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08 08:55:31 秀凤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通用8篇)

  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

  一、为创设良好的幼儿学习、生活环境,为保教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二、全园的环境卫生实行属地管理,划分责任区(附后)各班的环境卫生由各班保教人员负责。

  三、对园内的.走道、垃圾箱、地面须每天清扫,庭院、操场每三天一扫,花圃定期除草修枝,清扫落叶。

  四、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和坏区,使整个室外环境净化、美化、绿化。

  五、定期疏通园内的下水管道,做到雨后无积水、污物。

  六、保证幼儿室外玩具场地无瓦砾、石块及污物。

  七、搞好小区的环境卫生,实行每周轮流卫生值班,隔周检查的制度,保证楼梯道及小区环境卫生净化。

  八、幼儿活动室内的环境卫生每天由行政值班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室外的环境卫生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园性卫生大检查。

  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

  为确保全园各处室、各班教室及室外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园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园风貌,结合目前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区域

  1、各功能室、各班的活动室、寝室及淘气堡、大型玩家及室外卫生责任区。

  2、幼儿园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二、清扫要求

  1、每天各功能室、各班负责人要清扫二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每周一为全校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功能室、教室和卫生区及寝室洁净无死角。

  3、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三、清扫标准

  1、各功能室、活动室:地面、墙壁、黑板、门窗、用电设备、桌椅、玩具柜等室内所有的`物品,清扫工具,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污迹,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无垃圾,否则每一项扣1分。

  2、寝室:室内无蜘蛛网,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等处无乱涂乱画痕迹,无积尘、室内无乱牵绳索,无乱挂衣物,乱沾乱贴,地面拖洗干净(含床下),无污水,无纸屑果皮;被褥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日常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及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否则每一项扣1分。

  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墙壁、室外护栏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及时倒垃圾。否则每一项扣1分。

  4、厕所:地面、便池要及时冲刷,无乱涂乱画。否则每一项扣1分。

  5、洗手间:地面、洗手池、台面要及时清洗,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拖把池无蜘蛛网,保持干净。否则扣1分。

  6、淘气堡、大型玩具、室外卫生责任区:整洁、美观。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无积土、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废气物、无垃圾。

  四、幼儿寝室:

  1、幼儿寝室内:有蜘蛛网扣1分,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凳)等处有乱涂乱画痕迹,有积尘分别扣1分;乱牵绳索,乱挂衣物,乱沾乱贴等分别扣1分;地面不干净(包括床下)有纸屑果皮等垃圾扣1分;被褥叠放整齐、用品、鞋子摆放不整齐扣1分;不及时清垃圾扣1分;在检察过程中发现问题,除按要求扣卫生检查评比成绩外,还要及时整理好,不及时解决的将加倍扣分并通报批评。

  2、户外场地及公共区:地面有纸屑,食品袋等垃圾扣1分;有污水,有乱涂乱画等污迹分别扣1分;扫的垃圾未清除或乱倒垃圾分别扣1分。

  五、通报表彰向全园通报各班卫生检查评比成绩,并纳入各班的优秀班级评比。

  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

  一、卫生保洁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分片包干,定人定点,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园内定期检查,奖优罚劣。

  2.经常保持室内开窗通风,桌椅、玩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适时绿化、美化。

  3.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室内外保洁工作。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饭前便后要组织幼儿洗手,饭后漱口,勤剪指甲,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3.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一月清洗一次。

  4.保护视力,室内要注重采光,灯具损坏及时修理,看电视不能离得太近,时间不宜过长。

  5.工作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

  二、厨房卫生责任制度

  (一)食品烹调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外购熟食加热后食用。

  3.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4.抹布生熟分开,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布揩。

  5.烹调工作结束,调料加盖,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二)餐具消毒

  1.及时收回餐具,及时清洗消毒,不隔夜。

  2.清洗消毒餐具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的顺序操作。

  3.定期定时消毒,消毒柜、紫外线灯若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维修。

  4.餐具消毒后应放置于清洁橱内,防止再污染。

  5.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池、消毒篮、洗碗池等冲洗干净。

  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4

  一.室外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室外环境做到整洁、美观、所有墙面按园统一规划布置不随意更改,教育幼儿不在墙上乱涂乱画。

  2.不随意乱扔垃圾果壳等杂物、不随地吐痰、保持操场、花坛、走廊等场所的整洁。

  3.场地做到雨天无积水、阴井、下水道等有定期灭虫消毒措施。

  4.绿化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绿地无杂草、花坛无杂物、定期修剪、教育幼儿不随意攀摘花草树木、加强爱护绿化教育。

  5.操场内或过道上不随意停放自行车和堆放建筑垃圾等杂物,保证幼儿活动的安全和道路的畅通。

  二.室内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由教师、保育员负责教室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墙面完好无损、布置美观、教育幼儿不抠墙,不弄脏墙面。

  2.不随意在墙上拉线、钉勾子、钉阁板等物、确保室内整洁。

  3.建立健全环境清扫制度与四定制度。每月一大扫、每周一小扫、分室分片包工、定人、定点、定时、定期检查。

  4.保育员要管理好室内的设备和自己的工作用具,如抹布、拖把、扫帚等物,要按固定地点安放、不随意乱放。

  5.每天擦洗便池和厕坑、保持厕所清洁无尿垢、无臭味、定期打扫走廊和擦玻璃窗,保持园内玻璃窗明亮、走廊清洁。

  6.保持各活动室无积灰、无垃圾,并做好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7.园内做到无死角、库内存放物不宜过多,应离地、离墙、防虫害和霉变。物品要按类堆放、排列整齐。保健老师负责全面环境卫生检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妥善处理。

  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五条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6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这场猝不及防的战役,办公室在前期对卫生工作全面部署后,根据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共区域环境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区域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区域:包括会议室、艺术厅、公共卫生间、户外大型玩具、各楼层走廊、楼顶、地下室、操场、南北院等。

  二、卫生管理工作要求:

  (一)开学前:根据疫情要求,重新制定保洁员值班表,并对她们的.保洁工作提出要求:

  1.每天一名人员到园进行保洁工作,保持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清洁、干燥,无杂物脏物、毛巾、拖把等打扫工具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2.每周两次按要求对公共区域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工作,如:地面、楼梯扶手、公共卫生间、门把手等。

  (二)开学后:保洁人员每天对自己所负责区域进行认真打扫:

  1.保持个人区域干净整洁,无脏物杂物,打扫工具摆放有序。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

  3.保持四周墙壁及附属物(装饰品、挂件、画框等)无尘土、蜘蛛网等,表面干净整洁。

  4.公共卫生间地面要保持干净、干燥,垃圾筐不可有溢满现象。

  5.每天幼儿离园后,对重点部位进行消毒(门把手、楼梯扶手、饮水机等)。

  三、检查考核办法:

  以一、二、三等三个档次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一等:符合标准、并能保持。

  二等:按要求完成、并能做较好地保持。

  三等:检查提出要求后能及时整改、最终达标。

  注:以上各项均计入每月量化考核。

  特别说明:

  需要得到保健室和园务处配合的工作:

  1.请保健室对保洁人员消毒工作做专门培训。

  2.请总务处配备公共卫生间洗手液、消毒液。

  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7

  一、环境卫生制度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幼儿入园前做好清洁工作,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保育员卫生分工明确,按检查项目,每周大检查一次。并做为职工月考核及年终班组评比项目。

  3、每日定时用紫外线灯对室内设施进行消毒,每日消毒毛巾一次。幼儿玩具要保持清洁,经常清洗,每周消毒。

  4、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季也要适时开窗。室内要有防蝇、防蚊、防暑和取暖设备。

  5、幼儿厕所要保持经常清洁,做到无渍无味、无尿碱,定期清扫、消毒,幼儿便后立即冲洗。

  二、个人卫生制度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每日消毒一次。

  2、饭前便后要洗手,离园前手脸干净、衣物整洁。

  3、饭后漱口,大、中班幼儿早晚涮牙。

  4、定期洗澡、剪指甲,每晚洗脚、洗袜子,脚巾用后洗净晾晒。

  5、保持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定期晾晒,床单、枕套定期清洗。

  6、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杂物,不吃不清洁的食物。

  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8

  一、为创设良好的幼儿学习、生活环境,为保教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二、全园的环境卫生实行属地管理,划分责任区(附后)各班的环境卫生由各班保教人员负责。

  三、对园内的走道、垃圾箱、地面须每天清扫,庭院、操场每三天一扫,花圃定期除草修枝,清扫落叶。

  四、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和坏区,使整个室外环境净化、美化、绿化。

  五、定期疏通园内的`下水管道,做到雨后无积水、污物。

  六、保证幼儿室外玩具场地无瓦砾、石块及污物。

  七、搞好小区的环境卫生,实行每周轮流卫生值班,隔周检查的制度,保证楼梯道及小区环境卫生净化。

  八、幼儿活动室内的环境卫生每天由行政值班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室外的环境卫生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园性卫生大检查。

  附:卫生包干责任区具体划分:

  各班保教人员负责:幼儿活动室、睡室、盥洗室、办公室及阳台、活动室门口的清洁卫生。

  xxx等三人负责:教学楼、前后操场(除花坛)、新办公楼的清洁卫生。

  门卫负责:各花坛、草坪、大门口及通道的卫生清洁。

  xxx等三人负责:食堂内外地面的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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