项目进度计划的影响,本项目成本的增加或减少,公司总计划的变更,进而对年度产值计划的影响等。如在主观努力下可保证项目环节如期完成,计划中心领导在签署意见后发回项目进度计划变更发起部门。

  ⑤ 总经理审批:参照各中心对于此项目计划变更单的意见后,从全局考虑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则由计划中心发放至各部门,原件留档后,发布变更后计划。如总经理不同意变更,签署意见后由计划中心留档后发放至各中心。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总体原则:

  1、保证基本激励。每年都有的,今年也要有。这部分奖金通常不会起到激励效果,但是不发奖金会对员工造成很大的.不满意。

  2、兑现承诺奖励。兑现公司承诺,这部分可以建立企业良好的信用文化,满足员工个人期望。达到激励效果。

  3、合理设立奖励名称。通过设立奖励名称发放奖金,明确公司价值导向,体现公司员工关怀。

  4、奖金分配权限层次。通过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总监奖励基金、部门经理奖励基金,增加各层次管理人员奖金分配权限。

  5、增加年终奖沟通环节。通过上下级之间沟通,明确员工拿到奖金数额多少,依据什么,在全员中位置。做到奖励有理,达到激励效果。

  6、成本控制与未来发展。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合理控制奖励成本。

  二、分配方式:

  1基本激励:一个月基本工资。(年中入职员工,按照加入时间核算发放),

  2承诺兑现:盘点公司全年对员工的承诺,通过评估团队、个人绩效达成情况,发放奖金。

  3奖励名称部分:

  3、1全面奖励:(例)

  a、公司业绩贡献奖;

  b、团队业绩贡献奖。

  3、2团队奖励:(例)

  a、优秀部门奖;

  b、新产品研发奖;

  c、项目团队奖。

  3、3单项奖励(针对部门特点设立单项奖励):

  a、优秀员工奖;

  b、优秀新人奖;

  c、市场开拓奖;

  d、创新奖;

  e、服务之星奖;

  F、合理化建议奖;

  g、特殊贡献奖。

  3、4长期奖项:(例)

  a、团队业绩奖(部门全部奖金中的一部分,作为未来一年部门活动经费使用);

  b、员工教育发展基金(未来一年个人、子女教育培训费用使用);

  c、家庭健康保健基金(未来一年家庭医疗费用报销使用)。

  4奖金分配权限层次:

  4、1总经理奖励基金,授予全年突出贡献的部门经理、员工个人。奖金由总经理个人分配。

  4、2总监奖励基金,授予主管部门经理、员工个人。奖金由总监个人分配。

  4、3部门经理奖励基金,授予主管部门优秀员工。奖金由经理个人分配。

  5奖项评比及奖金核算

  5、1评比方案:各种奖项评比方案设定,奖励名称可根据部门特点设置。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20日。

  5、2评比时间:20XX年12月20日――20XX年1月10日。

  5、3奖金核算: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20日。

  6年终奖励沟通及发放

  6、1全员沟通:20XX年1月20日――20XX年2月5日。

  6、2发放时间:20XX年2月10日前。(20XX年2月13日除夕)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制定项目部项目经理带班制度。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分包单位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二、项目经理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

  1、项目经理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三、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日常带班情况,由分公司安全科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的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情况。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或“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投资项目质量和效益,根据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石油勘探、产能建设、xx地面建设工程(包括集油站、注水工程、管输工程、变配电工程、信息化工程、油区道路、区队建设)及厂区配套、职工住宅建设以及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 投资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前期规划与计划、项目建议书及立项、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验收及项目后评价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应当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统一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相关职能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在投资项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党政联席会是公司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机构,行使所有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权,负责审查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分批投资计划。

  (二)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投资项目方案编制和实施的组织机构,负责拟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重大投资项目方案,并提请党政联席会审定。

  (三)公司项目评审领导小组是公司拟建项目前期设计方案监管机构,负责公司拟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审查工作。

  (四)投资管理部是投资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编制、下达、落实及调整工作,建立设计单位准入资源库;负责项目建议书及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设计变更、项目实施过程跟踪检查管理、项目结算初审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完成xx公司限上项目的预验收、竣工验收与后评价工作;负责限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备案工作;负责对投资项目管理中的责任追究与奖罚提出意见等。

  (五)勘探部负责石油勘探项目建设所需资源的界定、资源配置、矿权获取工作;负责组织年度勘探方案编制,并监督、指导其实施、验收和效果评价。

  (六)开发部负责xx开发方案编制;负责组织年度开发实施方案编制,并监督、指导其实施、验收和效果评价;参与注水及相关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工艺技术方案的专业审查工作。

  (七)工程管理部负责限上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负责组织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管理工作;负责xx地面工程、配套建设等项目的工程监理管理工作;负责限上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参与项目投资调研决策及相关方案设计审查;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等工作。

  (八)财务资产部负责组织项目资金的筹措与落实,工程财务决算;参与项目投资调研决策及相关方案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经济评价等工作。

  (九)工程造价管理中心负责估算、概算、预算、结算计价定额、指标及其他相关费用标准的制定;负责限上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概算调整审查。

  (十)审计部负责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的监督、工程结(决)算审计,负责对初步设计、项目开工手续、施工图预算、招标议标、项目合同签订及建设项目验收程序等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十一)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公司限上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节能和职业卫生专业范畴内的项目论证、立项、审批、检查、验收和投资控制的全过程管理;督促和指导所属各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投资项目“三同时”工作;参与限上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十二)物资装备部负责设备购置专业范畴内的论证、检查、验收和投资控制的全过程管理。

  (十三)科技与信息化管理部负责科研项目专业范畴内的项目(包括中试、示范项目及新技术推广项目)论证、实施监督、指导、验收和效果评价。

  (十四)勘探开发技术研究中心负责勘探、开发、注水、油气储运等的投资项目相关技术研究论证;负责信息工程专业范畴内的项目论证、检查、验收和投资控制的管理。

  (十五)生产运行部负责项目试生产、投运和达产达效标定工作,参与项目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等;负责输变电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和工艺技术方案的`专业审查工作;负责钻前费、钻前转征费审核,参与钻前费、钻前转征费计划落实。

  (十六)招标办负责指导、监督所属各单位(部门)在授权范围内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包括工程、设备物资、设计、监理及其他服务的招标;组织监督招标文件资料的统计分析与建档归档工作。

  (十七)保卫部负责投资项目中与消防相关的布局、设施、装备、器材方案审查;协调项目建设的消防建审,参与项目预验收工作。

  (十八)法律事务部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以及合同争议、纠纷申报处理等专业管理工作。

  (十九)纪检监察部负责对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实施、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并对项目实施中的违纪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二十)档案馆负责监督、指导投资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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